1998年12月29日福建省联合发出实施《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押金、暂收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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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579
事件名称: 1998年12月29日福建省联合发出实施《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押金、暂收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466.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98年12月29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8年12月29日,福建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联合发出实施《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押金、暂收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凡有收取押金和暂收款的部门、单位,都必须向财政部门申请设立“财政代管账户”,用于组织核算各种押金和暂收款。按时办理结算手续,防止挪作他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五章,内容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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