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5月4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出《关于省对地市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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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529
事件名称: 1994年5月4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出《关于省对地市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4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4年5月4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4年5月4日福建省财政厅发出《关于省对地市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规定新体制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新体制具体划分中央财政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省级财政固定资产收入和省固定分成收入;各地(市)县收入。同时划分三级财政支出,收支基数均以1993年决算为基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五章,内容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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