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3日福建省政府下达《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率的通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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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517
事件名称: 1993年1月3日福建省政府下达《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率的通知》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9/001
起始页: 046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1月3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3年1月3日福建省政府下达《关于调整农林特产税率的通知》,从1993年1月1日起,除原木、水产养殖、水果、果用瓜四个品目执行国家统一税率(其中后三个品目按应征税额减半征收)外,其中20个品目均按全国最低税率5%征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福建省志·财政志198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共分为五章,内容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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