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2月福建省修订遗产税制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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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474
事件名称: 1945年2月福建省修订遗产税制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0120.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45年2月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民国34年(1945)2月,修订遗产税制,起征点改为遗产总额10万元,扣除额也改为农业或其他各业工作用具价值未超过1万元者。税率也作调整,遗产总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的征税1%,超过20万元的,就超过额分16级,加征最低1%,最高5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财税志

《福建省志·财税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全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各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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