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22日龙岩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龙岩市大池等农技站及李华民等人销售假种子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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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4397
事件名称: 1993年12月22日龙岩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龙岩市大池等农技站及李华民等人销售假种子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32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12月22日
发生地点: 龙岩

事件描述

1993年12月22日,龙岩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龙岩市大池、小池、江山乡农技站及李华民等3人销售假“汕优70”种子,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致739户用种户经济损失逾10万元一案。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福建省志·审判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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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李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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