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年1月27日福建护军使饬令全省仍适用《惩治盗匪施行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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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3944
事件名称: 1915年1月27日福建护军使饬令全省仍适用《惩治盗匪施行法》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30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15年1月27日
发生地点: 福建

事件描述

民国4年(1915年)1月27日,福建护军使饬令全省仍适用《惩治盗匪施行法》,凡盗匪案件经地方审判厅、县知事或军事机关审理后,分别径报省巡按使、高等审判厅或高级军官核准执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审判志

《福建省志·审判志》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由总概述、大事记、地图集、专业分志、人物志和附录等部分组成,以记述全省近现代、当代史事为重点,注意突出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着力体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过程,并反映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对各个时代的政权机构、官职、党派、地名,均以当时名称或通用之简称记述。古地名均括弧注明今地名,乡、村地名则冠以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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