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0月11日福建省电力工业局召开会议贯彻工业企业“三个条例”并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进行试点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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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3642
事件名称: 1986年10月11日福建省电力工业局召开会议贯彻工业企业“三个条例”并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进行试点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5/001
起始页: 0346.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986年10月11日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86年10月11日,福建省电力工业局召开会议贯彻工业企业“三个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国营企业厂长工作暂行条例”、“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并组织本系统有关单位进行试点。1987年元月,省电力系统全面执行“三个条例”。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福建省志·电力工业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书记述福建省电力工业的历史和现状,由述、志、记、图、表、录等组成。时限上自1900年,下迄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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