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2月福建省地政局成立后规定全省65个县区分十期进行土地陈报和清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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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唯一号: 130032020230003115
事件名称: 1936年2月福建省地政局成立后规定全省65个县区分十期进行土地陈报和清丈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30000004/001
起始页: 037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6年2月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36年2月福建省地政局成立后,规定自民国26年(1937)1月至30年9月,全省65个县区分十期进行土地陈报和清丈。编查结果,全省耕地总面积3028万亩,总赋额867万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粮食志

《福建省志·粮食志》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本志书按志体要求,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由序、述、志、记、图、表、录等部分组成,以志为主体,图、表分别穿插在有关章、节、目之中。全书内容共分粮食市场贸易、赋粮、革命根据地粮食工作、粮食计划收购、农村粮食计划供应、市镇粮食计划供应、油脂油料购销、粮油议购议销、粮油调运、粮油仓储、粮油加工、饲料、粮油价格、粮油管理和机构人员等15章共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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