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4月三明市改为县级市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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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4740
事件名称: 1963年4月三明市改为县级市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16/001
起始页: 025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4月
发生地点: 三明市

事件描述

1963年4月,三明市改为县级市,设立三明专区,专署机关驻三明市。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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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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