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月省属公路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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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唯一号: 130032020220000753
事件名称: 1993年1月省属公路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文件路径: 1300/01/object/PDF/130010020220000003/001
起始页: 048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1月
发生地点: 福建省

事件描述

1993年1月省属公路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省公路局将9个地市的公路分局下放给所在地市政府领导,归口交通局管理。省公路局改名为省公路管理局,同时设立省公路稽征局,与省公路管理局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开征车辆通行费、山区公路建设还贷基金、公路客运交通建设基金、土地开发公路建设配套费和基础建设附加费5项交通建设规费。各公路分局与各公路段的稽征机构划出,隶属省公路稽征局。各公路公安派出所随公路分局下放,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公安业务仍实行省交通公安局和当地公安机关双重领导。汽车养路费实行包干分成,福州、厦门两市按省市4:6分成,其余地(市)按省地(市)2:8分成。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交通志

《福建省志·交通志》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志记载了1990年至2005年这段时期福建交通发展的主要脉络、重要事件和发展成果。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交通规划、普通公路、高速公路、科技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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