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1964年福建省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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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20002487
图表名称: 1952~1964年福建省社会福利事业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
起始页: 0163.pdf
结束页: 0163.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D632.1
关键词: 福建省 社会福利 事业机构

附注

注:1.1959年底开始整顿,实行分类教养,区别对待。1960年起分为养老院和残老养老院两类。 2.1960年,福清县残老院改为社会福利生产单位。1961年恢复残老救养院。 3.1961年,福州市第一、二养老院合并。 4.1958年以前,精神病人疗养院叫疯人院,1958年后改名精神病人教养院,1959年下半年改为精神病人疗养院。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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