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福建省各专区、市驻地及其管辖区域一览表

知识类型: 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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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1020220002427
图表名称: 1963年福建省各专区、市驻地及其管辖区域一览表
起始页: 0045.pdf
结束页: 0045.pdf
图表类型: 统计表
分类号: D035.1
关键词: 福建省 1963年 管辖区

内容

福州市 (辖3区)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 厦门市 (辖1县3区) 同安县 开元区、思明区、鼓浪屿区 南平专区 (驻南平,辖1市12县) 南平市 顺昌、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建阳、建瓯、浦城、崇安、光泽、邵武 福安专区 (驻福安,辖9县) 福安、宁德、福鼎、霞浦、周宁、寿宁、柘荣、松溪、政和 闽侯专区 (驻闽侯,辖10县) 闽侯、闽清、永泰、长乐、福清、平潭、连江、罗源、古田、屏南 晋江专区 (驻泉州市,辖1市9县) 泉州市 晋江、惠安、南安、安溪、永春、德化、莆田、仙游、金门(待统一) 龙溪专区 (驻漳州市,辖1市9县) 漳州市 龙海、云霄、漳浦、诏安、长泰、东山、南靖、平和、华安 三明专区 (驻三明市,辖1市5县) 三明市 三明县、永安、清流、宁化、大田 龙岩专区 (驻龙岩县,辖7县) 龙岩、长汀、永定、上杭、武平、漳平、连城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民政志

《福建省志·民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始于1949年,下限止于1994年。记述了福建省民政工作的发展情况,分为行政区划、基层政权、退役官兵安置、自然灾害救济、收容遣送安置、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革命根据地工作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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