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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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490
颗粒名称: 七、宋
分类号: K295.7
页数: 2
页码: 10-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宋代福建省政府的发展情况。
关键词: 宋代 福建省 政府

内容

宋雍熙二年(985年),置福建路,标志着福建的行政地位与其他省相同。
  福建路下辖福、建、泉、南剑、漳、汀六州,兴化、邵武二军;后升建州为建宁府,由此共辖一府、五州、二军。宋初设立节度使,但未掌实权,公务归知州、通判。而知州、通判由中央任命朝官担任,任期三年。建炎二年(1128年),置经略安抚使,以直秘阁以上官员担任,或以知州兼充,掌一路兵政,绥御戎夷。建炎三年(1129年),诏命要郡守臣带兵马钤辖者,改为路分都监,掌管本路禁旅、屯戍、边防及训练之政。绍兴五年(1135年),置路总管。十二年,并置州总管、都副钤辖,均以朝官及诸司使以上充任。
  建炎初,分置帅府,以诸路帅臣兼。要郡守臣带兵马钤辖;次要郡带兵马都监,并以武臣为副,称副总管、副钤辖、副都监。朝廷起兵时,以副总管为帅,副钤辖、副都监受其指挥。绍兴三年(1133年),诏命要郡、次要郡守臣轻罢带兵职,其各路副总管依旧制改充路副都监,为一路掌兵之官。各州钤辖或置或省,不一。
  绍兴二年(1132年),设沿海制置使。
  宋初,设福建转运使司,掌一路财赋,作为上供和郡县之费。南渡后,有军旅之事,则供馈钱粮;或令本官随军移运,或另置随军转运使一人。福建转运使下设副使或判官。转运使司并负有“岁行所部,凡吏蠢民瘼,悉条以上达”之责,故设检法官。
  政和年间,设提举茶盐公事。南渡后,通置提举常平茶盐司,兼掌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和茶盐事。
  市舶司,由州、郡兼领,职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元丰中,由转运司兼提举。元祐二年(1087年),始于泉州置市舶司。后尽罢提举官,大观元年(1107年)复置。建炎年间又罢,归转运司,旋复置。
  崇宁二年(1103年),设提举学事,掌一路州、县学政。每年巡视所部,考察师儒优劣、生员勤惰,兼举刺监察之事。宣和三年(1121年)罢,绍兴十三年(1143年),改由知州带提举或主学事,淳熙中罢。因提举学事不常置,故各府、州、军教授均系于各该府、州、军之下。
  南宋末福建曾作为“行都”。宋德祐二年(1276年)二月,宋益王赵昰、广王赵昺从临安逃到温州,于四月入闽。五月初一日,陈宜中、张世杰等拥赵昰在福州即位,是为端宗,改元景炎,以福州为行都,改福州为福安府。然而,新政权仅支撑半年左右即告垮台。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府志

《福建省志·政府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书介绍了福建的历史源远流长,从旧石器时代起先民们就在这块美丽富饶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创造出可与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秦时,无诸自称闽越王,建立福建第一个地方政权。此后政权、建制几经变动,至陈永定年间(557~559年),福建产生了历史上第一个省级建制“闽州”。福建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艰难曲折的革命斗争中,为推动社会进步和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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