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信访、信息与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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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6021
颗粒名称: 第十四章 信访、信息与刊物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5
页码: 489-49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政协重视信访和信息工作,通过处理来信来访、收集信息、编发刊物等方式,反映社情民意,进行民主监督,为领导决策和解决热难点问题提供参考,推广经验并指导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 福建省 主要工作 信访

内容

接待、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反映社情民意,进行民主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协商委员会时期,即开展处理人民来信工作。但在1977年前省政协的信访情况缺少资料,无法记述。1977年后,省政协恢复信访工作。省政协办公厅设信访办,由一位副主任分管。信访办受理日常信访件,接待群众上访,办理领导批示信访件。每年召开全会期间,特遨省、福州市信访局和省高级法院派员参加,组成“政协大会信访接待处”,接待上访群众,受理上访信件。
  政协信访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出发,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参照《福建省党政机关信访工作规定》,转请党政机关和有关执法、行政职能部门办理。
  政协信访是党、政信访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密切联系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各阶层人士、广大人民群众、国外侨胞和港澳台胞,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信访信息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在化解社会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政协信访工作在落实党的统战政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深受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阶层民主人士的信任和欢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实施,政协信访工作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
  省政协信息工作从1987年开始,通过收集信息,编发信息刊物,反映社情民意。省政协重视信息工作,通过聘请各市、县(区)政协和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员担任兼职信息员,建立信息工作制度,信息网络、队伍、制度等方面的建设逐步加强,信息的效益和作用不断提高,为领导决策和决策的执行起了参谋助手作用,为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起到桥梁纽带作用,为推广经验、指导工作起双向交流作用。
  省政协重视编辑《政协通讯》等各种刊物,使之成为各级政协、各民主党派协商监督、参政议政的园地,在指导基层政协开展活动,反映政协委员、党派成员的心声,宣传统战政策,研究政协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节 信访
  据统计,从1977年12月至1990年8月,省政协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000多件次。其中第四届省政协期间处理人民来信2000多件次;五届省政协期间处理来信来访3400多件次;六届省政协从1988年到1990年处理来信来访1730件次。来信来访的内容,有的是反映贯彻执行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的意见,有的是对某一方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有的是要求为本人或亲属落实政策,有的是举报中共地方组织和国家机关某些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腐败现象。
  1987年,省政协信访办帮助解决了省农工党党员、鼓楼区医院医生陈梦虎要求落实调整级别工资,莆田城厢区郑元奇要求归还自留房,连江县银行干部谢秀英要求恢复公职做退休安置处理等问题。
  1988年,省政协信访办帮助解决德化县龙浔镇房产纠纷问题,纠正古田县凤都乡乱砍伐木材案,通过中共建阳地委办复原省政协副主席左丰美交办的有关黄希益的党籍认定问题,为台属施秀云协调被省交通厅占用的房产和在福建医学院的工资问题。
  1989年,屏南县红军失散人员李春钦多次上访,省政协信访办转请屏南县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处理;帮助解决水口库区乡村修桥铺路补助费问题;协同省公安厅查清去台人员赖文清在福州的房产问题。
  1990年,省政协信访办帮助协调省政协委员、民革成员、福建中医学院副教授魏贻光与省人民法院的房产争议问题,协助妥善处理原省政协常委傅柏翠的夫人和已故省政协副主席练惕生遗孀的生活、医疗费用等问题,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派人到莆田调查关于已故省政协委员黄文丰房产案,使莆田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得到纠正。同年,省政协和各民主党派还应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邀请,参加全省“领导接访群众日”的观摩检查活动,取得好效果。省政协信访工作负责人还参加省直机关单位信访联席会议,加强与省、市、县的信访联络,发挥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
  90年代起,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信访的内容、方式和要求等方面发生很大变化。1991至1997年,省政协共计收到人民群众(包括各级政协委员,国外侨胞及港、澳、台胞)来信6800多件,接访830多人次(包括历次省政协全会期间上访人数)。就内容而言,有关商贸交易、合同协约、社会融资、标会等方面的经济纠纷和经济诈骗问题占11%,土地、耕地、山林、滩涂和房地权属历史遗留纠纷案占16.5%;城乡房地产开发、旧城改造、交通建设、库区移民等问题占9.5%;有关政法部门和公安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不严,徇私枉法,非法拘留刑罚和枪击无辜案件占9%;对党政机关、职能部门、乡镇村干部工作作风,贪赃枉法、违法乱纪等腐败行为提出批评、投诉、举报占13%;对有关行政部门(包括学校、医院)乱收费、乱加价、乱摊派增加群众负担的意见占5.5%;要求追究兼并破产工厂企业、公司领导渎职、失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经济责任和制止国家资产流失占5.5%;有关下岗职工就业安置和谋求再就业并要求解决工资、住房等劳保福利问题7.5%;对环保、绿化、卫生、旅游、交通、能源开发利用等提出意见占5%;其他占15.5%。
  1991年,省政协信访办帮助晋江县蔡尔鹏收回长期被安海粮食局职工占用的房产,帮助省政协委员、华安县邮电局劳模王亚狮解决家属农转非问题,协调福州市文管会修复文物古迹黄钟英墓。
  1992年,省政协信访办协调落实泉州市政协香港委员、市商会副会长李佰佳侨属政策,帮助解决其房产归属,帮助印度尼西亚华侨苏中国收回在厦门的合法房产,协调解决上杭县古田镇起义人员廖广渊生活困难定补问题。
  1993年,省政协信访办协调解决省政协宗教界委员以仓山天主教会名义提出的仓山梅坞路44号教产长期被福州市电信局职工占用的问题,协助解决福州西湖余府巷拆迁户与中福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鼓楼区政府的安置补偿纠纷问题,协调帮助原省政协委员易启基遗孀张臻收回长汀县汀州镇水东街245号楼产权。
  1994年,台胞陈建新致信省政协,要求按政策落实归还其老家南屿镇南后街59号的旧店面。省政协信访办遵照省政协主席游德馨的批示,会同闽侯县政协到南屿镇调查协商,妥善解决陈家长达20多年的房产申诉。协调解决原省政协常委傅柏翠夫人赖一心生活、医疗补助问题。全会期间,仙游县盖尾镇仪店村白湖自然村群众60多人集体上访,反映该镇未经上级审批征地手续,不顾群众利益擅自批地给私人办造纸厂,要求严肃查处违法干部,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经大会信访接待处接待和疏导,请来参加“两会”的县领导接见他们,领导当场答应,会后即组织调查组处理并动员群众返回。不久仙游县反馈,盖尾镇已承认做法错误并依法向群众做出赔偿。
  1995年,莆田县黄石镇水南村孙春花来信反映其父孙庆寿遭凶杀,凶手长期在逃而未结案,要求为其解决。省政协信访办将此信转请莆田县政协办理。县政协会同县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调研后,有关部门先帮助孙春花解决生活困难并为其妥善安排工作,同时,敦促公安部门早日擒凶归案。莆田县城厢区政协委员李明,因事与区人武部副部长朱某发生争吵,互相扭打致伤,要求帮助解决。省政协信访办将此信转请城厢区政协办理,区政协会同公安等部门与人武部进行协调,使这一事件得到满意解决。全会期间,连江县潘渡村民10余人上访,反映该村干部不按实际情况和未经上级审批盲目搞开发造成5亩多耕地抛荒,要求查处复耕。省政协信访办将此件转请连江县政府办理,经协调解决了耕地抛荒问题。
  1996年,省歌舞剧院作家吴苏宁来信反映他私人合法购买的一辆北京吉普车,2年来福州市交警拒不发证,省政协信访办转请福州市法院公正执法,交警部门为其发放了车号和购车证。信访办帮助闽侯县政协退休干部林德明解决工资套改问题。平和县山格镇山格村村民因不服县土地局处罚派代表来访,称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要集体上访。省政协信访办将此信息通报平和县政协,县政协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到该村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罚款问题,制止了群众上访事件。
  1997年,省政协七届五次全会期间,连江县官坂镇辋川村民80余人集体上访,反映马鼻镇南门村滩涂权属使用问题。村民因不服县政府以抛石为界和县、市法院的判决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由于遭到县、市行政干预,使此案迟迟不能开庭审理,要求主持公道,敦促省高院早日开庭。大会信访接待处经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决定将上访村民由大会警卫护送到省高院,高院领导接待并答复在会后20天内即开庭审判。后经反馈,省高院按时开庭宣判:撤消原判,发回连江县做行政调处。罗源县起步镇卫生院离退休人员致信省政协主席游德馨,要求帮助解决工资拖欠和待遇等问题,省政协信访办将此件转请罗源县处理,县人事局立即组织专人负责落实解决。连城县姑田镇上堡村党员、群众来信反映该村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把一位犯有严重错误的人再次任命为党支部书记,强烈要求处理。省政协信访办将此件转请连城县纪委办理,经查属实,免去此人的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职务。
  第二节 信息
  1987年,省政协办公厅主办的《政协信息》创刊,至1997年12月共出刊394期。主要发送对象为:省政协常委、市(县区)政协、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政协信息》主要刊登省政协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领导重要讲话、基层政协工作经验、各级党政领导及党政部门对政协工作的关心支持、政协工作的重大成绩、基层政协及政协委员反映的社会情况等内容,成为各市(县、区)政协了解省政协有关工作精神、掌握全省政协工作动态、学习外地政协工作经验、宣传自身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和途径。省政协办公厅还短期编发过《政协信息(海外版)》(寄送省政协港澳、华侨委员)和《政协信息(市县政协工作交流版)》。
  从1994年起,省政协在每年全会期间编发《快报》,报送中共福建省委常委、有关副省长、中共省政协党组成员、全国政协信息中心。信息主要来源于委员在小组讨论会上的发言、大会发言材料、对委员的个别采访以及委员主动反映的社情民意材料。
  1994年,《快报》报送《港澳委员对浙江千岛湖事件反映强烈》、《社会科学、新闻出版界委员对林则徐出生地被卖被拆反映强烈》、《建议抓紧抓好图书馆建设》、《关于用好海外捐款的建议》、《港澳委员设立基金资助我省开展科教文交流活动》等15条信息。
  1995年,《快报》报送《建议把握契机把闽台高校的合作与交流推向一个新阶段》、《修建林则徐遗迹丰富香港回归暨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建议实现福建陆域经济向海域经济跨世纪的战略转变》、《引进外资的宣传要讲真话》、《食盐价格偏低建议适当调整》等22条信息。报送的《对集美大学班子配备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书记贾庆林批示:“省教委要关心指导集美大学的工作。要有专人联系,及时研究协调并解决,推动学校的健康成长。领导班子问题,商宣传部、组织部、厦门市尽快配齐”。
  1996年,《快报》报送《高校委员要求尽快回拨出售公有住房资金》、《李佰佳被占房产亟待归还》、《省政府对集美大学的资金投入应尽快到位》、《解决福州市监所爆满燃眉之急的一条对策》、《高校科研人才面临危机》、《建设海洋大省不可忽视海洋三所作用》、《广告宣传要讲精神文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行为》等28条信息,引起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视。
  1997年,报送31期《快报》,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长等11位省领导作了45次批示和多次查办。报送的《朱鹤健委员建议加强闽东南农业开发力度建设特色农业带》,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批示:“这个建议很好”;报送的《龙潭煤矿周边小煤窑侵扰严重》,中共福建省委常委黄瑞霖批示:“请龙岩市和省煤炭总公司认真查处。由于小煤矿违反有关规定乱挖而造成大矿冒顶、渗水造成大事故的,在全国已发生多起,应引起我们注意,防患于未然”;报送的《制止购买高级住房供领导干部居住的歪风蔓延》,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林兆枢批示:“请省纪委、省清房协调领导小组阅。清房工作中对此现象要予以查纠”。报送的《关于加强闽港联系和外资引进的建议》,省长贺国强批示:“建议很有价值,最近要专门研究此事”;报送的《台资企业盼望改善投资软环境》,省长贺国强批示:“今年要把改善外(台)资软环境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请特区办研究提出意见”。
  1997年之前,对省政协闭会期间的重要内部信息,一般用《送阅件》或《呈阅件》报送。报送的《国家级管理专家对国营企业走出困境提出新设想》、《向世界宣传福建的一次好机会》、《香港一些闽籍社团负责人建议改善对台统战工作》、《省政协副主席赵修复建议建立省级重点学科和公开实验室》、《省民主党派负责人对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惩治腐败七条意见的反映》等信息,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做了批示。《关于福建省启动市场、搞活流通、促进生产的建议》的信息,国家商业部长胡平在复函中认为:“建议是客观的、积极的,富有建设性的”。《浦城县贺村中转站135万斤压库稻谷即将霉变亟待转运》的信息,两位副省长做了批示,有关部门紧急协调,使问题在2个月内全部解决,还改变了粮食运输的流向,全年可节约运费95万元。
  1997年,省政协开始编发《政协信息(专报件)》,主要报送省政协闭会期间政协委员、市县政协、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的社情民意,报送对象是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有关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全国政协信息中心。信息的主要来源是委员、各界人士、市县政协主动反映的社情民意,政协常委会议、专题会议收集的社情民意,各种视察、调研、考察中了解到的社情民意。
  1997年1月,《专报件》报送省政协港澳委员王为谦对福建省精神文明建设提出的3条建议,中共福建省委副书记何少川批示:“这些意见都很好,请文明办阅”。2月,报送港澳委员张明星提出的宣传《澳门基本法》的建议,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副书记何少川批示,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采用讲座、报告等形式对《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进行宣传。同月,报送部分委员关于提高104国道闽东境内通行费征收标准以帮助宁德地区还本付息的建议,省长办公会议经研究,同意提高收费标准。7月,报送一位省政协常委对花费巨资建设的长乐国际机场管理服务情况令人失望的反映,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省长贺国强做出批示,中共福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责成长乐机场研究处理,机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10月,报送部分委员对高校职称评定中存在不正之风的反映,中共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副省长王良抟作出批示,省教委对全省高校党政干部评聘职称的情况作专门调查研究,在认真总结评聘工作的基础上,全面修订原有文件规定,在任职条件方面更为严格、合理,准备在1998年转入正常化的评聘工作。
  第三节 刊物
  五、六十年代,省政协曾编印《福建政协》、《工作简报》、《市、县政协工作通讯》等内部刊物。
  1980年3月8日,《政协简讯》创刊,至1987年出刊70多期。
  1988年3月,《政协通讯》创刊,至1997年12月共出刊58期。
  1993年4月6日,省政协主席会议决定创办《参政议政》刊物。
  《政协通讯》是省政协的机关刊物,内部出版,双月刊,每期发表6万余字的报道、通讯和各类文章。主要赠阅对象为:省政协委员,在闽全国政协委员,市、县(区)政协,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等省直有关单位,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政协办公厅等。
  《政协通讯》辟有“刊首评论”、“领导要论”、“学习与建言”、“专题调研”、“委员见闻录”、“委员风采”、“特写与专访”、“参政议政”、“工作研究”、“市县政协工作”、“专题笔谈”、“协商与监督”、“委员论坛”、“提案工作”、“文史大观”、“理论研究”、“献计献策”、“观察与思考”、“经验交流”、“社情民意”、“艺苑长廊”、“党派园地”、“往事依稀”、“八闽揽胜”等栏目,报道政协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情况,各民主党派、各界人士对福建省改革开放等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政协委员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和祖国统一大业等方面的贡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政协志

《福建省志·政协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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