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政协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5939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政协机关 |
| 分类号: | D628.57 |
| 页数: | 20 |
| 页码: | 66-8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文化大革命”前和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期,市、县(区)政协设有学习委员会和专门工作组作为工作机构,机关人员一般为1~3人。80年代末以后,市、县(区)政协大多设立专门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同时设立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机关人员数量有所增加。根据1996年的机构改革意见,地级市政协一般设立3~4个处级机构,县级政协一般设置2~4个科级机构。 |
| 关键词: | 福建省 政协机关 |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志第一篇,第二篇的第四章,第三篇的第二、十三、十四章由陈熙满撰写;概述,第二篇的第一、二、三章,第三篇的第一、三、四、八、十、十一、十二章和附录的大事年表由郑成钟撰写;第三篇的第五、六、七、九章由郑成钟、黄平撰写。宋京生、廖楚强、张贵明曾一度参加修志工作。本志的图片选自大型图册《福建政协》,主要由省政协档案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