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肥皂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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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53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肥皂价格
分类号: F726
页数: 5
页码: 510-514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肥皂价格的变动和调整。文章涉及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品牌肥皂的价格变化,以及价格调整的原因和影响。
关键词: 百货 文化用品 肥皂价格

内容

肥皂是传统洗涤用品。民国19~25年(1930~1936年),全省城乡市场肥皂零售价格变动不大,而且略有下降。北忌肥皂福州民国19年每连零售价0.12元(银元,下同),民国25年0.09元,泰宁民国19年每连0.149元,民国25年0.143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1950~1955年,肥皂价格比较平稳,略呈下降。福州市场北忌肥皂每连1950年0.39元,1955年0.34元。
  1963年,为鼓励消费者多用洗衣粉,少用肥皂,节约油脂,国家决定提高洗衣皂的零售价格。福建牌肥皂每连零售价从0.37元调为0.60元,提高62%,劳动牌每连零售价从0.28元调为0.42元,调高50%。1965年10月,省物价委员会调低厦门生产的厦门牌、五四牌、劳动牌、牛羊牌四种肥皂产销价格。
  由于原材料及技术原因,厦门生产肥皂的质量比福州差,在销价安排上厦门生产的肥皂在同一市场同等规格要比福州生产的低4分钱。
  1966年5月,根据全国物价委员会、商业部、第一轻工业部通知,调整省产肥皂的产销价格。此次调价主要是1963年提高50%以后,对节约油脂、打开洗衣粉的销路起了积极作用,但肥皂是群众日用必需品之一,价格不宜过高。本省调价原则,原价接近或低于华东平均水平,基本不动,高于华东水平适当降低。
  1984年10月,因厦门生产的肥皂质量提高,省物价委员会根据同质同价的原则,同意厦门产劳动牌肥皂与健康牌肥皂实行产销统一价:即出厂价每吨从951.35元调整为972.97元;批发价每吨从1023.57元调为1081.08元,零售价每连从0.36元调为0.38元。1988年3月由于洗衣皂主要原料油脂、松香、烧碱等价格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影响洗衣皂生产成本上升。为扶植省内肥皂工业生产,满足市场需要,省物价委员会对省产洗衣皂作价格适当调整。恢复1985年以前生产二级皂健康、劳动、武夷三个牌号(重300克、含脂肪酸47%),每吨出厂价统一调整为1543元,产地批发价调为1696元,产地零售价每连调为0.58元。三级皂的雪峰、杏花、劳动(重300克、含脂肪酸42%)三个牌号每吨出厂价统一调为1437元,产地批发价调为1579元,零售价每连统一调为0.54元。同年7月,油脂再次较大幅度提价,影响洗衣皂成本提高,省物价委员会参考省外价格,对省产洗衣皂作相应调整:三级洗衣皂即雪峰、杏花、芳香三个牌号每吨出厂价由1437元调为1729元,产地批发价每吨由1579元调为1900元,零售价每连由0.54元调为0.65元。为鼓励企业恢复生产二级洗衣皂,二级洗衣皂与三级洗衣皂的等级差价由原来每连0.04元扩大到0.09元;即健康、劳动、武夷三个牌号二级洗衣皂每吨出厂价由1543元调为1966元;产地批发价由1696元调为2161元;产地零售价由每连0.58元调为0.74元。1992年,肥皂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由工商企业自行定价。
  1998年,福建牌(53%)肥皂出厂价每箱为78.00元,零售价每连1.40元;雪峰牌 (42%)肥皂出厂价每箱为52.00元,零售价每连1.00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资料主要采用旧志、档案、报刊、论著以及各个时期统计资料、经济年鉴、文件汇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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