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松原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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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513
颗粒名称: 二、松原木
分类号: F323.7
页数: 2
页码: 426-427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松原木的采伐成本和收购价的变化情况。采伐成本在1984年前呈缓步增加态势,此后急增。同时,收购价也随着市场粮价的波动而变化。
关键词: 福建省 林业产品 松原木

内容

1957年,松原木每立方米采伐成本为17.54元,1980年为37.47元,增幅113.63%,年均16.39%。1981年,采伐成本有所下降,每立方米(以后各年均同)为26.84元,降幅28.37%。此后3年,采伐成本缓步增加,到1984年增至43.34元。1985年,因林价等成本因素大幅增加,采伐成本急增至84.85元。1986年,略降至77.29元。此后3年,采伐成本逐年增加,到1990年增至120.58元。1991年,略降至114.03。1992年后,采伐成本再度增加,到1995年达187.61元,比1991年增加64.53%,年均增幅13.26%。
  1984年前,每立方米平均收购价逐年缓步提高,1984年为53.19元,比1975年的26.20元,提高103.02%,年均增幅8.19%。减税成本纯收益除1980年因成本上升较多,减为-2.67元,1981年,因成本下降减税成本纯收益达14.54元,其余各年减税成本纯收益均在8.09~11.95元间波动。1985年,南方集体林价格改为指导价管理,松原木平均收购价提高到102.36元。1986年,价格基本稳定,为106.04元。1987~1988年升幅加大,1989年略有趋缓,每立方米收购价分别为135.65元、175.00元和186.0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1985年因林价等成本因素变化,降为4.58元。1986~1988年,减税成本纯收益逐年增加,分别为16.50元、28.15元和55.26元。1989年,因林价等影响成本上升,回降为46.04元。1990~1991年,平均收购价有所回落,分别为168.01元、160.66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降为26.38元和25.95元。此后,价格再度爬升,到1995年平均收购价达261.67元,比1991年提高62.87%,年均增幅12.97%,减税成本纯收益亦增加到49.98元。此后两年,松原木生产成本先降后升,到1997年达228.95元,但由于收购价格提高,减税纯收益增加到62.60元。见图2-9-15和表2-9-1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资料主要采用旧志、档案、报刊、论著以及各个时期统计资料、经济年鉴、文件汇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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