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的生产成本,是制订农产品收购价格的主要依据,是研究农产品投入产出和农业产业结构的重要资料。福建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从50年代开始,主要由农业、供销等部门为主进行调查。其调查方法和内容不完全一致,调查结果主要以文字报告形式为主,有些地方调查的资料也不够完善。1963年,国家物价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对农产品生产成本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进行统一修订,并逐步对水产品、畜产品、林产品等调查内容、指标解释等进行修订、统一。此间,农产品成本调查资料搜集主要是采取一次性调查方式取得。1983年,为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国家物价局、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在物价部门组建农产品成本调查队。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相应成立福建省农产品成本调查队。1984年8月,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印发《福建省物价委员会成本调查队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同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对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要求,提高调查资料的准确性、科学性,调查方法由一次性调查为主改为以定点立账调查为主。由福建省物价委员会成本调查机构会同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调查品种和调查县、市。各县、市物价委员会会同当地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各调查品种的生产特点、地理条件和生产水平,分别在优、中、劣三类地区选择调查点,再根据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水平,在每个调查点中,选择代表上、中、下水平的三个调查户。调查组织分工上,实行由物价部门牵头,统一组织,各部门分工负责,共同开展调查汇总。地(市)负责对所辖县(市)调查数据审核,并根据当地实际,汇总本地区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1991年3月,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印发《福建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十项制度》。同年,福建省农产品成本调查数据实现计算机汇总。12月,福建省农产品成本调查队更名为福建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第一节 成本调查
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始于计划经济时期,其调查内容随着该项工作的开展而不断丰富,调查指标体系日趋完善,逐步形成目前以土地、劳动力、资金和产品等多角度考察农作物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的指标评价体系。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范围,即调查目录,主要取决于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服务对象。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由于绝大多数农产品价格形成是由政府制定,因此,这一时期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范围较广、品种较多,并随调查工作的开展而不断增加,最多时达到112个品种。1985年以后,随着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和价格形成机制的变化,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品种不断减少。
一、调查品种和调查点
福建省全面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开始于1957年,当时调查的主要品种有早稻、晚稻、小麦、大豆、地瓜、桐籽、烤烟、晒烟、绿毛茶、黄麻、龙舌兰麻、甘蔗、白莲子、芦柑、雪柑、福桔、桂圆、荔枝、菠萝、泽泻、生猪、节包纸、玉扣纸、毛边纸、顺太纸、白笋干、香菇、杉木、毛竹、木炭和海洋捕捞等31个品种,调查县主要由各地区确定。1975年,根据国家计委、商业部、农林部、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本省对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品种和调查点进行重新确定。调整后,调查品种包括9大类、58个品种。见表2-9-1、表2-9-2。
1984年,根据经济发展对成本调查的要求,结合国家物价局、商业部、林业部、轻工业部、国家医药局、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国丝绸公司、中国烟草公司《关于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和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对本省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调查点进行重新安排,修订后的调查品种为9类112个品种,并实行定点调查。见表2-9-3。
1985年,本省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后,国家对大部分农产品的价格逐步放开,实行议购议销和市场调节,原订的农产品成本调查目录已不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取消了山苍籽油、桕籽(油)、活羊、土糖、席草、川芎、生地、山药、杭菊、北沙参、郁金、桔梗、枳壳、积实、黄枝子、乌梅、金银花、川牛夕、射干、〓、虾皮、木炭、红莲子、水仙花、白木耳、木薯粉、棕片、水仙茶、雪柑、蕉柑、桂圆干、泡圆干、荔枝干、枇杷、菠萝、西瓜、桂圆肉、乌笋干等调查品种,调减后,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为9大类、66个品种。
1987年,减少原红麻、蛤、半番鸭调查项目,增加大田、古田苎麻,古田白木耳,长乐、建瓯西瓜调查项目。
1988年,根据农业生产和市场变化,增加白木耳、鸡蛋、牛奶和半番鸭4个调查品种,同时取消苎麻、蛏、蘑菇、福桔、西瓜5个调查品种。1989年,又调减毛边纸、玉扣纸、节包纸、桂圆、荔枝、半番鸭、泽泻、白术、茯苓、香菇、白笋干等11个品种。
1992年,农产品价格管理体制和价格形成机制发生重大变化。1993年,本省对农产品成本调查目录作了较大调整。调整后,农产品成本调查品种为8大类、23个品种,一直维持到1998年。见表2-9-4。
二、调查指标体系
本省农产品成本调查一直使用全国统一表式,自该项工作开展以来,调查指标体系经历了5次调整。
(一)第一次调整
1963年,国家物价委员会、国家统计局针对各地调查方法和内容不完全一致,有些地方调查资料不够完善的情况,逐步对农作物、水产品、畜产品、林产品等农产品成本调查指标和成本计算方法进行统一修订。修订后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指标较为规范。以农作物为例,修订后的调查表包括《农作物生产成本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每亩物质费用计算表》、《每亩用工计算表》,其指标体系为:
①《农作物生产成本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调查面积,当年亩产为常年亩产的百分比,每亩主产品产量,每亩副产品产量,按实际价格计算的每亩产值,主产品产值,副产品产值,按收购牌价计算的每亩产值,主产品产值、副产品产值,每亩物质费用,每亩用工,每亩用工折标准工作日,按实际工价计算的每亩用工作价,每亩总成本,每市担主产品成本,按统一工价计算的每亩用工作价、每亩总成本、每50公斤主产品成本,每亩净产值,每工作日净产值,每工作日生产的主产品,每亩负担税金,每50公斤主产品的中等收购牌价,出售每50公斤主产品的运费等25项指标。
②《每亩物质费用计算表》包括:直接生产费用含:种子费、肥料费,其中,化肥费、农药费、机耕费、排灌费、初制加工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小农具购置费及农具租金、修理费、畜力费、管理费、其他间接费用;每亩物质费用合计;附记:每亩使用畜工数,每亩种子用量,每亩化肥用量。
③《每亩用工计算表》包括:直接生产用工:播种前翻耕、整地用工、施底肥用工、种子准备与播种用工,中耕锄草用工、追肥用工、排灌用工、其他田间管理用工、收获用工、初制加工用工;间接用工:集体积肥用工、耕畜饲养用工、经营管理用工、其他间接用工;每亩用工合计。
(二)第二次调整
1979年,鉴于原指标体系不够完善,难以全面评价各种农作物投入产出状况,为决策分析提供参考。国家物价局对农产品成本调查指标体系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的调查指标体系为:
①《农作物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总表》包括:调查县、队数,调查面积,每亩主产品产量,每亩副产品产量,每亩按平均收购牌价计算的产值,主产品产值,副产品产值,每亩物质费用,每亩用工标准劳动日、用工作价,每亩总生产成本,占总产值比重,每亩负担税金,每亩净产值,每亩减税纯收益;每50公斤主产品生产成本,每50公斤主产品含税生产成本,每50公斤主产品平均收购牌价,每50公斤主产品标准品收购牌价;每一标准劳动日主产品产量,每一标准劳动日净产值,每一标准劳动日实际分配值。按主产品实际出售价格计算的主产品实际平均价格,每亩总产值,每亩净产值,每亩减税纯收益,每一劳动日净产值等27项指标。
②《农作物每亩物质费用计算表》包括:每亩物质费用合计;直接生产费用:种子费、肥料费、农药费、畜力费、机城作业费、排灌费、初制加工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小农具购置费、修理费、管理及其他间接费用、农田基建费;附记:每亩使用畜工量、每亩种子用量、每亩肥料费中化肥金额。
③《农作物每亩用工计算表》包括:每亩用工合计,折标准劳动日;直接生产用工:播种前翻耕、整地用工,种子准备与播种用工,中耕除草用工,施肥用工,排灌用工,其他田间管理用工,植保用工,收获用工,初制加工用工;间接用工:集体积肥用工,经营管理用工,农田基建用工,其他间接用工;附记:以每个中等整劳动力出勤一天所得的实际劳动日数,按当年实际劳动日分配值,折成标准劳动日分配值。
④《山林作物生产费用与用工调查计算表》,包括:每亩费用,初期生产费用分摊、山价和育林费、肥料费、农药费、排灌费、修理及小农具的购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应摊农田基建和管理费、其他费用;每亩用工:初期生产用工分摊、施肥用工、排灌用工、生产及管理用工、植保用工、砍伐采摘用工、初制加工用工、出售用工、应摊农田基建和管理用工、其他用工;附记:肥料费中化肥支出。
⑤《蜂蜜生产费用与用工调查计算表》包括:每箱物质费用:应摊蜂群购进费,饲料费,医疗防疫费,旅差、运杂费,场地租费,修理及小工具购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应摊管理费,其他费用;每箱用工:放蜂管理用工,采蜜用工,加工蜂蜡用工,应摊管理用工,其他用工;附记:每箱蜂平均蜂蜡产量,每箱蜂平均蜂蜡收入,每箱蜂平均蜂王浆产量,每箱蜂平均蜂王浆收入,每箱蜂平均繁殖数量,每箱蜂平均繁殖收入,每箱蜂平均产蜜量,每人平均管理蜂箱数量,折合每50公斤蜜蜂的物质费用,折合每50公斤蜂蜜的用工表。
⑥《木炭生产成本收益和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平均每50公斤产值每50公斤标准品收购价格,每50公斤平均物质费用小计,山价及育林费、工具折旧费、工棚折旧费、交售还费、其他费用;每50公斤平均用工作价、打窑用工、砍柴劈柴用工、装窑用工、烧窑用工、出窑装篓用工、打篓用工、交售用工、其他用工、用工小计;每个劳动日工分、50公斤成本全计;50公斤税金、50公斤减税后纯收益,每个劳动日净产值、每个劳动日木炭产量;附记:50公斤木炭所需木柴量。
⑦《森林更新成本调查表》包括:调查的县数、场数,更新面积;每亩物质费用,种苗费,整地费,栽植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管理及其他费用;每亩用工,种苗用工,整地用工,栽植用工,抚育用工,森林保护用工,修理用工,管理用工及其他用工;每工工价,每亩成本,每亩造林补助费,每亩抚育伐收入,每亩主伐出材量,每立方米的更新成本,每立方米木材的实际更新成本。
⑧《木材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调查的县、场数,全年产量,全年耗用工日,每立方米平均产值,每立方米林价、工具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物质费用合计;砍伐用工、造材用工、集材用工、运输用工、其他用工,用工合计,每工工价、每立方米用工作价;每立方米总成本交纳育林基金,交纳税金,纯收益,净产值;每工木材产量,每工净产值,每立方米木材标准收购价、计价里程。
⑨《松脂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调查的县、队(场或户),全年产量,全年耗用工日,每50公斤平均产值;每50公斤物质费用,租金,工具材料费,包装费,其他费用,管理费;准备作业用工,采割用工,收割用工,运脂用工,用工合计;每工工价,每50公斤用工作价,每50公斤总成本,运输里程补贴,实际总成本;交纳税金,净产值,纯收益,每工产量,每工净产值,每工纯收益,每50公斤标准品收购价。
(10)《肥猪生产成本收益调查表》包括:调查的县数、场或户数,调查的肥猪头数,每头猪平均饲养天数,每头猪平均毛重,50公斤肥猪平均收购价,平均每头肥猪卖价;平均每头物质用费,仔猪进价,仔猪重量及单价,精饲料费,精饲料数量及单价,青粗饲料费,青粗饲料数量及单价,饲料加工及燃料费,猪舍折旧费,医疗费,死亡损失,垫圈材料费及其他费用;平均每头用工作价,用工数量及单价,平均每头成本合计;猪粪作价,肥猪净成本,每50公斤肥猪净成本,每头肥猪纯收益,每50公斤肥猪纯收益,三等猪百市斤收购牌价。
(11)《捕捞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船只数(其中:机动船),整劳动力,总产量,总产值,总成本,物质费,材料费,燃料费,折旧费,修船费,管理费及其他费;人工工资,劳动日数,劳动日值,税金,减税纯盈(﹢)亏(-);平均50公斤产值、产值,总成本;物质费,鱼种鱼苗费,饲料费,肥料费,材料费,燃料费,燃料动力量,折旧费,管理费及其他费;人工工资劳动日数,劳动日值,税金,减税纯盈(+)亏(-);平均50公斤产值,税金,减税纯盈(+)亏(-);每个整劳动力净产值,每个整劳力生产量;附:按实际价格计算每亩总产值,每亩减税纯盈(+)亏(-),50公斤产值,50公斤减税纯盈(+)亏(-)。
(三)第三次调整
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出后,国家物价局、商业部、林业部、轻工业部、国家医药局、对外经济贸易部、中国丝绸公司、中国烟草公司联合发出通知,对农作物、水产品和林产品成本调查表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调查指标体系为:
①《农作物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调查县数、村(队)、产(组)数,调查面积,每亩主产品产量,副产品产量,每亩产值,主产品产值,副产值产值,每亩物质费用,每亩劳动日,用工作价,每亩总成本,税金,净产值,减税纯收益,成本纯收率;每百元产值物质费用,生产成本;每50公斤主产品生产成本,含税生产成本,平均收购价格;每一劳动日产量,净产值;主产品按牌价计算平均收购牌价,标准品收购牌价,每亩产值,每亩净产值,每亩减税纯收益,每一劳动日净产值;每亩成本外支出。
《农作物每亩物质费用计算表》,在原表中取消农田基建费项目,附记中,增加每亩化肥用量和每亩成本外支出。
《农作物每亩用工计算表》,在原表中取消中耕除草和植保用工。
②《营林成本调查表》包括:调查面积,每亩物质费用,生产准备费、造林费(种苗费、整地费、栽植费、补植费)、抚育费(幼林抚育、成林抚育)、森林保护费、管理费(贷款利息、折旧、修理、养路费)、其他费用;每亩用工作价,每亩成本合计,每亩间伐收入,每亩实际成本合计,成熟林每亩蓄积量,每立方米蓄积实际成本,每亩主伐出材量,每立方米营林成本。补充资料:每亩造林补助费,每亩成本外支出,成本计算期,每标准工实际工作。
《营林用工明细表》包括:每亩用工合计,生产准备用工,造林用工(种苗用工、整地用工、栽植用工、补植用工),抚育用工(幼林抚育用工、成林抚育用工),森林保护用工,管理用工,其他用工,每工工价,每亩用工作价,实际工作。
③《木材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调查县场(户)数,全年产量(已交售国家数量,议价销售量,库存和自用量),每立方米按牌价计算的产值、物质费用(生产准备费、林价、工具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其他费用)、用工量及作价(生产准备用工、砍伐用工、造林用工、集材用工、运输用工、其他用工、每工工价、用工作价)、总成本、交纳育林基金、交纳税金、纯收入、净产值,每工木材产量、净产值,每立方米木材标准品收购牌价,计价里程,补充资料(按实际价格计算的平均产值,每立方米按实际价计算的纯收益,净产值,每工净产值,每工实际工价)。
④《海洋捕捞生产成本与劳动生产率汇总表》包括:调查的生产队总数,调查的船只总《养殖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养殖面积,整劳动力,总产量,总成本,税金,减税纯盈(+)亏(-),每个整劳动力净产值,每个整劳力生产量;附:按实际价格计算50公斤产值,减税纯盈(+)亏(-),每个整劳动力净产值。
数,调查的总马力数,平均50公斤整劳动力、总产值、总成本,成本占产值的百分比,物质费用(材料、燃料、燃料占物质费的百分比、折旧、修船、管理、其他费用),人工工资(金额、劳动日数、劳动日值),税金减税纯盈(﹢)亏(-),毎个劳动力净产值,生产量,平均每对(单)船整劳动力、生产量、产值、成本、物质费、燃料费、税金、减税纯盈(﹢)亏(-)。
⑤《养殖生产成本与劳动生产率汇总表》包括:调查的生产队总数,调查的总面积,平均50公斤整劳动力、总产值、总成本、成本占产值,物质费用(苗种、饲料肥料、材料、燃料、动力、折旧、管理、其他);人工工资(金额、劳动日数、劳动日值)、税金、减税纯盈(﹢)亏(-),每个整劳动力净产值,生产量。
(四)第四次调整
1989年,本着简便、实用的原则,删繁就简,将原《农作物生产成本调查表》、《山林土特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表》合并为《种植业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表》;将原《生猪、肉牛、菜羊、肉鸡、鸡蛋及养殖水产品成本调查表》合并为《饲养业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表〉。
修订后的《种植业产品生产成本调查表》增加了商品粮(油)实际出售价格和商品率2项旨标;《种植业产品每亩物质费用计算表》增加了农家肥费、塑料薄膜费、燃料动力费、棚架材料费和初期生产费用分摊,减少了初制加工费;《种植业产品每亩用工计算表》增加了初期生产用工分摊项目。
《饲养业产品生产成本收益与劳动生产率调查表》包括:调查县数,调查户(组)数,调查数量,平均饲养天数,每核算单位主产品产量,副产品产量。产值、主产品产值、副产品产值、物质费用,用工作价、劳动日、劳动日工价、总生产成本、税金、净产值、减税纯收益、成本纯收益率、耗用精饲料折粮,每百元产值物质费用、生产成本,每50公斤主产品生产成本、含税生产成本、平均出售价格、耗粮数量,每劳动日主产品产量、净产值,每核算单位成本外支出。
《饲养业产品物质费用计算表》包括:物质费用合计,直接物质费用[仔畜(禽、鱼苗)进价、仔畜重量、精饲料费、精饲料折粮数量、青粗饲料费、饲料加工费、燃料加工费、医疗防疫费、死亡损失费、工具材料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销售费、修理费、管理费、其他费用)。
(五)第五次调整
1996~1997年,为使林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工作能更加全面地反映林业生产的情况,满足林业物价基础工作的需要,林业部财务司、国家计委工农产品价格管理司于1996年11月1日联合颁发林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办法。修订后的调查办法,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为集体林木材采运成本及收益分配。主要调查内容:县、场(户)数,全年木材产量,全年木材销售量,全年平均每立方米木材销售价格水平,每立方米木材生产成本(物质费用、用工作价),每工、每日木材产量,每年交纳税金和育林基金数额,每年上缴各级政府的各种“提留款”金额,每年采伐林木的管理费用,每立方米木材生产纯收益,补充资料(如每立方米标准品木材价格、社会平均工价、运材距离等);第二部分为用材林林木营林成本。主要调查内容:县、场(户)数,调查面积,成本计算期(年),每公顷木材培育成本,每公顷木材蓄积生长量,每立方米木材蓄积量培育成本,每公顷木材出材量,每立方米出材量培育成本等;第三部分为用材林营林生产费用。主要调查内容:每公顷林木造林费用,每公顷木材成林抚育费,每公顷森林管护费,每公顷营林设施费,其他营林支出(如购买良种费、科研费用)等;第四部分为用材林木培育用工调查。主要内容:每公顷用工总数,每一标准工实际工价,每公顷用工作价,用工计算期(年)等。
1997年,为适应国家制定价格政策和农业经济政策的需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职能,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1993年开始实行的新会计制度,国家计委、国内贸易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部、林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中华轻工总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2月16日联合发出通知,对种植业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表和饲养业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表进行全面修订(修订后调查表自1998年调查年度起执行),通知还对1996年的林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表进行确认。修订后的种植业、饲养业成本收益调查表,见表2-9-5、表2-9-6、表2-9-7、表2-9-8、表2-9-9、表2-9-10。
第二节 种植业产品
一、粮食作物
(一)早籼谷
50年代到70年代初,本省早籼谷生产因生产较粗放、农业生产资料和收购价格稳定,生产成本和收益也较稳定,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57年为6.37元,到1977年为9.42元,升幅47.88%,年均1.98%。此间,减税成本纯收益维持在-0.49元到0.79元之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为缩小工农产品剪刀差,增加粮农收入,理顺粮经比价关系,于1979年全面提高粮食收购价格,1979年早籼谷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达11.61元,比1977年增加2.11元,当年生产成本8.77元,减税成本纯收益2.43元,比1977年增加2.93元。此后,1980~1984年,生产成本稳定在7.12元到8.68元之间,减税成本纯收益因出售价格提高而有所增加。1984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达5.94元,比1979年增加3.51元,年均增幅25.09%元。1985~1986年,生产成本和减税纯收益相对稳定。1987年以后,由于投入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和工价提高等导致每亩生产成本高于亩产提高幅度,生产成本升幅加大,到1990年达20.69元,比1986年增加10.95元,年均升幅20.07%。1991~1992年,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相对稳定,生产成本基本维持1990年7]C平。1993年后,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工价提高,生产成本再度上升,到1996年达49.12元。比1992年增加29.12元,年均增幅25.19%。1997年,生产成本相对稳定,为49.19元,在收益方面,1987年以后,由于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深入,早籼谷生产收益不仅取决于国家收购价,还取决于市场籼谷价格水平。到1989年,每50公斤早籼谷出售价格上升到29.3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9.48元。1990~1991年,国家定购价未作调整,由于市场籼谷价格下跌,平均出售价格降到26.27元、25.4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4.81元、4.27元。1992年,国家提高早籼谷定购价,平均出售价格回升到26.3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回升到5.46元。1993年以后,由于国家继续大幅度提高定购价格,市场粮价大幅上升的双重作用,到1995年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达83.17元,减税纯收益达38.16元,比1992年增加32.70元,年均增幅91.19%。1996~1997年,受市场粮价大幅下跌,以及1997年定购价格下调,减税纯收益每50公斤分别降到32.99元和23.07元。见图2-9-1和表2-9-11。
(二)晚籼谷
与早籼谷一样,50年代到70年代初,晚籼谷生产成本与收益也较稳定。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57年4.72元,到1977年为8.34元,升幅76.69%,年均2.89%。此间,减税成本纯收益维持在0.89~1.26元之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为增加粮农收入,理顺粮经比价关系,于1979年全面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当年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比1977年提高1.83元,扣除生产成本,减税成本纯收益增加1.54元。此后,1980~1984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生产成本稳定在7.12元到8.6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因出售价格提高而有所增加,1984年达6.78元,比1979年增加4.06元,年均增幅25.65%。1985~1986年,成本与收益稳步上升,生产成本2年分别为9.10元和10.2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6.90元和7.42元。1987年以后,由于投入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和工价提高,生产成本继续上升,到1993年达22.53元,比1986年增加12.31元,年均增幅11.96%。1994年后3年,受化肥等农资价格大幅上扬影响,生产成本升幅加大,到1996年达50.61元,比1993年增加28.08元,年均增幅30.97%。1997年,受单产下降影响,生产成本再升至53.95元。在收益方面,1987~1990年虽然成本上升,由于平均出售价格同步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维持在7.08~9.12元之间。1991年,价格相对稳定,因成本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急降至3.77元。此后,由于市场籼谷价上扬和定购价上调,减税成本纯收益大幅提高,到1994年达45.57元,比1991年增加41.80元,年均增幅129.50%。此后,受市场籼谷价格下跌,成本上升双重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大幅下挫,到1997年达17.32元。见图2-9-2和表2-9-11。
(三)小麦
福建省小麦由于是利用冬闲地种植,单产低且受气候影响大于其他粮食作物,其种植收益一直处于保本边缘。1957年,每50公斤生产成本11.29元,到1977年上升到22.92元,年均增幅3.6%。同期平均出售价格虽由10.82元提高到13.45元,但减税成本纯收益仍由-1.47元降到-10.32元。此后,随着单产提高,生产成本有所下降,到1982年降到13.1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因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大幅提高粮食收购价格,小麦平均出售价格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由1977年的13.45元提高到15.50~15.66元,加上生产成本下降,收益由亏转盈,1982年达2.09元。1984年后,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和工价提高等影响,生产成本呈刚性上升,到1989年达33.63元,比1984年的16.05元,增加17.58元,增幅109.53%。此间,由于平均出售价格亦大幅上扬,抵消了生产成本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保持在2.04~5.51元的微利水平。此后3年,由于平均出售价格略有下降,而生产成本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由盈转亏,1992年亏损8.47元。1993年后,受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以及工价提高影响,生产成本继续上升,到1997年达67.61元,由于平均出售价格上升幅度大于成本,减税成本纯收益增加到10.44元。见图2-9-3和表2-9-11。
(四)甘薯干
甘薯干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57年5.07元,1979年9.07元,增幅78.90%,年均2.68%。1980~1982年,有所下降,1982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6.23元,比1979年下降31.31%;1983年后,生产成本缓步攀升,到1986年达11.36元,比1982年增加82.34%,年均16.20%。1986年后,升幅加快,到1989年达26.75元,比1986年增加135.48%,年平均升幅33.04%。1990年、1991年、1992年略降,甘薯干生产成本分别为25.58元、24.55元、23.80元。
1984年前,甘薯干生产收益主要取决于国家统购价,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1957年6.47元,1983年上升到10.8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由1.00元增加到4.83元。1984年,甘薯干退出统购,此后价格、收益水平取决于市场收购价,逐年攀升。到1988年,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达44.56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升至22.49元。1989~1990年,受市场粮价下跌影响,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降到42.56元、41.46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至15.13元,15.26元。1992年,平均出售价格上升至45.77元,减税成本纯收益达21.08元。1993年后,甘薯干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4和表2-9-11。
(五)大豆
50年代到70年代,大豆生产成本较为稳定。1957年每50公斤生产成本15.29元,1979年27.81元,22年升幅81.88%,年均2.76%;这一段时间,大豆生产均为负效益,减税成本纯收益在每50.公斤亏损3.86~1.17元之间。1980-1982年,因单产提高,大豆生产成本逐年有所下降,到1982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降至17.60元,比1979年下降36.71%。1983年,成本回升至20.93元。受生产成本下降和平均出售价格由1979年每50公斤24.43元升至1983年46.11元的双重影响,减税纯收益由亏转盈,并逐年提高到1983年的23.34元,比1979年增加26.01元,年平均11.44%。1984~1985年,受平均出售价格下跌和生产成本提高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分别降为22.49元和10.97元。1986年,因单产提高,生产成本微降1.31元。1987~1989年,生产成本受投入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等影响,大幅上升,到1989年达50.06元,比1986年增加88.43%。1990年,生产成本略有回落。1991年,生产成本又骤增至74.95元,1992年回落至53.02元。此后,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工价提高等影响,生产成本再度大幅上升,到1997年达117.38元,比1992年增加64.36元,年均增幅17.23%。此间,收益方面,因1986年大豆退出定购,实行市场调节价,受市场价格上升影响,平均出售价格由1985年的39.89元上升到1989年的98.03元,升幅148.87%,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46.22元,比1985年增加23.73元,年均增幅19.73%。受1990年平均出售价格下降和1991年生产成本增幅大于出售价格增幅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降至37.19元和15.65元。此后,因大豆价格上扬,平均出售价格到1997年升至180.0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二、经济作物
(―)花生果
花生果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57年为12.37元,1977年增至16.81元,增幅35.67%,年均1.55%;同期,由于平均出售价格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由17.39元升至27.0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由3.99元增加到9.53元,增幅138.85%,平均4.04%。此后,1979~1985年,受单产变动影响,生产成本呈“V”走势,减税成本纯收益受平均出售价格大幅提高影响,呈盘升态势,到1985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达24.57元,比1977年增加15.04元,年均增幅12.57%。1986年后,生产成本受投入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工价提高等影响,除1990~1992年因单产提高而成本较上年略有下降外,均比上年提高,到1996年达134.83元,比1985年增加110.26元,年均增幅16.68%。1997年,因单产提高,生产成本降到117.04元,降幅13.19%。在收益方面,受国家提高定购价格和市场收购价格上扬影响,花生果平均出售价格持续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有所增加,到1990年达30.06元,比1985年增加5.49元。1991年,平均出售价格相对稳定,因生产成本增加9.4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比上年减少7.09元。此后,受1992年生产成本下降、1993年花生果退出定购改为市场调节价等影响,花生果生产效益出现了连续大幅提高,到1994年减税成本纯收益达96.19元,比1991年增加73.22元,年均增幅61.18%。此后3年,平均出售价格相对稳定,1995~1996年因生产成本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减少,1997年略有回升,分别为80.36元、36.02元和54.35元。见图2-9-6和表2-9-12。
(二)油菜籽
福建省油菜籽由于是利用冬闲地种植,单产低且受气候影响大,单位生产成本除受生产投入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等影响外,还取决于单位产量,生产成本总体上呈上升态势,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57年为23.28元,1979年为44.36元,升幅90.55%,年均2.97%。此后,因单产提高,每50公斤生产成本逐年下降,到1982年降为29.93元,比1979年下降14.43%。1983~1984年单产下降,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生产成本分别比1982年增加12.11元和14.47元。1985年,因单产提高,生产成本降至35.25元。1986年后,单产基本稳定,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等影响,每50公斤生产成本逐年增加,到1990年达125.61元,比1985年增加256.34%。1991年,因单产提高生产成本回落至110.67元,1992年又升至113.17元。
油菜籽生产收益除个别年份外,均处于亏损状态。1957年,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18.3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6.35元。1979年,平均出售价格35.01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至-11.45元。1980~1982年,平均出售价格相对稳定,因单产提高,生产成本下降,减税成本纯收益逐年提高,1982年由亏转盈减税成本纯收益为4.85元。1983年,收购价格虽未变动,但因单产下降,生产成本提高,减税成本纯收益又降至-7.04元。1985~1986年,因国家定购价提高,平均出售价格分别提高到46.93元、46.0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则分别升至1.04元、13.19元。此后,国家虽不断提高定购价格,平均出售价格逐年上升过快,到1990年达70.95元,但因生产成本上升过快,减税成本纯收益不断下降,到1989年,降至-68.00元的最低点。1990年,因价格上升幅度高于生产成本增加幅度19.35个百分点,减税成本纯收益回升到-58.00元。1991~1992年,收购价格相对稳定,减税成本纯收益受生产成本变动影响,分别为-44.80元、-66.67元。1993年后,油菜籽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7和表2-9-12。
(三)烤烟
烤烟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57年为43.88元,到1975年上升到67.63元,增幅54.2%,年均2.43%。此后4年,单位生产成本逐年有所下降,到1980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相同)降至47.85元,降幅29.25%。1981~1984年,由于投入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单位生产成本逐年提高,1984年达85.09元,比1980年增加77.83%。1985年,因单产提高,生产成本回落至70.52元。1986~1989年,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影响,单位生产成本以年均20.68%上升,到1989年增至149.58元。1990~1991年,生产成本升幅趋缓,年均1.82%。此后,1992~1997年,生产成本升幅加大,到1997年达358.15元,比1991年增加202.76元,年均增幅14.93%。
收益方面,1957年,烤烟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43.75元,到1977年升到75.00元后,减税成本纯收益由-2.38元提高到9.84元。1979年,因平均出售价格受质量影响降至66.43元,生产成本降幅大于价格降幅,减税成本纯收益提高到15.16元。1980~1984年,由于奖售粮牌市差价扩大、收购等级提高、平均出售价格逐年提高到1984年达115.61元,比1979年提高74.03%,年均11.72%。受生产成本变动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1982年增至36.83元。此后回落,1984年为29.48元。1985年,因粮食牌市差价缩小,收购质量略有降低,平均出售价格降到111.04元,由于生产成本降低,减税成本纯收益仍增加10.86元。1986~1989年,由于收购价格提高,奖售粮牌市差价扩大,以及1988年粮食奖售政策调整为生产扶持费后,生产扶持费标准提高,到1989年,平均出售价格达248.44元,比1985年提高123.74%,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94.26元。1990年,烤烟收购价虽有提高,但由于生产扶持费标准降低,平均收购价下降5.72%,为234.2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81.24元。1990~1992年,由于烤烟收购等级质量提高,平均出售价格分别上升到150.70元、155.39元、169.4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81.24元、113.39元和102.47元。1993年,由于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平均出售价格略有下降,减税成本纯收益降至15.48元。1994~1996年,平均出售价格大幅增加,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增至52.65元、221.54元和236.57元。1997年,受出售价格降低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降至77.82元。见图2-9-8和表2-9-12。
(四)甘蔗
每50公斤甘蔗生产成本1957年为0.68元,到1977年增到1.06元,年均增幅2.24%。同期,因收购价格提高,抵消了生产成本增加因素,减税成本纯收益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比1957年增加0.21元,为0.53元,年均增幅2.55%。此后到1983年,生产成本维持在1.02~1.83元之间。由于价格相对稳定,略有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保持在0.60~0.98元之间。1984~1986年,生产成本稳中略升,因收购价格提高,减税成本纯收益大幅提高,到1986年达1.89元,比1983年增加1.13元,年均增幅35.48%。1987年后,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幅上升影响,生产成本出现1987~1989年和1993~1996年两次大幅增加阶段,年均增幅分别为30.08%和24.9%,到1996年生产成本达11.12元。1997年,因化肥等农资价格下降,生产成本降为10.83元。在收益方面,1987年,因市场粮价上升,奖售粮价差扩大,抵消了生产成本增加,甘蔗减税成本纯收益基本与上年持平,为1.81元。1988年,受市场粮价继续大幅上扬和甘蔗收购价格提升,减税成本纯收益跃升到5.58元。此后,受市场粮价下挫,奖售粮牌市差价缩小,平均出售价格逐年降低,而生产成本逐年有所增加双重影响,出现连续4年效益滑坡。1992年,减税成本纯收益仅1.95元,比1988年下降65.05%。此后,因平均出售价格提高,减税成本纯收益逐年增加,到1995年达6.89元,年均增幅52.31%。1996~1997年略有回降,分别为5.59元和5.07元。见图2-9-9和表2-9-12。
(五)白莲子
1957年,白莲子每50公斤生产成本50.07元,到1981年增至194.78元,增幅289.02%,年均5.82%。1982年因投入减少,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降至169.50元。1983~1984年,生产成本分别增至203.63元、213.34元。1985~1986年,又分别降至181.52元和143.66元。此后6年,因投入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和工价提高,生产成本持续增加,到1992年增至509.38元,比1986年增加254.57%,年均27.23%。其中,1992年,因单产大幅下降,生产成本较上年增幅达60.08%。1993年,生产成本因单产回升,降为449.06元。1994~1997年,生产成本再度大幅增加,到1997年达1115.74元,比1993年增加666.68元,年均增幅25.55%。
1957年,白莲子每50公斤平均出售价格为101.93元,到1975年升至129.91元,减税纯收益由34.60元增至53.67元。此后,平均出售价格虽增至193.62元,但因升幅低于生产成本,减税纯收益逐年减少,至1981年减少到-8.77元。1982~1984年,出售价格升幅加大,至1984年达375.00元,减税纯收益增至157.08元。1985~1986年,因单产提高,供求发生变化,平均出售价格分别回落至317.40元、286.91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减至129.73元、130.83元。1987~1988年,收购价格大幅上扬,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达411.17元、685.46元。1989年,因价格回落555.57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至246.18元。1990~1991年价格再度上扬至725.90元、943.6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389.31元、614.55元。此后两年,平均出售价格降至786.57元、754.9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266.58元、286.53元。1994~1995年,平均收购价大幅增加,分别达1218.03元和1510.3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增至620.45元、741.90元。1996~1997年,因生产成本提高,价格相对稳定,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回落到692.37元和284.38元。见图2-9-10和表2-9-12。
三、茶果作物
(一)绿毛茶
绿毛茶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75年为85.10元,1981年为118.40元,增幅39.13%,年均5.66%。1982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生产成本降为102.73元,降幅13.23%。此后6年,逐年增加,到1988年达210.89元,比1982年增加105.29%,年均增幅12.74%。1989年,生产成本回降为185.89元,降幅11.87%。此后3年,增幅加大,到1992年达302.90元,比1989年增加62.97%,年均增幅17.85%。
1975年,绿毛茶每50公斤平均收购价为132.72元,1981年上升到209.3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由41.55元增加到82.19元,分别比1975年增加57.73%和97.81%。此后3年,因出售质量降低,平均收购价逐年下降,1984年降到157.6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除1982年因生产成本降幅大于平均收购价而增加6.34元外,均逐年降低,到1984年降至36.42元。1985年,茶叶价格改为市场调节价管理后,受市场供求影响,1985~1988年,平均收购价逐年提高,到1988年达387.02元,比1984年提高145.54%;减税成本纯收益157.56元,增加332.62%。1989年,平均收购价回落至276.48元,降幅28.56%,减税成本纯收益减至73.82元。1990~1991年,平均收购价格再度上扬,分别为328.23元、431.1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91.39元、138.97元。1992年,茶叶收购价格回落至369.8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受生产成本继续增加影响,急挫至49.20元。见图2-9-11和表2-9-12。
(二)芦柑
芦柑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57年为3.31元,1975年增至12.65元,比1957年增加282.18%,年均7.73%。此后略有下降,到1980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达9.07元,比1975年降低28.30%,年平均降低6.44%。此后6年,呈3升3降的升降交错盘升走势,分别为10..30元、9.61元、15.43元、12.45元、22.30元、20.93元。1987~1992年间,除1991年与1990年基本持平外,均呈增加态势,到1992年,生产成本达46.47元,比1986年增加122.03%,年均增幅14.22%。
1957年,芦柑每50公斤平均收购价为10.86元,1982年为24.21元,比1957年提高122.93%,年均3.26%;减税成本纯收益由5.68元增至13.02元。1983年,平均收购价基本为23.29元,与上年持平;减税成本纯收益因成本提高减至6.93元。1984年后,因柑桔由二类产品价格管理改为三类,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受供求影响,1984年、1985年平均收购价升至42.53元,68.21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增至28.47元和43.66元。1986年,平均收购价回落至59.1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减至36.61元;1987年、1988年,平均收购价再度扬升,至69.22元和87.4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达41.82元和52.25元。1989年,平均收购价回落至70.6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28.72元。1990年,平均收购价回升至81.7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35.63元。1991~1992年,平均收购价再度回落,分别为67.59元、56.8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减至22.12元、6.13元。1993年后,芦柑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12和表2-9-12。
(三)香蕉
香蕉每50公斤生产成本1975年为3.11元,1985年增至17.57元,增幅465.95%,年均18.91%。此后4年,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提高、投入增加影响,生产成本继续增加,到1990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增至39.98元,比1986年增加144.13%,年均增幅25.05%。1991年,,生产成本降至37.35元。1992年,再度增加,跃升至52.32元。1993~1994年,因单产大幅增加,生产成本分别降至28.66元和27.95元。1995~1996年,受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工价提高影响,生产成本增加到55.21元和49.44元。1996年,受农业生产资料化肥等价格降低影响,生产成本降到49.44元。
每50公斤香蕉减税成本纯收益1975年为4.87元。受收购价格提高影响,收益逐年提高,到1981年达15.01元。1982年,成本增加,价格相对稳定,减税成本纯收益略有下降。1983~1986年,平均出售价格大幅提高,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28.47元,年均增幅21.81%。此后4年,减税成本纯收益稳定于22.09~24.99元之间。1991年,减税成本纯收益回升到27.61元。1991年后,减税成本纯收益受价格和成本变动影响,呈锯齿型增加,到1995年达69.93元,比1991年增加153.28%。1996年,受成本上升、平均出售价格下降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降到56.38元。1997年,平均出售价格继续下降,因成本降幅大于价格,减税成本纯收益回升到1995年水平。见图2-9-13和表2-9-12。
第三节 林业产品
一、杉原木
每立方米原木采伐成本1984年前呈起伏攀升态势。1984年,每立方米杉原木采伐成本为59.55元,比1957年的15.21元,增加291.50%,年均增幅为5.18%。1985年,受林价等成本因素大幅增加影响,每立方米采伐成本增至186.89元,幅度为213.84%。1986年,每立方米回降为137.20元,降幅26.17%。此后3年,采伐成本逐年攀升,到1989年增至188.20元,比1986年增加37.17%,年均11.11%。1990年为187.24元,与1989年基本持平。1991~1992年,采伐成本分别回降至172.30元、172.31元。此后3年,逐年增加,到1995年达256.16元,比1992年增加48.72%,年均增幅14.14%。
1984年,杉原木每立方米平均收购价为73.68元,比1957的20.86元,上升253.21%,年均增幅4.78%;减税成本纯收益由1957年的4.21元增加到1984年的11.01元。1985年,南方集体林价格由统购价改为指导价管理,杉原木平均收购价提高到276.71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59.18元。1986年略有回落,为268.04元,因成本降幅大于收购价,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98.97元。1987~1988年,每立方米平均收购价再度上扬,分别达327.99元和449.4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达134.74和235.95元。此后3年,平均收购价逐年回落,到1991年降至320.2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107.61元。1992~1993年,收购价稳定,分别为336.69元和336.1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123.77元和112.00元。1994年,平均收购价略降为330.91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87.60元。1995年,平均收购价升至367.85元,因成本增幅大于收购价,减税成本纯收益再降为70.31元。此后2年,杉原木生产成本先降后升,到1997年达226.63元,减税纯收益由于收购价格大幅下降和生产成本上升,到1997年降至1.04元。见图2-9-14和表2-9-13。
二、松原木
1957年,松原木每立方米采伐成本为17.54元,1980年为37.47元,增幅113.63%,年均16.39%。1981年,采伐成本有所下降,每立方米(以后各年均同)为26.84元,降幅28.37%。此后3年,采伐成本缓步增加,到1984年增至43.34元。1985年,因林价等成本因素大幅增加,采伐成本急增至84.85元。1986年,略降至77.29元。此后3年,采伐成本逐年增加,到1990年增至120.58元。1991年,略降至114.03。1992年后,采伐成本再度增加,到1995年达187.61元,比1991年增加64.53%,年均增幅13.26%。
1984年前,每立方米平均收购价逐年缓步提高,1984年为53.19元,比1975年的26.20元,提高103.02%,年均增幅8.19%。减税成本纯收益除1980年因成本上升较多,减为-2.67元,1981年,因成本下降减税成本纯收益达14.54元,其余各年减税成本纯收益均在8.09~11.95元间波动。1985年,南方集体林价格改为指导价管理,松原木平均收购价提高到102.36元。1986年,价格基本稳定,为106.04元。1987~1988年升幅加大,1989年略有趋缓,每立方米收购价分别为135.65元、175.00元和186.0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1985年因林价等成本因素变化,降为4.58元。1986~1988年,减税成本纯收益逐年增加,分别为16.50元、28.15元和55.26元。1989年,因林价等影响成本上升,回降为46.04元。1990~1991年,平均收购价有所回落,分别为168.01元、160.66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降为26.38元和25.95元。此后,价格再度爬升,到1995年平均收购价达261.67元,比1991年提高62.87%,年均增幅12.97%,减税成本纯收益亦增加到49.98元。此后两年,松原木生产成本先降后升,到1997年达228.95元,但由于收购价格提高,减税纯收益增加到62.60元。见图2-9-15和表2-9-13。
三、杂原木
1975年,杂原木每立方米采伐成本为20.51元,1984年为44.33元,增幅116.14%,年均8.94%。此间,除1981年较1980年微幅下降(幅度为-4.53%)外,均呈逐年增加。1985年,因林价等因素变化影响,采伐成本增加96.86%,为87.27元。1986年,略降2.38元,为84.89元。此后,采伐成本继续逐年攀升,仅1991年略减少7.21%,到1995年,每立方米(以后各年均同)采伐成本187.40元,比1986年增加120.76%,年均增幅17.16%。1975年,每立方米杂原木平均收购价为27.82元,1979年提高到37.1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由7.31元,增加到11.31元。1980年,平均收购价降为为34.13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1.05元。1981~1982年,平均收购价分别提高到44.94元、52.6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相应增至12.72元和13.76元。1983~1984年,平均收购价相对稳定,每立方米(以后各年均同)分别为51.87元和54.10元。1985年,木材取消统购,平均收购价剧升至100.53元,但因成本亦大幅提高,减税成本纯收益仅0.49元。1986年,平均收购价相对稳定,为99.84元,因成本下降,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15.92元。1988~1989年,平均收购价提高,分别为160.73和160.74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39.29元和23.37元。1990~1991年,平均收购价连续两年下降,分别为136.81元和124.0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降为-0.78元和-3.41元,1992年后,平均收购价继续上升,到1995年达235.14元,比1991年增加89.15%,年均增幅23.75%,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24.81元。见图2-9-16和表2-9-13。
四、毛竹
1957年,每百支毛竹采伐成本为33.99元,1975年为28.02元,降低17.56%;1979年增加到36.86元,与1975年相比,增幅为31.55%。1980年,每百支毛竹(以后各年均同)采伐成本降低为31.99元。此后,采伐成本逐年增加,到1990年,增加到123.08元,比1980年增加284.75%,年均增幅28.48%。1991年,采伐成本增幅加大,达173.31元,比1991年增加40.81%。1957年,每百支毛竹平均收购价为50.73元,1979年增加到88.50元,升幅74.45%,年均2.56%;减税成本纯收益由14.73元增至51.16元。此后6年,呈两降两升的两轮盘升走势,到1985年,平均收购价达136.35元,升幅54.07%,年均7.47%,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61.47元。1986年,稳定在135.75元。1987年、1988年,收购价升幅加大,分别达178.78元和302.0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82.32元和166.94元。此后两年,平均收购价有所回落,分别为280.82元和263.1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亦降为147.30元和126.42元。1991年,平均收购价再升至300.06元,因成本升幅大于平均收购价,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111.37元。1992年后,毛竹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17和表2-9-13。
五、松脂
松脂生产成本收益调查始于1975年。1975年,每50公斤生产成本为5.51元,1980年增至10.35元,增幅87.84%,年均13.44%。1981年有所下降,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为7.52元,降幅27.34%。此后,生产成本持续增加,到1985年增至18.93元,比1981年增加151.73%。1986年,、生产成本降为11.37元,降幅39.94%。1987~1990年,生产成本逐年增加,1990年增至35.48元;比1986年增加212.05%。1991年,略降1.46元,为34.02元。1992年,再增至41.42元。
1975年,每50公斤松脂平均收购价为13.2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为7.73元。1979年,收购价稳定在12.9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6.37元。1980年,平均收购价提高到18.53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12.96元,分别比1979年增加43.09%和103.45%。此后3年,平均收购价基本稳定在18.63~19.34元之间,减税成本纯收益受生产成本增加呈逐年减少,分别为10.78元,7.98元和0.38元。此后4年,收购价逐年提高,到1989年平均收购价增至51.8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达16.45元。1990年,平均收购价回降至40.8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急挫至2.99元。1991年,平均收购价回翘至42.24元,1992年再升至57.13元,减税成本纯收益亦分别增至5.70元和13.33元。1993年后,松脂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18和表2-9-13。
第四节 畜、禽产品
一、生猪
80年代以前,本省生猪饲养主要以农户零星散养为主,投入较少,成本也较稳定。1957年,每50公斤生猪生产成本(指扣除副产品后的净成本,下同)为34.50元,到1979年增至73.54元,幅度为113.16%,年均增幅3.50%。1980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生产成本回降至62.70元,降幅14.74%。此后3年,生产成本缓步攀升。1984年后,受粮价上扬和工价提高等影响,升幅加大,到1989年增至230.00元,比1984年增加150.41元,年均增幅23.64%。1990~1992年,略有回落,分别为200.14元、209.31元。此后,再次受粮价上扬、工价提高及仔猪价格变化等影响,生产成本逐年攀升,到1995年达453.74元,年均增幅29.42%。1996~1997年,受市场粮价下跌、仔猪价格上涨等交互影响,生产成本增幅有所趋缓,分别为459.86元和473.09元。
1957年,每50公斤生猪减税成本纯收益3.52元。到1975年,虽然平均出售价格由38.02元提高到50.40元,但因生产成本增加,减税成本纯收益基本与1957年持平,为3.97元。此后到1983年,因收购价格提高滞后于生产成本增加,除1980年略有微利外,均为亏损,其中亏损额最高的1977年为-24.32元。1984年,因平均出售价格提高到84.3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由亏转盈为4.76元。1985年,生猪取消派购,实行有指导的议购议销,平均出售价格随生产成本和供求变化而变化,当年平均出售价格比上年提高28.89元,抵消生产成本增加因素后,减税成本纯收益比1984年增加12.92元。1986年,因生产成本增加,减税成本纯收益回落到2.11元。1987年,平均出售价格增幅大于成本,减税成本纯收益增加到26.63元。此后3年,减税成本纯收益逐年下降,1990年复归到2.74元微利,1991年为5.71元。1992~1994年,因平均出售价格由222.48元增加到421.1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由13.17元增加到52.10元。此后3年,受平均出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同向增加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呈起伏波动,分别为4.17元、17.52元和9.90元。见图2-9-19和表2-9-14。
二、半番鸭
半番鸭调查始于1975年。1975年,每50公斤生产成本(指扣除副产品后的净成本,下同)为31.38元。到1982年,增至64.10元,增幅104.27%,年均10.74%。1983年,生产成本略有下降,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为62.48元。此后,受粮食价格上扬等影响,生产成本持续增加,到1990年增至235.84元,比1983年增加277.46%,年均增幅20.90%。
1975年,每50公斤半番鸭平均收购价为59.90元,1983年提高到83.99元,升幅40.72%,年平均增加4.32%;减税成本纯收益则由1975年的28.52元,减少到21.51元。1984~1985年,收购价升幅加大,分别比1983年增加25.76%和92.28%,为128.42元和161.5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19.45元和36.26元。1986年,平均收购价回落3.87%,为155.2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为19.92元。此后,收购价再度扬升,到1989年达253.56元,比1986年上升63.45%;减税成本纯收益增加到20.56元。1990年,平均收购价略降至246.6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10.81元。1992年后,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20和表2-9-14。
三、肉鸡
肉鸡生产成本调查始于1984年。1984年,每50公斤生产成本(指扣除副产品后的净成本,下同)为133.00元,1985年增至149.00元;同期,平均收购价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由147.00元提高到186.7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由14.00元增至37.70元。1986年,生产成本增至207.10元,平均收购价虽提高到200.0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却减至-7.10元。1987~1988年,年生产成本继续增加,分别为246.00元和308.00元,同期平均收购价提高到277.00元和363.0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31.00元和55.00元。1989~1990年,生产成本回降至300.29元和279.71元,平均收购价分别降为334.19元和304.2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33.90元和24.31元。1991年,生产成本又增至312.89元,平均收购价回升到357.42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44.53元。1992年,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21和表2-9-14。
四、鸭蛋
鸭蛋调查始于1975年。1975年,每50公斤生产成本(指扣除副产品后的净成本,下同)为42.18元,1977年增加到70.43元,年均增幅29.22%。此后4年,生产成本增幅相对较缓,到1981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为88.32元,比1977年增加25.40%,年均5.82%。1983年,略降至85.27元。此后6年,生产成本增幅加大,到1989年增至231.06元,比1983年增加170.97%,年均增幅18.07%。1990~1991年,生产成本略有回落,分别为213.19元和191.88元。此后生产成本再度攀升,到1995年达371.63元,比1991年增加93.68%,年均增幅17.97%。1996~1997年,受粮价下跌影响,生产成本分别回降到352.37元和332.71元。
减税成本纯收益1975年为28.72元。受生产成本提高影响,1977年降为-0.13元。1979年,平均出售价格由70.30元提高到86.81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回升到16.24元。1980~1981年,由于平均出售价格提高幅度低于生产成本增幅,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降到7.01元和3.82元。此后到1986年,由于平均出售价格逐年提高,扣除生产成本增加后,减税成本纯收益以年均39.49%的幅度增加,到1986年达到20.17元。1987~1988年,减税成本纯收益回降到16.47元、3.75元。此后9年,受平均出售价格和生产成本变化影响,减税成本纯收益呈锯齿型走势,3个高点分别为1990年、1994年、1996年,3个低点分别是1991年、1995年和1997年。见图2-9-22和表2-9-14。
第五节 水产品
一、海水鱼
海水鱼每50公斤捕捞成本(群众集体渔业)1957年为9.25元,1987年为22.23元,增幅140.32%,年均3.72%。1982年后,因受渔用柴油供应政策调整等影响,单位捕捞成本升幅加快,到1983年达50.44元,比1981年增加126.90%,年均增幅50.63%。1984年,生产成本略降为47.97元。1985年后,因近海渔业资源减少,对(单)船捕撈量下降,燃油、折旧等费用支出急增,每50公斤捕捞成本增至81.76元,增幅70.44%。1986~1987年,因对(单)船捕捞量回升,捕撈成本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略降为76.17元和77.26元。此后,捕捞成本再度增加,到1991年达132.98元,比1987年增加72.12%,年均增幅14.54%。1992年,生产成本相对稳定,为130.27元。
1957年,每50公斤海水鱼渔民平均出售价格为17.37元,1977年降为13.38元,降幅22.97%,年平均下降1.30%;减税成本纯收益由8.12元减少到-2.20元。1978年后,平均出售价格逐年提高,到1984年达50.17元,比1977年提高274.96%,年平均增幅20.78%;减税成本纯收益受成本与价格变动双重影响,最高年份1981年为11.91元,最低的1983年为-8.10元,7年平均为2.86元。1985年,因水产品价格改为市场调节,平均出售价格升至92.15元,升幅83.68%;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7.63元,比1984年的0.69元,增加6.94元。此后,出售价格升势有所减缓,到1987年达106.26元,比1985年提高15.31%,年均增幅7.38%;减税成本纯收益增至26.10元。1988年,平均出售价格再度飙升,达145.18元,1989年缓升至153.33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33.78元和33.44元。
1990年,平均售价回降至148.0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为24.38元。1991~1992年,平均售价再度上扬,分别为156.54元和180.39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20.95元和49.05元。1993年,海洋捕捞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23和表2-9-15。
二、淡水鱼
1986年,每50公斤淡水鱼养殖成本94.27元,到1989年增至135.58元,增幅43.82%,年均12.88%。1990年与1989年基本持平,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为135.19元。1991年,生产成本降为127.05元,降幅为-6.02%。1992~1993年,生产成本分别增幅为25.38%和55.68%。1994年,生产成本为198.75元。1995年,生产成本再增至254.76元,增幅28.18%。1996年,生产成本基本稳定,为257.57元。
1986年,每50公斤淡水鱼农民平均出售价格为141.42元,减税成本收益40.81元。1989年,出售价升至219.6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74.61元,升幅分别为55.34%和82.82%,年平均为15.81%和22.28%。1990~1991年,平均出售价格分别回落至208.95元和196.33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降为58.19元和69.28元。1992年,平均出售价跃升99.97元,为296.30元,减税成本纯收益133.41元,增幅分别为50.92%和92.57%。1993~1994年,平均出售价下降,分别为283.57元和284.13元,减税成本纯收益降为82.58元和79.86元。1995年,平均售价降至223.69元,单位利润因生产成本大幅上升,减税成本纯收益降至-35.21元。1996年,因饲养户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平均出售价格有所提高,减税成本纯收益大幅增加,达109.78元。见图2-9-24和表2-9-15。
三、海带
海带调查始于1975年。1975年每50公斤养殖成本为33.13元,1980年降为27.18元,降幅17.96%,年均3.88%。此后4年,养殖成本逐年增加,到1984年每50公斤(以后各年均同)达39.79元,比1980年增加46.39%,年均增幅10%。1985~1986年,生产成本分别降为26.39元和19.25元;1987年、1988年又分别增至28.46元和41.86元,呈“V”型变动。1989年生产成本回降至37.86元。1990年、1991年,生产成本分别为41.17元和40.29元。
1975年每50公斤海带渔民平均出售价为52.04元,1980年降至39.09元,降幅24.88%,年均下降-5.56%。此后,年价格呈横向窄幅波动,到1984年为40.65元,高低波幅7.90%;减税成本纯收益受生产成本上升影响,从1981年11.03元减到1984年-0.38元。1985~1986年,平均出售价格分别下降到36.44元和27.13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因生产成本降幅大于价格,分别增至8.82元和6.69元。1987~1989年,出售价格持续上升,分别为31.65元、62.50元和96.28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1.81元、17.94元和29.28元。1990~1991年,平均出售价格回降至52.27元和52.25元;减税成本纯收益分别为7.97元和8.46元。1992年后,海带退出调查品种。见图2-9-25和表2-9-15。
第十章 针纺织品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本省纺织工业十分落后,生产力低下,市场上销售的针纺织品主要依靠省外输入。由于当时的社会动乱,价格波动频繁,上涨较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针纺织品的价格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5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期的统购统销阶段,这一阶段价格相对比较稳定;80年代中期至1992年,纺织品实行浮动价格,棉布价格稳中上升;1992年以后价格放开阶段,由市场形成价格。
第一节 纯棉纱、布价格
民国24年(1935年)以前,本省棉布价格相对平稳。以永定县为例,民国19年白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