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奖售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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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477
颗粒名称: 三、奖售政策
分类号: F323.7
页数: 1
页码: 30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国家计划收购的柑桔实行奖售办法,1962年开始,1968年停止,1974年恢复,1984年取消。奖售物资主要是优质化肥和个别年度的饼肥、粮食和棉布。各年度奖售标准不同,1984年取消奖售。
关键词: 福建省 柑桔价格 奖售政策

内容

对国家计划收购的柑桔,实行奖售办法。1962年开始奖售,1968年停止奖售,1974年又恢复奖售,到1984年,柑桔实行议价收购后,取消奖售。奖售物资主要是优质化肥,个别年度另增饼肥、粮食和棉布。各年度奖售的物资和标准是:1962年奖售标准。每收购50公斤福桔、雪柑奖售化肥(标准肥下同):一等8公斤,二等6公斤,另奖饼肥:一等5公’斤,二等3.5公斤。同年,收购芦柑,以每交售金额100元为标准,奖售化肥60公斤,饼肥37.50公斤。1964年,奖售标准改为:每收购50公斤柑桔(不分品种),平均奖售化肥10公斤,另奖原粮1.5公斤,棉布1米。1965年,奖售标准略有增加,每收购50公斤柑拮,除奖售化肥10公斤、棉布1米外,奖原粮增加为90公斤。1967年,奖售标准除取消奖棉布1米外,其余保持原奖售标准。1974年起,奖售标准有较大变动,主要采取分品种和分等级奖售,具体奖售办法:每收购50公斤芦柑、印柑、雪柑、蕉柑、福桔、蜜桔等6种品种奖售化肥:一等8公斤,二等7公斤,三等5.5公斤;每收购50公斤夏橙,奖售化肥:一等12公斤,二等10.5公斤,三等5.5公斤;每收购50公斤其他品种,奖售化肥:一等5公斤,二等4公斤,三等2.5公斤。上述奖售标准一直执行到1983年。1984年,柑桔实行议价收购才取消奖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志资料主要采用旧志、档案、报刊、论著以及各个时期统计资料、经济年鉴、文件汇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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