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价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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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475
颗粒名称: 一、收购价格
分类号: F323.7
页数: 3
页码: 303-3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是全国重点的柑桔产区之一。从民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柑桔价格经历了多次调整。民国时期价格基本稳定,而新中国成立后,价格经历了多次提高,以适应市场需求和促进生产发展。同时,收购价格和评级方法也进行了多次改革。1984年后,柑桔价格放开,议购价格大幅提高。
关键词: 福建省 柑桔价格 收购价格

内容

民国19~25年(1930~1936年),福建柑桔价格基本稳定。以民国19~25年即抗日战争前7年平均,漳州(龙海)芦柑等内品(每50公斤,下同)收购价为4.61元(银元),民国25年为5.0元(银元)。民国19~25年,芦柑等内品每年平均收购价格,见表2-6-1。
  50年代初期,由于福建柑桔质量好,备受国外欢迎,因此出口数量逐年增加。1952年,全省柑桔出口和港销数量达6545吨,占全省总销售量的54%。由于出口需要,为争取多收柑桔,收购价逐年都有提高。1952年,各品种柑桔实际收购平均价,每50公斤福州区范围为10.75元,漳州区范围为12.52元。当年调查柑拮生产成本,每50公斤福州区最高为6.93元,漳州区最高为8.52元,由于收益高,当时出现有的产区废稻改种柑桔现象。1953年,为了制止粮田改果园现象,本省将柑桔收购价平均降低7%。1954年,柑桔收购价格总水平比上年略有下降,但各品级价格变动较大。1955年,福桔、雪柑和冇柑收购价格作适当提高。福桔、雪柑(二等二级)每50公斤由8.5元提高到9.5元;冇柑(二等一级)由8.2元提高到8.6元,其它品种柑桔收购价格保持不动。1956年,为满足国内市场和出口需要,以及考虑农业合作化后柑桔生产成本增加,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从1956年起,将柑桔收购价格提高15%,并简化了规格等级。调整后,福诘、雪柑中等(二等二级)由9.50元提高到11.00元;芦柑二等由11.50元提高到12.40元;蕉柑二等由12.50元提高到13.40元。50年代初期,在柑桔收购和评级方法也作了大的变革。改革结果对柑桔收购价格水平和果农收益有一定影响。具体改革收购方法分三个阶段:①1951~1953年,沿用历史收购习惯,采取“包园评级、雇工采摘”(过去私商是“包园买花”)的收购方法,果农除得收购价款外,尚多得一项采摘工资。②1954年,把“包园评级、雇工采摘”改为果农“自采自分、送站销售”的收购办法。这样果农要负担采摘和运售工。按当时计算,每50公斤柑桔果农要付出0.55元费用,相对减少果农收入。③1956年,在收购价格提高基础上,同时实行“民主对祥评级”和简化规格等级(级内品分5个等级)。1956年,国家将柑桔列为计划收购商品。1957年起,全省柑桔主要品种收购价收归省统一管理和制定。1957~1959年,柑桔收购价格保持不动。1960年,为促进桔柑生产发展和增加果农收益,本省柑桔收购价作适当提高。调整后,福桔、雪柑(二等二级)每50公斤由11元,提高到13元;芦柑(二等)由12.4元提高到16元。1961~1962年,柑桔收购价格保持不动。1963年,因近几年柑桔减产,为恢复和发展柑桔生产,柑桔收购价格每50公斤平均提高2元,幅度14.28%。在调整柑桔收购价同时,1963年对柑桔收购等级又作了修改。雪柑、福桔原两个等五个级,简化为两个等四个级;漳州各柑种,五个等级改为四个等级(即一、二等不变,原三等一级改称三等,原三等二级和三等三级改称四等)。1965年,为促进柑桔生产的迅速恢复和发展,省物价委员会决定,1965~1966生产年度柑桔收购价,在保持上年度不动的基础上,每50公斤平均增加价外补贴4元(其中,一级为6元,二级4元,三级2.5元,四级1.50元)。1964~1973年,有10年时间柑桔收购价格没有变动。1974年,根据商业部通知,结合本省柑桔品种,调整了雪柑、福桔、芦柑、印柑、橙柑、早熟桔、蜜桔7个品种收购价格。如福桔、雪柑(二级)每50公斤由17.5元,提高到20元,芦柑(二级)由19元,提高到20.5元。在调整价格的同时,将全省划分为两个价区,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5个地市和连江县为一类价区;建阳、三明、龙岩、宁德4个地区为二类价区。二类价区的收购价比一类价区同品种、同等级每50公斤高2元。1975~1977年,柑桔收购价格保持不动。1978年,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通知,结合本省柑桔品种,全省柑桔收购价平均提高13%。在调整收购价同时,取消对新产区照顾,实行全省城关市场统一收购价,城关以下收购点集运费大的可适当安排城乡差价。为衔接邻省价格,诏安县蕉柑可高于全省统一价1元。
  1980年,为促进柑桔优良品种的生产,将雪柑收购价格提高与芦柑同价,即一级26元、二级24元、三级21元、四级16元。1984年起,柑桔由二类改为三类产品,放开价格,经营部门按市场行情,实行议价收购。柑桔价格放开后,议购价格有较大幅度提高,1984年(每50公斤,下同)收购价格:福桔为45元、雪柑为50元、芦柑为50元;到1988年福桔达80元、雪柑达95元、芦柑达85元;1989年起,由于柑桔出现产大于销,价格开始回跌,1989年收购价格:福桔降为60元,雪柑降为65元,芦柑降为70元;1990~1993年柑桔价格继续下降,直至1994年起柑桔收购价格才略有回升;1994~1995年,中等品收购价格:福桔为75元,雪柑、蕉柑和芦柑为80元;1996年,收购价格:福柑、雪柑、蕉柑和芦柑均为86元;1997年,收购以价格又回落,福桔为72元,雪柑、蕉柑、芦柑为68元;1998年,福桔为55.3元,雪柑、芦柑和蕉柑为50.7元。1950~1998年福建省柑桔收购价格变动情况,见表2-6-2。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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