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猪肉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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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430
颗粒名称: 二、猪肉销售价格
分类号: F323.7
页数: 5
页码: 152-1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猪肉价格历经多次调整,1950年代初期自由议价,后逐步调整至稳定水平。1980年代实行议销指导价,政府采取措施防止价格暴涨。1990年代后,随着市场供需变化,猪肉价格稳中有降。
关键词: 福建省 猪肉销售 价格

内容

据调查民国20~25年(1931~1936年),福州市场猪肉(直条)每百市斤批发价最低24.10元,最高35.50元(银元),具体价格,见表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猪肉主要由私商经营,自由议价。1950年,福州市场猪肉(直条)每50公斤批发价(市价)为73.75元(年平均价,折第二套人民币,下同),1951年为60.208元,1952年为51.167元,1953年为54.958元。1954年,国营食品公司成立后,随着生猪收购价格的调高,相应调整了猪肉的销售价格。1954~1955年,全省平均每50公斤猪肉销售牌价55.00元,1956年提为58.20元,1957年生猪收购价提高8.02%。为了不过多提高猪肉销售价格,采取压缩购销差率的办法,猪肉销价只提5%,全省平均猪肉销售价每50公斤为61.11元。1958年后,猪肉销售价格保持基本稳定。1961年,随着生猪收购价的提高,相应调整了白肉的销售价格,按全国物价委员会核定(以五等生猪收购价计算)福建省平均每0.5公斤零售价格从0.611元提高到0.75元,毛白差为63.04%(五等)。由于本省猪肉的零售价格计算一向是按中等(出肉率71%~73%)生猪的收购价为标准,按全国物价委员会核定本省猪肉零售价每0.5公斤0.75元折算,全省猪肉平均零售价每0.5公斤为0.812元,毛白差为60%。各县、市白肉零售价格调整情况,见表2-2-7。
  1965年,为了贯彻多产、多购、多销,促进生产,适应消费,在生猪收购价格不动的情况下,调低猪肉销售价格,全省平均猪肉(带骨直条肉)零售价每0.5公斤从0.812元降为0.751元,下调幅度7.51%。各地调整情况,见表2-2-8。
  1975年,在调整生猪地区差价的同时,对个别县市的白肉销售价作适当调整:三明市带骨统肉(带骨直条肉)零售价0.5公斤从0.74元调为0.76元,德化从0.70元调为0.72元,其他地区不动。1979年,随着生猪收购价格的调整,从11月1日开始,相应提高猪肉销售价,全省平均统肉零售价每0.5公斤由0.751元提高到0.98元,提高幅度30.5%,这一价格维持到1984年。各县市调整情况,见表2-2-9。
  1985年,猪肉放开经营,取消计划价格,实行议销指导价。为了防止市场肉价暴涨,影响人民生活水平,政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除了发给消费者的生活补贴费外,还规定了猪肉议销的最高限价(指导价),并继续给国营食品企业财政补助,使其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平抑市场肉食品价格。同时,政府还在各城市建立肉食品生产基地,提高城市肉食品自给能力,这对平抑市场肉食价格发挥很大作用。由于猪肉是在市场供求比较紧张而价格又处于偏低的情况下放开销价的,价格必然会大幅度上涨,当年全省每500克猪肉(带骨统肉、下同)议销价平均涨到1.52元,比放开前上涨55.1%。1986年采取限价措施后,涨势有所缓和,平均每500克只上升到1.62元。但1988年随着通货膨胀和生猪议购价的提高,市场猪肉销价又大幅度上升,每500克涨到2.61元,1989年达到3.20元。在国家对市场物价进行全面治理整顿后,随着生猪议购价格的回落,猪肉销价也相应降低,1990年、1991年分别降为2.99元和2.79元。1992~1995年。又随着生猪议购价的提高,猪肉销价也逐年上升。1996年,市场猪源充足,肉价趋于稳定。到1997年末,全省平均500克猪肉零售价6.34元。进入1998年,市场猪肉供过于求,价格稳中有降,1998年1~10月,每500克猪肉平均零售价5.58元,比上年底下降11.99%。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福建省志·物价志上册》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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