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成本调查与监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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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330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成本调查与监审
分类号: F726.2
页数: 17
页码: 332-376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成本调查与监审的情况,其中包括了成本调查与成本监审等措施
关键词: 成本调查 成本监审 福建省

内容

第一节 成本调查
  一、农产品成本调查
  (一)成本调查指标
  1.品种和调查点
  1999年福建省农产品成本调查,仍沿用1993年调整后的福建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目录,调查品种为8类(粮食、油料、经济作物、土特产品、干鲜果、食品、林产品、蔬菜)、23个品种,涉及41个调查市县。
  1999年7月,省物价委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农产品成本调查管理办法》,发挥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优势,安排布置农户农资购买情况和农户存粮情况专项调查,主要了解1999年度农民生产投入情况,农户化肥、农药、农膜、种子、柴油等农资购买数量和支出金额,掌握农户粮食销售、消费结构和存量水平,为正确判断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趋势、合理制定农产品价格提供依据。
  2002年3月,国家计委对部分农产品的调查方式和部分省市的调查品种进行调整。常规调查品种柑橘、茶叶、淡水鱼由全国统一调查品种改为省级调查品种,取消福建省甘蔗调查品种。福建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并调查品种为5类(粮食、油料、经济作物、食品、蔬菜)、21个品种(早稻、中稻、晚稻、花生、烤烟、莲子、绿毛茶、乌龙茶、柑、橘、生猪、肉鸡、鸡蛋、鸭蛋、奶牛、淡水鱼以及5个品种蔬菜),涉及全省41个调查市县(福州、长乐、闽侯、罗源、福清、闽清、莆田、泉州、晋江、南安、安溪、永春、厦门、同安、漳州、龙海、漳浦、平和、南靖、长泰、龙岩、长汀、永定、上杭、漳平、三明、宁化、建宁、永安、泰宁、尤溪、南平、建瓯、建阳、浦城、武夷山、顺昌、宁德、福安、古田、寿宁)。
  2.指标体系
  2004年4月,执行国家发改委重新修订的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
  新指标体系对一些指标或改名,或取消,或增设,将“含税成本”改为“总成本”,“减税纯收益”改为“净利润”,“成本纯收益率”改为“成本利润率”,取消“净产值”指标,增设“现金成本”、“现金收益”指标。生产成本指标名称虽然保留,但所包括的内容比以前多,把生产过程中除土地成本以外的其他支出全部纳入生产成本范畴。将“用工作价”指标改为“人工成本”,并在其下增设“雇工费用”和“家庭用工作价”两项指标;增设“土地成本”指标,并在其下增设“流转地租金”和“自营地折租”两项指标;将“物质费用”指标改为“物质与服务费用”指标,以便准确地反映实际支出情况。取消“期间费用”、“其他收入”指标;取消种植业调查表中成本外支出的“村提留”、“乡统筹”、“两工支出”等指标,以及部分附记指标;取消饲养业调查表中的“青粗饲料量”指标,增设“饲养规模”、“技术服务费”、“燃料动力费”等指标。
  新指标体系扩大燃料动力费指标范畴,缩小机械作业费、排灌费、畜力费的范畴,将机械作业费、排灌费和畜力费界定为租赁作业所发生的费用,使用自有设备和役畜作业的费用分别计入固定资产折旧、燃料动力费、修理维护费以及劳动用工等项目。调整了劳动日工价的计算方法,某年劳动日工价=本地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本地上年每个乡村从业人员负担人口数+全年劳动天数(365天);每个乡村从业人员负担人口数=乡村人口数÷乡村从业人员数(相当于2001年以前统计口径的乡村劳动力数)。另外对主副产品产值、雇工费用及其他许多指标的核算方法也做了适当调整。
  种植业产品成本调查由原来的4张主表精简为2张主表,“农资投入明细表”精简为“化肥投入明细表”,而且对具体化肥品种也作了精简和重新分类,对基础数据表也作了调整,由原来填报县级基础数据表改为填报调查户基础数据表,在种植业调查户基础数据表中增设了“规模类型”和“品质类型”两项指标。
  从2004年调查年度开始,各调查县一律采用计算机录入汇总成本调查数据,基础数据表以调查户为单位,每一个调查户的每一个调查品种填一张基础数据表,省、设区市、县(市、区)各级基础数据和汇总数据均由汇总软件根据调查户基础数据表自动逐级生成。
  (二)成本收益调查
  1999一2005年,全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依托各级农业部门,对粮食、花生、烟叶、生猪等大宗农产品和部分其他经济作物的物质投入、劳动用工投入及收益测算等情况开展调查,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在全省范围内以主产区作为调查对象,主要采取重点调查方式进行,具体调查指标按报表制度规定执行。
  1.水稻成本收益调查
  2.花生成本收益调查
  3.烤烟成本收益调查
  4.生猪成本收益调查
  二、非农产品成本调查
  2000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福建省价格、成本和费用调查、审核管理办法》,全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对依法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行政性、事业性单位的服务费用,每年进行1~2次调查、审核,及时跟踪有关企业或单位的价格、成本和费用的变动情况。
  2001年5月,省物价局制定出台《福建省价格、成本和费用调查、审核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对价格、成本和费用调查、审核的对象、范围、方式进行细化,并对企业或单位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成本、费用资料的办法、内容作出明确规定。省物价局和福州、龙岩等地价格部门开始介入非农产品项目定价前的成本审核工作。
  2001年,对2000年全省城市自来水、上网电价成本开展调查。省物价局按照“统一部署、分块负责、重点调查、集中建档”的原则,建立一套调查程序,省价格成本队制定全省自来水、上网电价成本调查方案,在各地调查的基础上,对重点的和有疑问的数据进行再次审核,最终形成全省行业成本数据。调查掌握全省9个设区市供水企业和上省网电厂的企业性质、规模、生产能力、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取得全省上网电价和城市自来水企业的总成本项目和主要成本项目的社会平均成本数据,形成各企业间成本水平差异对比。省和福州市的价格成本队共同完成对福州祥坂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的调查审核,审核结论成为福州市提高污水处理费审价听证会的重要材料。龙岩市价格成本队开展液化气、医保IC卡等成本调查,为调定价提供依据。
  2002年,对2001年全省(水、火)电厂上网电价成本开展调查。省价格成本队将调查的对象从2001年的78家扩大至104家,全省47个县(市、区)物价部门参与调查,掌握的成本数据代表了全省(水、火)电企业上网电价成本的总体情况,为全省电价改革和调整提供依据。
  2003年6月,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成本的有关情况调查审核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开展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有关情况调查审核工作,选定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学院、福建中医学院作为调查审核对象,省成本调查队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项调查审核工作。
  2004年,省价格成本队对17家污水处理厂进行成本调查审核,掌握全省列入监审目录的各类污水处理厂的基本情况。组织9个设区市的成本监审人员和1000多家发电企业进行软件系统的培训,要求全部使用“发电企业成本核算软件”进行发电行业成本数据的填报,为掌握全省性的成本数据资料做准备,为合理定价服务。省价格成本队对铁路客、货运成本作了专项课题调研,起草了《温福及福厦铁路前期运价体系调研提纲》。
  2005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制度的通知》,省价格成本队开展钢铁、电解铝、化肥、煤炭等重要商品成本调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精神,省价格成本队配合业务处室,指导各地加强对普通商品房成本调查,定期测算并公布不同地段、不同等级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造的平均成本,引导住房价格的合理形成。省价格成本队组织开展农资价格调查,对三明化工厂、永安智胜化工厂、顺昌富宝化工厂所生产的尿素的生产成本进行调查。
  第二节 成本监审
  2002年5月,国家计委发布《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福建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的工作重心开始由农产品成本调查向实施价格成本监审转移。
  2003年4月,省物价局出台《福建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实施办法》,编制和发布《福建省实行成本监审的重要商品和服务目录》,包括《福建省定价目录》12类59个项目中的教育、城市供水、上网电价、重要交通运输、重要的专业服务、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房地产价格等7类16个项目。为了规范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省物价局编制调价定价成本监审档案等在内的整套成本监审专用格式化文书,规范成本监审工作的操作;编制“价格成本调查队工作流程图”,对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监审工作、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办事程序、所需提供的证件资料等作出规定,规范企业申请成本监审、农户上报农产品成本资料工作。
  2003年至2005年,全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开展高校教育、上网电价、自来水、瓶装液化气、物业管理、中小学教材、旅游景点门票、有线电视收视、地方铁路客货运输、垃圾清运、温泉洗浴、殡葬服务、出租车、城市公交、污水处理、中小学校服、轮渡运输、城市公交、管道液化气、经济适用房等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至2005年底,全省共受理各类价格成本监审项目1188个(件),核减企业上报调定价成本费用21.0亿元。
  一、调价、定价前成本监审
  2003年,全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对17个上网电价发供电成本项目开展成本监审,这些项目包括德化县德义热电有限公司、永安亿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政和县金和水电有限公司、武夷山市兴禹水电有限公司、沙县青州溪后电站、南平市兴洋水电有限公司、南平市兴峰水电有限公司、德化涌溪水电有限公司、尤溪县卢头峡水电站、漳平市岩高水电有限公司、三明市三元区回龙电站、永安市小陶石坂水电站、闽侯县三港口水力发电厂、漳平市永福后溪水电站、龙岩电力技术经济开发公司、漳平市赤水溪水电有限公司、漳平市梧溪水电有限公司。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还对物业管理收费管理、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经营(福州鼓山十八景、泉州开元寺、泉州清源山“奇峰醉月”)、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开发(秀屿区房地产总公司、福州“荔园小区”、福州铁建建筑有限公司“栖凤苑”)、城市自来水价格制供水、城市污水处理运行、电视收视增值业务运行、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医疗服务成本等项目开展成本监审工作。是年,全省各级成本调查机构共完成262个项目的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3.9亿元。
  2004年,全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按照规定的监审目录,对上网电价、城市自来水、城市污水处理、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中小学教材、瓶装液化石油气、高校教育、旅游景点、铁路客货运输、电视收视、医疗服务等437个项目实行定调价前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8亿元。其中,有17个项目的成本监审结论提交给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省成本调查队完成对三明市三元区芦中电站发供电、福州市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龙岩铁路公司客(货)运、福州涌泉寺景区门票价格等76个项目的定调价前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2.6亿元。
  厦门市开展对鼓浪屿景区门票、污水处理厂、高中教育等3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事业单位上报的成本费用0.6亿元。其中厦门市高中教育成本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福州市开展对永泰县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价格、福州金山橘园经济适用房价格、BP(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液化气价格、福州煤气公司管道液化气价格、福州明达电厂应急发电上网电价等8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2.8亿元。
  莆田市开展对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莆田市城市污水处理、涵江区锦江家园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城市供水经营等6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3亿元。其中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南平市开展对南平市恒立大厦小区物业综合管理服务、光泽县巨潭梯级电站发电、邵武市液化气进货、邵武市殡仪馆非选择性殡仪服务、邵武市公交部分专线车延伸路段票价等153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4亿元。其中邵武市液化气进货成本、邵武市公交部分专线车延伸路段票价成本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宁德市开展对古田蓝田水电有限公司发供电、寿宁县平溪溪底水电站发供电、屏南远丘水电站发供电等3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01亿元。
  三明市开展赤岩经济适用房(二期)、黄沙电站上网电价、义务教育杂费调整、民爆物品短途运输押运、梅列区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杂费等95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31亿元。其中大田县义务教育杂费、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义务教育杂费、将乐县第四中学义务教育杂费、三明梅列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杂费、清流县城关中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清流县田源中心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清流县城关中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清流县嵩口中心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清流县电力公司调定价格的成本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龙岩市开展对龙岩瑞新热电有限公司发电、闽西日报社报纸发行、永定天丰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供应、龙岩市公交公司营运、龙岩市李园新村危旧房改造莲东经济房A组团等30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08亿元。其中永定天丰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供应、龙岩市公交公司营运的成本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漳州市开展对瑞鑫小区(白鹭园新村)物业管理服务、漳浦自来水销售、南靖县溪城水电站上网发电、长泰县天柱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经营等50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1.0亿元。其中漳浦自来水销售、常山开发区自来水销售的成本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泉州市开展对安溪县湖头镇园桥水电站、泉州市水质净化中心污水处理等13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2亿元。
  2005年,全省物价系统各级成本调查队开展对上网电价、城市污水处理费、风景名胜区门票、医院自制药剂、液化石油气、高中教育、城市供水、物业服务、城市公交运输等489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工作,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9.1亿元。有8个项目的成本监审结论提交给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召开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省成本调查队开展对永泰县白云梧桐洋水电站发电、福鼎市嵛山天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等60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1.5亿元。
  厦门市开展对自来水公司供水成本监审,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06亿元。
  福州市开展对医院自制药剂、液化石油气、高中教育、城市供水、物业服务等33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4.7亿元。
  莆田市开展对上网电价、污水处理、游览参观点门票、轮渡运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14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1亿元。
  南平市开展对上网电价、物业服务收费、城市污水处理、中小学校服等94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2亿元。其中武夷山市城市供水、武夷山市旅游度假区供水、建瓯市南雅水厂供水、邵武市城市污水处理的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宁德市开展对上网电价、游览参观点门票等30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5亿元。
  三明市开展对上网电价、生猪机械化屠宰综合服务、老人公寓服务等100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3亿元。
  龙岩市开展对经济适用房、上网电价、物业服务、拆迁服务等25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1亿元。
  漳州市开展对上网电价、污水处理、自来水销售、游览参观点等105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1.2亿元。其中东山县自来水价格销售、漳州市城市污水处理、云霄县自来水供售、漳州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的成本监审结论提交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调定价格听证会使用。
  泉州市开展对自来水销售、游览参观点等26个项目的成本监审,共核减企业上报的成本费用0.3亿元。
  2004年,省物价局举办价格成本核算管理培训班。
  二、成本定期监审
  (一)城市污水处理成本定期监审
  2004年2月,省物价局发出《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监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全省首次城市污水处理成本定期监审工作。对龙岩市龙津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南平市供排水公司污水处理厂、莆田市闽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三明市列东污水处理厂、泉州市水质净化中心、福州市洋里污水处理厂、厦门市污水处理一厂、厦门市污水处理二厂、厦门市集美污水处理厂、厦门市杏林污水处理厂、厦门市海沧污水处理厂和厦门市石渭头污水处理厂12家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人工费用、业务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项目进行调查审核。调查显示,12家污水处理企业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为3.74亿吨,2003年实际污水处理量为2.26亿吨,占设计能力的60.42%,加权平均每吨污水处理成本为0.79元。按实际污水处理量计算的单位成本中,运行费用0.32元(人工费用0.11元,业务费用0.17元,管理费用0.04元),占成本的40.54%;固定资产折旧0.33元,占成本的41.82%;财务费用0.14元,占成本的17.64%。
  (二)水力发电企业发电成本定期监审
  2004年5月,省物价局组织对福建省龙潭水电股份公司、连江县山仔水力发电厂等77个水力发电企业发电成本情况调查,发现全省发电企业成本中存在着发电量下降、投资偏大、人工费用上升、管理费用增大等问题。所监审的77个水力发电企业在2001—2003年年总发电量分别为111649.51万千瓦、105863.24万千瓦和95711.23万千瓦,以实际发电能力为基数计算,3年平均每千瓦时上网售电成本为0.2731元;2001—2003年平均每千瓦时上网售电成本分别为0.2364元、0.2820元和0.3010元。按实际发电量为基数计算,2001—2003年,各项发电成本为平均单位千瓦时外购电费0.0015元、材料费0.0040元、工资0.0637元、大修理费0.0120元、折旧费0.0641元、其他费用和管理费用0.0704元、财务费用0.0359元。
  (三)城市供水企业成本定期监审
  2005年5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对9个设区市所在城市的城市供水企业的2004年度供水成本进行调查,共调查9个设区市所在城市的36个自来水厂,企业性质有国营、国有独资、国有股份制和外商投资等,总资产为68.6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为52.86亿元;人员5461人;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335.5万吨,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314.95万吨,实际生产能力占设计生产能力平均93.87%;年总供水量73891.76万吨,年总销售水量57650.94万吨,产销差率平均22.2%。城市供水成本监审的构成项目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三大项。按实际年供水量、售水量测算,2004年,全省9个设区市城市供水企业制供水总成本7.32亿元,总售水量5.77亿吨,加权平均每吨自来水制供水成本(不含税)为1.27元。
  (四)福建省国家级重点风景区门票成本定期监审
  2005年4月,省物价局组织开展对武夷山、太姥山等13个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门票成本定期监审,这些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体制分为国有独资的事业单位管理、实行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管理及经营权转让后的企业自主经营等三种管理模式。监审的门票成本是由基本建设投资、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及税金等项目构成。13个国家级旅游风景区的平均总成本每年为798.17万元,平均单位成本每人次为57.71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从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物价管理的历史,内容有:价格调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与监审、价格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价格研究与学术活动、机构与队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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