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310
颗粒名称: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
分类号: F293.352
页数: 5
页码: 115-1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在1998年以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大多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下属事业单位组成。1998年,为适应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的发展,省政府颁布实施了《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设立了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评估机构,并进行资质等级管理。2000年,省政府办公厅批准调整组成单位,并进行了脱钩改制工作。
关键词: 福建省 房地产 评估管理

内容

1998年以前,福建省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大多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有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土地估价机构,房管(建设)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乡镇企业管理部门批准的乡镇企业资产评估机构,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1998年6月23日,为适应房地产价格评估市场迅速发展的要求,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有效地解决房地产价格评估行业存在的部门垄断、多头评估和重复收费问题,省政府颁布实施《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由省、市(地)物价、房管、土地、国有资产等管理部门组成的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省、市(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设立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由依法设立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简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申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实行资质等级管理。7月,设立由物价、房管、土地、国有资产等管理部门组成的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在省物价委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增挂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随后,各设区市先后设立相应的机构统一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并配给物价部门专门的人员编制。11月,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管理若干暂行规定》,对各等级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条件及营业范围、审核、审批程序、资质等级的升降或取消,以及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设立或确认及相关衔接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甲级、乙级、丙级机构的资质条件除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包括有7名、5名、3名以上取得国家有关部门或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发给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每年评估执业人员分别有40%、30%、30%以上经过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培训。甲级评估机构可在全省范围内从事各类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可以接受房地产价格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有异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结果进行重新评估,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的甲级评估机构可跨省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乙级评估机构可从事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企业兼并、合资入股等方面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可以在全省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丙级评估机构可从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评估项目,可以在其注册地(市、县)区域内从事评估业务。对1998年6月23日之前已经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机构,只要达到规定条件并经省、市(地)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即可套档换发相应等级资质证书;对不完全具备最低等级规定条件但又确有房地产价格评估工作能力的机构,由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颁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临时资格证书,临时资格最长期限为二年,不得再次申请延长临时资格。
  1999年4月和12月,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先后两次对全省已取得相关部门资质的评估机构及资质等级进行审核确认,对部分资质条件及评估人员不足、评估业绩不良的机构进行降低或取消资质等级的处理,经审核确认并套档换发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证书的机构全省共163家,其中甲级21家,乙级41家,丙级70家,临时资质的31家。
  2000年,省政府办公厅批准调整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组成单位为省物价局、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和财政厅,省编委正式核定省物价局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3名。11月,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相继出台有关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意见,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制定下发《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意见》,对脱钩改制的具体要求、脱钩改制后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及其他有关事项作出规定。所有挂靠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以及挂靠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的专营或兼营评估机构,凡继续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中介服务的,均按国家和省有关社会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的文件规定,在人员、财务、业务、名称四个方面与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按照规定要求,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对脱钩改制后符合规定条件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了重新确认和换发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工作。
  2002年6月11日,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的通知》,规定未完成脱钩改制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中介服务业务,禁止政府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评估中介机构兼职,禁止评估人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评估机构执业。有关评估机构执业条件,除达到规定的人员数量要求外,还要按照“互认”原则合理确定评估机构中的执业人员比例,即在甲级、乙级、丙级机构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分别不少于3名、2名、2名;注册土地估价师均不少于2名。7月,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年度审验工作。12月印发《关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换发新证及年审结果公告》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起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每年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从业行为年度检查或年度审验工作,对房地产价格机构设立情况、内部管理、经营业绩、估价报告质量和职业道德、评估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对年度审验合格、基本合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换发新证并实行公告,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证书有效期限为一年。
  2003年4月,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房地产价格评估及评估执业人员资信档案系统的通知》,将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其所属评估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投诉举报记录、年度检查及分支机构备案情况等有关信息纳入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和省物价局办公自动化网络信息系统管理。至2005年年底,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已系统建立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及其所属评估执业人员资信档案数据库,根据评估机构资质变动、专职评估执业人员状况和更换资质证书等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及时进行资信档案有关资料的更新、修改和完善工作。
  2005年3月,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均为注册估价师,出资人或合伙人原则上也是注册估价师。新申请的机构,从丙级开始申报,申请调整资质等级依次逐级上升,不得越级升级,除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外,还要有良好的评估业绩和资信度,且连续2年以上年审合格、无不良行为。评估机构和评估执业人员的从业行为严格按照规定的评估收费标准收取评估费用,不得采取分成评估收费、接受各种指定评估、压低评估收费以及迎合委托人的意愿等不正当手段承揽评估业务。评估机构接受评估委托、实施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书符合有关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有原始资料存档,包括盖有评估机构公章和注册估价师签字的评估报告(房地产价格评估报告要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评估委托合同、工作底稿,经2名以上估价工作人员签字的现场勘察记录,评估报告分析测算过程及相关依据材料,评估报告质量审核、复核件,评估机构及其评估执业人员的有关证件复印件等等。注册估价师只能在一个评估机构内执业,不得虚假重复注册、兼职从业、跨机构执业。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分支机构的管理,明确房地产价格评估分支机构是按照规定条件设立、由所属评估机构统一管理并由分支机构专职注册估价师开展评估业务的非独立法人性质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业务,必须以所属评估机构名义签订评估项目委托合同、出具评估报告,并盖有评估机构的公章和专职注册估价师的签名。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同时向省和所在设区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在分支机构所在地挂牌执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资质等级根据其评估业绩、社会信誉、资信状况、专职注册估价师人员状况、年审结论等综合评定。各级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对评估机构及所属分支机构或跨地区评估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和年审情况作为评定其资质等级的依据之一。对少数评估机构违规执业、评估执业人员虚假重复注册或兼职从业、跨机构执业等问题,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和估价师注册管理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1999一2005年,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先后召开8次主任会议,对各设区市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初审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进行审核认定,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监管。
  截至2005年年底,经年度检查和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全省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合格、基本合格的共109家,其中甲级34家、乙级38家、丙级37家。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福建省志·物价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记载了从1999年至2005年福建省物价管理的历史,内容有:价格调控、商品价格、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成本调查与监审、价格服务与信息化建设、价格研究与学术活动、机构与队伍等。

阅读

相关地名

福建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