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卫生技术人员的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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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241
颗粒名称: 二、卫生技术人员的结构
分类号: R197.1
页数: 2
页码: 355-356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结构不断优化,高级、中级、初级职称比例逐渐合理。
关键词: 福建省 卫生技术人员 职称结构

内容

民国时期,福建省私立(含教会)、公立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结构中,高级分科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含总住院医师)三级;中级在护理方面分总护士长、护士长、护士三级。卫生防疫部门的职称结构中,技正、技师为高级;技士、技佐为中级;技术助理员为初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卫生事业迅速发展,需要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门类相应增多,因此,在职称的结构中也有了较大变化。50年代初期开始,“师”级(指“医师”及以上)为高级;“士”级为中级;“员”级为初级。这个结构一直沿用至80年代中期。1986年3月15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后,职称改称为职务,仍分高、中、初级,但高、中、初级所指职务不同:高级指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中级指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初级指医(药、护、技)师和医(药、护、技)士;取消“员”级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福建省卫生技术人员中,高、中、初三级结构的具体情况,由于无准确的统计资料记载,故无法记述。现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统计资料记述如下:
  1952年,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总数17281人中,高级人员(指师级)3283人,占18.99%,其中私人开业的高级人员(指领取医师执照的医生)就有2194人,占高级人员的66.82%;中级人员(指士级)3842人,占22.23%;初级人员(指员级)2148人,占12.42%;未评定高、中、初级职称的中医药人员8008人,占46.33%。嗣后,由于加速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大量增加;又由于私人开业医逐步走向联合,加人集体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因而到1965年,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总数42692人中,高级人员6132人,占14.36%,其中私人开业的高级人员130人,占高级人员中的2.1%;中级人员19025人,占44.56%;初级人员8073人,占18.91%;未评定高、中、初级职称的中医药人员9462人,占22.16%。经过1979年恢复职称评定工作以后,福建省卫生技术职称结构逐渐趋向合理。到1988年底,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总数81862人中,高级人员[指正、副主任医(药、护、技)师]2044人,占2.49%;中级人员[指主治(主管)医(药、护、技)师]8992人,占10.98%;初级人员(指医师、医士等)53136人,占64.%;未评定职务的其他中西医药人员17690人,占21.6%。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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