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县级以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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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233
颗粒名称: 四、县级以下
分类号: R197.62
页数: 1
页码: 34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农村基层卫生组织逐渐建立,包括乡卫生院、村卫生所等,承担卫生行政和防病灭病任务。
关键词: 福建省 卫生事业 乡卫生院

内容

县以下的农村基层卫生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无统一机构设置。自农村实行合作化后,至1957年,乡已开始建立保健站,农村高级合作社成立保健室,部分生产大队已试办合作医疗站。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乡保健站改称公社卫生院,部分生产大队设合作医疗站。“文革”期间,生产大队普遍建立合作医疗站,村设卫生员和接生员。1985年,随着农村体制改革,公社卫生院改为乡(镇)卫生院,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改为村卫生所,担负乡(镇)、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和防病灭病双重任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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