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专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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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200
颗粒名称: 三、中专教育
分类号: G726.9
页数: 2
页码: 290-291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成人大专教育发展迅速,主要委托医学院校和中医学院开设专业课程,招生对象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关键词: 福建省 成人医学教育 中专教育

内容

70年代初期,卫生系统通过招工补员、复退军人安置和外系统调人等途径,涌进一大批未经专业技术训练的人员,造成本省卫生技术队伍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明显下降,人员构成比例失调。据1980年初统计资料,全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初构成比例为1:1.69:1.51(合理比例应为1:2.5: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大大超过规定的比例。省卫生厅在对全省初级卫生人员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1982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试行办法》的规定,1984年,委托中专卫校和部分县卫校举办职工中专班,共计招生297名。设有医士、卫生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士等专业。招收具有二年以上工龄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程度。学制二年,毕业后发给文凭,国家承认其中专毕业学历。
  1985年,全省卫生成人中专招生数增至547名,增设口腔技士、卫生财会、检验士等专业。医士类专业学制增加至两年半,其余专业仍保持二年不变。报考年龄放宽到35岁。强调必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为了进一步发展成人中专教育,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5月3日,以闽政(1985)综237号文批复同意沙县、漳平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分别设助产士和护士专业,当年各招一班学生50名。
  1986年,卫生成人中专招生数达到861人,增设中医士和放射医士专业。招生条件及报考对象不变,但补充规定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合同制职工及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职工亦可报考。同年3月,省人民政府以闽政(1986)综106号文批复,同意安溪、云霄县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两校均设医士、护士专业。
  1987年,成人中专招生数趋于下降,是年招生数623名。1988年招生数减至339人。1987年1月27日,省教委闽教成(87)010号文批复,同意莆田、福清和福鼎县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分设助产士、医士和护士专业。至此已有七个地市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这些学校由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教学业务上受省卫生厅指导。
  职工中专班从1984年创办至1988年止,共招生五届2667人。五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职工中专毕业生1705名。本省成人中专教育的另一种形式是自学考试。1986年10月,经省自考办同意,开设护士专业自学考试。1986年参加考试有1966人次,1987年有1209人次,1988年有1230人次,考试及格者共计2725人。1988年10月,增开医士专业自学考试,参加考试人数有2264人次,及格721人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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