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业中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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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195
颗粒名称: 二、职业中专
分类号: G639.295.7
页数: 3
页码: 283-285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职业中专卫生教育在80年代得到了发展,为基层培养输送了一批卫生人才。
关键词: 福建省 医学教育 职业中专

内容

福建省卫生职业教育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了较大的发展。1984年,省政府以闽政(1984)综566号文批复同意,省卫生学校和省妇幼卫生学校分别同福州市二十三中(福州文教职业学校)和莆田二中联合举办助产士和保育护士职业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在学期间,按高中学生享受助学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本校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自谋职业等。凡被录用或聘用的毕业生,享受中等卫校毕业生待遇,职业班参照中等卫校同类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教材进行教学。普通文化课由联办中学承担,医学基础课和临床课由两所卫校负责。从当年起各招一班学生40名,随后每年各续招一班学生。福州市二十三中的助产职业班至1988年仍坚持招生,而莆田二中的保育护士职业班,因毕业生供过于求,已于1988年停止招生。此外,福州市和南安县等几十个卫生单位也同普通中学联办卫生职业班,在校生达到1300人,为城乡基层培养和输送了一批卫生人才。1985年初,在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鼓舞下,由原福州传染病院院长林守铨等专家倡议组织离退休医务人员创办私立中等卫校,为农村培养卫生人才。1985年5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同意成立福州育才卫生职业学校。1985年秋,招收首届检验士专业学生50名。建校以来共招收检验、放射、麻醉、医士等专业学生351名,已毕业138名,在校生214名。学校全部招收高中毕业生,检验士专业学制二年,医士类专业学制三年。学校租借福州西门洪山卫生院为校舍,国家只给少量的补助经费,经费主要来源是向学生收取学费。学校还利用假期或空余校舍,举办各种专业短训班,为农村培训了急需的卫生技术人员。
  1987年5月,省教委和省卫生厅联合发出关于发展本省卫生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市选择一所条件较好的县卫生进修学校,试办卫生职业中专学校,以满足农村对卫生技术人才的急需。卫生职业中专学校主要开设医士、护士、助产士等普通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为当地培养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学生实行自费人学,国家不包分配,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1988年6月,省教委同意成立福鼎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招收检验士45名。并同意成立永定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设医士和助产士专业,各招一班学生40人。同时,厦门市政府也同意同安县卫生进修学校兼办卫生职业中专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当年秋季招收医士专业学生40名。同年9月,省教委同意成立福建省晋江寿良中医学校筹备处,由华侨捐资筹建。学校属侨建民办性质,开设中医士专业。当年试招高中毕业生一班,招生数45名,学制两年半。在发展中等卫生职业教育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1986年后曾一度出现有些职业班脱离当地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没有保证,毕业生出路成了问题,有些中等卫校也出现超计划招生,滥发毕业证书,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1988年底,省卫生厅根据省教委的统一部署,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及时地对这些超计划招生问题,给予妥善处理。据统计,到1988年全省职业中专学校已发展到7所,在校生585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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