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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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189
颗粒名称: 第十一章 医学教育
分类号: R197.1
页数: 21
页码: 271-291
摘要: 本章介绍了福建省医学教育历史悠久,从唐代开始,经历了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完善的医学教育体系。民国时期,高等医学教育开始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医学教育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为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培养了大量专门人才。
关键词: 福建省 医学教育 历史发展

内容

我国的医学教育始于南北朝,福建省始于何时无法考证。据《八闽通志》记载,唐代都督府已设有医学博士一员,助教一员,学生二十人。现代高等医学教育的发端可从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英国圣公会英籍医师雷滕在霞浦创办的福宁博济医院附设西医学校算起,中等医学教育则是从清光绪十四年,在福州开办全省第一所护士学校开始。民国时期,福建省仅有一所公立高等医学院,设医疗系一个专业。中等医学教育规模小,设备简陋,只设护士、助产两个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医学教育事业发展较快,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遭严重摧残和破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医学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为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和输送了大批卫生专门人才,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一节 高等医学教育
  清光绪十一年(1885)秋,英国圣公会派英籍医师雷滕在霞浦创办了福宁博济医院,并在院内附设了西医学校,培训中国医师。前后四届,毕业生共十余人。光绪二十四年,雷滕又带他的学生林叼安、余景陀等到莆田县新建兴化双凤医学校,次年开始招生,修业年限5年,由雷滕任校长。在光绪二十四年至宣统元年(1898~1909)的12年中,共办三届,毕业生10人,由英国驻福州领事馆发给毕业证书。但由于政局动荡,经费入不敷出,该校经历了一段时间后就停办了。
  民国元年(1912),英国圣公会在福州柴井医院举办福州协和医学校。校长由柴井医院英籍教师泰勒(Taylor)担任。福州协和医学校初创时期未设预科班”生源由三个基督教会(即英国的圣公会、美国的美以美会和美部会)推荐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的男性青年。福州协和大学成立后,协和医学校新生的预科课程,如生物学、化学、物理学等都在协和大学上课。医学校学制仍为五年。学校所用教材,均为英语版的医学课本,教师也用英语授课。福州协和医学校于1922年因外籍教师相继回国而停办,前后十年中招生五届,毕业生共计有26名。民国时期,福建省开始有公立医学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等医学教育有较大发展。
  一、本科教育
  民国26年(1937)6月,福建省政府决定在福州筹建福建省立医学专科学校,聘请生理学博士侯宗濂为校长。“七.七”事变后,学校在经费和办学条件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向省立科学馆借数幢楼房为校舍。于1937年9月29日正式开学。第一班招生40名。1938年春,又招收医师养成班学员20名,以后转为本科第二班。
  抗日战争全面展开后,福州时局紧张。民国27年6月,学校内迁沙县,附设医院也随校迁移。民国28年秋,学校改为福建省立医学院,学制六年,仍由侯宗濂任院长。从民国27年至民国34年秋,在沙县招收了第三班至第十班学生,每班招生约50名,学制6年,毕业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
  抗日战争期间,学校办学经费拮据,校舍破旧、设备简陋、教学工作困难重重。许多知名的学者专家如蹇先器、陈礼节、厉矞华、黄震亚、屠宝奇等,不顾困难险阻,都应聘来闽执教。他们编写教材,从事翻译,努力教学,开展科研,筹建各学科教研室。
  民国35年初,学校迁回福州,在吉祥山重建新校并设置附属医院。但办学条件仍然十分困难。从1937~1949年的12年中,共招生医疗系本科生13届,毕业生254人。
  1949年8月,省人民政府接管了福建省立医学院,黄震亚任院长。1951年,学校更名为福建医学院。1952年,院长由黄开云兼任;同年8月,浦敬诠到该院建立中共党支部,并任支部书记和副院长。为加速卫生技术人才培养,适应建设需要,学制由六年改为五年,从1949年秋季入学的第14班开始执行。
  1954年11月,福州合组医院改为福建医学院附属医院。1955年初,成立普通基础和医学基础等教研组共14个,教学、科研设备逐步健全。1958年,又将福州中国协和医院划为附属医院并归该院领导。至此,学校有两所附属医院,约600张病床。1956年,省又决定在福州茶亭新建院址,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从1958年起扩大招生规模,并开展教学改革,1959年又增设卫生系。
  1958年7月,福建省中医学院在原省中医进修学校的基础上成立。省卫生厅厅长左英兼任中医学院首任院长。同年9月,招收第一届中医本科六年制学生。当时省内外享有盛名的胡友梅、李建颐等名医都先后到校承担教学。学校十分重视教材建设,自编的教材有《中医基础医学》、《方剂学总编》、《新编针灸学》、《医用古汉语》、《中医临床》、《伤寒论》和《温病学》等,其中有的成为后来全国统编教材的基础,或为统编教材所采用。
  厦门医学院也于同年9月1日正式开学,首届招收医学本科生160名。
  1961年,各院校执行本省制订的“关于贯彻高教六十条的实施方案”,认真总结教育改革的经验教训,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1962年9月,省政府决定停办厦门医学院和撤销福建医学院卫生系。厦门医学院二、三年级学生201人编人福建医学院,四、五年级学生234人留在厦门学习、实习直至毕业。同年9月,教育部、中侨委批准华侨大学增设医疗系,暂设在原厦门医学院内。厦门医学院基础课和临床课教师并入华侨大学医学系。年底,省卫生厅将省人民医院和中医研究所划归中医学院领导,建立医、教、研三结合的体制。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各院校教学质量有明显提高。1965年,卫生部在华东地区医学院校毕业生抽样考核中,福建医学院学生成绩列为中上水平,这时,福建中医学院也已初具规模,拥有一支以名老中医为骨干的教学、科研队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66年,本省两所医学院毕业生共计4367人,为民国后期(1937~1949年)医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7.1倍;1966年秋,两所医学院在校生数达到1273人,为1949年的4.2倍。
  “文化大革命”中,本省高等医学教育遭受严重的摧残和破坏,两所医学院的领导干部和一些学术上有成就的专家、教授,均被批斗,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1969年秋后,教师大批上山下乡,下放劳动。接着又以“战备”为名将福建医学院两所附属医院撤销内迁闽西北八个县。福建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迁址福建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原址。1970年3
  月,福建医学院与中医学院合并,成立福建医科大学,迁往泉州东郊原华侨大学校址。在这些医院和学院的搬迁中,大量图书、设备、器材及家具散失,几十年积累的标本、病理切片,以及教学、科研档案资料、医院的X光片、病历档案等毁于一旦,损失之大难以估计。
  学校迁泉州后,一缺师资,二少资金,三无附属医院,实际上是一所徒具虚名的高等学府。1970年6月,开始招收“工农兵试点班”学生,学制两年,并将晋江地区第二医院划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从1971年夏起至1976年止,每年各招收一班,学制3年,其中1972~1974年三届学生增加文化补习半年。1972年,成立中医系开始招收中医专业。1975年,在莆田、龙岩两地举办二年制“社来社去班”。从1965~1975年,共为国家培养了三年制毕业生2063人,“社来社去班”294人。
  1976年10月,高等医学教育工作开始拨乱反正,1977年恢复统一招生考试制度,招收五年制医学专业本科生。1978年5月,省革委会批准福建医科大学迁回福州办学。同年11月,国务院批准福建中医学院复办,并在福州五四北路修建新校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逐步确立。1982年,中共福建省委召开三届五次会议,又确定“以智取胜”的战略决策。1982年7月,福建医科大学经省政府批准恢复原校名福建医学院。在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引下,福建省高等医学校采取了有力措施,使学校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
  (一)加强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建设。经省政府批准,福建医学院将两所原附属医院撤迁下放的医护人员陆续调回。1981年,确定福清县、长乐县医院等14所医院为福建医学院的实习医院;恢复并确认省立医院、省人民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第二医院等四所综合医院以及省妇幼保健院、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传染病院和省皮肤病防治院等四所专科医院为福建医学院的教学医院。1984年6月,该院恢复附属协和医院建制。同年底,该院又将附属第一医院从泉州迁回福州。福建中医学院在复办时期即着手建设附属人民医院新院舍。1984年,将“文革”期间迁址协和医院的原省人民医院各中医科室划归省人民医院,迁入新址,定名为福建中医学院附属人民医院。同时福建中医学院又在福州五四南路征地27亩,筹建附属第二人民医院。该院还确定福州、漳州等五所人民医院(中医院)为中医学院教学医院;1988年,又增加了龙岩地区医院和解放军175医院为该院教学医院。
  (二)根据本省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发展短线专业。1980年,福建医学院恢
  复卫生专业。1984年增设口腔专业。1985年又增设医学检验专业,并分别成立口腔系和检验系。1987年,又设置临床急需的短线专业——医学影象学和麻醉学专科,1988年全校招生人
  数增加至681人,在校生2825人,当年毕业生476人(不包括成人教育在内)。1981年,福建中医学院增设了五年制的针灸推拿专业。1985年又创办中药系。1988年该院招生250人,在校生1084人,毕业生203人。
  1977~1988年,全省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达到5631人,比1949~1966年毕业生总数4367人,增长了28.90%。
  (三)增添仪器设备,更新教学手段,重视医学科研工作。福建医学院充实视听设备,发展电化教学,为两座教学大楼装备了三条闭路电视系统。1986年后,又相继成立生化应用开发中心、生物基因工程研究室、心脏病研究中心、内科消化系统研究室等四个研究机构。现有设备总值670万元。福建中医学院购置高压液相色谱仪、薄层扫描机、多导生理仪、多功能研究显微镜和IBM计算机等一批精密仪器设备,满足了教学与科研的需要。至1988年,该院电教室设备总值近60万元,有教学影片、录像带200多部和大量幻灯投影片。现有设备总值213万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和中年教师的骨干作用,使青年教师得以脱颖而出。学校还制定了教师工作规范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实行教师工作考核制度,坚持办好教师外语学习班,建立青年教师的导师制和硕士课程在职进修制,加强国内外进修选送工作,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师资队伍的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到1988年7月止,福建医学院共有专任教师718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117人,其中具有硕士学位者32人,博士学位者4人。福建中医学院有专任教师233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38人。
  (五)“文革”前福建医学院曾代培过二名研究生,1979年开始正式招收研究生,到1988年,已有15个学科、24个专业招收研究生。其中11个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已毕业硕士研究生5届46人。1988年招收研究生31人,现在校研究生93人。福建中医学院也从1985年起招收研究生。已毕业硕士研究生两届12人。198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11人,目前在校研究生23人。
  (六)改善图书设备。1986年9月,福建医学院新建的图书馆落成,总面积达4852平方米,其中有1726平方米的五层书库,有1264平方米700个座三层阅览厅和3间教师阅览室,馆藏书刊33万册。图书馆有较完善的设备和为教学、医疗、科研服务的诸多项目。如复印、录放、缩微阅读等,为师生提供资料检索、情报咨询服务。福建中医学院图书馆建于1985年5月,面积达5200平方米,藏书17万册。
  (七)扩大校舍建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规模有很大发展。福建医学院新建项目达30多项,建筑面积共计54213平方米。新建有七层的基础医学教学楼(9365平方米),综合教学楼(3688平方米),教工宿舍20余幢450套,学生宿舍五幢,学生食堂一座,行政办公楼一座等等,该院占地250余亩。福建中医学院占地面积149亩,校舍面积达到45055平方米。这些条件的改善,为进一步发展本省高等医学教育事业奠定了基础。
  二、专科教育
  民国29年(1940)秋,福建省立医学院招收医事职业班一班,学制三年,后延长学制,改为医学专科,人数30多人。民国30年春季,该院在永安招收药学专科一班,学生10余人,由药学界老前辈於达望主持其事。当年秋季又在永安分校招收药专一班学生40人。至民国31年,药学专科停办,大多数学生转人福建医学院医学系,少数学生转学浙江英士大学药学系。民国时期医学专科毕业生仅24人。
  50年代初期,福建医学院也举办过三年制医专班,连续招生三届,以后停办。1958年秋,全省掀起发展医学专科教育的高潮。省卫生厅根据本省第二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制订了福建省1958~1967年卫生干部培养和提高规划。要求有条件的专区办医专,晋江、龙溪、南平三个地区以中专卫校为基础,开办医专班,1958年秋季共计招生158人。生源除招收部分在职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外,也参加高校统招,录取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程度的学生人学,学制三年。1960年9月,福安专区卫校也开办了医专班,招生23名。
  1962年7月,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各地医专停办。农村学生大多数回乡务农,一部分学生转人中专相应的专业继续学习。对这批被精简回乡的学生,于1984年都依据不同情况补发了大专毕业文凭或学历证明。
  1978年秋,在省卫校开办药科大专班,招收高中毕业生人学,学制三年。到1988年,共计招生7届,毕业生244人。1979年秋,又招收检验大专班50人。为了加速培养农村急需医学人才,1979年4月,省革委会闽革[1979]综129号通知,在有条件的中等卫校举办大专班,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1029名。其中医学专科602名,中医专科327名,卫生专科100名,学制均为2年。
  1985年6月,卫生部提出要大力发展医学专科教育,为农村培养医生。1985年秋,福建医学院开办了基础医学专科,每年招收40名,以补充中专卫校基础课教师的不足。福建中医学院也开办了推拿和中药剂专修科,每年招生50名。福建医学院在办好本科教育的同时,受省扶贫办、省民族委员会和有关地、市(县)的委托,为本省贫困县、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和卫生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的地区培养了三年制医学专科班,先后招收400名定向生。1988年秋季,福建医学院又分别和龙岩行政公署、三明市政府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在龙岩卫校和三明卫校开办医专班,每年各招生50名。福建医学院采取了“三一制”的专科培养计划,即实行一年医学基础课,一年临床课,一年生产实习的方案,以加强学生实际技能的训练。此外,1987年起,泉州卫校、漳州卫校也相继举办医专班,每班招生40~50名。1987年,福建医学院又增设医学影像学和麻醉学两个专科,每年各招收20~25名。1988年,福建中医学院也增设了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专修科,每年招生40~50人。
  尽管福建省目前尚无一所医药专科学校,但由于各级政府的重视,通过医学院校挖掘潜力、大力发展专科教育,使医药专科教育得到一定的发展。招生人数逐年增加,本专科招生比例从1978年的1:0.09到1988年已达到1:0.6。详见表11-1-2:
  第二节 中等医学教育
  一、普通中专
  据《中华护病史》和梅祖懿、林祖英合编的《医院护理管理》杂志记述,福建近代护理工作是随着西医的传人而开始的。光绪十四年(1888),在福州开办了全国第一所护士学校。这所学校的详细情况已无从考证。
  从本世纪初至30年代期间,教会在福建创办的助产护士职业学校计有:莆田圣路加高级护士助产职业学校,福清惠乐生高级助产护士职业学校,福州协和高级护士职业学校,福州柴井高级护士职业学校,福州塔亭高级护士职业学校,福州马江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南平吐吡里(民国29年改名南平卫理)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古田怀礼高级护士职业学校,霞浦仁爱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厦门救世高级护士职业学校,漳州仁恕高级护士职业学校等。这些学校规模都很小,每年招生仅20~30名,但都参加南京中华护士学会为会员单位,教学计划按中华护士学会规定,毕业生须经全国会考。毕业生或自谋职业,或在海外开业,在港澳地区和东南亚一带享有一定的声誉。
  此外,在抗日战争期间,福州医师公会还在福州举办了一所私立合组高级护士职业学校。
  民国二十九年(1940)创办的省立南平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属省教育厅管辖。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3年。每年招收一班学生,人数20人。民国35年该校迁福州,由于没有校舍,暂设鼓楼城隍庙内,学校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民国37年初,迁入新校舍(在福州省立医院内)。历任校长均由医院院长兼任。该校自创办至1949年止,共有毕业生100人左右。
  省立高级助产职业学校前身是省助产训练所,创办于民国24年冬。民国25年秋,助产训练所奉令改为省立福州高级助产职业学校,赵淑英任校长。民国27年下半年,助产学校内迁沙县西门外沙阳会馆,并在会馆附近陆续建房,继续招生办学。这期间,除助产本科收初中毕业生外,还办了助产特科班,收护士学校毕业生,学习一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学校迁回福州原地办学。民国35年8月,邓超岑出任校长。该校从开办至民国38年止,计招收助产本科生15届,特科班13届,毕业生达200人。
  1949年8月底,人民解放军福州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了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与助产职业学校。1950年4月,省卫生厅将省立高级助产职业学校与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合并成立省立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校长由原高级助产职业学校校长邓超岑担任。195l年,福州助产学校恢复独立设校,原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也改名为福州第一护校。1951~1952年间,按照政务院《关于处理接收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决定》,省及各地先后分别接管了福州私立协和护士职业学校等十二所教会医院办的高级助产、护士职业学校,改为公立中等卫生学校。同时,分别在福州、晋江、福安等地、市成立医士学校。1952年,省卫生厅设置医学教育科,以加强对全省医学教育事业的领导。
  1954年,在福建省福州卫生干部学校内设立中专药剂、检验两个专业,招收调干生。与此同时,福州医士学校也增设卫生医士专业,并改名为福州卫生学校。1954~1955年间,省卫生厅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对福、厦、漳、泉和福清等地的中专卫校状况进行调查研究,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全省中专卫校的设置进行调整。撤消霞浦卫校,学生分别并入福安专区卫校和福州第三护校,随后又将福州第三护校改名为福州第一护校,将原设在省立医院内的第一护校并入福州第二护校。为了支援边区卫生建设,1954年由卫生部抽调福州助产学校毕业生71名分配到新疆、贵州工作。1955年夏季,为了加强老区建设,省人民政府决定将龙溪护士学校迁往龙岩,校舍全部新建。1956年竣工,当年开始招生,更名为龙岩地区卫生学校。1957年春,龙溪专署决定成立龙溪专区中医进修学校和专区医院附属卫生学校。
  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调整、整顿,省及各地、市都各有一或二所中等卫校,全省共11所。设有护士、助产士、医士、卫生医士、中医士、药剂士和检验士等七个专业。学校按省、地(市)分级分工管理,统一招生纳入国家计划。毕业生由省统一分配,全省中等卫校总规模可容纳学生4000多名,年平均招生800~1000名。
  “大跃进”期间,全省各中等卫校普遍扩大了招生,并新增设了省立医院护士学校、福州铁路卫生学校、福州市人民医院中医学校、福州市中医学校、福州市公共卫生学校、晋江地区一院卫生学校、南安中药材学校、龙岩中医学校、以及南安、晋江、惠安、同安、建瓯、浦城、福安、福鼎、宁德、霞浦、连江、闽清、长乐、仙游、龙海、南靖、华安、龙岩、长汀、永定等县卫校,共28所。这期间福州卫校因福州军区征用校舍,决定予以撤消,将卫生医士专业并入省卫校,医士专业并入厦门卫校。龙溪专区护士学校与龙溪专区中医学校合并,改称龙溪专区卫生学校。全省在专业设置上增加了保育护士。同时,各校还开展教育革命,增加劳动实践时间,使正常教学秩序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1960年,全省招生数高达3309人,为福建省中专卫校招生数最多的一年。学校在校舍等方面都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1961年,根据《高教六十条》的精神,总结教改经验,对学校教学秩序进行了整顿,从而提高了教育质量。1962年,省人民委员会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中等医学教育事业进行了调整,县办卫生学校、医院办卫生学校,护士学校全部下马,对家住农村的学生要自带口粮,并通过调整助学金和加强学籍管理等措施,压缩了在校生数,全省被动员或处理回乡的学生计223名。同时压缩中等卫校招生数。1962年,全省中等卫校招生175名。1963年招生279名。1963年贯彻了卫生部在杭州召开的全国中等医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了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进一步整顿教学秩序,教学质量得到提高。1964年和1965年,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指示,全省半工(农)半读学校取得较快的发展。1964年秋,先在福安、南平卫校试办两班“社来社去”农村医士班,招生90名。1965年扩大到晋江、福清、龙溪、龙岩、厦门、莆田等卫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入学,学制三年。为农村培养亦农亦医的农村医生,全省招生数680名。从1949年至1965年17年中,全省中等卫生学校共为国家输送了毕业生13467名。其中,1954、1955年,福州助产学校共有105位助产专业的毕业生被分配到新疆、贵州等地支援边疆建设。
  “文化大革命”中,中等医学教育事业遭到严重的破坏。中专卫校停止招生,教学工作中断,经多年培植起来的教师队伍被肢解。1969年,全省中等卫校全部撤消,校舍被外单位占用,教学仪器设备也被分光,损失巨大。
  1971年初,由于卫生技术人员严重不足,省革委会决定在4个省、地、县医疗卫生单位,采取医院办学的形式招收试点班工农兵学员。全省招收中专生597名,分设医士、卫生医士、护士、助产士、药剂士、检验士、放射医士等七个专业,学制二年。
  1972年秋季,厦门卫校、龙溪卫校复办,开始招生。1973年秋,省卫校因原校舍被占用,只好在道山路原福州助产学校校址复办。其余各中专卫校除省妇幼卫生学校外,均在1974年秋复办,各专业学制均为二年。招生对象为有实践经验的赤脚医生、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由推荐人学。由于学生文化程度不一,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严重短缺,办学条件困难,教育质量受到很大影响。
  1977年秋,随着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改革,中专卫校也恢复了全省统一招生考试和录取。全省10所中专卫校共招收新生1125人,全部为高中毕业生。除医士类学制为两年半外,其余学制均为二年。由于各校准备工作来不及,本届招生延至1978年春季人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省中等医学教育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一)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根据1979年3月卫生部颁布的《全国中等卫生学校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等卫生学校机构编制(试行草案)》、《全国中等卫生学校主要教学仪器设备装备》和《中等卫生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草案)》等文件,各校明确了自己的培养目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省卫生厅按照1976年6月教育部颁发的《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暂行条例》,全面清理了恢复招生以来的学籍档案,并修订了新的全省中专卫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980年3月,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领导体制暂行规定》,省属中等卫生学校由省卫生部门主管,面向地(市)的中等专业学校,由省和地(市)分级分工管理,使学校的领导管理体制进一步得到明确。
  (二)为了使中等医学教育发展的规模和速度与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1978年以后,各卫校普遍采取与县卫校、医院、防疫站联合办学方式,举办卫校分班。此类分班最多时发展到40多个点,学生数多达2000余人。1978~1988年,共招生7041人,占中等卫校招生总数的30.6%。毕业生4664人,占中等卫校毕业生总数的28.8%,从而缓和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中专卫技人员,特别是对护士、助产士的急需。
  (三)在加快发展规模和速度同时,加强短线专业的建设。为了解决本省口腔医疗人才的缺乏,1981年10月,经省政府文教办批准,在厦门卫校增设了口腔医士专业。1982年起开始招生。每年招生20名。1982年6月,莆田县列入第一期妇幼卫生示范县后,为了加快妇幼保健人才的培养,经省政府批准,将1979年复办的莆田卫校改名为省妇幼卫生学校,但原管理体制不变,增设保育护士专业,面向全省招生。
  1982年底,卫生部部长崔月犁致函省卫生厅厅长张荣彩,要求福建省积极发展针灸专业。于是1983年秋在泉州卫校增设针灸医士专业。至1988年止,连续招生4届,已毕业135人。1987年9月,经省教委批准,福州卫校增设放射医士专业,面向全省,每年招生50名。
  (四)1978年以后,全省中等卫校积极地探索和改革招生制度,各校在完成国家计划内招生任务的同时,又招收委培生和自费生等,培养急需的卫生技术人员共3836名。如省妇幼卫校自1987年起,每年为省计生委代培计划生育医士50名。1988年,国家教委、计委同意中等专业学校首次招收自费生。福建省中专卫校在完成国家指令性计划统招2240新生后,招收自费生702名,面向农村山区,为农村培养卫生技术人员。有些中专卫校发挥学校专业优势,还举办职工中专班,招收紧缺专业,为培训提高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1988年,根据卫生部提出的中等医学教育要注意培养“实用型”人才的要求,省内各卫校深入开展医学教育改革,根据各自的特点对现有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认真的研究和改革试验,如护士专业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从改革护理教育模式人手,提出了护理专业教学改革方案,省立医院护士学校让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实际,培养学生动手能力。部分其他专业也采取减少理论课,增加实习时间,以加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为了适应医学模式的转变,全省卫校各专业普遍地增设了医学伦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等课程。
  (六)为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1987年,省卫生厅开展创建“文明卫校”的活动,制定以领导管理、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建设、后勤保障和校容校貌等为内容的千分制评比标准。1988年,福州、龙岩、漳州卫校被评为本年度全省文明卫校,受到省卫生厅的表扬奖励。
  从1949~1988年的40年中,全省中等卫校共为国家培养34191名中专毕业生,学校教职工人数达到1115人,其中专任教师578人。师资队伍质量方面也有很大提高,不但培养出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的高级讲师、学科带头人,而且加强了各学科教研组的学术梯队建设。各门课程相继成立了校际教研组,每年开展校内外教研活动,使教学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二、职业中专
  福建省卫生职业教育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了较大的发展。1984年,省政府以闽政(1984)综566号文批复同意,省卫生学校和省妇幼卫生学校分别同福州市二十三中(福州文教职业学校)和莆田二中联合举办助产士和保育护士职业班。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在学期间,按高中学生享受助学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发给本校职业高中毕业证书。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自谋职业等。凡被录用或聘用的毕业生,享受中等卫校毕业生待遇,职业班参照中等卫校同类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教材进行教学。普通文化课由联办中学承担,医学基础课和临床课由两所卫校负责。从当年起各招一班学生40名,随后每年各续招一班学生。福州市二十三中的助产职业班至1988年仍坚持招生,而莆田二中的保育护士职业班,因毕业生供过于求,已于1988年停止招生。此外,福州市和南安县等几十个卫生单位也同普通中学联办卫生职业班,在校生达到1300人,为城乡基层培养和输送了一批卫生人才。1985年初,在教育体制改革的精神鼓舞下,由原福州传染病院院长林守铨等专家倡议组织离退休医务人员创办私立中等卫校,为农村培养卫生人才。1985年5月,省政府正式批准同意成立福州育才卫生职业学校。1985年秋,招收首届检验士专业学生50名。建校以来共招收检验、放射、麻醉、医士等专业学生351名,已毕业138名,在校生214名。学校全部招收高中毕业生,检验士专业学制二年,医士类专业学制三年。学校租借福州西门洪山卫生院为校舍,国家只给少量的补助经费,经费主要来源是向学生收取学费。学校还利用假期或空余校舍,举办各种专业短训班,为农村培训了急需的卫生技术人员。
  1987年5月,省教委和省卫生厅联合发出关于发展本省卫生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要求各地、市选择一所条件较好的县卫生进修学校,试办卫生职业中专学校,以满足农村对卫生技术人才的急需。卫生职业中专学校主要开设医士、护士、助产士等普通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为当地培养乡村医生和卫生员。学生实行自费人学,国家不包分配,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1988年6月,省教委同意成立福鼎县卫生职工中专学校,招收检验士45名。并同意成立永定县卫生职业中专学校,设医士和助产士专业,各招一班学生40人。同时,厦门市政府也同意同安县卫生进修学校兼办卫生职业中专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当年秋季招收医士专业学生40名。同年9月,省教委同意成立福建省晋江寿良中医学校筹备处,由华侨捐资筹建。学校属侨建民办性质,开设中医士专业。当年试招高中毕业生一班,招生数45名,学制两年半。在发展中等卫生职业教育中,也出现过一些问题。1986年后曾一度出现有些职业班脱离当地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没有保证,毕业生出路成了问题,有些中等卫校也出现超计划招生,滥发毕业证书,给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1988年底,省卫生厅根据省教委的统一部署,专门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及时地对这些超计划招生问题,给予妥善处理。据统计,到1988年全省职业中专学校已发展到7所,在校生585人。
  第三节 农村医学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福建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有很大发展。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省卫生厅要求做到每个农业社配备1~2名不脱产卫生员,并编写出版了《农业社保健员手册》,发行六万册。
  在“大跃进”中,本省农村出现半脱产的亦农亦医的农村卫生员,在农村卫生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1961年为提高农村卫生员的素质,全省农村基层举办了农村卫生员培训班和复训班,并出版发行《农村卫生员手册》。
  1965年初,全省许多县、公社、大队在当地医务人员积极努力下,纷纷办起半农半医训练班,为生产队培养了三万多名不脱产的半农半医。1966年初,半农半医队伍进一步得到发展,并改称为“赤脚医生”。赤脚医生在农村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防病治病和计划生育工作,为保护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改变农村的医疗卫生状况作出了贡献。
  1976年后,培训赤脚医生工作进一步发展。至1977年底,全省共有赤脚医生34665人,不脱产卫生员71227人,不脱产接生员18469人。省卫生厅于1977年4月在漳平县召开赤脚医生培训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交流了培训经验,讨论赤脚医生初训、复训要求,审定赤脚医生教材大纲(初稿)。
  为了完成全省每年初训赤脚医生5000人、复训6000人、新训卫生员40000人、接生员5000人的计划,全省14个县(市)建立了赤脚医生培训基地(县卫生进修学校)。有的县(市)以县医院、卫生防疫站为基点,举办赤脚医生培训班。县卫生进修学校和县医院主要担负赤脚医生的复训工作,初训工作由公社卫生院承担。经过反复培训,全省赤脚医生中,有一部分已经达到相当中专毕业的水平。1979年,省卫生厅组织高中等医学院校教师和医药卫生人员编写赤脚医生教材,于1981年出版,定名为《基层医务人员教材》,供培训赤脚医生使用。
  1981年以后,省卫生厅根据加强1/3重点县卫生建设的精神,明确规定县卫生进修学校的任务,是培训提高本县在职卫生人员(主要以初、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为主),以及乡村医生、接生员、卫生员等。其规模以县人口数为依据,人口20万以下的县定为50人,20万至60万人口的县为100人,60万至100万人口的县为150人。当年莆田县人口超过100万,定为200人。每校一般设专职人员3~7人,莆田县为10人。教师主要依靠聘请兼职教师担任。至1988年,全省县卫生进修学校已发展到28所,校舍面积30021平方米,教职工229人,其中专任教师108人。
  1987年5月,为了加快乡村医生教育,省卫生厅和省教委联合发出关于发展卫生职业技术教育的通知,要求将一部分条件较好的县卫生进修学校改建成卫生职业学校。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招收农村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农村中级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毕业后,回乡行医,或应聘到乡卫生院工作。至1988年止,全省乡村医生数已达到14165人,卫生员16741人,接生员14209人,不脱产卫生员19575人。
  第四节 成人医学教育
  成人医学教育以在职卫生人员和医学院校教师为主要对象,以提高业务、更新知识与技能为基本任务。福建省成人医学教育采取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举办进修班、专题学习班和专科进修,选派在职卫生人员(含管理人员)不定期参加进修学习,不断地提高在职卫生人员思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另一种是成人学历教育(包括成人本、专科和中专教育),学员经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人学,按照规定学制学习期满,成绩及格,发给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一、进修教育
  民国25~36年(1936~1947),曾举办18期训练班对卫生人员进行进修培养,40年代末,还选送医务人员出国进修,但为数极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在职进修教育十分重视。1950年6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职工业余教育的指示》,大力推动职工教育工作的发展。50年代初至60年代中期,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院校,根据当时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卫生技术队伍的状况,采取“做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以解决实际问题为中心的专业训练和干部轮训,为消灭和控制当时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疾病,保护人民健康,提供了有效的技术支持。这一时期医学进修教育工作一方面以高中等医学院校为基地,开办工农干部文化班,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补课和技术补课工作。同时,按全国进修计划选送医疗防疫技术骨干和卫生行政管理干部出省进修。如福建医学院举办老干部专修科和卫生干部专修科、中专卫校师资班、劳动卫生训练班。福建中医学院举办中医进修班、西医学习中医班。省卫生干部学校从1954年至1966年,共举办干部文化学习班12班,其中除一个班是高中班外,其余为初中班,毕业生336名。办中专班三期,从在职干部中招生,毕业生120人左右。另一方面广泛开展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业务学习,开展各种形式的进修教育。如举办颅脑外科、胸腔外科、肿瘤、血液病以及高压氧治疗等学习班,有力地促进各级医疗机构的专科建设。
  “文化大革命”中,医学进修教育工作停顿。1972年后逐步得到恢复,重新确立了“加强管理、统筹计划、分级分工、逐步安排”的原则。省卫生厅每年委托省属医疗卫生单位及有专科特长的地、市医院举办进修班或专题学习班。每年下达进修计划,将进修名额分配到地、市,并由地、市分配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这一时期培训人数较少,每年省下达的进修计划,接受人数约100余人。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医学进修教育工作得到迅速的发展。1980年11月,卫生部在苏州召开全国卫生职工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全员培训、统筹规划、分级负责、讲究实效”的方针。省卫生厅根据本省情况,制定了《1981~1990年职工教育十年规划》,提出力争在1985年前,使全省卫生队伍落后状况有较大的改善。并成立了省卫生干部训练班,人员编制名,拨款在省卫生厅内新建教学综合楼和学员宿舍一幢,面积约2322平方米。同时各地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专职人员。1981年2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职工教育工作的决定》,省卫生厅制定了《关于当前加强全省卫生系统职工教育的意见》,要求各级卫生部门领导充分认识加强职工教育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抓出成效。这一时期内,全省医学进修教育工作有较大的进展。
  (一)对“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学和毕业的训练不足的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除了在医疗实践中学习提高外,采取短期脱产补课等办法,帮助他们打好基础理论,加强基本技能训练,使其成为合格人才。七十年代后期,省卫生厅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委托本省两所高等医学院校共举办四期为期一年的补课教育,参加学习者主要是1969、1970、1971三届的部分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补课班主要学习医学基础理论和医学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外语等。参加学习人数189人,其中福建医学院举办三期133人,福建中医学院举办一期56人。
  (二)70年代中,全省卫生系统非卫技人员通过招工补员等途径,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工作的有23000余人。这部分人员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未经专业培训。省卫生厅决定,对他们进行“双补”(即文化和专业补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参加“双补”的初级卫技人员12722人,其中参加学习时间一年的9622人,学习时间二年以上的3100人。这部分人员通过“双补”,在文化和专业技术等方面都得到不同程度提高,使其更好地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三)轮训卫生行政管理干部,不断地提高他们的科学管理水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对培训提高卫生行政管理干部工作十分重视。对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除了安排在当地党校学习外,省卫生厅结合实际工作每年举办全省卫生行政领导干部学习班,学习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卫生管理科学,并联系实际工作探讨深化卫生改革的新情况、新问题。1986年,省卫生厅根据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对全省县级“六长”(卫生局长、医院院长、防疫站长、卫校校长、妇幼所长、药检所长)在普遍培训的基础上,组织统一业务考试。全省参加业务培训人数1201人,应考者约近千人。
  (四)有计划地培训中青年业务技术骨干,促其尽快成为学科带头人。对中青年有培养前途的卫生技术人员,主要通过临床实践中学习提高。省卫生厅有计划地安排一部分中青年技术骨干,出省进修或出国深造进行重点培养提高,以促进其成长。据不完全统计,1979年至1988年,全省选送出省进修学习有1868人次。对本省薄弱学科的建设,采取派出去学习和邀请省外专家进来讲学、指导,以及建立技术协作等形式,使有些学科如颅脑外科、心外科、泌尿外科等业务技术水平均有明显提高。同时,选派业务技术骨干出国留学深造。至1988年止,全省公派出国留学六个月以上的有88人次,自费留学有87人次,出国短期进修考察、访问有157人次。
  (五)大力开展以岗位培训为中心的进修教育。全省各级卫生部门,有计划地委托进修培训基地每年举办以实用技术为主的专题学习班、进修班,同时安排专科进修,培训提高大批医务人员。据不完全统计,1981年至1988年,全省参加进修培训的卫生技术人员有53810人次。其中高级19740人次,中级11528人次,初级22542人次。省级进修培训基地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中发挥重要作用。1985年至1988年,共举办全省性各类专题学习班、进修班196期,参加学习人数5212人次。同时,接受县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专科进修1395人次。
  (六)全省医学进修教育正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省、地(市)县三级进修培训网络已经形成,并具有一定规模。现在省级进修培训基地有23个,共有专科特长科室55个,对外接受专科进修,每年大约可安排500多名进修生。省卫生厅重视省级进修培训基地的建设,基地现有带教正副主任医师有413名,为了改善教学和生活条件,还拨出专款42万修建进修生宿舍,配备一部分电教设备。1988年,省卫生厅制定了《省级进修基地管理办法》和《省级进修基地专业设置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医学进修基地的管理和指导。
  二、大专教育
  福建省卫生成人大专教育始于50年代初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有较大发展。1985年秋,省卫生厅委托福建医学院开设高级护理专修科和预防医学专修科,学制二年。招收年龄在35岁和40岁以下,从事本职工作五年以上有培养前途的卫生技术人员。高护专修科每年招收一个小班,人数20~30人。预防医学专修科隔一年招收一个小班。从创办起至1988年,两个专业共招生209人,毕业生104人。福建中医学院1985年秋也创办了中医医疗夜大学和中医医疗函授班,学制四年。招收具有中专毕业程度,年龄在40岁以下的在职中医药人员。中医医疗函授班每年招一班,至1988年,共招收327人,在校生457人;中医医疗夜大学已招生三届,人数161人。1987年,福建卫生学校与南京中国药科大学联合在福建省招收药学函授大专班56人。1988年又招收39人,学制均为三年。1988年,中医学院招收中医高护班32人。此外,从1985年起,上海医科大学、南京医学院、华西医科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院校也开始在福建省招收高护、卫生管理、电子计算机医学软件、卫生美术专修科等专业,录取人数合计有40多人。
  三、中专教育
  70年代初期,卫生系统通过招工补员、复退军人安置和外系统调人等途径,涌进一大批未经专业技术训练的人员,造成本省卫生技术队伍素质和医疗技术水平明显下降,人员构成比例失调。据1980年初统计资料,全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初构成比例为1:1.69:1.51(合理比例应为1:2.5:1),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大大超过规定的比例。省卫生厅在对全省初级卫生人员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1982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举办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试行办法》的规定,1984年,委托中专卫校和部分县卫校举办职工中专班,共计招生297名。设有医士、卫生医士、护士、助产士、中药士等专业。招收具有二年以上工龄的正式职工,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程度。学制二年,毕业后发给文凭,国家承认其中专毕业学历。
  1985年,全省卫生成人中专招生数增至547名,增设口腔技士、卫生财会、检验士等专业。医士类专业学制增加至两年半,其余专业仍保持二年不变。报考年龄放宽到35岁。强调必须专业对口,学以致用。为了进一步发展成人中专教育,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5月3日,以闽政(1985)综237号文批复同意沙县、漳平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分别设助产士和护士专业,当年各招一班学生50名。
  1986年,卫生成人中专招生数达到861人,增设中医士和放射医士专业。招生条件及报考对象不变,但补充规定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合同制职工及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学习的残疾职工亦可报考。同年3月,省人民政府以闽政(1986)综106号文批复,同意安溪、云霄县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两校均设医士、护士专业。
  1987年,成人中专招生数趋于下降,是年招生数623名。1988年招生数减至339人。1987年1月27日,省教委闽教成(87)010号文批复,同意莆田、福清和福鼎县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分设助产士、医士和护士专业。至此已有七个地市成立卫生职工中专学校。这些学校由所在县人民政府领导,教学业务上受省卫生厅指导。
  职工中专班从1984年创办至1988年止,共招生五届2667人。五年来已为国家培养和输送职工中专毕业生1705名。本省成人中专教育的另一种形式是自学考试。1986年10月,经省自考办同意,开设护士专业自学考试。1986年参加考试有1966人次,1987年有1209人次,1988年有1230人次,考试及格者共计2725人。1988年10月,增开医士专业自学考试,参加考试人数有2264人次,及格721人次。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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