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输血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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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156
颗粒名称: 一、输血队伍
分类号: R199.2
页数: 1
页码: 23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输血队伍管理存在混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开始统一管理,并采取措施健全组织和管理办法。
关键词: 福建省 输血队伍 统一管理

内容

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初,本省一些需要用血的医院都是自找血源。而当时的输血员多是社会上闲散无业者。他们名曰献血,实乃卖血。有的更名换姓向几所医院登记,频繁接受抽血。有些用血医院也因缺乏严密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随便降低输血员健康条件,甚至不进行体格检查,不做血液化验,一些患有传染病的输血员也参与输血,既严重影响输血员的健康,更危及伤病员的健康与安全。社会上少数坏分子和游手好闲者视输血为“有油水的买卖”,乘机网罗输血队伍,采取卑劣手段,控制血源,互争地盘,各霸一方,从中进行剥削勒索,形成“血把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保障输血员和受血者健康,防止“血把头”操纵盘剥,福州市卫生局于1956年3月制定了福州市管理输血暂行办法。同年11月,省卫生厅召集福州地区各医院输血管理人员会议,并作出决定,福州地区的输血业务统一归福州市卫生局领导管理。1958年8月,本省各级医院通过认真贯彻卫生部在夭津市召开的全国输血现场会议精神,原先已开展输血业务的医院进一步采取措施健全组织,加强管理;尚未开展输血业务的医院也积极创造条件,成立管理组织,制订管理办法,组建输血员队伍。
  1963年底,省卫生厅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组进驻省立医院,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整顿中,于1964年,发现一起社会上“血把头”勾结该院血库个别人员以血谋私、贪污受贿、敲诈勒索的案件,经报检察机关查证起诉,在福州召开打击“血把头”黄心坤宣判大会,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应有的法律制裁。通过这起典型案例的处理,进一步引起全省各级医院对输血管理工作的重视。
  1984年11月6日,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制订的《献血体格检查参考标准》,使各级医院对献血员的年龄与健康条件要求、体检项目与指标、哪些情况暂不献血或不能献血、每次献血限量与间隔时间等,有了统一的遵循依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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