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过程质量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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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153
颗粒名称: 二、过程质量管理
分类号: R197.323.4
页数: 2
页码: 235-236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在临床医疗质量管理方面,通过加强医疗制度改革、完善技术规范和设备管理,提高医疗水平。
关键词: 福建省 医疗制度改革 设备管理

内容

在临床医疗质量管理方面,1958年,全省各级医院普遍进行医疗制度改革,实施主任、主治医师参加门诊,放宽急诊范围,保证急重病人随到随诊等制度。1978年至1982年,全省医院在总结历史经验,尤其是吸取“文化大革命”中的教训,医疗过程质量管理方面日趋完善。县以上医院普遍设急诊室,有一定数量的观察床,各科室为急诊提供方便。有条件的医院设急诊科,配备技术熟练、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建立抢救和传呼设施,常备必需的急救药品器材,制订抢救常规和抢救程序,保证抢救工作及时、准确、有效地进行。建立健全观察室医疗、护理、查房等制度,留院观察病人有病历、正式医嘱和观察记录。实行24小时开放应诊。对在转院过程可能死亡的病人坚决不转院。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保持一定比例。有条件的医院设立专科或专病门诊。门诊的病人经三次门诊不能确诊者,请上级医师复诊。除国家统一规定的节假日外,医院未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能停诊。
  对住院病人,有固定的医师负责,实行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主任医师(科主任)三级负责制,并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和治疗、严格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认真按时写好病历,保持病历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病历书写质量,建立重大手术和新开展手术的术前讨论和审批制度,明确门诊和住院手术范围。一些条件较好的医院已建立重病监护室、危重病人抢救室、手术后病人复苏室。一些医院已逐步实行住院医师24小时负责制。某些科室还实行总住院医师制。
  科室护理工作,大部分医院实行护士、护士长、科护士长三级负责制或护士、护士长二级负责制。护理人员的培训、考核、院内调动由护理部或总护士长负责,任免、晋升、奖惩等充分听取护理部或总护士长的意见。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医嘱和护理常规,根据分级护理原则切实做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严格执行交接班、查对等护理制度,正确进行各项技术操作。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实行护理查房、计划护理和夜间护士长总值班制,搞好病房管理,减少陪住、控制探视,建立良好的病房秩序。
  对病历书写、急症抢救、手术前讨论、查房、查对、交接班、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制度,经常检查实施情况,逐步做到管理工作制度化,技术操作规范化,基本设施规格化。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感染。内科、儿科实行预检和分诊。对可以成为传染源的场所进行严密消毒。对传染病人实行分类隔离治疗。发现传染病人及时登记、报告。有毒有害和有传染性的污水污物,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药剂、检验、血库、病理、放射、同位素、理疗、功能检查、营养等医技科室,都相应地加强了技术力量,充实必要设备,有计划地培训人员,提高工作质量。检验、药剂等科室逐步实行统一标准,统一方法。为了提高临床检验质量,省卫生厅于1985年9月,在福建省立医院建立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以指导、监控全省临床检验质量工作,提供统一检验试剂、培训提高检验人才。为了加强临床营养工作,省卫生厅于1985年10月印发了加强临床营养工作的意见通知,并于1986年2月委托福州市育才卫生职业学校(民办)为全省县级以上医院培养营养师(士)等技术人员46人。
  从1983~1988年,省卫生厅还把上述医疗过程工作质量管理的内容列入《福建省创建文明医院(单位)评分标准》(即创建文明医院千分制评分标准)中进行考评,以确保医疗过程工作质量的提高。
  对于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处理,自1982年7月起,均以《福建省预防和处理医疗事故的暂行规定》为依据;1987年7月起,均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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