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医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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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109
颗粒名称: 五、医疗所
分类号: R2-03
页数: 3
页码: 175-176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福建省医疗所的分类及其发展历程。医疗所包括区、乡卫生所,公费医疗门诊所(部),联合诊所,农业社和人民公社保健站、室、合作医疗站,村卫生所,厂矿企事业等单位的医疗所、室,以及个体开业医诊所。其中,卫生部门办的医疗所和集体办的医疗所是两大主要类型。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医护理 医疗保健

内容

医疗所包括:区、乡卫生所,公费医疗门诊所(部),联合诊所,农业社和人民公社保健站、室、合作医疗站,村卫生所,厂矿企事业等单位的医疗所、室,以及个体开业医诊所。其中除省、市公费医疗门诊部和个别企业单位的医疗所规模较大外,其余医疗所、室一般都较
  小。
  (一)卫生部门办的医疗所
  1.区卫生所它除医疗任务外,还协助县卫生主管部门担负所在地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民国25年(1936)8月,省民政厅卫生科成立后,曾统一规定区设卫生所。到民国27年,全省已设立区卫生所55所(每所3人)。民国27年,全省区卫生所增至147所,工作人员441人,这是民国时期区卫生所数量最多的一年。此后,因接连裁减机构,到民国38年秋,区卫生所只剩下16所,工作人员39人。
  20世纪50年代初期,本省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都把创建区卫生所作为发展基层卫生组织的一项重要措施。到1957年,全省计有区卫生所314所,工作人员1527人。1958年,省卫生厅决定,把农村卫生所下放人民公社组建保健院。因此,到1963年,全省只在前沿岛屿留下2所区卫生所,简易病床4张,工作人员17名。1978年,区卫生所机构数不变,病床增至40张,工作人员增至36人,到1988年,区卫生所增至3所(即霞浦西洋岛、同安大嶝岛卫生所和莆田秀屿港医疗所),合计病床35张,工作人员40人。
  2.公费医疗门诊所(部)1952年8月,省卫生厅直属第一、第二门诊所成立(其前身系省人民政府和中共福建省委机关门诊所),合计工作人员53人。其后,福州、厦门、闽侯、南平、龙岩等地、市也先后建立公费医疗门诊所(部)。到1957年,全省计有公费医疗门诊所(部)10所,工作人员253人。1965年减至7所,工作人员增至312人;1978年减至5所,工作人员增至373人。1986年,省级机关公费医疗门诊部增挂一面“省级机关医院”的牌子(之后,其机构及工作人员均列入综合医院统计)。到1988年,全省公费医疗门诊部减至3所,工作人员257人。
  3.口腔门诊部1982年,厦门卫生学校创办一所口腔门诊部,工作人员12人。1986年,福建医学院在福州创办一所口腔门诊部,工作人员29人。到1988年,全省计有口腔门诊部2所,工作人员60人。
  (二)集体办的医疗所
  1.联合诊所①1951年,城市一部分个体开业医带头响应人民政府“组织起来走集体化
  道路”的号召,率先办起联合诊所。是年,全省共办15所联合诊所,参加的医务人员计137人。举办联合诊所实行自愿结合、自筹资金、民主管理、按技分红的原则。政府对联合诊所采取扶植与鼓励政策,免征工商业税。联合诊所除负责当地的医疗工作外,还承担一部分卫生防疫、卫生宣传等任务。这种自愿组织起来的合作性质的社会福利事业,在当时很受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社会个体开业医的欢迎。到1957年,全省城乡计有联合诊所1099所,简易病床267张,工作人员9468人。1958年,在全省各地兴办乡、社保健站、室和人民公社保健院、站的热潮中,多数联合诊所先后加人农业社、人民公社的保健院、站、室或城市街道保健院(卫生院)。到1961年,全省只剩下71所联合诊所。之后,全省各地的联合诊所在1963年前,都改制成为保健院、站或卫生院、站。1980年,个别地方又恢复建立联合诊所。据统计,1981年,全省计有联合诊所17所,工作人员100人。到1988年,联合诊所减至2所、工作人员17人。
  2.农业社和人民公社保健站(室)、合作医疗站、村卫生所②1955年冬,闽侯尚干区洋下创办一所农业生产合作社保健室。之后,全省各地一些条件较好的农业社也相继兴办保健室。到1957年,全省农业社保健室计49所,工作人员93人。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发展,全省农村兴起办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保健站、室的热潮,是年底,全省计有保健站(室)3001所,简易病床233张,工作人员7316人。参加保健站(室)的工作人员有联合诊所的医务人员和个体开业医,也有半农半医、农村不脱产卫生员等。到1965年,全省计有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保健站(室)4814所,简易病床2411张,工作人员17247人。
  1970年,全省掀起办合作医疗高潮,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保健站(室)大多数先后改制为合作医疗站,余下的保健站、室仍保留原名称。据统计,1971年,全省有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10448所,赤脚医生24565人;保健站(室)927所,简易病床78张,工作人员1665人。1975年,全省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增至11513所,赤脚医生增至30994人;保健站(室)减至37所,简易病床6张,工作人员1000人。在举办合作医疗的过程中,多次出现较大的起伏,故机构、人员增减也较大。1978年,全省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减至10357所,赤脚医生增至33435人;保健站(室)54所,工作人员931人。
  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制度的变革,农村实行合作医疗制度的单位逐年减少,原属于生产大队的合作医疗站便转为农村基层医疗点而继续保留下来。1984年,随着农村实行乡、村建制,生产大队的合作医疗站、保健站(室)统一改称村卫生所。到1988年,全省计有村卫
  ①因原统计资料没有单列“西医联合诊所”之数,故此处记述的联合诊所机构与人数均包含中医联合诊所与人员在内。据了解,当时“中医联合诊所”为数较少。
  ②农业社、人民公社保健站(室)及村卫生所,因原统计资料没有分列西医与中医数字,故此处记述的机构与人数中均包含中医的机构与人数在内。
  生所(包括医疗点)16967所,乡村医生和卫生员30906人,其中由村委员会或群众集体办的有6337所,由乡村医生或卫生员联合办的有2617个,由乡村医生或卫生员个体承包的有6821所,由乡卫生院下伸设点的有1192所。
  (三)企业等部门办的医疗所
  1951年,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之后,本省工矿企业等有关部门开始建立职工医疗所、室。据统计,1952年,全省工矿企业等部门建立职工医疗所、室计69所,简易病床3张,工作人员248人。到1965年,机构增至1304所,简易病床1035张,工作人员3498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本省工矿企业等部门的医疗事业也遭破坏,许多医疗所、室的医生、护士下放车间劳动,而代之以车间保健员充职(当时称“红医员”、“工人医生”)。这个时期,从统计数字看,医疗所、室与工作人数仍呈上升趋势,实际上质量却明显下降。
  1980年,工矿企业等部门的医疗所、室结合整顿,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选拔一批医务人员担任领导工作,分期分批对“工人医生”进行复训考试,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回到车间参加生产劳动。通过整顿,工矿企业等部门的职工医疗所、室又转人健康发展轨道。到1988年,全省企业等部门的职工医疗所、室计3275所,病床832张,工作人员136人,其中属全民所有制的计2804所,病床825张,工作人员8196人;属集体所有制的计471所,病床7张,工作人员940人。
  (四)个体开业医诊所
  鸦片战争后,陆续有些外国医生在福建开设诊所,当时中国人开设西医诊所甚少。到了民国时期,中国医生开设的诊所日益增多。据民国36年(1947)统计,仅收复区(指抗日战争时期曾被日军侵占而由国民党军队收复的地区)发证准许开业的西医就有770人。由于民国时期统计资料不全,故是时全省实际西医开业人员远不止此数。据1950年调查统计,全省共有个体开业西医4193人。1957年减至2170人。1965年再减至83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开业医被视作“资本主义尾巴”受查封取缔,因此在“文革”期间及其后数年,全省个体开业西医寥寥无几。80年代,个体开业西医又逐渐增多,1982年,全省计573人,1988年增至4394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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