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康复医院、疗养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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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107
颗粒名称: 三、康复医院、疗养院
分类号: R2-03
页数: 2
页码: 175-176
摘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福建省在康复医院和疗养院的发展历程。康复医院在1950年成立,随后逐渐发展并收治慢性病员。1956年,康复医院被改为专科医院。而疗养院主要由卫生部门和其他部门如煤炭工业、地质矿产、电力工业、工会等举办。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大部分疗养院被撤销,直到1979年才恢复并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医护理 医疗保健

内容

(一)康复医院1950年11月,福建省卫生厅康复医院管理处成立,下辖3个疗养所。1952年,疗养所改为康复医院。1953年,康复医院管理处升格为福建省卫生厅康复医院管理局,下辖6所康复医院。这些康复医院分散建在福州仓山、闽侯甘蔗、白沙、闽清六都、南平樟湖板等地。康复医院专门收治驻闽部队的慢性病员,共有病床3088张(其中固定病床1230张,临时病床1858张),工作人员总数初期为749人,后陆续增至980人,整编后实有人数699人。1956年,遵照国务院1955年7月7日有关撤销康复医院的指示精神,先后把各康复医院改为结核病院、麻风病院、精神病院等专科医院。1957年,康复医院管理局撤销。
  (二)疗养院除卫生部门举办外,主要由企事业等有关部门举办,其中有煤炭工业、地质矿产、电力工业、工会、人事、民政、铁路、公路等部门。
  1952年8月,南平干部疗养院成立,这是本省卫生部门创办的第一所疗养院。从1954年起,企业等有关部门先后开始举办本系统本部门的职工疗养院。到1964年,也是本省疗养院发展最高峰的一年,全省计有疗养院23所,疗养床1489张,工作人员474人(其中由卫生部门办的有3所,疗养床360张,工作人员143人)。
  “文化大革命”前期(1969~1971年),全省除剩下一所隶属于民政厅的“省荣军疗养院”外,其余全部被撤销,改作他用,1974年,恢复3所疗养院。
  1979年5月,全国总工会、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恢复和加强职工疗养事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后,本省疗养事业转人新的发展阶段。到1988年,全省计有疗养院13所,疗养床2162张,工作人员1025人。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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