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医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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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105
颗粒名称: 一、综合医院
分类号: R2-03
页数: 3
页码: 170-180
摘要: 本文详细描述了福建省西医医疗事业的发展历程,从清康熙三十七年(1699)法国外科大夫罗德先慎斋(Brother Bernard Rhodes)来华开始,到1988年的全省西医医疗机构的统计数据。文章提到了医疗机构、床位、工作人员的数量增长,以及综合医院的办医渠道和卫生部门的贡献。
关键词: 福建省 中医护理 医疗保健

内容

清朝,福建省西医综合医院都是教会办的。民国初期,虽有公立和侨办医院,但仍以教会办的医院居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展综合医院以国家举办为主。
  (一)办医渠道
  1.教会举办清同治五年(1866),英国基督教会在福州创办“福州塔亭医院”,该院前身是清道光二十八年(1849)英国人创建的“海港医院”。这是本省早期的一所西医综合医院。在清朝,基督教、天主教在本省先后创办30所医院。民国时期,教会又创办23所医院(其中包括福建佛教会创办的一所医院)。此外,还有3所教会医院因创办时间不明,无法划分其始建年代。
  清朝和民国时期,教会在福建先后共办过56所医院(包括原为专科医院后改为综合医院的)。除去已归并的3所,停办的11所,到1949年底,全省教会办的综合医院有福州基督教协和医院、莆田圣路加医院、厦门救世医院、漳州协和医院、仙游协和医院等共42所,合计病床2452张,工作人员1679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教会医院由人民政府接办改为公立医院。
  2.卫生部门举办①民国23年(1934)3月,内政部令省民政厅转知各县,按照地方经济情况设置县立综合医院,当时有龙溪等11个县曾先后筹建,后因经费无着,有的中途停办,有的归并到县卫生院。民国26~32年,国民党省政府先后创办省立第一、第二医院(即省立厦门医院、省立福州医院)、福建省立医学院附设医院和省立第三医院(即原省立龙岩医院后改为省立泉州医院)。到民国38年,上述4所医院合计病床330张、工作人员322人。
  1949年9、10月间,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泉州、厦门军事管制委员会先后接管原省立福州、泉州、厦门医院,分别改称省立医院、泉州医院、厦门市立医院。原福建省立医学院附设医院于1950年3月,与福州合组医院合并,改称福州市合组医院。1951~1957年,人民政府先后接管42所教会医院,改为全民所有制医院。其中一所改为省级综合医院,9所改为地(市)级综合医院,10所改为县级综合医院,8所改为地段综合医院,另有14,所先改称县卫生院或与县卫生院合并,而后又逐步改为县综合医院。由各专区、市、县人民政府接管国民党政府办的56所县卫生院,其中除2所改为地区级综合医院外,其余53所于1958年前、1所于1960年先后改为县级综合医院。此外,省卫生部门从1959~1988年,先后又新创办全民所有制综合医院11所(包括省级机关医院1所)。据1988年统计,全省属卫生部门举办的全民所有制综合医院合计101所,病床24852张,工作人员28016人(其中医学院附属医院3所,病床1250张,工作人员1141人)。
  3.警保部门和工业等有关部门举办民国15年(1926),厦门警察局创办厦门地方医院,后于民国32年停办。民国36年,福建省警保医院成立,设病床30张,工作人员32人,该院于1949年9月间由省人民政府公安厅接管后撤销。
  ①卫生部门举办的综合医院包括医学院附属医院在内。
  1954年,本省一些规模较大的厂矿企业,相继创办职工医院。到1965年,全省由厂矿企业等有关部门举办的职工医院计17所,病床1905张,工作人员1231人。到1979年,职工医院增至54所,病床4034张,工作人员3249人。到1988年,全省由厂矿企业等有关部门办的职工医院发展到76所,病床4651张,工作人员5227人。
  4.华侨捐资举办民国9年(1920),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首先在厦门创办集美学校医院。之后,陆续有华侨在家乡创办医院。到民国38年,全省有侨办医院6所,病床61张,工作人员38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华侨又先后捐资兴办20所医院(其中17所建于50年代)。
  福建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扶持侨办医院。从1958~1985年,先后把龙海石码医院、南安县私立国专医院、集美学校医院、莆田华侨医院、安溪龙涓医院、安溪官侨医院等6所侨办医院改为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另在1984~1985年间,对晋江安海医院等19所侨办医院,也进一步明确体制,加强管理,其中按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管理的侨办医院有11所;按集体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管理的侨办医院有8所。1986年9月,泉州市江南镇树兜村创办一所“明新华侨医院”,设病床8张,1988年病床增至30张,工作人员26人。到1988年,上述20所仍属侨办的医院,计有病床1700张,工作人员1642人。①
  另据不完全统计,从1949~1988年,全省共有24个县、市的98所医院得到侨胞的资助,其金额达3000万余元人民币。
  5.社团及私人举办民国时期,由慈善机构、社会团体以及私人举办的西医综合医院,属私立医院。至于当时某些号称“医院”,实乃诊所的医疗机构,则列入“个体开业医诊所”统计。社团及私人举办的私立医院,规模小的只几张病床,规模大的有五六十张乃至百张病床。其中:由地方热心人士及华侨资助,于民国17年(1928)创办的厦门中山医院和于民国20年创办的厦门鼓浪屿医院,由福州市医师公会集资于民国32年创办的福州合组时疫医院等,当时在省内是颇具规模并有一定影响的私立医院。社团及私人办的私立医院中有的业务甚好,有的则因种种原因而中途停办。据不完全统计,民国时期,先后开业的社团及私人办的医院有三十多所,到民国38年,全省仍有社团及私人办的医院9所,合计病床401张,工作人员261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50年代初期,这些私立医皖有的归并,有的由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全民所有制综合医院。1987年11月,福州市的部分退休医务人员集资创办一所“西湖医院”,设病床25张,工作人员30人。②
  6.集体举办1958~1961年,福州、厦门市在基层集体医疗机构大联合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城市区级集体所有制综合医院共计6所。到1988年,城市市级集体所有制综合医院1所(石狮市医院),区级集体所有制综合医院增至7所,合计病床908张,工作人员1123人。
  ①侨办医院的数字系根据实际调查资料汇总而成,与福建省卫生厅编写的《福建省卫生统计资料汇编》记载的数字不完全一致。
  ②福建省卫生厅编印的《福建省卫生统计资料汇编》中1988年计有私立医院2所,其中1所“新华医院”及“明新华侨医院”,本文把它归入侨办医院记述。
  (二)规模与发展概况
  卫生部门举办综合医院的规模,以1988年统计数为准,省级医院设病床在500~800张之间,地(市)级医院设病床在300~500张之间,县级医院设病床一般在100~250张之间,唯福清县医院设病床450张,莆田县医院设病床500张。企业等部门举办综合医院的规模以1988年统计数为准,设150~200张病床的医院只占该类综合医院的0.9%,多数医院设病床在50~100张之间,少数医院设病床在20~30张之间。
  福建西医综合医院发展较快。1949年,全省只有综合医院62所,病床3274张,工作人员2332人;1965年发展到106所,病床13823张,工作人员12834人,机构、床位、工作人员分别比1949年增长70.96%、322.20%、450.34%;1978年发展到159所,病床22094张,工作人员20126人,机构、床位、工作人员分别比1965年增长50%、59.83%、56.81%;1988年发展到206所,病床32137张,工作人员36033人,机构、床位、工作人员分别比1949年增长232.25%、881.58%、1445.15%;比1978年增长29.56%、45.45%、79.03%。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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