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产科质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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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050
颗粒名称: 三、产科质量
分类号: R17
页数: 1
页码: 113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卫生厅在提高产科质量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其中包括组织人员对省、市医院产科质量进行检查,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讨论提高产科质量问题,并要求各级综合性医院增设产科床位、调整充实产科医护人员、提高产科质量等。同时,省卫生厅还制订了《县、市医院产科护理常规及有关制度》和《乡、镇卫生院产科护理常规》,提出乡、镇卫生院应逐步实行科学接生,并下达了相应的指标。到1988年底,全省共有212个乡、镇卫生院实行科学接生。
关键词: 围产保健 妇幼卫生 福建省

内容

1980年7月,省卫生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福州地区5所省、市医院产科质量进行检查,要求省、市医院产科质量先走一步,总结经验,指导基层。1981年1月,省卫生厅在福州召开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着重讨论提高产科质量问题,省妇幼保健院在会议上提议,产科工作要达到“四消灭”(消灭滞产、子宫破裂、会阴Ⅲ度裂伤、先产儿)、“三降低”(降低产后出血、子痫、围产儿死亡)、“一控制”(控制产褥感染),并向全省县以上医院发出《关于提高产科质量的倡议书》。同年3月,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人员60人,对44所县以上医院的产科质量进行检查,据其中38所医院较完整资料的统计,1981年产科质量比1980年有所提高(见表5—2—1)。
  1982年6月,省卫生厅发出《关于进一步提高产科质量通知》,要求各级综合性医院按照卫生部产科床位比例的规定(占总床位的10~15%),挖掘潜力,增设产科床位,调整充实产科医护人员,增加必要的装备,并对提高产科质量提出具体意见和质量指标。1985年,省卫生厅组织妇产科有关人员制订《县、市医院产科护理常规及有关制度》和《乡、镇卫生院产科护理常规》,印发给各级医院执行。同年,省卫生厅又在全省妇幼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乡、镇卫生院应逐步实行科学接生,标准是:一观察(严密观察产程二无菌(接生用具、接生操作无菌);三做到(做到洗手戴手套、产时备皮、进行肛检);四正规(正规处理产程、正规保护会阴、正规处理新生儿、正规记录和登记)。通过实行科学接生达到两消灭(消灭子宫破裂、新生儿破伤风)、四降低(降低产褥感染、产后出血、会阴裂伤和新生儿败血症的发病率)、一控制(控制由产程延长引起的新生儿窒息和颅内出血)。村从事科学接生的人员必须达到“九会”的标准,即:1.会消毒、灭菌;2.会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3.会鉴别异常产并能及时转送;4.会观察产程;5.会保护会阴;6.会缝合会阴1度裂伤;7.会处理及抢救新生儿;8.会正确使用宫缩药;9.会填写各种记录。1988年,省卫生厅在《关于加强和深化妇幼卫生改革的意见》中,下达了乡、镇卫生院实行科学接生的指标。到1988年底,全省共有212个乡、镇卫生院实行科学接生,占全省乡、镇卫生院总数的29.80%。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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