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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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031
颗粒名称: 一、传染病
分类号: R197.65
页数: 31
页码: 58-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鼠疫鼠疫于清光绪十年(1884)由香港传人厦门梧村,先在厦门、漳州一带流行,尔后逐年向北蔓延,波及全省68个县市中的56个县、市的29558个乡村。据统计,截至1952年9月止,全省累计发病825512例,死亡712466人,病死率高达86.3%。其中以莆田县流行最为严重,共流行65个年次,染疫村占该县总村数的94“5%,发病174037例,死亡138969人,病死率高达79.85%;流行在60年次以上的有晋江、惠安、南安、仙游、福清、龙溪等县;流行54年次的有厦门、福州两市,累计发病分别为8327例、7574例,死亡分别为6542人、6379人;流行一年次的有福鼎、霞浦、崇安等三县,发病在300例以内,均死亡。
关键词: 疾病防治 福建省 医疗机构

内容

鼠疫鼠疫于清光绪十年(1884)由香港传人厦门梧村,先在厦门、漳州一带流行,尔后逐年向北蔓延,波及全省68个县市中的56个县、市的29558个乡村。据统计,截至1952年9月止,全省累计发病825512例,死亡712466人,病死率高达86.3%。其中以莆田县流行最为严重,共流行65个年次,染疫村占该县总村数的94“5%,发病174037例,死亡138969人,病死率高达79.85%;流行在60年次以上的有晋江、惠安、南安、仙游、福清、龙溪等县;流行54年次的有厦门、福州两市,累计发病分别为8327例、7574例,死亡分别为6542人、6379人;流行一年次的有福鼎、霞浦、崇安等三县,发病在300例以内,均死亡。
  在流行过程中有两次流行高峰:第一次在清绪二十二年至二十九年(1896~1903),每年发病2~5万例,病死率在86.51%~91.89%之间;第二次在民国34~35年(1945~1946),每年发病在1.5~2.5万例之间,病死率在77.77~81.22%之间。民国24年5月当龙岩鼠疫大流行时,卫生署派杨永年率领张昱等技术人员来省防治,经调查研究,认定福建鼠疫属家鼠型鼠疫,旋采取强有力的灭鼠、灭蚤等措施,月余疫情暂告平息。1949年10月以后,大力开展鼠疫防治工作,发病率逐年大幅度下降,病死率亦随之降低。1950年发病1445例,死亡628例,病死率为43.4%;1951年发病300例,死亡119例,病死率为36.66%;1952年发病290例,死亡36例,病死率为12.4%;1953年后全省再没有发现一例患者。
  福建省鼠疫的动物宿主是黄胸鼠、褐家鼠、小家鼠和臭鼩鼱等4种家栖鼠。媒介昆虫是印鼠客蚤、欧洲鼠蚤、不等单蚤、优胜病蚤、缓慢细蚤和人蚤等6种。病原菌属海洋型的家鼠属的鼠疫菌株。
  鼠疫的流行高峰是6、7、8月份,但闽南、闽北有所差异,闽北流行高峰期比闽南迟两个月,在8、9、10月份。鼠疫分型以腺鼠疫居多。据1950~1952年发病统计,腺型占97.59%,病死率为37.42%;肺型占1.23%,病死率为100%;败血型占1.03%,病死率也是100%.腺型鼠疫侵犯腹股沟淋巴腺占65.68%,腋下淋巴占17.03%,颈淋巴占16.99%,颚下等淋巴占0.81%。鼠疫在本省持续68年的流行过程中,其传播特点主要以印鼠客蚤等为媒介,先在家栖黄胸鼠中形成鼠间鼠疫流行,然后再转而传播到人,造成人间的流行。
  福建省在短短三年内就控制了流行68年的鼠疫,其主要措施:(一)建立机构,重点防治。1949年10月以前,仅有东南鼠疫防治处及其下属闽南办事处,当时对鼠疫防治多以抢救病人降低病死率为主,对预防工作做得较少。据民国26~27年(1937~1938)统计,两年间预防接种93045人次,消毒鼠穴125371个,封闭鼠穴364200个;又据民国35~38年的四年统计,灭鼠仅139440头。1949年10月以后,省人民政府为了消灭鼠疫,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于1950年召开全省第一届防疫工作会议,省政府主席张鼎丞亲自到会作主要讲话,会上明确指出开展防疫工作,必须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才能完成各项艰巨的任务。1951年将东南鼠疫防治处改名为福建鼠疫防治所(以下简称省鼠防所),由翁文渊任所长。同时,在鼠疫重点疫区建立了14个鼠疫防治站;并逐步抽调配备专业人员500余人,在15个县市建立了27901个基层防疫组织,动员49274名基层医务人员(含不脱产卫生员),抽调公、私立医疗单位和驻军医疗单位的干部1995名,经过培训作为防治骨干;省卫生厅指派省防疫大队和省鼠防所的领导干部直接参与领导,组成领导、技术人员和群众三结合的防治队伍,在重点疫区开展了大规模的鼠疫防治工作。
  (二)1949年10月以后,为掌握本省自然界鼠疫动态,组织力量捕获上百万头老鼠,进行检验、分类,摸清了本省鼠疫宿主动物的鼠类和媒介昆虫蚤类的种类、带菌情况与鼠、蚤密度、指数的消长季节情况,为制定防制对策提供科学依据。1953年后,抓鼠疫后期管理,组织力量深入各旧疫区疫点进行检鼠检蚤,论证、探索鼠族蛋族带菌(保菌)情况。1955年后,不再检出病原。
  (三)开展预防性灭蚤和灭鼠同时并举,春季是蚤类繁殖时期,其繁殖前期主要在鼠洞内,早春灭蚤可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据此规律,每年春季,组织卫生防疫人员,深入重点疫区,普遍进行“春防灭蚤”工作,在灭蚤时先挨户查清鼠洞,测量住室面积,而后以鼠洞为重点兼顾住室逐户进行药物灭蚤。据1949~1956年统计,灭蚤户数达2678534户,灭蚤房间数达8820495间,灭蚤鼠洞数达2694022个,灭蚤面积达109926390平方米。同时广泛发动群众,采用土、洋结合的办法,开展轰轰烈烈的灭鼠运动。据1949~1958年统计,全省共捕、毒鼠1340多万头,其中1951~1953年的三年内就捕杀1118万多头。从而使蚤指数和家栖鼠的密度大幅度下降,抑制住了鼠疫的流行。
  (四)从1950~1956年,每年都对重点疫区的人群进行预防注射,活菌苗和死菌苗共注射6499190人次(其中死菌苗1079089人次)。通过预防效果考察与流行病学分析,活菌苗比死菌苗效果好。
  (五)省组织有省军区防疫队参加的鼠疫治疗小组,在福清、莆田、晋江、南安等县的重点疫区与当地防治人员结合,组成联合治疗组,就地收容隔离治疗病人,阻断传播并避免长途转送,延误抢救治疗。有的病人就在家庭隔离治疗,送医送药上门,免费服务。同时,.对疫户进行彻底的灭鼠、灭蚤和消毒,对室内所有鼠洞进行药物熏杀鼠蚤并逐个堵塞。每个疫点通过这样的严密处理,从而基本控制了传染源,降低了病死率,防止了疫情扩散蔓延。
  通过上述措施,从1950~1952年的三年内,全省只发病2035例,病死率降到38.5%。至此,曾在福建猖獗流行68年的鼠疫停止了在省内的流行,1955年鼠间鼠疫也告停息。1957年卫生部派鼠疫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并组织南方五省鼠疫调查组到本省重点疫区考察,确认福建鼠疫已得到控制。经过1953~1988年的监测,除1987年在莆田县黄石乡东山村捕获的家鼠进行放射免疫法试验(以下简称放免)发现阳性效价高达1:160;1988年在建阳、浦城点捕获家鼠进行放免发现可疑阳性外,其他在大面积地区所做的为数巨大的家栖鼠、野栖鼠和所有蚤类的细菌培养,均没有发现疫鼠和疫蚤,表明已进一步巩固了防治成果。
  霍乱和副霍乱据《中国国境口岸检疫传染病疫史》记载,厦门最早发现霍乱病例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至1949年流行共17个年次,报告病例1845例,死亡892人,其中民国21年(1932)发生大流行,发病1646人,死758人。福州于清光绪十年(1884)开始流行,至民国35年共发病1775例,死亡400人,以民国33年和民国35年疫势最为严重。另从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中查到民国26年~35年的不完全记载,全省共发现霍乱患者15889例,死亡5525例,病死率为34.77%(见表4—1—2)。在这10年中曾发生过霍乱暴发流行四次:第一次在民国26年,全省发病2317例,死亡420例,病死率为18.13%;第二次在民国29年,全省发病3846例,死亡565例,病死率为14.69%;第三次在民国32年,全省发病3404例,死亡2348例,病死率为69%;第四次在民国35年,全省发病2286例,死亡851例,病死率为37.22%。
  民国36年至38年9月无霍乱疫情记载。1949年10月以后,未发现古典型霍乱。
  
  1962年8月,由埃托弧菌引起的副霍乱首次由邻省传人福建,先在霞浦、宁德、福鼎和厦门等县市发生,随后蔓延波及25个县市,至11月中旬平息。当年共发病3975例,死亡340例;1963年1月疫情又起,但流行强度减弱,仅在12个县市发病363例,死亡17例;1964年仅发病2例,死亡1例;1965年已无病例报告,仅在水源中检出1株稻叶型埃托弧菌。至此,流行暂告平息。
  1966~1977年的12年中,仅于1974年扩大查源中,在宁德、平潭、福清、莆田、厦门、惠安和漳浦等县市的水源中,发现一些埃托弧菌的抗性菌株及其轻型患者与带菌者。
  1978年7月,副霍乱再次传入闽东的福鼎县,迅速波及霞浦、福安、福州和长乐等14个县市,共发病l618例,死亡36例。此后时起时伏,时闽东,时闽南,并蔓延至闽中。1979年4月,龙海县疫情又起,随后波及全省20个县市,共发病1111例,死亡20例;1980年7月16日,霞浦县发生首例患者,随后向南蔓延,在宁德地区、莆田地区和福州市造成流行,染疫31个县市,共发病6920例,死亡79例。其中长乐县发病1895例,发病率高达367.21/10万,为全省首位;1981年2月又在龙海县发现首例,全省共发病2802例,死亡37例;1982年流行强度较低,仅发病129例,死亡3例;1983年,流行又趋严重,共发病2549例,死亡26例;1984年疫情继续上升,共发病3357例,死亡24例;1985年,疫情大幅度下降,仅发病145例,死亡4例;1986年疫情又有抬头,共发病3234例,死亡31例;1987年疫情有些下降,共发病1967例,死亡14例;1988年起则大幅度下降,仅发病36例,无死亡。从1962年至1988年的14年中,省内断断续续有疫情,累计共发病28208例,死亡632例,其中以1980年发病最为严重(见表4-1—3)。
  副霍乱在福建省的流行季节多在夏、秋季,8~10月为流行高峰,地区分布以沿海为主,偶而波及内地,病例分布以散发为主,以一村一例或一户一例为多,轻型病例亦多。渔船民发病率较高,他们往往成为远距离传播的中介。省内发现有6例副霍乱慢性带菌者,平均带菌114天。流行形式,60年代以水传为主,但80年代转以食物型传播为主。副霍乱病原菌对磺胺嘧啶、四环素、强力霉素、氯霉素、卡那霉素和新霉素绝大部分敏感。据福建省卫生防疫站陈亢川、林成水、郑国櫆等的调查研究认为,本省副霍乱流行菌型在变化,60年代流行初期埃托弧菌的流行菌型为小川型la(共3年),1978年再传人时流行菌型为小川型lb(1年);随后迅速转为稻叶型1d(共10年)。从菌型转换的情况看小川la对本省似不适应,已被淘汰;小川型lb菌株在70年代后期仅出现一年,该年在本省闽东、闽中曾形成中等度流行,闽南仅为零星散发。稻叶型1d菌株到1988年止已流行长达十年之久,似较适应本省环境而存在,但从整个疫势看,流行已趋向缓和。
  对副霍乱的防治,根据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以“三管一灭”(管水、管饮食、管粪、消灭苍蝇)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情监测,宣传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平时以抓副霍乱带动其他肠道传染病的控制,一旦发现副霍乱,则强调做好疫区管理和疫点处理工作,力争缩小发病和减少病例发生。
  (一)建立防疫指挥机构,在副霍乱流行期间,各有关地、市、县均成立防疫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专员、副市长、副县长为总指挥,卫生、财政、商业、交通、工商、教育、文化和新闻宣传等部门的领导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领导该地区副霍乱的防治工作。
  (二)发动群众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主要内容的卫生运动,因地制宜地扩建、修建城乡自来水,保护水源,开展饮用水消毒》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行业和城乡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禁止不卫生的海产品上市,发现不卫生的海产品就地销毁,教育群众不生吃或半生吃海产品,不搞迷信活动,由政府出布告禁止“普渡”、“七月半”鬼节轮流吃喝的活动,限制办酒席的规模等,以减少食物型传播;加强粪便无害化处理,修建卫生厕所,防止污染水源,禁止鲜粪浇蔬菜;发动群众消灭苍蝇,搞好环境卫生,清除苍蝇孳生地。
  (三)肠道门诊。在副霍乱流行前期即部署建立肠道门诊,强调每年6~11月份在副霍乱旧流行区全面开展肠道门诊工作,做到有疑必检。发现疑似副霍乱病人立即住院隔离治疗和消毒处理,并即采粪送检和报告疫情,如粪检阴性,方可解除处理,防止传播蔓延。
  (四)在疫区加强疫区管理和疫点处理,除抓宣传教育外,重点抓饮用水消毒和食品卫生管理,同时加强肠道门诊,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组织医务人员主动查治腹泻现症患者,并按轻型副霍乱服药治疗,以清除隐藏在腹泻病人中的传染源。对疫点则进行彻底消毒的同时,对接触者则进行粪检和服药预防。
  (五)在副霍乱流行期间,本省除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国内外旅客实施检疫工作外,还在东山、泉州、惠安、平潭等县、市设立卫生检疫站,检查渔船民预防接种证、卫生合格证,对船上饮用水或染疫的船只进行消毒,对可疑患者进行粪便检查或留验等,加强海港检疫与渔船民卫生管理,对防止副霍乱的传人、传出和互相传播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六)在疫情好发地区加强副霍乱监测工作,定点采集水源、海产品等进行检测,发现阳性立即发出警告,扩大监测。1985~1988年,省内副霍乱首例患者都是在监测中发现的,对控制疫情起到重要作用。
  (七)福建省自1962年副霍乱传人后,即开展霍乱菌苗预防接种,至1965年共接种1483万人次。1965年以后,改为对重点人群(渔船民、清洁工人、医务人员等)进行接种。1982年后,认为霍乱菌苗实际效果不佳,即停止使用。
  通过上述措施,对切断副霍乱传播途径、減少续发病例和控制暴发流行起了很大作用。
  天花据《福建防疫》1卷2期记载,明嘉靖元年(1522)福建痘疹流行死者千人。清同治十年(1871),英国医生孟逊(P.Mason)来厦门调查疟疾,认为厦门每年病死者首推天花,次为疟疾。另从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中查到民国26~35年(1937~1946)的10年疫情资料统计,全省共发现天花10123例,死亡2119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据1950年统计,全省发病2292例,死亡597例。经过短短3~4年的努力防治,很快地消灭了天花,最后1例1953年5月发生于建阳县,治愈。1954年起,未再发现天花病例。
  消灭天花的主要办法是种痘,民国27年3月,福建省立卫生试验所曾制造出首批牛疸苗,民国29~34年的6年间共生产牛痘苗72万支,不但在全省使用,还供应浙、赣、粤三省,但因人群普种工作未能全落实,所以福建省天花时起时伏,绵延不断。1950年春,福建省卫生厅要求省卫生试验所赶制36万支牛疸苗供应全省普种。同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决定先在全国各地推行普遍种疸一次;同年10月12日,卫生部发布《种痘暂行办法》,规定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种痘一次,至6、12、18岁时各复种一次。本省根据上述指示,于同年11月30日在福州召开省种疸会议,通过《普遍种痘,消灭天花四年计划》,大力开展全民普种牛疸,加速了消灭天花的进程。1951年比1950年发病数下降80.14%;1952年则比1950年下降99.04%;1953年比1950年下降99.96%。1953年6月起,全省消灭了天花。
  为了继续巩固人群的免疫水平,在70年代仍坚持每年春、秋两季对出生后6个月(1978年改为出生后12~24个月)进行牛痘初种,每6年进行一次普种和轮种。至1979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全世界已消灭天花时,福建省才停止常规种痘。
  白喉据《厦门海港检疫史》记载,厦门在民国20年(1931)就有白喉14例,死亡10例。另据民国26~35年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记载:本省有白喉患者1500例,死亡265例。1949年后,据省卫生防疫站的疫情统计资料,1950~1988年发病96761例,死亡9880例。其中有四次大流行,分别出现在1959年、1964年、1965年和1966年,发病率分别为40.31/10万、68.13/10万、56.13/10万和43.49/10万。50年代病死率波动在11~14%之间,1988年降至8.11%。
  1964年为流行高峰年,年发病达11438例,山区的发病率一般均比沿海地区高,但沿海发病数占全省发病数的一半以上,1965年以后,全省使用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三联疫苗(以下简称百白破)预防接种。1967年后发病数下降,特别是1982年起计划免疫工作不断落实,1983年起发病率开始逐年下降,一些县市控制了发病,至1988年全省只发病37例,发病率降至0.13/10万。从1983~1988年,长乐、思明、莆田、寿宁、邵武、晋江、龙海、长汀、大田等64个县(市、区)无白喉病例发现。
  对白喉的防治,主要是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卫生;加强儿童集体机构的管理,普及计划免疫知识,普遍开展计划免疫,推行百白破三联预防接种;加强监测,发现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治疗,严格管理疫点疫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采用中草药治疗,福州市传染病院用卤地菊治疗白喉120例,治愈率达97%,用单味土牛膝煎剂治疗白喉15例均得治愈,实验室研究也证明有良好效果,用养阴清肺汤、吹喉散、嗽喉散、调密散和四季春等进行效果观察,也得到显著效果。福建省中医白喉防治组应用民间草药万年青治疗白喉,治愈率达96.6%,实验室动物实验也证实其良好效果,用解白散治疗白喉引起阻塞症36例,疗效也相当好,22种中药对白喉杆菌作实验室效果观察,证实黄花龙舌草药液对白喉杆菌有很强的抗菌能力,为临床和流行病学上提供防治参考。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在福建省的流行情况,从民国26年(1037)起才有记载。1937~1988年全省共发病263874例,死亡17719人,病死率为6.72%。在这52年中曾有过六次较大流行,分别在1938年、1940年、1951年、1959年、1967年和1980年,每次较大流行均发生在社会变革、人口大流动期中。其中以1967年学生“大串连”,大量人群流动,流行强度最大,发病率最高,涉及面最广。发病92626人,死亡4628人。“流脑”的病原微生物是脑膜炎双球菌,其菌群较为复杂,各群间毒力、带菌率分布不同,流行强度也有所不同。通过对带菌调查所获菌株进行菌群分类,可以测知当年的流行强度。福建省“流脑”菌群在六群以上,其中引起流行的菌群多为A群,少数地区为B群。
  本省“流脑”流行史的特征:(一)流行有一定周期性。仍有每3~5年一次小的流行,每8~10年一次大流行或暴发流行的情况。每次流行发病率均高达50~500/10万之间,波及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二)有明显的季节性。流行季节多在冬春季,寒冷天气,其流行高峰则在2~4月份。(三)儿童发病率较高,带菌率亦高。小学和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带菌率常高达30%以上,实践证明A群带菌率高的人群,易引起暴发流行。(四)发病有一定地区性。福建省历次较大流行以仙游、惠安、南安、建瓯、浦城等县发病率均居全省前列且均首先在这些县份暴发。居住拥挤易发生疫情,如南平、三明等市的建筑工地数百人集中居住在草棚中,曾多次发生暴发流行。
  采取的防治措施:(一)50年代至60年代,采用“三开三晒”(开窗、开门、开蚊帐通风,晒衣、晒卧具、晒草席)、“三不”(不去病家、不去疫点疫区、不去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早报疫情、早隔离治疗、早处理疫点)、“五要”(要防寒保暖、要多在户外活动、要戴口罩、要湿性扫除、要滴鼻漱口)和减少大型人群集会等措施,在“流脑”流行期,对防止传播感染有一定的效果。(二)民国28~35年,福建省多次使用“流脑”菌苗进行预防注射,共用量为167.3万毫升,但菌苗制品成份和效果无法考证。直到1966~1971年用吸附菌体菌苗52.3万人份,在上杭、永定和龙岩三县试用,因效果不佳而停止使用。l98l年在福安、安溪两县试点使用新制品多糖体A群“流脑”菌苗20万人份,每人注射0.5毫升,其保护率在90%以上。从1982年起,据“流脑”疫情发生情况确定注射范围与对象,以可能流行的县为重点,年龄扩大到15周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从而大幅度地降低发病率,从1982年的19.05/10万降到1988年的4.31/10万。(三)用1/5000的度米芬滴鼻或用1/万的度米芬漱口,每日2~3次,以消除带菌。口服磺胺嘧陡或长效磺胺,每日2次,每次1克,连服2日;一次口服利福平300毫克消除带菌。均有一定预防效果。(四)在流行区,对可疑“流脑”或有头痛、发烧和呼吸道感染的病人,进行早期治疗,减少传播和控制“流脑”于萌牙状态。同时,隔离治疗“流脑”病人和带菌者,对密切接触者给以口服药物预防。对幼儿园、中小学等集体疫点,进行多糖体菌苗应急注射,每人皮下注射0.5毫升,或每人服用利福平300毫克,均是主动的有效措施。
  百日咳百日咳在本省广大城乡传播很广,几乎每年均有发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因无历史资料,无法查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疫情统计资料来看:50年代,发病最低的年份是1955年(7830例),发病率为57.29/10万;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959年(49669例),发病率为32l.88/10万。60年代,发病最低的年份是1968年(5428例),发病率为28.74/10万;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3年(47350例),发病率为282.23/10万。70年代,发病最低的年份是1979年(14l37例),发病率为57.23/10万;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973年(29541例),发病率为135.46/10万。1981~1988年的8年中,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981年(9010例),发病率为35.51/10万。本病病原微生物是百日咳杆菌,经分型鉴定,福建省绝大多数为1、2型(占88%),对患儿的血清学检验结果说明抗体的滴度随着病程的增长而增高,百日咳病后的免疫力较为稳固。有的患儿在血清中,同时存在百日咳和副百日咳凝集素,如1977年在上杭县检出副百日咳杆菌。这种情况表明本省存在百日咳与副百日咳的流行。其防治措施:(一)平时抓计划免疫,对适龄儿童进行菌苗注射,提高人群免疫力;一旦发现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治疗,减少合并症发生,降低病死率。(二)使用百白破混合制剂,其保护率为58.82~75.44%,优于百日咳菌苗。(三)使用氯霉素、红霉素和链霉素治疗效果良好;中医药治疗除有效的方剂外,还有用针灸、推拿、拔火罐等,也有用鸡、猪、羊苦胆治疗,其中以鸡胆效果最佳。
  猩红热据《海关医刊》载,清光绪十一至十二年(1885~1886),厦门有两次猩红热流行的调查报告,另据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的不完全记载,从民国26~35年(1937~1946),全省共发现猩红热病人3458例,死亡465人。其中民国26年和27年,各有一次大流行,发病人数分别为1495例和1689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疫情报告仍以临床诊断为准。直到1973年春夏季,福州市发生猩红热暴发流行,发病,1145例,发病率高达128.2/10万,死亡3人,病死率为0.26%,引起了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视。经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是由乙型A群链球菌引起的猩红热流行,其流行高峰在7月份。这是福建省首次较大规模的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综合调查的结果。从1950~1988年,全省共发现猩红热病人7236例,死亡7人。其防治措施:(一)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群众做好“三不”(不去病家,不去疫区疫点,不去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早报告疫情,早隔离治疗,早处理疫点)。(二)用1:5000度米芬滴鼻或喷喉,每天2~3次,以消除带菌。(三)用氯胺溶液喷洒或食醋熏蒸对病家室内进行空气消毒。(四)对猩红热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或带菌者,口服磺胺嘧啶加长效磺胺预防,磺胺嘧啶成人每天4~6克(加等量苏打片)分二次服;长效磺胺每人每天0.4~0.6克,分二次服,连服三天(儿童按体重计算,磺胺嘧啶每人每公斤体重75~100毫克,长效磺胺8~12毫克,服法同成人),消除带菌,对个别效果不佳者用青霉素肌注。
  麻疹麻疹是福建省常见的传染病之一,因缺历史疫情资料,难以溯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疫情资料分析:本省于1955年(发病120494例)、1958~1959年(发病44558例)、1962年(发病204572例)和1964~1966年(发病579065例)共发生过四次较大的麻疹流行。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变革,人口流动性增加与儿童过于集中,如在无麻疹疫苗接种的条件下,大办幼托机构等。在流行期间主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如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群众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麻疹患者,或服用中草药、密切接触者注射丙种球蛋白等。在每次流行高峰过后,易感人群下降,发病人数虽有减少,但效果不甚显著,麻疹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成为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之一。
  1966年开始使用麻疹减毒活疫苗注射,1967年普遍推广,建立了人群免疫屏障,从此麻疹发病率显著下降。虽然1971年、1973年和1977年也发生过三次小流行,但其流行强度远比疫苗使用前为低,特别是1982年施行计划免疫以后效果尤为显著。1988年是发病率降到多年来最低的一年,全省发病1459例,发病率为5.17/10万,与1982年相比下降92.73%。
  流行性感冒福建省从1953年开始进行流感病毒监测,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从可疑病人或人群中分离病毒了解其抗原性的变化。1956年分离出6株,其中2株属甲2型;1957年分离的大部分毒株均属甲2型,仅1株为甲1型。分离的毒株与国家代表株型别一致,未发现特殊的毒株。此外,1979年省卫生防疫站曾从奶牛鼻腔洗液中分离出1株乙型流感病毒(但未检出其抗体)》福建省有三次流行高峰,分别出现在1974年、1975年和1977年,发病率均在2000/10万以上,发病人数在50万以上,当时曾造成不少工厂停工,学校停课。1974年和1975年主要疫区分布在晋江、漳州和南安等县市,发病数1974年为510258例,1975年为502409例,是由甲3型流感病毒引起流行的;1977年全省发病562466例,发病率达233.73/10万,发病主要分布在同安、龙海和泉州等县市,是由甲1型流感病毒引起。1978~1988年间没有发生过大流行,除少数乙型病毒外,主要还是甲1型和甲3型同时各为主次在人群中传播,引起散在和局部流行,发病数逐年下降,发病率自490/10万降至51.2/10万。防治措施:(一)抓好流行前期的疫情监测。(二)大流行时主要抓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劝阻人们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号召群众加强体育锻炼、戴口罩。(三)在大流行的地区或单位,设点集中隔离治疗,服用百部、牡荆、贯众、荆芥、大青叶等中草药有一定效果。
  细菌性痢疾福建省痢疾疫情资料,因缺历史记载,无法查考。仅据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民国26~35年(1937~1946)的记载,全省发病共22018例,死亡2011例,病死率为9.13%;最高年份达24%,最低也有2%。发病最高年份是民国26年,全省共发病5564例,死亡469人,最低是民国30年,发病484例,死亡21人。从1950~1988年,全省共发病1188134例,死亡5266人。
  福建省50年代痢疾发病302394例,病死率明显下降到0.2~0.73%。从1960~1988年,除1978~1980年的三年发病仍超过200/10万外,发病率较平稳,较50年代有所下降,病死率除1961年和1%9年分别为2.59%和2.74%外,与50年代相似均较平稳。
  从1950~1988年,痢疾年发病率在425~2215/10万之间的县市有:长泰、漳州、南靖、三明、将乐、尤溪、宁化、松溪、建宁、厦门、龙岩、武平、泰宁、永安和漳平。
  病原菌监测1955~1959年,在福州、厦门、漳州、南平、三明和泉州等市由患者中分离的志贺氏菌的分型结果统计,未检出痢疾志贺氏菌Ⅰ型;福氏志贺氏菌占79.2%;宋内氏志贺氏菌为20.2%;还检出福氏志贺氏菌Ⅵ型(新城生物型)、舒密氏菌和鲍氏菌等。志贺氏菌耐药性监测:1973年、1978年和1983年,在漳州市监测发现宋内氏志贺氏菌自5%上升至14.15%,福氏志贺氏亦存更迭现象,1973年以la为主,1978年转lb为主,但1988年又复以1a为主。检出菌对常用抗菌药物的耐药监测结果,其对痢特灵、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和新霉素一直保持敏感,而对氯霉素的耐药率有下降趋势。
  带茴者调查1955~1959年,检查健康人标本894份,检出志贺氏菌阳性占1.04%,但患儿母亲或保姆带菌率高达6.1%。
  防治措施:(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从加强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等方面着手,狠抓“三管一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苍蝇)和把住“病从口入”关,切断传播途径。(二)加强传染源的管理,做到对病人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彻底治疗或隔离治疗。同时,对托幼机构、饮食食品行业和集体食堂炊事等人员,进行定期粪便细菌培养,发现阳性带菌者及时治疗处理。(三)用中草药马齿苋、野麻草、凤尾草、金石榴、龙芽草等治疗病人和带菌者效果显著。
  伤寒和副伤寒福建省伤寒、副伤寒的首发病例无从查考。据查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急性传染病资料,该病遍布全省各市、县,多为散在发生,偶见局限性暴发流行。一年四季均有发病,冬春季平稳,5~6月病例开始增多,以8、9月达高峰,10月开始下降。
  民国26年(1937)为有资料记载的罹病数最多的一年,高达12063例,其次为民国27年,发病数为6150例,民国28~35年发病例数波动于161~1361例之间。从民国26~35年的10年间,发病23078例,病死率为4~33%,10%以上居多。民国31年和民国28年为病死率最高的年份,分别为33%和24%。省政府为了加强人群免疫力,于民国28~35年间,每年约有2.9~20.1万人接受了伤寒菌苗或伤寒、霍乱二联和霍乱、伤寒、副伤寒三联菌苗的预防注射。
  从1950~1988年的39年疫情资料统计,全省共发病46684例,死亡461例。其中1950~1966年持续17年,年发病数1040~3014之间,发病率为5.82~19.53/10万之间,病死率为0.29~2.76%。1967~1988年的发病率,以1981年最低(1.62/10万),1972年最高(3.94/10万),一般在2/10万上下;病死率为0~1.23%,多数年份未达0.5%,与1950~1966年相比有显著下降。
  50年代,福州市出现过发病高峰,1950~1953年分别为269.22/10万、147.22/10万、60.02/10万和39.35/10万,1954~1959年次之,发病率在33.56~60.23/10万之间;60年代,光泽县发病率较高,1960~1963年四年持续50.29/10万~89.35/10万;70年代,发病率高达20.98/10万~54.79/10万的有泰宁、漳平、长泰和龙岩等县;1980~1988年,出现一到二年发病率高达18.34~38.78/10万的有福州市马尾区、台江区和东山县与厦门市。
  病原监测省卫生防疫站于1960~1963年收集来自病人、带菌者和外环境污水等标本,计分离出121株,其中伤寒沙门氏菌117株(96.7%),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4株(3.3%)。1975~1985年计分离138株,其中伤寒沙门氏菌134株(97.10%),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1株(0.73%),以及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3株(2.17%)。
  预防措施:(一)加强疫情报告,收容患者进传染病院或传染病科隔离治疗,减少传播。(二)广泛发动群众,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兴建自来水和打井做好水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合理处理粪便、垃圾,消灭苍蝇及其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伤寒、副伤寒菌苗的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力。
  通过上述措施后,伤寒、副伤寒疫情已逐步得到控制。
  病毒性肝炎本省病毒性肝炎的流行历史无案可查,从1959年起列入疫情报告后,方有记载,大量的工作是从60年代开始。
  流行情况病毒性肝炎现虽分为五型(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但在疫报初期未能分型,均作病毒性肝炎统计。从1959~1988年,全省共发病488328例,死亡991人,流行趋势呈梯形上升,70年代比60年代上升133.78%,80年代比70年代(各取头8年相比)上升107.71%,80年代每年发病都在1.4万至4万例之间徘徊,不见下降。全省各县、各乡镇和84.2%的村有肝炎病例报告,城市高于农村,尤以福州、泉州、宁德、厦门和龙岩、三明6个地市严重。从1984年全省肝炎流行疫情资料来看,全省76个县(区)共发病37863例,而福州市发病11543例,占30.49%,为第一位;泉州市发病6783例,占17.91%,为第二位;宁德地区发病4145例,占10.%%,为第三位;其次为三明市发病3483例,占9.2%,龙岩地区发病2983例,厦门市发病2313例。以上6个地、市共发病31250例,占全省82.53%。
  乙型肝炎调查1979年9月,省卫生防疫站对福州、泉州、厦门三市及宁德地区城乡居民抽查6738人,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表面抗体(抗一HBs)检验,并在表面抗原阳性者中检查乙型肝炎e抗原和e抗体,同时摸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及其亚型抗原的分病原检测从1960年开始对肝炎病毒进行了检测,甲、乙型肝炎病毒均有检出外,还发现一种未明待定病毒。另据1984年福州市甲型肝炎流行期间,应用固相放免法和酶标法检测1M例病毒性肝炎患者血清,甲型肝炎占79.8%,其中单一甲型肝炎感染占43.3%,甲、乙型肝炎混合感染占15.7%,甲、乙型肝炎重叠感染占20.8%,单一乙型肝炎感染占2.8%,丙型或戊型肝炎感染占17.4%,并从急性患者粪便中检出甲型肝炎病毒。另对该地区甲型肝炎流行后期部分健康人群检测结果,抗-HAV(甲型肝炎抗体)-lgG(免疫球蛋白G)总阳性率为73.7%,感染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男女无明显差异和全国调查材料平均感染率71.2%相近似。HBsAg阳性率为15.5%,男性明显高于女性,抗-HBs阳性率为28.5%,女性高于男性,抗-HBC(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率为42.7%,HBV(乙型肝炎病毒)总感染率为73.4%,证实了福州市为甲、乙型肝炎高发地区。
  传播方式1.食物传播常引起暴发流行,福建医学院易应南、省卫生防疫站吴树吟、福州市卫生防疫站庄劲等于1984年和1988年调查证实福州市肝炎暴发流行,与生食毛蚶有密切关系。另吃未煮熟的贝壳类食物和吃未经洗净的水果也是传播肝炎的一个因素。2.医源性传播是交叉感染的重要因素,1987年福州市卫生防疫站对18个医疗单位抽查样品498份,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总阳检率为51.6%,其中医疗器械为52.18%,消毒液(浸泡器械用)为92.02%,医护人员的手为63.64%,说明医疗单位乙型肝炎污染是相当严重的。3.大量的肝炎病人未能得到隔离治疗,成为流动的传染源,加上400万人乙肝抗原携带者,成为潜在的传染源。4.预防接种、输血、针灸针是传播乙型肝炎的因素之一,注射器、针头、针灸针消毒不严密,污染严重,有的地区没做到“一人一针一管”。5.母婴传播成为乙型肝炎主要的传播因素之一,每年全省新生儿出生约50万,可有5万婴儿被感染,据省卫生防疫站在厦门市调查证明:母体表面抗原阳性者,新生儿出生6个月有85.71%被感染,而且其中80%的被感染者成为表面抗原携带者,严重者发展成慢性肝炎、肝硬化和肝癌。6.粪便、污水管理不善,是传播肝炎的又一因素,据福州市调查,市区每天有1300吨粪便,其中有5.00吨经下水道流入闽江污染水源,全市每天排出污水60万吨污染内河,入闽江也污染水源,特别是医院的肝炎病人粪便不消毒,污水外流,加上有的小商贩用污水浸泡海产品、蔬菜后出售,都助长了肝炎的传播流行。
  防治措施预防方面:1.依照《食品卫生法》对食品进行管理,凡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则依法处理,同时不准来自疫区的“毛蚶”上市。对饮食行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凡发现慢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均要求调离本行业或改做不接触食品的工作。2.凡确诊为急性肝炎病人者一律送医院隔离治疗,福州市表面抗原阳性的产妇送福州市传染病院分一布。调查结果:表面抗原阳性率为14.93%(RPHA反向血凝法),其中男性阳性率为17.85%,女性为11.55%;表面抗体(抗-HBS)(PHA被动血凝法)阳性率为2.75%,男性2.49%,女性3.05%,e抗原阳性占21.44%,e抗体阳性占1.72%,HBeAg亚型调查adr占29.21%,adw占67.42%,余未能分型。据推算,全省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有400万人,儿童占五分之。
  娩,防止了院内交叉感染。3.甲型肝炎流行时,对密切接触者注射丙种球蛋白,剂量:每公斤体重0.02~0.05毫升,在接触后一周左右进行;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用于新生儿预防,根据在厦门市现场应用,对表面抗原阳性的产妇,其婴儿出生24小时注射乙肝疫苗可以有效地阻断母婴传播,亦无不良反应。4.省卫生防疫站购买一毫升注射器数十万支,补助乡村医疗站,推行“一人一针一管”;对各级医疗单位的手术器械、注射器、针灸针等,均要求作有效消毒(高压消毒),防止交叉感染。5.用反向血凝法(RPHA)和酶联免疫吸附法(EL1SA)筛选供血者,以防止供血者传播乙型肝炎。治疗方面:一般分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三种疗法进行治疗,但目前治疗效果多以中西医结合为佳。西医多为防止继发感染,保持电解质平衡,输葡萄糖液和维生素,而中医则按辩证施治原则以“清热利湿”、“调气活血”,选用方剂加减,热偏重者用茵陈蒿汤、栀子柏皮汤加减,湿偏重者用茵陈四苓散、三仁汤加减,瘀肝型则用治瘀利胆法治疗,用黛矾散或硝矾等。福州市历年用木天青合剂制成片剂、冲剂,白茵赤豆汤等防治肝炎,效果显著。
  脊髓灰质炎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灰质炎)从福建省急性传染病流行史上看,临床上虽有疑似病例报告,但均未获得病原学和血清学证实,也没有进行疫情报告,1955年开始,福建省把灰质炎列入疫情报告,由于当时疫情报告网不健全,是年仅报告3例。1958年,从灰质炎病人粪便标本中,用猴肾细胞分离出灰质炎病毒,从病原学上证实灰质炎病毒在本省的存在。以后从南平、福州、三明、龙溪等地健康儿童粪便中,相继分离出灰质炎病毒,以Ⅰ型为多见,并在本省人群中广泛传播。1966年,福建省出现了灰质炎大流行,据疫情报告,共发现1463例,发病率高达8.19/10万。灰质炎活疫苗大规模服用以后,发病率虽有下降,但仍徘徊在1/10万左右,仍有局部地区暴发流行,多因疫苗服用不全面。1978年,再度出现大流行,共发病2017例,发病率为8.29/10万,创历史最高纪录。据调查,这次流行的主要原因是90%以上的患者均未服用疫苗或不全程服用。1978年,卫生部颁发《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1980年初,又颁发《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尤其是1982年开始“冷链”装备及运转以来,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条件大为改善,加上近几年来,不少地区改用按月、按季接种,大大提高了接种率,灰质炎发病率已明显下降。1988年,全省疫情报告仅41例,发病率降到0.15/10万。
  对灰质炎的预防,主要是抓预防接种。我国于1959年开始试行生产灰质炎活疫苗,1960年4月试制成功。福建省于1960年承担该疫苗安全性及免疫效果观察。从1960~1970年在20多万服苗儿童观察中,均未发现由疫苗所引起的麻痹症,也没发现服苗者排毒后使接触者发病瘫痪等,服苗后的儿童仅个别有低热、腹泻、腹痛等症状,总反应率在0.5%左右,但对照组也有类似症状出现,说明活疫苗安全性良好。自1960年搞试点以后,1962年逐步扩大到几个县(市)服用;1966年全省使用100万人份,1971年增至300万,1974年在全省适龄儿童中普遍进行服苗,服苗量达323万人份。病原学、血清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均证实活疫苗安全而有效。1962~1979年之间,由于局部地区服苗工作不落实,加上缺乏“冷链”设备,疫苗的运输、保存较为困难,疫苗效价受到一定的影响,致使未能完全控制野毒株的传播。1983年后,随着“冷链”在全省的普及,计划免疫工作的认真落实,灰质炎疫苗服苗率逐年上升,发病率逐年下降,到1988年服苗率以省为单位达到97.54%,发病率与1982年相比下降了92.75%。
  流行性乙型脑炎据民间访问,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在福建省已有较长的历史,古籍中有暑湿、暑厥、暑痫等记载,但无疫情资料。1935年,苏恩赞在厦门据临床所见报告9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福州、龙海、莆田、闽侯等市县开始有疫情记载。1953年,首先在福州市死亡患者的脑组织中分离到乙脑病毒,并从血清标本检出阳性结果,从此肯定了本省有乙型脑炎病毒的存在。1954年发病率为5.13/10万,病死率高达37.4%,残废者更多。1955~1960年,乙脑持续流行,闽南疫情有所缓和,但病区向内地扩大。1960年发病率进入新的高峰,为19.85/10万。1963~1973年,发病率均波动在13.35/10万至40.83/10万之间,其中1966年、1967年和1971年三次流行高峰,发病率分别为37.71/10万、40.83/10万和31.97/10万。1974年后,发病率不断下降,每年均在5/10万以下,最低是1986年,为1.18/10万。全省68个县(市)有病例报告,从1953~1988年共发病76482例,死亡9727人,病死率为12.72%。
  发病地区分布与流行季节1960年前,东南部沿海的龙溪和晋江两地区流行最为严重。1966年后,本省西北部山区病例渐增,以致沿海与山区疫情无明显差异。本病有明显的季节性,从5月份开始,6月份上升,7~8月份达高峰,占全年总病例数的80%以上,9月份下降,10月份平息,偶有拖至11、12月份。本病多发于10岁以下儿童,占总病例数的80%以上。病死率以1954年最高为37.90%,次为1955年、1956年,分别为21.05%、26.93%。1962年后,病死率均在15%以下,1981年最低为6.45%。
  病原检测1953年,省卫生防疫站吴皎如在福州死亡病人脑组织中分离出病毒;1955年7月在龙溪县台湾蠛蠓中分离出病毒;1955~1956年又在闽侯、长乐、龙溪、漳州、海澄、华安、南靖和南平等地从患者的骨髓、睾丸和脑组织分别分离出病毒;1955~1957年7月中旬,在野外捕集白纹伊蚊幼虫,经实验室饲养羽化而未吸过血的成虫中分离出病毒;同时,在人类乙脑流行前期从幼猪血及鸡鸭血中分离到病毒,并在健康的猪、牛、马、羊、鸡、鸭的血清中检出乙脑补体结合抗体;另在野鼠、鸟类(小翠鸟、麻雀、白头翁、乌鸦)也分离到病毒。这些都证实本省乙脑宿主在自然界广泛存在。1960年后,注意寻找主要贮存宿主,在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和建阳等县(市)乙脑流行前期从猪血中陆续分离到病毒,明确猪是主要宿主。此外在白纹伊蚊、乏倦库蚊、三节吻库蚊、二节吻库蚊和中华按蚊中均分离到病毒。同时,发现台湾蠛蠓、库蠓会传播病毒,从而证实后两者为本省新发现的乙脑媒介,此为吴皎如在国内外首次报道。
  1955年起,省卫生防疫站陈亢川等也在龙溪地区进行台湾蠛蠓与库蠓的生活习性、孳生地调查及消灭方法的研究,发现台湾蠛蠓季节分布密度与乙脑流行季节分布有符合处,从流行病学上进一步判定台湾蠛蠓为乙型脑炎新媒介。还发现库蠓广泛孳生于各种水体的浮泥中,台湾蠛蠓则孳生于有遮荫处青苔根下面土及树荫下腐植土中,还研究出用六六六丙体喷洒或晒土法可以消灭台湾蠛蠓及其幼虫。
  实验诊断1954年,主要用补体结合试验与中和试验法分离病毒;1957年起,用组织培养法分离病毒,提高了分离阳性率。1964年后,全省推广乙脑血抑试验,1975年后推广乙脑特异性IgM抗体检测法,由省卫生防疫站制备诊断抗原及免疫血清,除供本省外,还供应省外使用。
  对乙脑的防治,主要抓灭蚊、预防接种和抢救病人等三项工作。早春抓消灭蚊子幼虫,流行前期抓预防接种建立免疫屏障,流行期抓灭蚊与抢救病人,消灭带毒蚊虫减少感染机会与降低病死率。秋后抓灭越冬蚊,控制翌年蚊子密度的回升。在切断传播途径方面,1966年,选莆田县平海公社平海大队为试点,开展全面彻底的药物灭蚊,使当地主要蚊种致乏库蚊密度指数由100只以上降为4~9只,结果人群乙脑隐性感染率仅为4.9%,猪的感染率为33.3%;对照点(无灭蚊)人群感染率为12%以上,猪为98%,说明灭蚊对控制人群发病率有效,但耗费较大。在开展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方面,1954年,试用鼠脑疫苗,1962年起,改用鸡胚组织培养疫苗,均取得一定的预防效果。1972年后,采用地鼠肾组织培养疫苗,对降低乙脑发病率有显著效果。在建立疫情预测点方面,1985年,在泉州市建立的乙脑检测点,为全国十个一级监测点之一,主要监测蚊虫的密度及带毒率;猪的感染率;人群隐性感染情况;疫苗接种率、发病率和病死率等。此外,还依据猪的感染情况和蚊虫的带毒情况预测人群的流行。在治疗方面。主要采取对症治疗与中西医结合治疗法,先后使用大青叶、板蓝根等抗病毒药,竹沥、香蕉根等退热药物有一定疗效。1974~1976年先后以自行制备人血转移因子与免疫转移因子进行乙脑临床疗效观察,并同时与中草药针剂“脑炎四号”、“九头狮”互作对照,连续2~3年,发现转移因子对乙脑的退热有特效作用,高热关控制后,其他症状均可相继减轻,有利于及早康复,病死率从1954年的37.4%降到1988年的9.58%。
  斑疹伤寒福建省斑疹伤寒的疫情资料,因缺乏历史记载,难以溯源。仅据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中,民国26~35年(1937~1946年)的记载,全省发病共5920例,死亡1035人,病死率为17.5%。发病最高年份是1937年,全省发病共3002例,死亡635人,病死率为2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950~1963年,福建省曾有三次斑疹伤寒流行:第一次是1951年发病51例,死亡8人;第二次是1953年发病54例,死亡11人;第三次是1962年发病77例,死亡1人。流行季节,多出现于3~9月,其高峰在4~6月,7月后病例开始减少。1964年后,全省斑疹伤寒病例明显减少,每年仅散在发现1~4例,未再发生流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人卫生习惯和社会状况良好,人民群众对卫生防病的意识增强,主动开展经常性以灭鼠、'灭虫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群众中生虱子的现象已少见,故鼠型斑疹伤寒或虱型斑疹伤寒的病例都日益减少。从1950~1988年,全省共报告斑疹伤寒病人360例,死亡33人,病死率为9.17%。
  病原分离(一)地方性斑疹伤寒。1958年底至1959年初,省卫生防疫站在福州地区进行疫源地调查时,从黄胸鼠、黄毛鼠及猪均分离出立克次体,经鉴定为莫氏立克次体。(二)流行性斑疹伤寒。1962年又在福州市和莆田县调查时,从斑疹伤寒患者的血液中分离出两株立克次体,经鉴定为普氏立克次体。同时,从患者体上收集到的虱子接种豚鼠后,发现普氏立克次体抗体上升,但未获得纯株。
  临床症状畏寒、继而持续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发疹,有的病例症状较轻,易误诊为感冒。
  本省治疗斑疹伤寒曾使用青霉素无效,改用氯霉素治疗效果良好。
  森林脑炎福建省于1957年开始在西北部山区进行脑炎调查,仅于邵武林区的鸡和猪血中以中和试验的方法证明有森林脑炎抗体。同年12月,在长乐县脑炎患者中分离出一株病毒,经北京生物制品检定所鉴定为森林脑炎病毒。其它地区未发现病例。
  恙虫病恙虫病是一种重要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平潭县是全国恙虫病最严重的疫区,根据该县老医师回顾,在清朝末期称为“三阳病”,但因没有好的防治办法,病死颇多。1951年,在驻当地人民解放军中,发生恙虫病,有10%以上患者死亡。福建省鼠疫防治所获悉疫情后,立即组织调查组赶赴平潭县疫区,根据患者症状和血清学检查,首次作出恙虫病的诊断。1953年,省卫生防疫站于恩庶首次从患者、,鼠类和恙螨中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同时发现每年都有—大批病人。据不完全统计,从1953~1955年,平潭县共发现恙虫病患者2840例,采用特效的抗菌素治疗后,无一人死亡。同时根据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的研究成果,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发病人数逐渐减少。1953~1988年,全省共发现恙虫病10467例,死亡12人。
  地理分布除平潭县外,全省南至东山、诏安,北至霞浦的沿海地区以及闽北和闽西北的山区共34个县、市均有发现病例并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
  动物宿主与传播媒介鼠类尤其是野栖鼠类为福建省恙虫病的主要动物宿主。从1953~1988年底止,共发现其宿主有啮齿目动物7科15属29种,食虫目动物2科4属5种。从其中黄毛鼠、黑线姬鼠、东方田鼠、针毛鼠、社鼠、青毛鼠、白腹鼠、田小鼠、褐家鼠、黄胸鼠、小家鼠和臭鼩、鼠鼱等均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尤以黄毛鼠感染最为严重。此外,从家兔、猪、猫、鸡和麻雀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恙螨是本省恙虫病的传播媒介,到1988年止,全省共发现恙螨2科3亚科15属53种,从其中地里纤恙螨、小板纤恙螨、苍白纤恙螨、于氏纤恙螨、中华无前恙螨、似太平洋无前恙螨、印度囊棒恙螨和巨螯齿恙螨等8种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尤以地里纤恙螨最为严重,它的幼虫嗜吸入血,感染立克次体,成虫经卵传递立克次体给下一代幼虫,其夏秋季活动规律与流行规律完全一致,为夏秋季恙虫病的主要传播媒介。另一种小板纤恙螨幼虫,主要在冬季出现,为冬季恙虫病的传播媒介。还有6种恙螨证实为自然感染。此外,从革螨和硬蜱中也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它们的传播意义尚不明。
  恙螨的生态恙虫病的流行病学主要由恙螨的生态学所决定。通过在全省大部分地区的调查说明,常见的田野鼠类带恙蛾率和指数均高,家鼠较低。一般说,在野外活动的鼠类,包括到野外活动的家鼠,可受恙螨叮咬,甚至家兔因以野外鲜草为饲料也可受到恙螨叮咬。几种常见的优势恙螨的宿主,种类很多,以地里纤恙螨为例就有18种之多。某些恙螨对宿主有选择性,有的为单宿主。在鼠体叮咬的恙螨,当鼠死亡后如未饱食,可再另叮咬。恙螨生活史的各虫期(幼虫、若虫、成虫和卵)均可分离出立克次体。不同季节出现的优势种恙螨不同。主要传播媒介为地里纤恙螨幼虫,在夏秋出现,12~3月绝迹。另一个媒介为小板纤恙螨,主要出现于冬季,形成两种恙虫病类型。
  恙虫病的病原.从1981~1982年,福建省使用补体结合试验和免疫荧光技术,从各种材料中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130多株,发现5个抗原型,其中3型与国际公认的Karp、G1ll1am和TA716—致,另2型C41和M4尚待鉴定。这5个型的分布有一定的地区性差异,例如Karp型在光泽县和龙溪地区为多见,Gilliam型在平潭县多见,TA716型在龙岩地区发现,C41株在长乐县发现,M4株在平潭县发现。用补体结合试验调查了27个县市人群血清1512份,阳性率为10%,其中平潭县阳性率最高为34.7%,其他县、市均在15%以下~本省恙虫病立克次体各毒株之间,以及与广东、云南毒株之间,当活毒苗免疫时,呈强固的交叉免疫性。
  对恙虫病的防治,在预防方面主要抓灭鼠、擦防护油(硫化钾溶液),扎紧裤脚和袖口,野外劳动后洗澡、烫衣服、大面积灭恙螨(国产6%α可溶性六六六配成的水溶液喷洒草地),降低发病率;在治疗方面曾用强力霉素,成人每天200毫克,即可见效,服用2~3天可避免复发。
  流行性出血热
  1963年3月,在莆田县医院发现首例流行性出血热病人,系仙游县游洋公社鲁头大队人。1972年,屏南县又发现2例患者。此后,本省每年均发现病人。从1963~1988年,全省共发现流行性出血热病人1024例,死亡59例,病死率为5.77%。
  地区分布从1963~1979年,除极少数病例发现于仙游、漳平外,绝大部分病例分布在北纬26°5′以北的有黑线姬鼠分布的范围内,即建阳地区的光泽、政和县和宁德地区的屏南、周宁、寿宁等县。1980年后不仅原流行区有进一步的扩大,而且在无黑线姬鼠分布的南部诸地区亦不断有病例发生,新发地区有古田、邵武、松溪、建阳、顺昌、浦城、宁德、厦门、福清、长乐、泰宁、南平、福安、闽侯、连江、永春和南安等县市,但是重疫区及稳定疫区仍在闽北、闽东一带。其中周宁县病例最多,占全省总数的40.60%,其次邵武市占总数24.09%。新发地区的永春县病例也急骤上升,仅1986年5个月之内就发生26例,死亡5例。
  发病时间与发病年龄全年各月份均有病例报告,但有明显的两个流行高峰。以黑线姬鼠为主要宿主动物的闽东北地区以秋冬为主,其他地区以春季为主。发病年龄以15~45岁居多,占病例总数的70%以上。发病性别男多于女,比例约为1:0.25。职业分布,以农民发病为主,占病例总数的50%以上,其次为工人、干部、学生和军人等。
  宿主动物与疫源地分布1983年1月至1986年5月,在全省33个县、市共检查小型动物9314只,结果在25个县、市116只小型动物的肺组织中检出了出血热病毒抗原,阳性率为1.25%。其中啮齿目有6种,即黑线姬鼠、社鼠、黄毛鼠、褐家鼠、黄胸鼠、小家鼠;食虫目的臭鼩、鼠氵,此外从福州地区的实验动物大白鼠肺组织中亦检出血热病毒抗原,带毒率为5.55%(5/90)。疫区家兔血清中也检出其特异性抗体。疫源地分布,除存在于流行地区的周宁、邵武、屏南、厦门、永春、莆田、福清等县、市外,还分布于尚无病例报告的泉州、永定和东山等县、市。全省有二类疫源地在闽北、闽东地区的家鼠和野鼠肺组织中均检出阳性,表现为野鼠家鼠混合型疫源地。其他地区则仅在家鼠中检出阳性,以褐家鼠带毒率最高,表现为家鼠型疫源地。
  病毒分离1985年应用细胞(Vero-E6)培养法,从周宁县的黑线姬鼠、褐家鼠及厦门市、建宁县的褐家鼠肺组织中成功地分离出本病病毒。经出血热免疫血清和典型患者的恢复期血清进行IFAT检查,均呈特异反应。与此同时,以福州的褐家鼠肺组织的阳性标本制备悬液接种小白鼠乳鼠,亦分离出1株本病病毒。此外,还应用间接免疫荧光技术,对本病患者及部分健康人群血清中特异抗体作了检查,结果22个县、市的患者血清被血清学证实(个别地区因病人死亡,未能检查)。共检查17个县、市健康人群血清1762份,阳性31份,阳性率1.76%。其中福州市为4.46%,厦门1.33%,漳州5.26%,南平7.5%,邵武4.54%,光泽6.67%。
  监测与防治1985年根据卫生部要求,在福州建立一个出血热监测点,设在省卫生防疫站内,负责对福州市及周宁、永春等县的人间疫情和鼠间疫情的监测工作,并对有关地、市、县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先后培训过33个县、市的专业人员。1986年6月在永春县举办了全省有关地、市、县卫生专业人员出血热学习班,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水平。还在重点疫区的周宁、邵武等县、市建立了灭鼠防病试点,每年定期开展2~3次群众性灭鼠活动,降低鼠密度,控制流行,减少发病。在防治方面,因该病的流行因素极为复杂,对其流行规律、传播环节还未完全认识,而且缺少简便有效的特异性防治措施,所以从1963~1988年主要的防治措施是:发动群众,开展灭鼠,尽快把鼠密度降到不足为害的程度。同时,抓好“三早一就”(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就地就近治疗)、防好“三关”(低血压休克关、尿毒症酸中毒关、大出血关),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钩端螺旋体病福建省钩端螺旋体病(以下简称钩体病)的发病情况,从群众对钩体病自然疫源地早有“黄酸田”、“鬼仔地”之称来看,早有流行,但在1949年前未见文献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卫生防疫站组织专业人员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基本查清了钩体病在本省的流行情况,通过群防群治,基本上控制了本病的暴发流行。
  发病情况1956年泉州市洪水泛滥,突然出现大批高烧、结膜充血和全身酸痛的病人,初疑为流行性感冒、乙型脑炎等,后来确诊为钩体病。这是福建省首次报告钩体病流行,随后各地陆续报告疫情。1958~1960年沿海地区曾发生过三次规模较大的洪水型流行,发病少者数百例,多者2000余例。同时在山区亦多次发生山垄稻田型钩体病暴发流行,每起数十至数百病人。此外,闽南漳浦、同安、东山、长泰等县发生多起猪钩体病流行,死亡数头至数十头。1960~1988年,全省共报告钩体病23740例,死亡325人。其间1964~1966年与1972~1973年曾二度出现流行高峰,年发病率最高达16.43/10万,病死率波动于0~3.74%之间。
  地区分布全省除个别县仅有血清学调查阳性外,均已有病例报告,且大部分县都从人或动物中检出钩端螺旋体。发病率农村高于城市,山区高于沿海,但遇洪水暴发流行时,则沿海高于山区。由于地形、生态环境各异及人群接触疫源地频度的高低,各县(市)的发病情况不尽相同。如沿海一带的惠安、晋江、泉州、南安、莆田、仙游、福清、龙海、漳州、集美等县(市、区)由于地势低洼,村庄内外雨后易积水或易遭洪水灾害,易于发生洪水型或雨水型钩体病流行。在山区的建阳、建瓯、浦城、顺昌、邵武、南平、三明等县(市),位于群山之间,多为山垄稻田型疫源地,人们进入劳动,容易得病,在支农干部、学生和工人中曾发生过多次暴发流行。
  季节分布一年四季虽均有疫情,但有明显的季节高峰,6~10月为主要的流行期。东南沿海主要高峰期在6~8月,占全年发病数的80.86%。闽北山区于1965年以前种植单季晚稻为主,流行高峰出现在收割稻谷的10~11月,1965年后大面积推广了双季稻,流行高峰转移至夏收夏种大忙的7~9月,占全年发病数的87.77%。
  菌型分布从1956~1988年,在人与动物中检出的钩端螺旋体进行分群和分型,结果分属于11群18型:黄疸出血群:澳而登型、哥本哈根型。
  爪哇群:爪哇型。
  犬热群:犬热型。
  致热群:蔡弄尼型。
  秋季群:秋季亚型、斑金南型、66~31型、八6型、拉赫马特型、摩尔斯型。
  澳洲群:澳洲型。
  波摩那群:波摩那型。
  流感伤寒群:流感伤寒型。
  巴达维亚群:巴达维亚型、巴叶赞型。
  七日热群:七日热型。
  豕群:豕型。
  其中以波群为多见,犬、爪、秋、澳和致热群次之;流、巴、七等群亦有所见;黄、豕群则为数甚少。从病人中检出的钩体菌型地区分布观察,发现沿海以波、犬群为较多,次为秋、巴、爪等群;山区以秋群较为多见,其次为流、七、犬等群。其他菌群,不论沿海和山区均属散在。
  黑线姬鼠、青毛鼠),2种食虫目动物(臭鼩、水鼩、鼱),4种家畜(猪、牛、马、狗),1种贮存宿主在福建省已从8种鼠类(黄胸鼠、褐家鼠、小家鼠、黄毛鼠、针毛鼠、社鼠、鼬科动物(鼬獾),4种蛙类(黑斑蛙、虎纹蛙、棘胸蛙、沼娃),1种爬行动物(中国泥蛇)分离得钩体。猴子实验感染亦证明能携带钩体,并经尿长期排菌。此外,还从骡、狗獾和鸡、鸭等家禽的血液中检出钩体凝集素。鼠类是钩体病的传染源。福建省鼠类感染率与带菌率均高,感染率约在6.5~17.4%间,带菌率在0.5~14.3%间。有的局部疫源地鼠类总带菌率高达17.8%,部分鼠种(黄毛鼠)带菌率高达22.7%,在带菌高峰月份,带菌率甚至高达31.8%。沿海、丘陵与平原地区以黄毛鼠为优势种,占田野鼠类95%以上,它是爪蛙群钩体的主要传染源。山区盆地与山垄田以针毛鼠、黄毛鼠和社鼠为优势鼠种,闽北山区局部盆地里黑线姬鼠密度较高。这些鼠类带菌率高,其中黑线姬鼠所带菌型与当地病例感染的菌型基本一致,它为山区钩体病的主要传染源。猪在家畜中带菌率最高,平均8.4%,局部乡村亦有高达47%。一般是沿海高于山区。猪感染钩体后,多数是隐性感染,但如遇强毒菌株,多发病死亡,幼猪病死率则更高。病猪症状表现发热、厌食、消瘦、黄疸、脏器出血,最后死亡。猪群发生钩体病流行后,随之亦常出现人群的流行。东山、漳浦、同安、长泰、南靖和福清等地曾有猪钩体病的流行。在部分地区养狗看门或作肉食,狗密度很高,狗钩体感染率也很高,不能忽视其传染源作用。1973年清流县就曾发生因狗引起的钩体病流行。还从健康人群和钩体病康复患者的尿中检出钩体,在一定条件下,他们亦可作为传染源。
  疫源地类型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山脉纵横,河流广布,既有起伏的丘陵,又有部分河流冲击的小平原,地貌与动物相都比较复杂,疫源地亦较多样,以主要宿主为依据,可归纳成四种自然疫源地:1.田鼠型疫源地(田野疫源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平原及山区盆地与丘陵地。2.山鼠疫源地(山区村野疫源地),主要分布在本省北部与西部。3.田鼠山鼠混合疫源地(山垄稻田型疫源地),主要分布在群山云集、山峦起伏的闽北、闽西、闽东部分地区。4.经济疫源地(家畜疫源地),带菌排菌的猪、狗、牛、马等均可形成局部疫源地。家畜疫源地的传染源主要为猪,部分地区亦有狗。
  预防措施:(一)结合生产管理传染源,提倡圈猪积肥。(二)广泛发动群众,使用磷化锌和敌鼠钠盐交替灭鼠。(三)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改造山垄稻田型疫源地,注意防洪排涝,切断传播途径。(四)开展预防接种,保护外来人口、城市支农干部、学生、工人、民工等易感人群,沿海一带使用波、犬、黄、流、澳五价菌苗,闽西北山区则使用秋、澳、流、黄、犬五价菌苗。
  通过上述预防措施后,从1974年起基本控制了钩体病的暴发流行,疫情逐渐下降。
  布鲁氏菌病福建省于1963年11月,首次发现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当时,福建省流行病研究所在调查厦门市乳牛场洪山柄分场时,发现有80%以上的羊感染了布病,饲养员及周围人群也有发病,计13例。为了查清流行情况,省卫生厅与畜牧部门在9个地、市进行了调查,抽查畜牧兽医、饲养员及毛皮畜产加工厂工人的血清标本2037份,结果阳性39个,可疑55人,阳性率为1.91%。有临床症状的有厦门乳牛场13例、崇安县垦殖场6例,经实验室检验,两地均为羊种布氏菌感染。患者以畜牧工人为主,其次为兽医和与病羊接触过的畜牧场后勤人员、农民等。患者男多于女,年龄均为青壮年。工龄最长者14年,最短者为3个月,一般以1~2年的感染者最多,占半数以上。传播途径主要是为病羊接产或处理流产物,其次为屠宰场病畜及放牧时皮肤接触等。
  发病分布1963~1964年,省卫生防疫站组织专业人员对67个县、市进行了调查,应用平板或试管法共检黄牛、水牛、乳牛、马、驴、骡、猪、羊、犬、兔和家禽共165400头,结果阳性畜的县58个,占86.6%,可疑县6个,占8.8%,阴性县3个,占4.6%。共检出阳性家畜1123头,占6.79%,可疑家畜930头,占5.62%。通过这次调查看出本省布病的分布是比较广泛的。病畜以羊、猪为多。经分离得布氏菌的只有厦门、崇安两个畜牧场和连城某猪场,发现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子宫炎、流产和死胎,公猪则患睾丸炎)有漳浦养猪场。1984年又在7个地、市开展人群布病调查,共查人群血清1767份,其中阳性43份,感染率为2.44%。1984年6月至1985年底,又在全省9个地、市的72个县(市、区)616个乡(镇)3679个村315%户和284个农场,进行牲畜布病普查,共查46481头家畜,检出血清阳性334头,阳性率为0.71%,可疑2.头,占0.53%。通过这次调查,初步查明本省除建阳地区外,其他8个地、市的37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布病血清阳性牲畜。其中以三明、龙溪、莆田等三地(市)较高。乳牛和猪阳性率较高,病乳牛主要分布在三明市的三元、沙县、将乐、永安、莆田、仙游和涵江等县(区);血清阳性猪主要分布在龙溪地区的漳州市、诏安、龙海、平和等县和厦门市的浦南农场,宁德地区的霞浦县种猪场。1985年又在62个县进行了普查,共21389人,经布氏菌皮试阳性者有313人,感染率为1.46%,闽南比闽北地区高,沿海比内地高。从总体看,本省布鲁氏菌病尚未在人群中形成流行状态,属于感染区。
  防治措施:(一)在全省设3个固定监测点(漳州、莆田、三明三市)和18个流动监测点(厦门、同安、惠安、连城、漳平、福安、霞浦、寿宁、古田、长泰、建瓯、邵武、宁化、福清、长乐、福州郊区、芗城区和仙游等市县),继续进行布病监测工作;(二)杜绝由外传入:对省外或国外引进的牲畜必须检疫,查明健康者,方许人境。(三)受感染患病的羊、猪等牲畜,一般予以屠宰或经过处理后食用与他用;牛等大牲畜受感染时,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蔓延,如患病严重也要屠宰。(四)施行预防接种和注意个人防护;(五)对病畜的乳、肉、皮毛及其制品实行卫生监督;(六)对血清学检查阳性的人群,注意观察,如有症状出现,立即送医院治疗。
  狂犬病狂犬病在我国已有二千多年的流行史,公元前556年的《左传》中已有记载,称之“瘛咬病”。福建省有疫情资料记载的是民国26年(1937),在晋江、惠安、莆田、福清、长乐、连江、福安、罗源、闽清、顺昌、邵武等17个县,有瘛咬病的病例报告。民国27年1月,福建省卫生试验所调查报告,在晋江、连江、同安、永春、顺昌、邵武、漳平、长汀、尤溪、罗源等14个县,发生瘛咬病,而且晋江、同安、连江等3县发生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永安县1955年首次报告2例狂犬病病人,均死亡。1959年从病犬脑中分离出狂犬病毒2株,首次从病原学证实狂犬病在本省的存在。随后病例逐年增多,流行地区亦逐年扩大。1955年只有永安、南安、晋江、诏安等4县有病例报告,到了50年代末增至25个县,60年代末增至34个县(市),70年代末增至40个县(市),80年代增至52个县(市),全省除宁德地区外,其余地、市均被波及,特别是人口密度高的福清、莆田、晋江、漳州、漳浦、诏安、云霄等县(市)发病率较高于其他县(市)。在病例分布上,农村高于城市,闽南、闽西高于闽东、闽北、东部沿海高于西部山区。由于狂犬病多侵害青少年,而且病死率极高,一旦发病,无一幸免于死亡。从1955年起至1988年止,全省共发病3408例,全部死亡,病死率为100%,比任何传染病的危害都大。发病者有98%被狂犬所咬伤,有2%的患者被猫、猪、牛所咬伤或抓伤。
  对狂犬病的防治,为贯彻卫生部1980《关于控制和消灭狂犬病的通知》和《家犬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84年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联合转发了以上文件并提出几条具体贯彻的意见,随后福州、漳州、莆压、长太、连江等市县均用政府名义发出制止养狗的通告(布告),并组织打狗队进行灭狗,从而1985~1988年狂犬病每年发病在104~149例之间,比80年代头四年的年发病率降低了一半以上。虽然如此,要切实控制和消灭狂犬病仍需作很大努力。在预防接种免疫方面,被狂犬咬伤后,立即彻底消毒伤口,并及时注射狂犬疫苗。1959年开始,使用羊脑狂犬疫苗,每人注射14针,免疫效果虽好,但有一定的副作用,如惠安县有一干部被狂犬咬伤注射此疫苗,造成瘫痪后死亡。1981年后改用地鼠肾组织疫苗,每人注射5支,分1、3、
  7、14、30天5次打完全程,如咬伤在面部、头部、颈部,另加精制抗狂犬病血清,每公斤体重为40个国际单位。1983年后发现狂犬疫苗5支剂量不足,为确保被狂犬伤害者的有效预防而改打8支(1、4、8、15、30、50、60、90天)为全程,另扩大使用抗狂犬病血清,凡伤口深或多处被咬伤均加抗狂犬病血清,以增加预防效果。
  炭疽病福建省炭疽病疫情,因历史缺乏记载,难以溯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疫情资料统计,福建省炭疽病的病例比较少。50年代,1956~1959年的4年中全省共发病56例,绝大部分病例集中于福清县(53例)。60年代,1962~1967年的6年中共发病89例,主要集中于永安、莆田和福清县(永安15例、莆田20例、福清41例)。70年代全省无疫情报告,1981年福清县发病3例后,到1988年底止无病例报告。从1956~1981年全省共发病156例,死亡14例,病死率为8.97%。本病的病原是炭疽芽胞杆菌。据省卫生防疫站调查,上述发病的县份外环境有炭疽病疫源地,家畜与之接触或吞食了炭疽芽胞污染的食物而感染之后再传染给人。1963年莆田县炭疽病流行经调查后表明,当时的疫区栖枫大队农民宰食病羊后引起该病在本大队流行,后来该大队又把家畜出售或寄往其他大队,又引起其他地方流行。对炭疽病的防治,主要是加强家畜炭疽病的防治,及时发现病畜,隔离治疗,禁止宰食。死畜深埋2米以下,盖严压实。对易感家畜和有关人员用疫苗实行预防注射。在治疗方面,首推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亦有良好疗效;使用免疫血清有一定效果。
  感染性腹泻感染性腹泻病早期因未列入传染病报告,无系统的疫情统计资料。福建省从80年代开始列入防疫部门工作日程,并参与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腹泻病控制合作规划。1986年,在龙海、沙县、周宁、福安和连江等5个县2万多人口中,进行全面系统的观察,腹泻病年人均发病为0.89次。5岁以下儿童发病为2.4次,1岁以下儿童为2.89次,10岁与20岁组最低,70岁以上达0.94次。发病季节,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但病原体有季节差异,夏季以病原性大肠杆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和致病性弧菌为多,秋季以轮状病毒为多,耶氏菌则多在冬、春季发生。
  病原微生物在病毒性腹泻方面,轮状病毒腹泻(俗称小儿秋泻)为福建省秋冬腹泻病的主要病原之一,自1973年开始,连续10年对全省秋泻患儿进行病原检查,散在发病阳检率为50%左右,暴发流行时阳检率高达80%。一般预后好,主要是脱水,只要及时补液均可治愈。但1982年12月至1983年1月,在大田县建设乡一次暴发流行中,病死率达6.13%,死亡病儿以出现紫绀症状为特征。秋泻患儿,病毒性腹泻中有时还可见到冠状病毒、腺病毒和诺瓦克样病毒。福建省流行病研究所何家鑫等曾对轮状病毒进行分型调查,用核酸电泳检查病毒基因结构,发现本省暴发流行系由亚1和亚1两组轮状病毒感染引起。在细菌性病原菌方面,省卫生防疫站林成水、曾昭鸿、郑国概于1974年在感染性腹泻病人中发现产肠毒素大肠杆菌,是国内首先报道。1978年又首先发现产肠毒素不凝集弧菌。1986年,陈亢川、林成水等在五个监测县中检查4512份腹泻患者粪便标本,病菌阳检率为50.24%,其中以病原性大肠杆菌为最高,占27.66%,志贺氏菌占10.9%,其它还有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绿脓杆菌、致病性弧菌和小肠结肠炎耶氏菌等。其中小肠结肠炎耶氏菌、空肠弯曲菌、河弧菌是福建省新发现的致病菌。预防感染性腹泻病尚无特异的方法。因此,只能根据当时当地的流行特点及流行因素进行综合性预防。加强卫生设施,做好水改粪管与饮食卫生管理,培养个人卫生习惯,如食前洗手,加强哺乳卫生,特别注意乳头卫生,以切断传播途径;夏秋季节注意管好冷饮品,防止肠道细菌与病毒进入人体。
  弓形体病
  1955年,省卫生防疫站于恩庶在平潭县从猫、家兔和猪等动物中发现弓形体,这是我国首次发现。接着在弓形体生物学和诊断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人畜的感染情况作反复调查,为我国弓形体病防治提供了可贵的资料。
  人群感染情况1964年,长乐县一个农场发现首例病人。该患者系农民,20岁,临床表现为头痛、全身酸痛、浮肿和遗精,终年发冷发热,属神经衰弱型。经血清学三次检查,抗体效价有明显升高。用磺胺嘧啶和乙胺嘧啶治疗,好转后出院。数年后又发病,因未得适当治疗而死亡,从本例病人血液中分离出弓形体1株。1985年6月又检查一例关节炎患者,间接血凝试验效价达1:1024,5个月后复查为1:256,同时采血接种小白鼠,经过4次传代,分离出弓形体。这是我国首次从病人血液中分离弓形体成功。人群感染率大多数在1~8%,个别地区达12%。
  动物感染情况猪:调查30个市县共3631头,阳性618头,平均感染率为23.5%。牛:调查13个市县共923头,有4个县发现阳性,其中以宁化县感染率最高(23.8%)。羊:调查4个县、市山羊233头,其中厦门和同安两地发现阳性,其感染率为10.0~12.7%。家兔:在福州、福清和平潭三地调查376头,平均感染率为12.5%。鼠类:在长乐县调查6种鼠类,其中有4种鼠受感染,其感染率为9.1%。家禽:在宁化县调查鸡、鸭和鹅共183只,其感染率为6~20%。
  流行特征地理分布:据调查,到1984年止,全省已有30个县市发现弓形体感染。在所调查的地区几乎都发现动物感染,说明本省普遍存在着弓形体疫源地。人群分布:从漳平和宁化两县的调查情况来看,各种人群感染不一致,漳平县以儿童感染率为高(8.8%),农民感染率仅有1.6%;宁化县以农民和孕妇感染率为高(6.0%),精神病人仅有2.5%。感染率的民族间比较:在漳平县调查汉、畲两族人群的感染率未见明显差别。
  对弓形体的防治,据福建省流行病研究所研究,使用磺胺嘧啶治疗弓形体感染的小白鼠,有显著疗效,经过三天治疗(每天每公斤100毫克,上下午给药),可以杀死各脏器内的弓形体,经过四天治疗全部治愈,早期治疗,效果更佳;加热50℃15分钟,弓形体即失去感染性;在太阳光下照射1.5小时,弓形体感染力丧失或明显降低;石炭酸、来苏尔、碘酒、酒精、羿汞等对弓形体均有很强的杀灭力。
  麻风病《建宁府志》记载,福建省自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开始,历代政府均设有养济院、孤癞院和孤老院,收容麻风病人。据民国27年(1938)福建卫生试验所调查统计,本省麻风病流行分布有36个县、市,以福州、莆田、晋江、云霄、南靖、厦门等13个县、市为重。其中在福州、莆田、宁德、福安、仙游、长乐、福清、建瓯及古田等县、市均设有麻风病院。由于当时以社会赈济为办院宗旨,故麻风病人多与贫残孤疾人混居。政府及慈善机构仅不定期施赈部分口粮和衣着,缺乏基本生活保证。
  民国19年(1930),中华麻风救济会总干事邬志坚来福建省视察时曾指出:福州东西两院“简陋污秽”、“政府经费支绌”、“救济金杯水车薪”。在管理上存在“健康人与病人,男病人与女病人,患者与健康儿童之混合现象”。麻风病人遭歧视与迫害,甚至出现被驱赶杀戮、活埋等惨状。40年代,英伦万国麻风救济会、美国纽约麻风救济会均拨款和药品在福州协和、柴井等教会医院设麻风门诊,并派医生、护士不定期到麻风院巡回医疗。1949年,全省仅收容麻风病人近200人,专职从事麻风诊疗管理工作人员只有张南等五人。社会名流萨镇冰、胡文虎曾出任中华麻风救济会名誉副会长,胡文虎在香港征召麻风名医时规定,凡治愈一名麻风病人由虎标永安堂发赏100元。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麻风病防治事业,除政府部分赈济外,还依赖国外麻风救济组织、侨胞和社会贤达的资助和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对麻风病防治(以下简称麻防)事业十分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收到很大效果。
  (一)机构、队伍1951年8月,省卫生厅在福州成立省麻风病防治所。1956年该所迁闽侯白沙与1952年8月成立的部队麻风康复医院(即第六康复医院)合并,改名为省麻风病防治院(后又改名为省白沙疗养院、省皮肤病防治院)。1987年迁回福州,担负全省麻风、性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任务。原由教会主办的古田、罗源、建瓯、福清、福州、莆田、仙游、南平和长乐等麻风院,分别于1951年冬由各地政府接办,并进行扩建或易地新建。1956年新建龙溪县麻风院。为适应收容治疗全省新发现近万名病人的需要,1958~1960年又创建了诏安、武平、上杭、沙县、宁化、东山、云霄、漳浦、南靖、平和、泉州、晋江、惠安、南安、安溪、永春、同安、闽侯、闽清、龙岩、连江、建宁、长汀和平潭等县(市)麻风病防治站(麻风村)。到1960年底,全省共有省级防治院1个,县(市)级防治院10个,县(市)级防治站24个,收容麻风病人近4000人,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增加近20倍。1979年后,又对原有机构进行并撤和调整,相继成立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和莆田等地(市)皮肤病防治院(以下简称皮防院),未设立防治机构的地、市、县均在卫生防疫站内设皮肤病防治所(科、股、组),承担当地麻风、皮肤病、性病的防治任务。
  1952年开始,省麻风病防治机构连续举办各类专业学习班、短训班及进修班共39期,培训1882名专业防治人员。至1988年,全省共有专职防治人员637人,兼职206人。已形成省、地(市)、县、乡四级防治网。
  (二)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人群中仍存在对麻风病的恐惧心理,个别偏僻山区甚至发生活埋麻风病人的现象。因此,全省各级卫生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如印发各种宣传单、宣传图画、宣传纸扇;编写印发防治问答,出版卫生黑板报、连环画等科普小册子近百种数百万份;长年坚持编印《麻风简报》、《皮防简讯》、《疗养月刊》等刊物;汇编《暖流注人冷却的心》和《待开垦的处女地》等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文艺小册子。在社会各阶层广泛散发,以普及麻风科学知识,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心理。1986年全国麻风宣传会议以后,全省卫生部门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地方新闻报刊等媒介作用,经常刊登麻风防治信息动态,解答防治工作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疑难问题,还播放省内外拍摄、编制的麻风电视连续剧,如《桃花曲》和专题录相带等,对打破麻风“宣传禁区”,扭转社会上对麻风病的恐惧心理起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从1987年开始,全省城乡都普遍举行一年一度“中国暨国际麻风节”活动。1988年全省有33个县、市举行麻风节活动。省人大张渝民副主任、省政府陈明义副省长、省政协陈仰曾副主席和日本国立疗养所菊池惠枫园等8名外宾,参加福州市人民政府主持在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举行的麻风节活动。各级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领导及知名人士也都分别参加当地的活动,深入病区慰问麻风病人和防治人员,解决防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调查摸底福建省麻风病社会调查始于1956~1957年间,先后在莆田、晋江、福清、南平、仙游、古田和建瓯等县的重点乡村开展试探性专业普查或重点线索调查。1958年以后,除统一组织五次全省性调查外,各县、市还根据实际需要各自进行10~20次左右的调查工作,有的县还长期坚持逐年或隔年的严密线索调查或重点普查,建立对旧病人、治愈者及其家属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定期复查随访等制度,及时澄清病情动态和流行状况。
  从1962年起,福州市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麻风报病制度,70年代后期逐步开展在医疗卫生单位实行报病奖金制度。福州、莆田、仙游、惠安、建瓯等皮防院和宁德、东山、霞浦等县、市卫生防疫站,先后在城镇设立皮肤病门诊,既方便皮肤病患者就医,又有利于麻风病的早期发现。据统计,至1988年底,全省累计发现麻风病人27950名。
  (四)收容、管理1953年召开全省首次麻风专业会议,明确麻风院工作方针、性质和任务,并制订《福建省麻风院收容住院管理办法》及《麻风院组织通则》。会后,对接办后的麻风病院进行全面整顿。国家负责病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充实医务人员和管理干部。加强医院管理工作,院内成立休养员委员会,组织领导病人学政治、学文化、学手工艺;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病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农副业生产劳动,以锻炼体质,增加收入,逐步摆脱完全依赖国家救济的做法。1974年又制订《福建省麻风病人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住院病人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五)治疗及效果80年代以前,福建省把集中收容多菌型病人,兼收少量少菌型病人住院治疗,作为杜绝社会传染源、控制与消灭麻风病的根本性措施。1981年全国第二次麻风防治会议后,福建把强调院内隔离治疗为主转变为院内外治疗并举的方针,全面推广联合化疗,把防治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防治工作上来,以加快防治步伐。草药雷公藤首先由古田县徐致銮中医师用于治疗麻风反应,1964年经省白沙疗养院动物试验和职工志愿人体毒性试验,并在临床证实疗效后,于1972年在全国麻防经验学习班上交流,引起国内同行的重视。1973年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与福建省协作提取74—1、76—1等有效成分,进一步肯定疗效,探讨治疗机制,并扩大到皮肤科等其他疾病的治疗研究,取得良好效果后推广到全国各地,并在1984年新德里国际麻风会议上,介绍此项研究成果。1988年福建省接受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麻风药品、医疗设备及交通工具等价值200余万元人民币的无偿资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南、邵康蔚先后与全省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一道,经过30多年的积极努力,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使福建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症病人由1960年的9794人减为1988年的1235人,下降幅度为87.4%,患病率下降92.9%;以县(市)为单位,1960年属高流行区有9个县、市(占全省13.4%),中流行区有42个县、市(占全省62.7%),低流行区有6个县、市(占全省23.9%)。到1988年,高流行区县、市已不存在,中流行区减少为11个县、市(占全省16.4%),低流行县、市增为56个(占全省83.6%),其中经考核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县、市有9个(占全省13.4%);新发现病人数减少,发现率降低,1960年新发现病人717人,1988年减为200人,减少72.1%,发现率1960年为4.56/10万,1988年为0.70/10万,下降幅度为84.6%。
  结核病本省结核病疫情缺乏历史记载,难以溯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全省除国民党部队联勤系统中有所“第二肺病疗养院”外,地方上没有防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流行概况
  1952~1953年,本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者应用结核菌素试验,首先对儿童感染情况进行调查,共查福州地区37305名儿童,阳性反应者18124名,平均感染率为48.6%。1058~1960年,福州市结核病防治院在福州市136个集体单位、2个街道居委会、1个农业大队,开展肺部X线健康检查,共查94161人,肺结核患病率为2.2%。1971~1972年,再次在本省的城市和农村,对1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共调查34个县、市478487人,平均感染率为20.3%。1979年全国首次进行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以下简称流调)。福建省按全国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试剂和统一技术,对本省9个地、市32个随机抽样点进行“流调”,共实查44613人,查出活动性肺结核406人,患病率为914/10万,其中痰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者139人,涂阳患病率为312/10万。1985年全国开展第二次“流调”,福建省调查9个地、市34个抽样点50766人,查出活动性肺结核345人,患病率为697/10万;痰培养抗酸菌阳性者153人,菌阳患病率为301/10万;涂片阳性125人,涂阳患病率为246/10万。
  根据1979年和1985年两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资料分析,福建省结核病流行有以下特征:
  1.疫情呈下降趋势肺结核患病率从1979年的914/10万,降为1985年的697/10万,涂阳患病率从312/10万,降为246/10万;结核病病死率从1973~1975年的52/10万,降为1985年的21.7/10万;0~14岁的结核平均年感染率从1979年的1.51%,降为1985年的
  1.03%;1985年16~29岁组肺结核患病率较1979年降低55.3%;30~49岁组患病率下降了46.4%。
  2.地貌患病情况起变化从1985年调查结果表明,沿海地区肺结核患病率为830/10万,涂阳患病率为330/10万;山区患病率为680/10万,涂阳患病率为226/10万;平原地区患病率为540/10万,涂阳患病率为183/10万。这些与1979年调查结果相比,沿海地区患病情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有上升的趋势;山区患病情况改善不明显;平原地区患病率、涂阳患病率均有较明显下降,年递降率分别达9.5%与12.3%。
  3.病情特点起变化1979年查出的病例有“三多”特点,即重症病人多,空洞病人多,儿童原发型肺结核多,分别占病例总数的11.1%、34.2%和6.1%。1985年病情有了明显的改善,三种病人分别下降为7.5%、26.3%和3.2%。1985年,“流调”检出的抗酸杆菌114株,经菌型鉴定,结核菌106株,其中人型104株,占91.2%;牛型2株,占1.8%;非典型分枝杆菌8株,占7.0%。
  1988年全省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0504例,其中涂阳病人4391例,占21.%。
  (二)防治措施
  1.建立防治机构1952年6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十八医院成立,人员编制800名,院址在闽侯县甘蔗镇,收住肺结核等慢性病员1561名,后改为福建省第二康复医院,1954年5月易址福州市福湾路。1956年1月,改组省南平干部疗养院,建立省结核病防治院,1958年5月,该院与康复医院合并,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1978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的报告》下达,同年12月,省卫生厅决定建立全省结核病防治网。1981年12月,省编委批复,核定全省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391人。1983年1月,省卫生厅签发《关于建立省结核病防治所的通知》,同年8月11日该所正式收归卫生厅领导。此后,地(市)、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相继成立,至1988年止,全省综合性医院设有结核病床1231张;有72个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建立了防痨科(股)或慢病科(股),乡、镇卫生院有兼职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初步形成省、地、县、乡四级结核病防治网。新成立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积极开展社会防痨工作,成绩显著。1986年在卫生部召开的全国结核病工作会议上,省结核病防治所和厦门市结核病防治所被评为“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单位”。1987年10月,省结核病防治所刘坦业出席在日本东京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日本/中国结核病控制研讨会,并被日本结核预防会吸收为名誉会员。
  2.开展卡介苗接种1952年,省卫生厅决定先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个城市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福州市从1952年~1的9年共接种卡介苗190222名,其中新生儿67726名。该市儿童结核病住院人数占儿科住院总例数,自1952年的5.8%,降为1956年的1.9%。1960年卡介苗接种扩大到23个县、市,1961年又增加17个县。“文化大革命”期间,接种工作停顿,仅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个城市开展些新生儿接种工作,至1970年铁路沿线的24个县、市才恢复接种。1971年又新开展23个县、市,1972年再新开展18个县。至此,福建省全面推行了卡介苗接种工作。1979年,省卫生厅组织专业人员总结卡介苗接种工作,肯定皮内接种法优于其他接种法。遂于1982年4月起全部推行皮内注射法。自1983~1988年,全省对7097167名0~14岁儿童接种了卡介苗。据1988年计划免疫工作考核结果,全省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达98.2%。随着卡介苗接种率的提高,儿童结核性脑膜炎发病明显下降。如一些地区调查表明,儿童结脑发病率从1984年的2.48/10万,降为1988年的1.06/10万。
  3.采用全程化疗控制传染源为观察化学疗法在人群中的实施情况,福建省专业人员于1979~1981年进行“不同痰菌情况肺结核家庭接触者的感染与患病”、“肺结核自服药的失败与加强管理的效果”和“福建省结核病流行与化学疗法控制模式研究”等项目的研究,确认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为主要传染源,选择并推行了国际防痨联合会推荐的短程化疗方案,并以全面督导或全程管理办法加强对化疗的管理。1983年,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活动性肺结核登记报告制度。当年登记病人2572例,1985年增至8477例,至1986年,全省9个地、市均执行了登记报告制度,对登记的患者采用不住院全程化疗或督导化疗方法进行管理。1988年底抽查7个地、市25个县(市、区)结核病防治门诊病例675份,投药率为100%,规则用药率为94.8%,满疗程菌阳病人的痰菌阴转率为79%。这些为控制结核病流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性病
  1949年以前,福建省妓院和娼妓很多,导致性病的传播和蔓延。据民国23年(1934)厦门统计,娼妓总数约有2000人,这些娼妓大多数患有性病,成为重要传染源,使嫖客受染。民国26年,福建省卫生试验所对242人份送检血清进行梅毒血清反应检查,有151人份阳性,阳性率达62.4%。1938年又检查611人份,有214人份阳性,阳性率为35%。1943年福州市卫生事务所门诊诊治性病患者374人,其中梅毒73人,淋病95人,软硬性下疳106人。1946年福州市大根区卫生院门诊就诊病例中,性病患者有163人,其中梅毒57人,淋病32人,软硬性下疳74人。
  1954年6月,省卫生厅组织少数民族卫生工作队到福安县穆阳镇的凤洋村和兰坪村开展性病调查,发现梅毒患者分别占检查人数的10.9%和20.7%。
  1959~1960年,省白沙疗养院对屏南、龙岩、福安、宁德、福清、莆田、仙游、东山、晋江、厦门等10个县(市)调查,发现性病患者20249人,其中梅毒1"82人,淋病267人,性病患病率为0.6%,绝大多数为隐性梅毒和慢性淋病,极少出现现症梅毒和急性淋病。性病患者经过治疗,大批被治愈,性病得到了基本控制,1%2年宣布全省消灭性病。1963年后性病防治工作转人监测阶段,省白沙疗养院先后对宁德、罗源、福鼎等县的6个畲族聚居村以及宁德县东湖华侨农场、德化县双汉乡进行监测,仅发现少数隐性或晚期梅毒、淋病病例。
  1979年,福建省沿海开放城市再度出现性病患者,随后迅速传播蔓延,病人逐年增多。至1988年底,全省报病统计的性病患者有6344例,其中淋病6056例,占95.5%;尖锐湿疣209例,占3.3%;梅毒49例,占0.8%;非淋菌性尿道炎23例,占0.3%;软性下疳7例,占0.1%。性病的再度流行,具有以下特点:(一)蔓延迅速1984年全省发现性病127例,1985年26例,1986年559例,1987年1590例,每年平均以2.37倍的速度增加。
  (二)流行范围逐步扩大开始在福州、厦门、泉州等经济特区、旅游和开放城市发生,病例逐渐增多,而后向交通方便、人口集中的县(市)播散,再向经济繁荣的乡镇蔓延,进而传播到山区和农村,至1988年全省已有42个县(市)出现性病病例。
  (三)高发人群主要为卖淫妇女,其次为供销人员据省皮肤病防治院调查566名女劳教人员(卖淫妇女),确诊为淋病的有%人,发病率为16.8%;梅毒3名,发病率为0.5%。又对507名卖淫妇女作社会调查,发现有“五多”特点,即年轻者多,30岁以下占72.8%;已婚者多,占67.7%;务农和无业者多,分别占46.0%和46.6%;文化程度低的多,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占73.3%;居住农村的多,占58.6%。
  (四)发病趋向年轻化据1985年至1987年上半年统计1230例性病患者,30岁以下占59.3%,其中20~30岁的患者占52.3%,最小年龄为淋病妇女的新生儿,出生后三天就出现症状。
  防治工作主要是针对不同时期的流行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主要是宣传贯彻婚姻法,同时采取取缔妓院,改造妓女,开展调查和治疗工作。由公安局、民政局对妓女调查摸底后,采取突击打击行动,封闭妓院、收容妓女和暗娼,进行劳动教养,并给予查治性病。对有血债的老鸨、保镖和流氓头子给予逮捕法办。1955年2月10日,福州市在一次突击行动中就收容妓女63人,妓馆主38人,共计101人。性病防治专业工作者分别于1954年和1958年在福安县风洋、兰坪村和三明市开展查治试点,取得经验后,对山区、海岛渔区、侨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县(市)进行全面调查,推广梅毒微量血清检查方法,对发现的梅毒患者给予青霉素或中药三仙驱梅丸、土茯苓合剂治疗。1980年以后,性病再度流行,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省政府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制止性病蔓延的措施,并下达《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卖淫活动的通知》,省卫生厅制订了“福建省性病监测方案”,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性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1981~1988年,全省各地共举办17期性病防治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皮肤、泌尿、妇产、检验、卫生防疫等专业医务人员和劳改系统的干部共1158人,还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印发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单15000多份,利用图片、录像、电视、有线广播以及墙报专栏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性病防治知识,教育人民群众自己起来和性病作斗争。在防治工作中,卫生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性病高发人群的查治和打击卖淫活动。公安部门仅1987年和1988年就查获暗娼1093人,嫖客1599人,对这些不法分子进行收容教育。同时还对舞厅、音乐厅、放像厅和美容厅、按摩厅等进行整顿,对宾馆、饭店、酒家、旅社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良倾向,及时处理。卫生部门对被收容的劳改、劳教的卖淫妇女和嫖客进行查病,对查出的性病患者及时用青霉素、红霉素、四环素、苄星青霉素和壮观霉素等药物进行治疗,并予以根治。
  为了加强性病的防治和监督指导工作,省皮肤病防治院建立性病中心实验室,加强诊疗和科研工作。各地还开展了有关性病临床和流行病学的研究,如开展淋菌培养、鉴定和药敏试验,梅毒螺旋体检查和新的血清反应,耐青霉素淋菌的检查等等,促进了全省性病监测和防治工作的开展。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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