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疾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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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029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疾病防治
分类号: R197.65
页数: 52
页码: 57-10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在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方面的历史和现状。从1955年开始,省卫生防疫站就开展了以环境污染与居民健康影响为主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随后,省卫生研究所继续开展这项工作,直到1964年省卫生研究所撤消,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交由省卫生防疫站负责。在随后的几十年中,福建省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不断发展,涉及领域也越来越广泛,包括环境卫生监督和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卫生监督等方面。同时,也建立了各种监测、监督档案资料,为后续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关键词: 疾病防治 福建省 医疗机构

内容

福建属亚热带气候,多雨潮湿,加上山多、林多有利于致病微生物和病媒虫害的生长繁殖。1840年鸦片战争后,福州、厦门列为通商口岸,对外交往频繁,国家又不能行使国境卫生检疫主权,一些烈性传染病随之从境外传入,导致本省病种更为繁多,疫病流行。当时曾被称为“瘴疠之区”、“热带病之乡”、“寄生虫病王国”。
  民国初期,福建省还没有卫生防疫机构。民国20年(1931)1月,在厦门成立海港检疫所。民国25~30年间,先后建立省立卫生试验所、福建省防疫总所、抗疟队、福清血吸虫病防疫队和龙岩、闽北鼠疫防疫所、防疫大队等。此外,还成立县卫生院或卫生所,是县级卫生行政和医疗、防疫的综合卫生机构。民国35年,福州成立海港检疫所。同年7月,卫生部在福州成立东南鼠疫防治处。那时,上述这些防疫机构,人员少、设备差、医疗技术水平低,难以控制鼠疫等多种传染病的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制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在防治疾病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克服过去长期存在的重治轻防倾向。本省遵照这个方针,在发动群众,集中力量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烈性传染病的同时,抓紧整顿、发展卫生防疫机构,充实卫生防疫队伍。1949年9月、10月,先后接管福州、厦门两个海港检疫所,经逐步充实人员,增加设备,加强港口检疫工作,真正行使了国境卫生检疫主权,防止传染病从国外传人。接着在除害灭病过程中建立了各种卫生防病专业机构和专业队伍。1951~1956年先后成立福建鼠疫防治所、14个鼠疫重点县防治站、福建省麻风防治所、福建省卫生防疫站和福建省结核病防治院;各地(市)和大部分的县(区)也于1952~1958年先后成立了卫生防疫站,有些地、市、县还成立了麻风防治院(站),有的地、市成立了结核病防治所(院)。根据这些防疫机构的专业特点,作了明确分工:麻风病(包括性病、头癣)、结核病的防治工作,分别由麻风病、结核病防治机构负责;其他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和消毒除鼠杀虫以及计划免疫与“冷链”(疫苗冷藏运输成链,简称冷链)管理等工作均由各级卫生防疫站负责,没有设立麻风病和结核病防治机构的地、市、县,在其所属的卫生防疫站内设立皮肤病防治(皮防)、结核病防治(防痨)科(股、组),负责搞好皮防、防痨等工作。
  卫生防疫人员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在与疾病作斗争中,创造了一条“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专业技术人员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经验,落实各项卫生防病措施,取得了很大成绩。到1953年,福建省已先后消灭了古典型霍乱、天花,控制了鼠疫等烈性传染病;1986年消灭了血吸虫病;1987年基本消灭了丝虫病;麻风病到1988年已治愈96.5%,仅留现症病人1235人;地方性甲状腺肿和地方性氟中毒的查治工作也取得很大成绩;其他急性传染病发病率也有所下降,特别是随着计划免疫工作的广泛开展和加强冷链管理,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百日咳、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发病率和结核病患病率均大幅度下降。人口的死因发生了很大变化,由过去以传染病、寄生虫病为主要的死因,转以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为主要死因,人民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寿命普遍延长。
  到1988年底止,全省有各级卫生防疫站90个,专业人员4480人;各种专科防治所(院、站)30个,专业人员607人。
  第一节 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
  一、传染病
  鼠疫
  鼠疫于清光绪十年(1884)由香港传人厦门梧村,先在厦门、漳州一带流行,尔后逐年向北蔓延,波及全省68个县市中的56个县、市的29558个乡村。据统计,截至1952年9月止,全省累计发病825512例,死亡712466人,病死率高达86.3%。其中以莆田县流行最为严重,共流行65个年次,染疫村占该县总村数的94“5%,发病174037例,死亡138969人,病死率高达79.85%;流行在60年次以上的有晋江、惠安、南安、仙游、福清、龙溪等县;流行54年次的有厦门、福州两市,累计发病分别为8327例、7574例,死亡分别为6542人、6379人;流行一年次的有福鼎、霞浦、崇安等三县,发病在300例以内,均死亡。
  在流行过程中有两次流行高峰:第一次在清绪二十二年至二十九年(1896~1903),每年发病2~5万例,病死率在86.51%~91.89%之间;第二次在民国34~35年(1945~1946),每年发病在1.5~2.5万例之间,病死率在77.77~81.22%之间。民国24年5月当龙岩鼠疫大流行时,卫生署派杨永年率领张昱等技术人员来省防治,经调查研究,认定福建鼠疫属家鼠型鼠疫,旋采取强有力的灭鼠、灭蚤等措施,月余疫情暂告平息。1949年10月以后,大力开展鼠疫防治工作,发病率逐年大幅度下降,病死率亦随之降低。1950年发病1445例,死亡628例,病死率为43.4%;1951年发病300例,死亡119例,病死率为36.66%;1952年发病290例,死亡36例,病死率为12.4%;1953年后全省再没有发现一例患者。
  福建省鼠疫的动物宿主是黄胸鼠、褐家鼠、小家鼠和臭鼩鼱等4种家栖鼠。媒介昆虫是印鼠客蚤、欧洲鼠蚤、不等单蚤、优胜病蚤、缓慢细蚤和人蚤等6种。病原菌属海洋型的家鼠属的鼠疫菌株。
  鼠疫的流行高峰是6、7、8月份,但闽南、闽北有所差异,闽北流行高峰期比闽南迟两个月,在8、9、10月份。鼠疫分型以腺鼠疫居多。据1950~1952年发病统计,腺型占97.59%,病死率为37.42%;肺型占1.23%,病死率为100%;败血型占1.03%,病死率也是100%.腺型鼠疫侵犯腹股沟淋巴腺占65.68%,腋下淋巴占17.03%,颈淋巴占16.99%,颚下等淋巴占0.81%。鼠疫在本省持续68年的流行过程中,其传播特点主要以印鼠客蚤等为媒介,先在家栖黄胸鼠中形成鼠间鼠疫流行,然后再转而传播到人,造成人间的流行。
  福建省在短短三年内就控制了流行68年的鼠疫,其主要措施:
  (一)建立机构,重点防治。1949年10月以前,仅有东南鼠疫防治处及其下属闽南办事处,当时对鼠疫防治多以抢救病人降低病死率为主,对预防工作做得较少。据民国26~27年(1937~1938)统计,两年间预防接种93045人次,消毒鼠穴125371个,封闭鼠穴364200个;又据民国35~38年的四年统计,灭鼠仅139440头。1949年10月以后,省人民政府为了消灭鼠疫,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于1950年召开全省第一届防疫工作会议,省政府主席张鼎丞亲自到会作主要讲话,会上明确指出开展防疫工作,必须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才能完成各项艰巨的任务。1951年将东南鼠疫防治处改名为福建鼠疫防治所(以下简称省鼠防所),由翁文渊任所长。同时,在鼠疫重点疫区建立了14个鼠疫防治站;并逐步抽调配备专业人员500余人,在15个县市建立了27901个基层防疫组织,动员49274名基层医务人员(含不脱产卫生员),抽调公、私立医疗单位和驻军医疗单位的干部1995名,经过培训作为防治骨干;省卫生厅指派省防疫大队和省鼠防所的领导干部直接参与领导,组成领导、技术人员和群众三结合的防治队伍,在重点疫区开展了大规模的鼠疫防治工作。
  (二)1949年10月以后,为掌握本省自然界鼠疫动态,组织力量捕获上百万头老鼠,进行检验、分类,摸清了本省鼠疫宿主动物的鼠类和媒介昆虫蚤类的种类、带菌情况与鼠、蚤密度、指数的消长季节情况,为制定防制对策提供科学依据。1953年后,抓鼠疫后期管理,组织力量深入各旧疫区疫点进行检鼠检蚤,论证、探索鼠族蛋族带菌(保菌)情况。1955年后,不再检出病原。
  (三)开展预防性灭蚤和灭鼠同时并举,春季是蚤类繁殖时期,其繁殖前期主要在鼠洞内,早春灭蚤可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据此规律,每年春季,组织卫生防疫人员,深入重点疫区,普遍进行“春防灭蚤”工作,在灭蚤时先挨户查清鼠洞,测量住室面积,而后以鼠洞为重点兼顾住室逐户进行药物灭蚤。据1949~1956年统计,灭蚤户数达2678534户,灭蚤房间数达8820495间,灭蚤鼠洞数达2694022个,灭蚤面积达109926390平方米。同时广泛发动群众,采用土、洋结合的办法,开展轰轰烈烈的灭鼠运动。据1949~1958年统计,全省共捕、毒鼠1340多万头,其中1951~1953年的三年内就捕杀1118万多头。从而使蚤指数和家栖鼠的密度大幅度下降,抑制住了鼠疫的流行。
  (四)从1950~1956年,每年都对重点疫区的人群进行预防注射,活菌苗和死菌苗共注射6499190人次(其中死菌苗1079089人次)。通过预防效果考察与流行病学分析,活菌苗比死菌苗效果好。
  (五)省组织有省军区防疫队参加的鼠疫治疗小组,在福清、莆田、晋江、南安等县的重点疫区与当地防治人员结合,组成联合治疗组,就地收容隔离治疗病人,阻断传播并避免长途转送,延误抢救治疗。有的病人就在家庭隔离治疗,送医送药上门,免费服务。同时,.对疫户进行彻底的灭鼠、灭蚤和消毒,对室内所有鼠洞进行药物熏杀鼠蚤并逐个堵塞。每个疫点通过这样的严密处理,从而基本控制了传染源,降低了病死率,防止了疫情扩散蔓延。
  通过上述措施,从1950~1952年的三年内,全省只发病2035例,病死率降到38.5%。至此,曾在福建猖獗流行68年的鼠疫停止了在省内的流行,1955年鼠间鼠疫也告停息。1957年卫生部派鼠疫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并组织南方五省鼠疫调查组到本省重点疫区考察,确认福建鼠疫已得到控制。经过1953~1988年的监测,除1987年在莆田县黄石乡东山村捕获的家鼠进行放射免疫法试验(以下简称放免)发现阳性效价高达1:160;1988年在建阳、浦城点捕获家鼠进行放免发现可疑阳性外,其他在大面积地区所做的为数巨大的家栖鼠、野栖鼠和所有蚤类的细菌培养,均没有发现疫鼠和疫蚤,表明已进一步巩固了防治成果。
  霍乱和副霍乱
  据《中国国境口岸检疫传染病疫史》记载,厦门最早发现霍乱病例为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至1949年流行共17个年次,报告病例1845例,死亡892人,其中民国21年(1932)发生大流行,发病1646人,死758人。福州于清光绪十年(1884)开始流行,至民国35年共发病1775例,死亡400人,以民国33年和民国35年疫势最为严重。另从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中查到民国26年~35年的不完全记载,全省共发现霍乱患者15889例,死亡5525例,病死率为34.77%(见表4—1—2)。在这10年中曾发生过霍乱暴发流行四次:第一次在民国26年,全省发病2317例,死亡420例,病死率为18.13%;第二次在民国29年,全省发病3846例,死亡565例,病死率为14.69%;第三次在民国32年,全省发病3404例,死亡2348例,病死率为69%;第四次在民国35年,全省发病2286例,死亡851例,病死率为37.22%。
  民国36年至38年9月无霍乱疫情记载。1949年10月以后,未发现古典型霍乱。
  1962年8月,由埃托弧菌引起的副霍乱首次由邻省传人福建,先在霞浦、宁德、福鼎和厦门等县市发生,随后蔓延波及25个县市,至11月中旬平息。当年共发病3975例,死亡340例;1963年1月疫情又起,但流行强度减弱,仅在12个县市发病363例,死亡17例;1964年仅发病2例,死亡1例;1965年已无病例报告,仅在水源中检出1株稻叶型埃托弧菌。至此,流行暂告平息。
  1966~1977年的12年中,仅于1974年扩大查源中,在宁德、平潭、福清、莆田、厦门、惠安和漳浦等县市的水源中,发现一些埃托弧菌的抗性菌株及其轻型患者与带菌者。
  1978年7月,副霍乱再次传入闽东的福鼎县,迅速波及霞浦、福安、福州和长乐等14个县市,共发病l618例,死亡36例。此后时起时伏,时闽东,时闽南,并蔓延至闽中。1979年4月,龙海县疫情又起,随后波及全省20个县市,共发病1111例,死亡20例;1980年7月16日,霞浦县发生首例患者,随后向南蔓延,在宁德地区、莆田地区和福州市造成流行,染疫31个县市,共发病6920例,死亡79例。其中长乐县发病1895例,发病率高达367.21/10万,为全省首位;1981年2月又在龙海县发现首例,全省共发病2802例,死亡37例;1982年流行强度较低,仅发病129例,死亡3例;1983年,流行又趋严重,共发病2549例,死亡26例;1984年疫情继续上升,共发病3357例,死亡24例;1985年,疫情大幅度下降,仅发病145例,死亡4例;1986年疫情又有抬头,共发病3234例,死亡31例;1987年疫情有些下降,共发病1967例,死亡14例;1988年起则大幅度下降,仅发病36例,无死亡。从1962年至1988年的14年中,省内断断续续有疫情,累计共发病28208例,死亡632例,其中以1980年发病最为严重(见表4-1—3)。
  副霍乱在福建省的流行季节多在夏、秋季,8~10月为流行高峰,地区分布以沿海为主,偶而波及内地,病例分布以散发为主,以一村一例或一户一例为多,轻型病例亦多。渔船民发病率较高,他们往往成为远距离传播的中介。省内发现有6例副霍乱慢性带菌者,平均带菌114天。流行形式,60年代以水传为主,但80年代转以食物型传播为主。副霍乱病原菌对磺胺嘧啶、四环素、强力霉素、氯霉素、卡那霉素和新霉素绝大部分敏感。据福建省卫生防疫站陈亢川、林成水、郑国櫆等的调查研究认为,本省副霍乱流行菌型在变化,60年代流行初期埃托弧菌的流行菌型为小川型la(共3年),1978年再传人时流行菌型为小川型lb(1年);随后迅速转为稻叶型1d(共10年)。从菌型转换的情况看小川la对本省似不适应,已被淘汰;小川型lb菌株在70年代后期仅出现一年,该年在本省闽东、闽中曾形成中等度流行,闽南仅为零星散发。稻叶型1d菌株到1988年止已流行长达十年之久,似较适应本省环境而存在,但从整个疫势看,流行已趋向缓和。
  对副霍乱的防治,根据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以“三管一灭”(管水、管饮食、管粪、消灭苍蝇)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疫情监测,宣传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平时以抓副霍乱带动其他肠道传染病的控制,一旦发现副霍乱,则强调做好疫区管理和疫点处理工作,力争缩小发病和减少病例发生。
  (一)建立防疫指挥机构,在副霍乱流行期间,各有关地、市、县均成立防疫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专员、副市长、副县长为总指挥,卫生、财政、商业、交通、工商、教育、文化和新闻宣传等部门的领导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领导该地区副霍乱的防治工作。
  (二)发动群众开展以“三管一灭”为主要内容的卫生运动,因地制宜地扩建、修建城乡自来水,保护水源,开展饮用水消毒》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加强饮食行业和城乡农贸市场的食品卫生管理,禁止不卫生的海产品上市,发现不卫生的海产品就地销毁,教育群众不生吃或半生吃海产品,不搞迷信活动,由政府出布告禁止“普渡”、“七月半”鬼节轮流吃喝的活动,限制办酒席的规模等,以减少食物型传播;加强粪便无害化处理,修建卫生厕所,防止污染水源,禁止鲜粪浇蔬菜;发动群众消灭苍蝇,搞好环境卫生,清除苍蝇孳生地。
  (三)肠道门诊。在副霍乱流行前期即部署建立肠道门诊,强调每年6~11月份在副霍乱旧流行区全面开展肠道门诊工作,做到有疑必检。发现疑似副霍乱病人立即住院隔离治疗和消毒处理,并即采粪送检和报告疫情,如粪检阴性,方可解除处理,防止传播蔓延。
  (四)在疫区加强疫区管理和疫点处理,除抓宣传教育外,重点抓饮用水消毒和食品卫生管理,同时加强肠道门诊,早期发现病人,及时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组织医务人员主动查治腹泻现症患者,并按轻型副霍乱服药治疗,以清除隐藏在腹泻病人中的传染源。对疫点则进行彻底消毒的同时,对接触者则进行粪检和服药预防。
  (五)在副霍乱流行期间,本省除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国内外旅客实施检疫工作外,还在东山、泉州、惠安、平潭等县、市设立卫生检疫站,检查渔船民预防接种证、卫生合格证,对船上饮用水或染疫的船只进行消毒,对可疑患者进行粪便检查或留验等,加强海港检疫与渔船民卫生管理,对防止副霍乱的传人、传出和互相传播都起到重要的作用。
  (六)在疫情好发地区加强副霍乱监测工作,定点采集水源、海产品等进行检测,发现阳性立即发出警告,扩大监测。1985~1988年,省内副霍乱首例患者都是在监测中发现的,对控制疫情起到重要作用。
  (七)福建省自1962年副霍乱传人后,即开展霍乱菌苗预防接种,至1965年共接种1483万人次。1965年以后,改为对重点人群(渔船民、清洁工人、医务人员等)进行接种。1982年后,认为霍乱菌苗实际效果不佳,即停止使用。
  通过上述措施,对切断副霍乱传播途径、減少续发病例和控制暴发流行起了很大作用。
  天花
  据《福建防疫》1卷2期记载,明嘉靖元年(1522)福建痘疹流行死者千人。清同治十年(1871),英国医生孟逊(P.Mason)来厦门调查疟疾,认为厦门每年病死者首推天花,次为疟疾。另从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中查到民国26~35年(1937~1946)的10年疫情资料统计,全省共发现天花10123例,死亡2119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据1950年统计,全省发病2292例,死亡597例。经过短短3~4年的努力防治,很快地消灭了天花,最后1例1953年5月发生于建阳县,治愈。1954年起,未再发现天花病例。
  消灭天花的主要办法是种痘,民国27年3月,福建省立卫生试验所曾制造出首批牛疸苗,民国29~34年的6年间共生产牛痘苗72万支,不但在全省使用,还供应浙、赣、粤三省,但因人群普种工作未能全落实,所以福建省天花时起时伏,绵延不断。1950年春,福建省卫生厅要求省卫生试验所赶制36万支牛疸苗供应全省普种。同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决定先在全国各地推行普遍种疸一次;同年10月12日,卫生部发布《种痘暂行办法》,规定婴儿出生后6个月内种痘一次,至6、12、18岁时各复种一次。本省根据上述指示,于同年11月30日在福州召开省种疸会议,通过《普遍种痘,消灭天花四年计划》,大力开展全民普种牛疸,加速了消灭天花的进程。1951年比1950年发病数下降80.14%;1952年则比1950年下降99.04%;1953年比1950年下降99.96%。1953年6月起,全省消灭了天花。
  为了继续巩固人群的免疫水平,在70年代仍坚持每年春、秋两季对出生后6个月(1978年改为出生后12~24个月)进行牛痘初种,每6年进行一次普种和轮种。至1979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全世界已消灭天花时,福建省才停止常规种痘。
  白喉
  据《厦门海港检疫史》记载,厦门在民国20年(1931)就有白喉14例,死亡10例。另据民国26~35年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记载:本省有白喉患者1500例,死亡265例。1949年后,据省卫生防疫站的疫情统计资料,1950~1988年发病96761例,死亡9880例。其中有四次大流行,分别出现在1959年、1964年、1965年和1966年,发病率分别为40.31/10万、68.13/10万、56.13/10万和43.49/10万。50年代病死率波动在11~14%之间,1988年降至8.11%。
  1964年为流行高峰年,年发病达11438例,山区的发病率一般均比沿海地区高,但沿海发病数占全省发病数的一半以上,1965年以后,全省使用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三联疫苗(以下简称百白破)预防接种。1967年后发病数下降,特别是1982年起计划免疫工作不断落实,1983年起发病率开始逐年下降,一些县市控制了发病,至1988年全省只发病37例,发病率降至0.13/10万。从1983~1988年,长乐、思明、莆田、寿宁、邵武、晋江、龙海、长汀、大田等64个县(市、区)无白喉病例发现。
  对白喉的防治,主要是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室内外卫生;加强儿童集体机构的管理,普及计划免疫知识,普遍开展计划免疫,推行百白破三联预防接种;加强监测,发现病人早报告、早隔离治疗,严格管理疫点疫区防止疫情蔓延扩散;采用中草药治疗,福州市传染病院用卤地菊治疗白喉120例,治愈率达97%,用单味土牛膝煎剂治疗白喉15例均得治愈,实验室研究也证明有良好效果,用养阴清肺汤、吹喉散、嗽喉散、调密散和四季春等进行效果观察,也得到显著效果。福建省中医白喉防治组应用民间草药万年青治疗白喉,治愈率达96.6%,实验室动物实验也证实其良好效果,用解白散治疗白喉引起阻塞症36例,疗效也相当好,22种中药对白喉杆菌作实验室效果观察,证实黄花龙舌草药液对白喉杆菌有很强的抗菌能力,为临床和流行病学上提供防治参考。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在福建省的流行情况,从民国26年(1037)起才有记载。1937~1988年全省共发病263874例,死亡17719人,病死率为6.72%。在这52年中曾有过六次较大流行,分别在1938年、1940年、1951年、1959年、1967年和1980年,每次较大流行均发生在社会变革、人口大流动期中。其中以1967年学生“大串连”,大量人群流动,流行强度最大,发病率最高,涉及面最广。发病92626人,死亡4628人。“流脑”的病原微生物是脑膜炎双球菌,其菌群较为复杂,各群间毒力、带菌率分布不同,流行强度也有所不同。通过对带菌调查所获菌株进行菌群分类,可以测知当年的流行强度。福建省“流脑”菌群在六群以上,其中引起流行的菌群多为A群,少数地区为B群。
  本省“流脑”流行史的特征:(一)流行有一定周期性。仍有每3~5年一次小的流行,每8~10年一次大流行或暴发流行的情况。每次流行发病率均高达50~500/10万之间,波及全省一半以上的县市。(二)有明显的季节性。流行季节多在冬春季,寒冷天气,其流行高峰则在2~4月份。(三)儿童发病率较高,带菌率亦高。小学和幼儿园等集体单位带菌率常高达30%以上,实践证明A群带菌率高的人群,易引起暴发流行。(四)发病有一定地区性。福建省历次较大流行以仙游、惠安、南安、建瓯、浦城等县发病率均居全省前列且均首先在这些县份暴发。居住拥挤易发生疫情,如南平、三明等市的建筑工地数百人集中居住在草棚中,曾多次发生暴发流行。
  采取的防治措施:(一)50年代至60年代,采用“三开三晒”(开窗、开门、开蚊帐通风,晒衣、晒卧具、晒草席)、“三不”(不去病家、不去疫点疫区、不去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早报疫情、早隔离治疗、早处理疫点)、“五要”(要防寒保暖、要多在户外活动、要戴口罩、要湿性扫除、要滴鼻漱口)和减少大型人群集会等措施,在“流脑”流行期,对防止传播感染有一定的效果。(二)民国28~35年,福建省多次使用“流脑”菌苗进行预防注射,共用量为167.3万毫升,但菌苗制品成份和效果无法考证。直到1966~1971年用吸附菌体菌苗52.3万人份,在上杭、永定和龙岩三县试用,因效果不佳而停止使用。l98l年在福安、安溪两县试点使用新制品多糖体A群“流脑”菌苗20万人份,每人注射0.5毫升,其保护率在90%以上。从1982年起,据“流脑”疫情发生情况确定注射范围与对象,以可能流行的县为重点,年龄扩大到15周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从而大幅度地降低发病率,从1982年的19.05/10万降到1988年的4.31/10万。(三)用1/5000的度米芬滴鼻或用1/万的度米芬漱口,每日2~3次,以消除带菌。口服磺胺嘧陡或长效磺胺,每日2次,每次1克,连服2日;一次口服利福平300毫克消除带菌。均有一定预防效果。(四)在流行区,对可疑“流脑”或有头痛、发烧和呼吸道感染的病人,进行早期治疗,减少传播和控制“流脑”于萌牙状态。同时,隔离治疗“流脑”病人和带菌者,对密切接触者给以口服药物预防。对幼儿园、中小学等集体疫点,进行多糖体菌苗应急注射,每人皮下注射0.5毫升,或每人服用利福平300毫克,均是主动的有效措施。
  百日咳
  百日咳在本省广大城乡传播很广,几乎每年均有发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因无历史资料,无法查考。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疫情统计资料来看:50年代,发病最低的年份是1955年(7830例),发病率为57.29/10万;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959年(49669例),发病率为32l.88/10万。60年代,发病最低的年份是1968年(5428例),发病率为28.74/10万;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3年(47350例),发病率为282.23/10万。70年代,发病最低的年份是1979年(14l37例),发病率为57.23/10万;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973年(29541例),发病率为135.46/10万。1981~1988年的8年中,发病最高的年份是1981年(9010例),发病率为35.51/10万。本病病原微生物是百日咳杆菌,经分型鉴定,福建省绝大多数为1、2型(占88%),对患儿的血清学检验结果说明抗体的滴度随着病程的增长而增高,百日咳病后的免疫力较为稳固。有的患儿在血清中,同时存在百日咳和副百日咳凝集素,如1977年在上杭县检出副百日咳杆菌。这种情况表明本省存在百日咳与副百日咳的流行。其防治措施:(一)平时抓计划免疫,对适龄儿童进行菌苗注射,提高人群免疫力;一旦发现疫情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治疗,减少合并症发生,降低病死率。(二)使用百白破混合制剂,其保护率为58.82~75.44%,优于百日咳菌苗。(三)使用氯霉素、红霉素和链霉素治疗效果良好;中医药治疗除有效的方剂外,还有用针灸、推拿、拔火罐等,也有用鸡、猪、羊苦胆治疗,其中以鸡胆效果最佳。
  猩红热
  据《海关医刊》载,清光绪十一至十二年(1885~1886),厦门有两次猩红热流行的调查报告,另据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的不完全记载,从民国26~35年(1937~1946),全省共发现猩红热病人3458例,死亡465人。其中民国26年和27年,各有一次大流行,发病人数分别为1495例和1689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疫情报告仍以临床诊断为准。直到1973年春夏季,福州市发生猩红热暴发流行,发病,1145例,发病率高达128.2/10万,死亡3人,病死率为0.26%,引起了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视。经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发现是由乙型A群链球菌引起的猩红热流行,其流行高峰在7月份。这是福建省首次较大规模的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综合调查的结果。从1950~1988年,全省共发现猩红热病人7236例,死亡7人。其防治措施:
  (一)开展卫生知识宣传,教育群众做好“三不”(不去病家,不去疫区疫点,不去公共场所)、“四早”(早发现病人,早报告疫情,早隔离治疗,早处理疫点)。(二)用1:5000度米芬滴鼻或喷喉,每天2~3次,以消除带菌。(三)用氯胺溶液喷洒或食醋熏蒸对病家室内进行空气消毒。(四)对猩红热病人的密切接触者或带菌者,口服磺胺嘧啶加长效磺胺预防,磺胺嘧啶成人每天4~6克(加等量苏打片)分二次服;长效磺胺每人每天0.4~0.6克,分二次服,连服三天(儿童按体重计算,磺胺嘧啶每人每公斤体重75~100毫克,长效磺胺8~12毫克,服法同成人),消除带菌,对个别效果不佳者用青霉素肌注。
  麻疹
  麻疹是福建省常见的传染病之一,因缺历史疫情资料,难以溯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疫情资料分析:本省于1955年(发病120494例)、1958~1959年(发病44558例)、1962年(发病204572例)和1964~1966年(发病579065例)共发生过四次较大的麻疹流行。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变革,人口流动性增加与儿童过于集中,如在无麻疹疫苗接种的条件下,大办幼托机构等。在流行期间主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如开展卫生宣传,教育群众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麻疹患者,或服用中草药、密切接触者注射丙种球蛋白等。在每次流行高峰过后,易感人群下降,发病人数虽有减少,但效果不甚显著,麻疹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成为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传染病之一。
  1966年开始使用麻疹减毒活疫苗注射,1967年普遍推广,建立了人群免疫屏障,从此麻疹发病率显著下降。虽然1971年、1973年和1977年也发生过三次小流行,但其流行强度远比疫苗使用前为低,特别是1982年施行计划免疫以后效果尤为显著。1988年是发病率降到多年来最低的一年,全省发病1459例,发病率为5.17/10万,与1982年相比下降92.73%。
  流行性感冒
  福建省从1953年开始进行流感病毒监测,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从可疑病人或人群中分离病毒了解其抗原性的变化。1956年分离出6株,其中2株属甲2型;1957年分离的大部分毒株均属甲2型,仅1株为甲1型。分离的毒株与国家代表株型别一致,未发现特殊的毒株。此外,1979年省卫生防疫站曾从奶牛鼻腔洗液中分离出1株乙型流感病毒(但未检出其抗体)》
  福建省有三次流行高峰,分别出现在1974年、1975年和1977年,发病率均在2000/10万以上,发病人数在50万以上,当时曾造成不少工厂停工,学校停课。1974年和1975年主要疫区分布在晋江、漳州和南安等县市,发病数1974年为510258例,1975年为502409例,是由甲3型流感病毒引起流行的;1977年全省发病562466例,发病率达233.73/10万,发病主要分布在同安、龙海和泉州等县市,是由甲1型流感病毒引起。1978~1988年间没有发生过大流行,除少数乙型病毒外,主要还是甲1型和甲3型同时各为主次在人群中传播,引起散在和局部流行,发病数逐年下降,发病率自490/10万降至51.2/10万。防治措施:(一)抓好流行前期的疫情监测。(二)大流行时主要抓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劝阻人们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号召群众加强体育锻炼、戴口罩。(三)在大流行的地区或单位,设点集中隔离治疗,服用百部、牡荆、贯众、荆芥、大青叶等中草药有一定效果。
  细菌性痢疾
  福建省痢疾疫情资料,因缺历史记载,无法查考。仅据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民国26~35年(1937~1946)的记载,全省发病共22018例,死亡2011例,病死率为9.13%;最高年份达24%,最低也有2%。发病最高年份是民国26年,全省共发病5564例,死亡469人,最低是民国30年,发病484例,死亡21人。从1950~1988年,全省共发病1188134例,死亡5266人。
  福建省50年代痢疾发病302394例,病死率明显下降到0.2~0.73%。从1960~1988年,除1978~1980年的三年发病仍超过200/10万外,发病率较平稳,较50年代有所下降,病死率除1961年和1%9年分别为2.59%和2.74%外,与50年代相似均较平稳。
  从1950~1988年,痢疾年发病率在425~2215/10万之间的县市有:长泰、漳州、南靖、三明、将乐、尤溪、宁化、松溪、建宁、厦门、龙岩、武平、泰宁、永安和漳平。
  病原菌监测1955~1959年,在福州、厦门、漳州、南平、三明和泉州等市由患者中分离的志贺氏菌的分型结果统计,未检出痢疾志贺氏菌Ⅰ型;福氏志贺氏菌占79.2%;宋内氏志贺氏菌为20.2%;还检出福氏志贺氏菌Ⅵ型(新城生物型)、舒密氏菌和鲍氏菌等。志贺氏菌耐药性监测:1973年、1978年和1983年,在漳州市监测发现宋内氏志贺氏菌自5%上升至14.15%,福氏志贺氏亦存更迭现象,1973年以la为主,1978年转lb为主,但1988年又复以1a为主。检出菌对常用抗菌药物的耐药监测结果,其对痢特灵、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和新霉素一直保持敏感,而对氯霉素的耐药率有下降趋势。
  带茴者调查1955~1959年,检查健康人标本894份,检出志贺氏菌阳性占1.04%,但患儿母亲或保姆带菌率高达6.1%。
  防治措施:(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动群众从加强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等方面着手,狠抓“三管一灭”(管水、管粪、管饮食、灭苍蝇)和把住“病从口入”关,切断传播途径。(二)加强传染源的管理,做到对病人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和彻底治疗或隔离治疗。同时,对托幼机构、饮食食品行业和集体食堂炊事等人员,进行定期粪便细菌培养,发现阳性带菌者及时治疗处理。(三)用中草药马齿苋、野麻草、凤尾草、金石榴、龙芽草等治疗病人和带菌者效果显著。
  伤寒和副伤寒
  福建省伤寒、副伤寒的首发病例无从查考。据查20世纪30年代以来的急性传染病资料,该病遍布全省各市、县,多为散在发生,偶见局限性暴发流行。一年四季均有发病,冬春季平稳,5~6月病例开始增多,以8、9月达高峰,10月开始下降。
  民国26年(1937)为有资料记载的罹病数最多的一年,高达12063例,其次为民国27年,发病数为6150例,民国28~35年发病例数波动于161~1361例之间。从民国26~35年的10年间,发病23078例,病死率为4~33%,10%以上居多。民国31年和民国28年为病死率最高的年份,分别为33%和24%。省政府为了加强人群免疫力,于民国28~35年间,每年约有2.9~20.1万人接受了伤寒菌苗或伤寒、霍乱二联和霍乱、伤寒、副伤寒三联菌苗的预防注射。
  从1950~1988年的39年疫情资料统计,全省共发病46684例,死亡461例。其中1950~1966年持续17年,年发病数1040~3014之间,发病率为5.82~19.53/10万之间,病死率为0.29~2.76%。1967~1988年的发病率,以1981年最低(1.62/10万),1972年最高(3.94/10万),一般在2/10万上下;病死率为0~1.23%,多数年份未达0.5%,与1950~1966年相比有显著下降。
  50年代,福州市出现过发病高峰,1950~1953年分别为269.22/10万、147.22/10万、60.02/10万和39.35/10万,1954~1959年次之,发病率在33.56~60.23/10万之间;60年代,光泽县发病率较高,1960~1963年四年持续50.29/10万~89.35/10万;70年代,发病率高达20.98/10万~54.79/10万的有泰宁、漳平、长泰和龙岩等县;1980~1988年,出现一到二年发病率高达18.34~38.78/10万的有福州市马尾区、台江区和东山县与厦门市。
  病原监测省卫生防疫站于1960~1963年收集来自病人、带菌者和外环境污水等标本,计分离出121株,其中伤寒沙门氏菌117株(96.7%),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4株(3.3%)。1975~1985年计分离138株,其中伤寒沙门氏菌134株(97.10%),甲型副伤寒沙门氏菌1株(0.73%),以及乙型副伤寒沙门氏菌3株(2.17%)。
  预防措施:(一)加强疫情报告,收容患者进传染病院或传染病科隔离治疗,减少传播。(二)广泛发动群众,大搞爱国卫生运动,兴建自来水和打井做好水源的管理与保护工作,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合理处理粪便、垃圾,消灭苍蝇及其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三)在重点人群中开展伤寒、副伤寒菌苗的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力。
  通过上述措施后,伤寒、副伤寒疫情已逐步得到控制。
  病毒性肝炎
  本省病毒性肝炎的流行历史无案可查,从1959年起列入疫情报告后,方有记载,大量的工作是从60年代开始。
  流行情况病毒性肝炎现虽分为五型(甲型、乙型、丙型、丁型和戊型),但在疫报初期未能分型,均作病毒性肝炎统计。从1959~1988年,全省共发病488328例,死亡991人,流行趋势呈梯形上升,70年代比60年代上升133.78%,80年代比70年代(各取头8年相比)上升107.71%,80年代每年发病都在1.4万至4万例之间徘徊,不见下降。全省各县、各乡镇和84.2%的村有肝炎病例报告,城市高于农村,尤以福州、泉州、宁德、厦门和龙岩、三明6个地市严重。从1984年全省肝炎流行疫情资料来看,全省76个县(区)共发病37863例,而福州市发病11543例,占30.49%,为第一位;泉州市发病6783例,占17.91%,为第二位;宁德地区发病4145例,占10.%%,为第三位;其次为三明市发病3483例,占9.2%,龙岩地区发病2983例,厦门市发病2313例。以上6个地、市共发病31250例,占全省82.53%。
  乙型肝炎调查1979年9月,省卫生防疫站对福州、泉州、厦门三市及宁德地区城乡居民抽查6738人,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和表面抗体(抗一HBs)检验,并在表面抗原阳性者中检查乙型肝炎e抗原和e抗体,同时摸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及其亚型抗原的分病原检测 从1960年开始对肝炎病毒进行了检测,甲、乙型肝炎病毒均有检出外,还发现一种未明待定病毒。另据1984年福州市甲型肝炎流行期间,应用固相放免法和酶标法检测1M例病毒性肝炎患者血清,甲型肝炎占79.8%,其中单一甲型肝炎感染占43.3%,甲、乙型肝炎混合感染占15.7%,甲、乙型肝炎重叠感染占20.8%,单一乙型肝炎感染占2.8%,丙型或戊型肝炎感染占17.4%,并从急性患者粪便中检出甲型肝炎病毒。另对该地区甲型肝炎流行后期部分健康人群检测结果,抗-HAV(甲型肝炎抗体)-lgG(免疫球蛋白G)总阳性率为73.7%,感染率随年龄增长而增高,男女无明显差异和全国调查材料平均感染率71.2%相近似。HBsAg阳性率为15.5%,男性明显高于女性,抗-HBs阳性率为28.5%,女性高于男性,抗-HBC(乙型肝炎核心抗体)阳性率为42.7%,HBV(乙型肝炎病毒)总感染率为73.4%,证实了福州市为甲、乙型肝炎高发地区。
  传播方式1.食物传播常引起暴发流行,福建医学院易应南、省卫生防疫站吴树吟、福州市卫生防疫站庄劲等于1984年和1988年调查证实福州市肝炎暴发流行,与生食毛蚶有密切关系。另吃未煮熟的贝壳类食物和吃未经洗净的水果也是传播肝炎的一个因素。2.医源性传播是交叉感染的重要因素,1987年福州市卫生防疫站对18个医疗单位抽查样品498份,进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总阳检率为51.6%,其中医疗器械为52.18%,消毒液(浸泡器械用)为92.02%,医护人员的手为63.64%,说明医疗单位乙型肝炎污染是相当严重的。3.大量的肝炎病人未能得到隔离治疗,成为流动的传染源,加上400万人乙肝抗原携带者,成为潜在的传染源。4.预防接种、输血、针灸针是传播乙型肝炎的因素之一,注射器、针头、针灸针消毒不严密,污染严重,有的地区没做到“一人一针一管”。5.母婴传播成为乙型肝炎主要的传播因素之一,每年全省新生儿出生约50万,可有5万婴儿被感染,据省卫生防疫站在厦门市调查证明:母体表面抗原阳性者,新生儿出生6个月有85.71%被感染,而且其中80%的被感染者成为表面抗原携带者,严重者发展成慢性肝炎、肝硬化和肝癌。6.粪便、污水管理不善,是传播肝炎的又一因素,据福州市调查,市区每天有1300吨粪便,其中有5.00吨经下水道流入闽江污染水源,全市每天排出污水60万吨污染内河,入闽江也污染水源,特别是医院的肝炎病人粪便不消毒,污水外流,加上有的小商贩用污水浸泡海产品、蔬菜后出售,都助长了肝炎的传播流行。
  防治措施预防方面:1.依照《食品卫生法》对食品进行管理,凡不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的,则依法处理,同时不准来自疫区的“毛蚶”上市。对饮食行业人员每年进行体检,凡发现慢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均要求调离本行业或改做不接触食品的工作。2.凡确诊为急性肝炎病人者一律送医院隔离治疗,福州市表面抗原阳性的产妇送福州市传染病院分一布。调查结果:表面抗原阳性率为14.93%(RPHA反向血凝法),其中男性阳性率为17.85%,女性为11.55%;表面抗体(抗-HBS)(PHA被动血凝法)阳性率为2.75%,男性2.49%,女性3.05%,e抗原阳性占21.44%,e抗体阳性占1.72%,HBeAg亚型调查adr占29.21%,adw占67.42%,余未能分型。据推算,全省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有400万人,儿童占五分之。
  娩,防止了院内交叉感染。3.甲型肝炎流行时,对密切接触者注射丙种球蛋白,剂量:每公斤体重0.02~0.05毫升,在接触后一周左右进行;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联合用于新生儿预防,根据在厦门市现场应用,对表面抗原阳性的产妇,其婴儿出生24小时注射乙肝疫苗可以有效地阻断母婴传播,亦无不良反应。4.省卫生防疫站购买一毫升注射器数十万支,补助乡村医疗站,推行“一人一针一管”;对各级医疗单位的手术器械、注射器、针灸针等,均要求作有效消毒(高压消毒),防止交叉感染。5.用反向血凝法(RPHA)和酶联免疫吸附法(EL1SA)筛选供血者,以防止供血者传播乙型肝炎。治疗方面:一般分西医、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三种疗法进行治疗,但目前治疗效果多以中西医结合为佳。西医多为防止继发感染,保持电解质平衡,输葡萄糖液和维生素,而中医则按辩证施治原则以“清热利湿”、“调气活血”,选用方剂加减,热偏重者用茵陈蒿汤、栀子柏皮汤加减,湿偏重者用茵陈四苓散、三仁汤加减,瘀肝型则用治瘀利胆法治疗,用黛矾散或硝矾等。福州市历年用木天青合剂制成片剂、冲剂,白茵赤豆汤等防治肝炎,效果显著。
  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灰质炎)从福建省急性传染病流行史上看,临床上虽有疑似病例报告,但均未获得病原学和血清学证实,也没有进行疫情报告,1955年开始,福建省把灰质炎列入疫情报告,由于当时疫情报告网不健全,是年仅报告3例。1958年,从灰质炎病人粪便标本中,用猴肾细胞分离出灰质炎病毒,从病原学上证实灰质炎病毒在本省的存在。以后从南平、福州、三明、龙溪等地健康儿童粪便中,相继分离出灰质炎病毒,以Ⅰ型为多见,并在本省人群中广泛传播。1966年,福建省出现了灰质炎大流行,据疫情报告,共发现1463例,发病率高达8.19/10万。灰质炎活疫苗大规模服用以后,发病率虽有下降,但仍徘徊在1/10万左右,仍有局部地区暴发流行,多因疫苗服用不全面。1978年,再度出现大流行,共发病2017例,发病率为8.29/10万,创历史最高纪录。据调查,这次流行的主要原因是90%以上的患者均未服用疫苗或不全程服用。1978年,卫生部颁发《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通知》,1980年初,又颁发《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计划免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尤其是1982年开始“冷链”装备及运转以来,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条件大为改善,加上近几年来,不少地区改用按月、按季接种,大大提高了接种率,灰质炎发病率已明显下降。1988年,全省疫情报告仅41例,发病率降到0.15/10万。
  对灰质炎的预防,主要是抓预防接种。我国于1959年开始试行生产灰质炎活疫苗,1960年4月试制成功。福建省于1960年承担该疫苗安全性及免疫效果观察。从1960~1970年在20多万服苗儿童观察中,均未发现由疫苗所引起的麻痹症,也没发现服苗者排毒后使接触者发病瘫痪等,服苗后的儿童仅个别有低热、腹泻、腹痛等症状,总反应率在0.5%左右,但对照组也有类似症状出现,说明活疫苗安全性良好。自1960年搞试点以后,1962年逐步扩大到几个县(市)服用;1966年全省使用100万人份,1971年增至300万,1974年在全省适龄儿童中普遍进行服苗,服苗量达323万人份。病原学、血清学和流行病学调查,均证实活疫苗安全而有效。1962~1979年之间,由于局部地区服苗工作不落实,加上缺乏“冷链”设备,疫苗的运输、保存较为困难,疫苗效价受到一定的影响,致使未能完全控制野毒株的传播。1983年后,随着“冷链”在全省的普及,计划免疫工作的认真落实,灰质炎疫苗服苗率逐年上升,发病率逐年下降,到1988年服苗率以省为单位达到97.54%,发病率与1982年相比下降了92.75%。
  流行性乙型脑炎
  据民间访问,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在福建省已有较长的历史,古籍中有暑湿、暑厥、暑痫等记载,但无疫情资料。1935年,苏恩赞在厦门据临床所见报告9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福州、龙海、莆田、闽侯等市县开始有疫情记载。1953年,首先在福州市死亡患者的脑组织中分离到乙脑病毒,并从血清标本检出阳性结果,从此肯定了本省有乙型脑炎病毒的存在。1954年发病率为5.13/10万,病死率高达37.4%,残废者更多。1955~1960年,乙脑持续流行,闽南疫情有所缓和,但病区向内地扩大。1960年发病率进入新的高峰,为19.85/10万。1963~1973年,发病率均波动在13.35/10万至40.83/10万之间,其中1966年、1967年和1971年三次流行高峰,发病率分别为37.71/10万、40.83/10万和31.97/10万。1974年后,发病率不断下降,每年均在5/10万以下,最低是1986年,为1.18/10万。全省68个县(市)有病例报告,从1953~1988年共发病76482例,死亡9727人,病死率为12.72%。
  发病地区分布与流行季节1960年前,东南部沿海的龙溪和晋江两地区流行最为严重。1966年后,本省西北部山区病例渐增,以致沿海与山区疫情无明显差异。本病有明显的季节性,从5月份开始,6月份上升,7~8月份达高峰,占全年总病例数的80%以上,9月份下降,10月份平息,偶有拖至11、12月份。本病多发于10岁以下儿童,占总病例数的80%以上。病死率以1954年最高为37.90%,次为1955年、1956年,分别为21.05%、26.93%。1962年后,病死率均在15%以下,1981年最低为6.45%。
  病原检测1953年,省卫生防疫站吴皎如在福州死亡病人脑组织中分离出病毒;1955年7月在龙溪县台湾蠛蠓中分离出病毒;1955~1956年又在闽侯、长乐、龙溪、漳州、海澄、华安、南靖和南平等地从患者的骨髓、睾丸和脑组织分别分离出病毒;1955~1957年7月中旬,在野外捕集白纹伊蚊幼虫,经实验室饲养羽化而未吸过血的成虫中分离出病毒;同时,在人类乙脑流行前期从幼猪血及鸡鸭血中分离到病毒,并在健康的猪、牛、马、羊、鸡、鸭的血清中检出乙脑补体结合抗体;另在野鼠、鸟类(小翠鸟、麻雀、白头翁、乌鸦)也分离到病毒。这些都证实本省乙脑宿主在自然界广泛存在。1960年后,注意寻找主要贮存宿主,在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和建阳等县(市)乙脑流行前期从猪血中陆续分离到病毒,明确猪是主要宿主。此外在白纹伊蚊、乏倦库蚊、三节吻库蚊、二节吻库蚊和中华按蚊中均分离到病毒。同时,发现台湾蠛蠓、库蠓会传播病毒,从而证实后两者为本省新发现的乙脑媒介,此为吴皎如在国内外首次报道。
  1955年起,省卫生防疫站陈亢川等也在龙溪地区进行台湾蠛蠓与库蠓的生活习性、孳生地调查及消灭方法的研究,发现台湾蠛蠓季节分布密度与乙脑流行季节分布有符合处,从流行病学上进一步判定台湾蠛蠓为乙型脑炎新媒介。还发现库蠓广泛孳生于各种水体的浮泥中,台湾蠛蠓则孳生于有遮荫处青苔根下面土及树荫下腐植土中,还研究出用六六六丙体喷洒或晒土法可以消灭台湾蠛蠓及其幼虫。
  实验诊断1954年,主要用补体结合试验与中和试验法分离病毒;1957年起,用组织培养法分离病毒,提高了分离阳性率。1964年后,全省推广乙脑血抑试验,1975年后推广乙脑特异性IgM抗体检测法,由省卫生防疫站制备诊断抗原及免疫血清,除供本省外,还供应省外使用。
  对乙脑的防治,主要抓灭蚊、预防接种和抢救病人等三项工作。早春抓消灭蚊子幼虫,流行前期抓预防接种建立免疫屏障,流行期抓灭蚊与抢救病人,消灭带毒蚊虫减少感染机会与降低病死率。秋后抓灭越冬蚊,控制翌年蚊子密度的回升。在切断传播途径方面,1966年,选莆田县平海公社平海大队为试点,开展全面彻底的药物灭蚊,使当地主要蚊种致乏库蚊密度指数由100只以上降为4~9只,结果人群乙脑隐性感染率仅为4.9%,猪的感染率为33.3%;
  对照点(无灭蚊)人群感染率为12%以上,猪为98%,说明灭蚊对控制人群发病率有效,但耗费较大。在开展预防接种提高人群免疫水平方面,1954年,试用鼠脑疫苗,1962年起,改用鸡胚组织培养疫苗,均取得一定的预防效果。1972年后,采用地鼠肾组织培养疫苗,对降低乙脑发病率有显著效果。在建立疫情预测点方面,1985年,在泉州市建立的乙脑检测点,为全国十个一级监测点之一,主要监测蚊虫的密度及带毒率;猪的感染率;人群隐性感染情况;疫苗接种率、发病率和病死率等。此外,还依据猪的感染情况和蚊虫的带毒情况预测人群的流行。在治疗方面。主要采取对症治疗与中西医结合治疗法,先后使用大青叶、板蓝根等抗病毒药,竹沥、香蕉根等退热药物有一定疗效。1974~1976年先后以自行制备人血转移因子与免疫转移因子进行乙脑临床疗效观察,并同时与中草药针剂“脑炎四号”、“九头狮”互作对照,连续2~3年,发现转移因子对乙脑的退热有特效作用,高热关控制后,其他症状均可相继减轻,有利于及早康复,病死率从1954年的37.4%降到1988年的9.58%。
  斑疹伤寒
  福建省斑疹伤寒的疫情资料,因缺乏历史记载,难以溯源。仅据省卫生处编印的《历年全省法定传染病人数》中,民国26~35年(1937~1946年)的记载,全省发病共5920例,死亡1035人,病死率为17.5%。发病最高年份是1937年,全省发病共3002例,死亡635人,病死率为21.15%。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950~1963年,福建省曾有三次斑疹伤寒流行:第一次是1951年发病51例,死亡8人;第二次是1953年发病54例,死亡11人;第三次是1962年发病77例,死亡1人。流行季节,多出现于3~9月,其高峰在4~6月,7月后病例开始减少。1964年后,全省斑疹伤寒病例明显减少,每年仅散在发现1~4例,未再发生流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人卫生习惯和社会状况良好,人民群众对卫生防病的意识增强,主动开展经常性以灭鼠、'灭虫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群众中生虱子的现象已少见,故鼠型斑疹伤寒或虱型斑疹伤寒的病例都日益减少。从1950~1988年,全省共报告斑疹伤寒病人360例,死亡33人,病死率为9.17%。
  病原分离(一)地方性斑疹伤寒。1958年底至1959年初,省卫生防疫站在福州地区进行疫源地调查时,从黄胸鼠、黄毛鼠及猪均分离出立克次体,经鉴定为莫氏立克次体。(二)流行性斑疹伤寒。1962年又在福州市和莆田县调查时,从斑疹伤寒患者的血液中分离出两株立克次体,经鉴定为普氏立克次体。同时,从患者体上收集到的虱子接种豚鼠后,发现普氏立克次体抗体上升,但未获得纯株。
  临床症状畏寒、继而持续发热、头痛、全身酸痛、发疹,有的病例症状较轻,易误诊为感冒。
  本省治疗斑疹伤寒曾使用青霉素无效,改用氯霉素治疗效果良好。
  森林脑炎
  福建省于1957年开始在西北部山区进行脑炎调查,仅于邵武林区的鸡和猪血中以中和试验的方法证明有森林脑炎抗体。同年12月,在长乐县脑炎患者中分离出一株病毒,经北京生物制品检定所鉴定为森林脑炎病毒。其它地区未发现病例。
  恙虫病
  恙虫病是一种重要的自然疫源性疾病。平潭县是全国恙虫病最严重的疫区,根据该县老医师回顾,在清朝末期称为“三阳病”,但因没有好的防治办法,病死颇多。1951年,在驻当地人民解放军中,发生恙虫病,有10%以上患者死亡。福建省鼠疫防治所获悉疫情后,立即组织调查组赶赴平潭县疫区,根据患者症状和血清学检查,首次作出恙虫病的诊断。1953年,省卫生防疫站于恩庶首次从患者、,鼠类和恙螨中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同时发现每年都有—大批病人。据不完全统计,从1953~1955年,平潭县共发现恙虫病患者2840例,采用特效的抗菌素治疗后,无一人死亡。同时根据流行病学和病原学的研究成果,采取一系列防治措施,发病人数逐渐减少。1953~1988年,全省共发现恙虫病10467例,死亡12人。
  地理分布除平潭县外,全省南至东山、诏安,北至霞浦的沿海地区以及闽北和闽西北的山区共34个县、市均有发现病例并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
  动物宿主与传播媒介鼠类尤其是野栖鼠类为福建省恙虫病的主要动物宿主。从1953~1988年底止,共发现其宿主有啮齿目动物7科15属29种,食虫目动物2科4属5种。从其中黄毛鼠、黑线姬鼠、东方田鼠、针毛鼠、社鼠、青毛鼠、白腹鼠、田小鼠、褐家鼠、黄胸鼠、小家鼠和臭鼩、鼠鼱等均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尤以黄毛鼠感染最为严重。此外,从家兔、猪、猫、鸡和麻雀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恙螨是本省恙虫病的传播媒介,到1988年止,全省共发现恙螨2科3亚科15属53种,从其中地里纤恙螨、小板纤恙螨、苍白纤恙螨、于氏纤恙螨、中华无前恙螨、似太平洋无前恙螨、印度囊棒恙螨和巨螯齿恙螨等8种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尤以地里纤恙螨最为严重,它的幼虫嗜吸入血,感染立克次体,成虫经卵传递立克次体给下一代幼虫,其夏秋季活动规律与流行规律完全一致,为夏秋季恙虫病的主要传播媒介。另一种小板纤恙螨幼虫,主要在冬季出现,为冬季恙虫病的传播媒介。还有6种恙螨证实为自然感染。此外,从革螨和硬蜱中也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它们的传播意义尚不明。
  恙螨的生态恙虫病的流行病学主要由恙螨的生态学所决定。通过在全省大部分地区的调查说明,常见的田野鼠类带恙蛾率和指数均高,家鼠较低。一般说,在野外活动的鼠类,包括到野外活动的家鼠,可受恙螨叮咬,甚至家兔因以野外鲜草为饲料也可受到恙螨叮咬。几种常见的优势恙螨的宿主,种类很多,以地里纤恙螨为例就有18种之多。某些恙螨对宿主有选择性,有的为单宿主。在鼠体叮咬的恙螨,当鼠死亡后如未饱食,可再另叮咬。恙螨生活史的各虫期(幼虫、若虫、成虫和卵)均可分离出立克次体。不同季节出现的优势种恙螨不同。主要传播媒介为地里纤恙螨幼虫,在夏秋出现,12~3月绝迹。另一个媒介为小板纤恙螨,主要出现于冬季,形成两种恙虫病类型。
  恙虫病的病原.从1981~1982年,福建省使用补体结合试验和免疫荧光技术,从各种材料中分离出恙虫病立克次体130多株,发现5个抗原型,其中3型与国际公认的Karp、G1ll1am和TA716—致,另2型C41和M4尚待鉴定。这5个型的分布有一定的地区性差异,例如Karp型在光泽县和龙溪地区为多见,Gilliam型在平潭县多见,TA716型在龙岩地区发现,C41株在长乐县发现,M4株在平潭县发现。用补体结合试验调查了27个县市人群血清1512份,阳性率为10%,其中平潭县阳性率最高为34.7%,其他县、市均在15%以下~本省恙虫病立克次体各毒株之间,以及与广东、云南毒株之间,当活毒苗免疫时,呈强固的交叉免疫性。
  对恙虫病的防治,在预防方面主要抓灭鼠、擦防护油(硫化钾溶液),扎紧裤脚和袖口,野外劳动后洗澡、烫衣服、大面积灭恙螨(国产6%α可溶性六六六配成的水溶液喷洒草地),降低发病率;在治疗方面曾用强力霉素,成人每天200毫克,即可见效,服用2~3天可避免复发。
  流行性出血热
  1963年3月,在莆田县医院发现首例流行性出血热病人,系仙游县游洋公社鲁头大队人。1972年,屏南县又发现2例患者。此后,本省每年均发现病人。从1963~1988年,全省共发现流行性出血热病人1024例,死亡59例,病死率为5.77%。
  地区分布从1963~1979年,除极少数病例发现于仙游、漳平外,绝大部分病例分布在北纬26°5′以北的有黑线姬鼠分布的范围内,即建阳地区的光泽、政和县和宁德地区的屏南、周宁、寿宁等县。1980年后不仅原流行区有进一步的扩大,而且在无黑线姬鼠分布的南部诸地区亦不断有病例发生,新发地区有古田、邵武、松溪、建阳、顺昌、浦城、宁德、厦门、福清、长乐、泰宁、南平、福安、闽侯、连江、永春和南安等县市,但是重疫区及稳定疫区仍在闽北、闽东一带。其中周宁县病例最多,占全省总数的40.60%,其次邵武市占总数24.09%。新发地区的永春县病例也急骤上升,仅1986年5个月之内就发生26例,死亡5例。
  发病时间与发病年龄全年各月份均有病例报告,但有明显的两个流行高峰。以黑线姬鼠为主要宿主动物的闽东北地区以秋冬为主,其他地区以春季为主。发病年龄以15~45岁居多,占病例总数的70%以上。发病性别男多于女,比例约为1:0.25。职业分布,以农民发病为主,占病例总数的50%以上,其次为工人、干部、学生和军人等。
  宿主动物与疫源地分布1983年1月至1986年5月,在全省33个县、市共检查小型动物9314只,结果在25个县、市116只小型动物的肺组织中检出了出血热病毒抗原,阳性率为1.25%。其中啮齿目有6种,即黑线姬鼠、社鼠、黄毛鼠、褐家鼠、黄胸鼠、小家鼠;食虫目的臭鼩、鼠氵,此外从福州地区的实验动物大白鼠肺组织中亦检出血热病毒抗原,带毒率为5.55%(5/90)。疫区家兔血清中也检出其特异性抗体。疫源地分布,除存在于流行地区的周宁、邵武、屏南、厦门、永春、莆田、福清等县、市外,还分布于尚无病例报告的泉州、永定和东山等县、市。全省有二类疫源地在闽北、闽东地区的家鼠和野鼠肺组织中均检出阳性,表现为野鼠家鼠混合型疫源地。其他地区则仅在家鼠中检出阳性,以褐家鼠带毒率最高,表现为家鼠型疫源地。
  病毒分离1985年应用细胞(Vero-E6)培养法,从周宁县的黑线姬鼠、褐家鼠及厦门市、建宁县的褐家鼠肺组织中成功地分离出本病病毒。经出血热免疫血清和典型患者的恢复期血清进行IFAT检查,均呈特异反应。与此同时,以福州的褐家鼠肺组织的阳性标本制备悬液接种小白鼠乳鼠,亦分离出1株本病病毒。此外,还应用间接免疫荧光技术,对本病患者及部分健康人群血清中特异抗体作了检查,结果22个县、市的患者血清被血清学证实(个别地区因病人死亡,未能检查)。共检查17个县、市健康人群血清1762份,阳性31份,阳性率1.76%。其中福州市为4.46%,厦门1.33%,漳州5.26%,南平7.5%,邵武4.54%,光泽6.67%。
  监测与防治1985年根据卫生部要求,在福州建立一个出血热监测点,设在省卫生防疫站内,负责对福州市及周宁、永春等县的人间疫情和鼠间疫情的监测工作,并对有关地、市、县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先后培训过33个县、市的专业人员。1986年6月在永春县举办了全省有关地、市、县卫生专业人员出血热学习班,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水平。还在重点疫区的周宁、邵武等县、市建立了灭鼠防病试点,每年定期开展2~3次群众性灭鼠活动,降低鼠密度,控制流行,减少发病。在防治方面,因该病的流行因素极为复杂,对其流行规律、传播环节还未完全认识,而且缺少简便有效的特异性防治措施,所以从1963~1988年主要的防治措施是:发动群众,开展灭鼠,尽快把鼠密度降到不足为害的程度。同时,抓好“三早一就”(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就地就近治疗)、防好“三关”(低血压休克关、尿毒症酸中毒关、大出血关),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
  钩端螺旋体病
  福建省钩端螺旋体病(以下简称钩体病)的发病情况,从群众对钩体病自然疫源地早有“黄酸田”、“鬼仔地”之称来看,早有流行,但在1949年前未见文献记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省卫生防疫站组织专业人员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基本查清了钩体病在本省的流行情况,通过群防群治,基本上控制了本病的暴发流行。
  发病情况1956年泉州市洪水泛滥,突然出现大批高烧、结膜充血和全身酸痛的病人,初疑为流行性感冒、乙型脑炎等,后来确诊为钩体病。这是福建省首次报告钩体病流行,随后各地陆续报告疫情。1958~1960年沿海地区曾发生过三次规模较大的洪水型流行,发病少者数百例,多者2000余例。同时在山区亦多次发生山垄稻田型钩体病暴发流行,每起数十至数百病人。此外,闽南漳浦、同安、东山、长泰等县发生多起猪钩体病流行,死亡数头至数十头。1960~1988年,全省共报告钩体病23740例,死亡325人。其间1964~1966年与1972~1973年曾二度出现流行高峰,年发病率最高达16.43/10万,病死率波动于0~3.74%之间。
  地区分布全省除个别县仅有血清学调查阳性外,均已有病例报告,且大部分县都从人或动物中检出钩端螺旋体。发病率农村高于城市,山区高于沿海,但遇洪水暴发流行时,则沿海高于山区。由于地形、生态环境各异及人群接触疫源地频度的高低,各县(市)的发病情况不尽相同。如沿海一带的惠安、晋江、泉州、南安、莆田、仙游、福清、龙海、漳州、集美等县(市、区)由于地势低洼,村庄内外雨后易积水或易遭洪水灾害,易于发生洪水型或雨水型钩体病流行。在山区的建阳、建瓯、浦城、顺昌、邵武、南平、三明等县(市),位于群山之间,多为山垄稻田型疫源地,人们进入劳动,容易得病,在支农干部、学生和工人中曾发生过多次暴发流行。
  季节分布一年四季虽均有疫情,但有明显的季节高峰,6~10月为主要的流行期。东南沿海主要高峰期在6~8月,占全年发病数的80.86%。闽北山区于1965年以前种植单季晚稻为主,流行高峰出现在收割稻谷的10~11月,1965年后大面积推广了双季稻,流行高峰转移至夏收夏种大忙的7~9月,占全年发病数的87.77%。
  菌型分布从1956~1988年,在人与动物中检出的钩端螺旋体进行分群和分型,结果分属于11群18型:
  黄疸出血群:澳而登型、哥本哈根型。
  爪哇群:爪哇型。
  犬热群:犬热型。
  致热群:蔡弄尼型。
  秋季群:秋季亚型、斑金南型、66~31型、八6型、拉赫马特型、摩尔斯型。
  澳洲群:澳洲型。
  波摩那群:波摩那型。
  流感伤寒群:流感伤寒型。
  巴达维亚群:巴达维亚型、巴叶赞型。
  七日热群:七日热型。
  豕群:豕型。
  其中以波群为多见,犬、爪、秋、澳和致热群次之;流、巴、七等群亦有所见;黄、豕群则为数甚少。从病人中检出的钩体菌型地区分布观察,发现沿海以波、犬群为较多,次为秋、巴、爪等群;山区以秋群较为多见,其次为流、七、犬等群。其他菌群,不论沿海和山区均属散在。
  黑线姬鼠、青毛鼠),2种食虫目动物(臭鼩、水鼩、鼱),4种家畜(猪、牛、马、狗),1种
  贮存宿主
  在福建省已从8种鼠类(黄胸鼠、褐家鼠、小家鼠、黄毛鼠、针毛鼠、社鼠、
  鼬科动物(鼬獾),4种蛙类(黑斑蛙、虎纹蛙、棘胸蛙、沼娃),1种爬行动物(中国泥蛇)分离得钩体。猴子实验感染亦证明能携带钩体,并经尿长期排菌。此外,还从骡、狗獾和鸡、鸭等家禽的血液中检出钩体凝集素。鼠类是钩体病的传染源。福建省鼠类感染率与带菌率均高,感染率约在6.5~17.4%间,带菌率在0.5~14.3%间。有的局部疫源地鼠类总带菌率高达17.8%,部分鼠种(黄毛鼠)带菌率高达22.7%,在带菌高峰月份,带菌率甚至高达31.8%。沿海、丘陵与平原地区以黄毛鼠为优势种,占田野鼠类95%以上,它是爪蛙群钩体的主要传染源。山区盆地与山垄田以针毛鼠、黄毛鼠和社鼠为优势鼠种,闽北山区局部盆地里黑线姬鼠密度较高。这些鼠类带菌率高,其中黑线姬鼠所带菌型与当地病例感染的菌型基本一致,它为山区钩体病的主要传染源。猪在家畜中带菌率最高,平均8.4%,局部乡村亦有高达47%。一般是沿海高于山区。猪感染钩体后,多数是隐性感染,但如遇强毒菌株,多发病死亡,幼猪病死率则更高。病猪症状表现发热、厌食、消瘦、黄疸、脏器出血,最后死亡。猪群发生钩体病流行后,随之亦常出现人群的流行。东山、漳浦、同安、长泰、南靖和福清等地曾有猪钩体病的流行。在部分地区养狗看门或作肉食,狗密度很高,狗钩体感染率也很高,不能忽视其传染源作用。1973年清流县就曾发生因狗引起的钩体病流行。还从健康人群和钩体病康复患者的尿中检出钩体,在一定条件下,他们亦可作为传染源。
  疫源地类型 福建省地处东南沿海,山脉纵横,河流广布,既有起伏的丘陵,又有部分河流冲击的小平原,地貌与动物相都比较复杂,疫源地亦较多样,以主要宿主为依据,可归纳成四种自然疫源地:1.田鼠型疫源地(田野疫源地),主要分布在沿海平原及山区盆地与丘陵地。2.山鼠疫源地(山区村野疫源地),主要分布在本省北部与西部。3.田鼠山鼠混合疫源地(山垄稻田型疫源地),主要分布在群山云集、山峦起伏的闽北、闽西、闽东部分地区。4.经济疫源地(家畜疫源地),带菌排菌的猪、狗、牛、马等均可形成局部疫源地。家畜疫源地的传染源主要为猪,部分地区亦有狗。
  预防措施:(一)结合生产管理传染源,提倡圈猪积肥。(二)广泛发动群众,使用磷化锌和敌鼠钠盐交替灭鼠。(三)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改造山垄稻田型疫源地,注意防洪排涝,切断传播途径。(四)开展预防接种,保护外来人口、城市支农干部、学生、工人、民工等易感人群,沿海一带使用波、犬、黄、流、澳五价菌苗,闽西北山区则使用秋、澳、流、黄、犬五价菌苗。
  通过上述预防措施后,从1974年起基本控制了钩体病的暴发流行,疫情逐渐下降。
  布鲁氏菌病
  福建省于1963年11月,首次发现布鲁氏菌病(以下简称布病)。当时,福建省流行病研究所在调查厦门市乳牛场洪山柄分场时,发现有80%以上的羊感染了布病,饲养员及周围人群也有发病,计13例。为了查清流行情况,省卫生厅与畜牧部门在9个地、市进行了调查,抽查畜牧兽医、饲养员及毛皮畜产加工厂工人的血清标本2037份,结果阳性39个,可疑55人,阳性率为1.91%。有临床症状的有厦门乳牛场13例、崇安县垦殖场6例,经实验室检验,两地均为羊种布氏菌感染。患者以畜牧工人为主,其次为兽医和与病羊接触过的畜牧场后勤
  人员、农民等。患者男多于女,年龄均为青壮年。工龄最长者14年,最短者为3个月,一般以1~2年的感染者最多,占半数以上。传播途径主要是为病羊接产或处理流产物,其次为屠宰场病畜及放牧时皮肤接触等。
  发病分布 1963~1964年,省卫生防疫站组织专业人员对67个县、市进行了调查,应用平板或试管法共检黄牛、水牛、乳牛、马、驴、骡、猪、羊、犬、兔和家禽共165400头,结果阳性畜的县58个,占86.6%,可疑县6个,占8.8%,阴性县3个,占4.6%。共检出阳性家畜1123头,占6.79%,可疑家畜930头,占5.62%。通过这次调查看出本省布病的分布是比较广泛的。病畜以羊、猪为多。经分离得布氏菌的只有厦门、崇安两个畜牧场和连城某猪场,发现有明显临床症状的(子宫炎、流产和死胎,公猪则患睾丸炎)有漳浦养猪场。1984年又在7个地、市开展人群布病调查,共查人群血清1767份,其中阳性43份,感染率为2.44%。1984年6月至1985年底,又在全省9个地、市的72个县(市、区)616个乡(镇)3679个村315%户和284个农场,进行牲畜布病普查,共查46481头家畜,检出血清阳性334头,阳性率为0.71%,可疑2.头,占0.53%。通过这次调查,初步查明本省除建阳地区外,其他8个地、市的37个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布病血清阳性牲畜。其中以三明、龙溪、莆田等三地(市)较高。乳牛和猪阳性率较高,病乳牛主要分布在三明市的三元、沙县、将乐、永安、莆田、仙游和涵江等县(区);血清阳性猪主要分布在龙溪地区的漳州市、诏安、龙海、平和等县和厦门市的浦南农场,宁德地区的霞浦县种猪场。1985年又在62个县进行了普查,共21389人,经布氏菌皮试阳性者有313人,感染率为1.46%,闽南比闽北地区高,沿海比内地高。从总体看,本省布鲁氏菌病尚未在人群中形成流行状态,属于感染区。
  防治措施:(一)在全省设3个固定监测点(漳州、莆田、三明三市)和18个流动监测点(厦门、同安、惠安、连城、漳平、福安、霞浦、寿宁、古田、长泰、建瓯、邵武、宁化、福清、长乐、福州郊区、芗城区和仙游等市县),继续进行布病监测工作;(二)杜绝由外传入:对省外或国外引进的牲畜必须检疫,查明健康者,方许人境。(三)受感染患病的羊、猪等牲畜,一般予以屠宰或经过处理后食用与他用;牛等大牲畜受感染时,进行隔离治疗,防止疾病蔓延,如患病严重也要屠宰。(四)施行预防接种和注意个人防护;(五)对病畜的乳、肉、皮毛及其制品实行卫生监督;(六)对血清学检查阳性的人群,注意观察,如有症状出现,立即送医院治疗。
  狂犬病
  狂犬病在我国已有二千多年的流行史,公元前556年的《左传》中已有记载,称之“瘛咬病”。福建省有疫情资料记载的是民国26年(1937),在晋江、惠安、莆田、福清、长乐、连江、福安、罗源、闽清、顺昌、邵武等17个县,有瘛咬病的病例报告。民国27年1月,福建省卫生试验所调查报告,在晋江、连江、同安、永春、顺昌、邵武、漳平、长汀、尤溪、罗源等14个县,发生瘛咬病,而且晋江、同安、连江等3县发生流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永安县1955年首次报告2例狂犬病病人,均死亡。1959年从病犬脑中分离出狂犬病毒2株,首次从病原学证实狂犬病在本省的存在。随后病例逐年增多,流行地区亦逐年扩大。1955年只有永安、南安、晋江、诏安等4县有病例报告,到了50年代末增至25个县,60年代末增至34个县(市),70年代末增至40个县(市),80年代增至52个县(市),全省除宁德地区外,其余地、市均被波及,特别是人口密度高的福清、莆田、晋江、漳州、漳浦、诏安、云霄等县(市)发病率较高于其他县(市)。在病例分布上,农村高于城市,闽南、闽西高于闽东、闽北、东部沿海高于西部山区。由于狂犬病多侵害青少年,而且病死率极高,一旦发病,无一幸免于死亡。从1955年起至1988年止,全省共发病3408例,全部死亡,病死率为100%,比任何传染病的危害都大。发病者有98%被狂犬所咬伤,有2%的患者被猫、猪、牛所咬伤或抓伤。
  对狂犬病的防治,为贯彻卫生部1980《关于控制和消灭狂犬病的通知》和《家犬管理条例》以及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84年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厅联合转发了以上文件并提出几条具体贯彻的意见,随后福州、漳州、莆压、长太、连江等市县均用政府名义发出制止养狗的通告(布告),并组织打狗队进行灭狗,从而1985~1988年狂犬病每年发病在104~149例之间,比80年代头四年的年发病率降低了一半以上。虽然如此,要切实控制和消灭狂犬病仍需作很大努力。在预防接种免疫方面,被狂犬咬伤后,立即彻底消毒伤口,并及时注射狂犬疫苗。1959年开始,使用羊脑狂犬疫苗,每人注射14针,免疫效果虽好,但有一定的副作用,如惠安县有一干部被狂犬咬伤注射此疫苗,造成瘫痪后死亡。1981年后改用地鼠肾组织疫苗,每人注射5支,分1、3、
  7、14、30天5次打完全程,如咬伤在面部、头部、颈部,另加精制抗狂犬病血清,每公斤体重为40个国际单位。1983年后发现狂犬疫苗5支剂量不足,为确保被狂犬伤害者的有效预防而改打8支(1、4、8、15、30、50、60、90天)为全程,另扩大使用抗狂犬病血清,凡伤口深或多处被咬伤均加抗狂犬病血清,以增加预防效果。
  炭疽病
  福建省炭疽病疫情,因历史缺乏记载,难以溯源。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疫情资料统计,福建省炭疽病的病例比较少。50年代,1956~1959年的4年中全省共发病56例,绝大部分病例集中于福清县(53例)。60年代,1962~1967年的6年中共发病89例,主要集中于永安、莆田和福清县(永安15例、莆田20例、福清41例)。70年代全省无疫情报告,1981年福清县发病3例后,到1988年底止无病例报告。从1956~1981年全省共发病156例,死亡14例,病死率为8.97%。本病的病原是炭疽芽胞杆菌。据省卫生防疫站调查,上述发病的县份外环境有炭疽病疫源地,家畜与之接触或吞食了炭疽芽胞污染的食物而感染之后再传染给人。1963年莆田县炭疽病流行经调查后表明,当时的疫区栖枫大队农民宰食病羊后引起该病在本大队流行,后来该大队又把家畜出售或寄往其他大队,又引起其他地方流行。对炭疽病的防治,主要是加强家畜炭疽病的防治,及时发现病畜,隔离治疗,禁止宰食。死畜深埋2米以下,盖严压实。对易感家畜和有关人员用疫苗实行预防注射。在治疗方面,首推青霉素;链霉素、氯霉素亦有良好疗效;使用免疫血清有一定效果。
  感染性腹泻感染性腹泻病早期因未列入传染病报告,无系统的疫情统计资料。福建省从80年代开始列入防疫部门工作日程,并参与卫生部与世界卫生组织腹泻病控制合作规划。1986年,在龙海、沙县、周宁、福安和连江等5个县2万多人口中,进行全面系统的观察,腹泻病年人均发病为0.89次。5岁以下儿童发病为2.4次,1岁以下儿童为2.89次,10岁与20岁组最低,70岁以上达0.94次。发病季节,一年四季均可发病,但病原体有季节差异,夏季以病原性大肠杆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和致病性弧菌为多,秋季以轮状病毒为多,耶氏菌则多在冬、春季发生。
  病原微生物 在病毒性腹泻方面,轮状病毒腹泻(俗称小儿秋泻)为福建省秋冬腹泻病的主要病原之一,自1973年开始,连续10年对全省秋泻患儿进行病原检查,散在发病阳检率为50%左右,暴发流行时阳检率高达80%。一般预后好,主要是脱水,只要及时补液均可治愈。但1982年12月至1983年1月,在大田县建设乡一次暴发流行中,病死率达6.13%,死亡病儿以出现紫绀症状为特征。秋泻患儿,病毒性腹泻中有时还可见到冠状病毒、腺病毒和诺瓦克样病毒。福建省流行病研究所何家鑫等曾对轮状病毒进行分型调查,用核酸电泳检查病毒基因结构,发现本省暴发流行系由亚1和亚1两组轮状病毒感染引起。在细菌性病原菌方面,省卫生防疫站林成水、曾昭鸿、郑国概于1974年在感染性腹泻病人中发现产肠毒素大肠杆菌,是国内首先报道。1978年又首先发现产肠毒素不凝集弧菌。1986年,陈亢川、林成水等在五个监测县中检查4512份腹泻患者粪便标本,病菌阳检率为50.24%,其中以病原性大肠杆菌为最高,占27.66%,志贺氏菌占10.9%,其它还有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绿脓杆菌、致病性弧菌和小肠结肠炎耶氏菌等。其中小肠结肠炎耶氏菌、空肠弯曲菌、河弧菌是福建省新发现的致病菌。预防感染性腹泻病尚无特异的方法。因此,只能根据当时当地的流行特点及流行因素进行综合性预防。加强卫生设施,做好水改粪管与饮食卫生管理,培养个人卫生习惯,如食前洗手,加强哺乳卫生,特别注意乳头卫生,以切断传播途径;夏秋季节注意管好冷饮品,防止肠道细菌与病毒进入人体。
  弓形体病
  1955年,省卫生防疫站于恩庶在平潭县从猫、家兔和猪等动物中发现弓形体,这是我国首次发现。接着在弓形体生物学和诊断方法等方面进行研究,并对人畜的感染情况作反复调查,为我国弓形体病防治提供了可贵的资料。
  人群感染情况 1964年,长乐县一个农场发现首例病人。该患者系农民,20岁,临床表现为头痛、全身酸痛、浮肿和遗精,终年发冷发热,属神经衰弱型。经血清学三次检查,抗体效价有明显升高。用磺胺嘧啶和乙胺嘧啶治疗,好转后出院。数年后又发病,因未得适当治疗而死亡,从本例病人血液中分离出弓形体1株。1985年6月又检查一例关节炎患者,间接血凝试验效价达1:1024,5个月后复查为1:256,同时采血接种小白鼠,经过4次传代,分离出弓形体。这是我国首次从病人血液中分离弓形体成功。人群感染率大多数在1~8%,个别地区达12%。
  动物感染情况 猪:调查30个市县共3631头,阳性618头,平均感染率为23.5%。牛:调查13个市县共923头,有4个县发现阳性,其中以宁化县感染率最高(23.8%)。羊:调查4个县、市山羊233头,其中厦门和同安两地发现阳性,其感染率为10.0~12.7%。家兔:在福州、福清和平潭三地调查376头,平均感染率为12.5%。鼠类:在长乐县调查6种鼠类,其中有4种鼠受感染,其感染率为9.1%。家禽:在宁化县调查鸡、鸭和鹅共183只,其感染率为6~20%。
  流行特征 地理分布:据调查,到1984年止,全省已有30个县市发现弓形体感染。在所调查的地区几乎都发现动物感染,说明本省普遍存在着弓形体疫源地。人群分布:从漳平和宁化两县的调查情况来看,各种人群感染不一致,漳平县以儿童感染率为高(8.8%),农民感染率仅有1.6%;宁化县以农民和孕妇感染率为高(6.0%),精神病人仅有2.5%。感染率的民族间比较:在漳平县调查汉、畲两族人群的感染率未见明显差别。
  对弓形体的防治,据福建省流行病研究所研究,使用磺胺嘧啶治疗弓形体感染的小白鼠,有显著疗效,经过三天治疗(每天每公斤100毫克,上下午给药),可以杀死各脏器内的弓形体,经过四天治疗全部治愈,早期治疗,效果更佳;加热50℃15分钟,弓形体即失去感染性;在太阳光下照射1.5小时,弓形体感染力丧失或明显降低;石炭酸、来苏尔、碘酒、酒精、羿汞等对弓形体均有很强的杀灭力。
  麻风病
  《建宁府志》记载,福建省自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开始,历代政府均设有养济院、孤癞院和孤老院,收容麻风病人。据民国27年(1938)福建卫生试验所调查统计,本省麻风病流行分布有36个县、市,以福州、莆田、晋江、云霄、南靖、厦门等13个县、市为重。其中在福州、莆田、宁德、福安、仙游、长乐、福清、建瓯及古田等县、市均设有麻风病院。由于当时以社会赈济为办院宗旨,故麻风病人多与贫残孤疾人混居。政府及慈善机构仅不定期施赈部分口粮和衣着,缺乏基本生活保证。
  民国19年(1930),中华麻风救济会总干事邬志坚来福建省视察时曾指出:福州东西两院“简陋污秽”、“政府经费支绌”、“救济金杯水车薪”。在管理上存在“健康人与病人,男病人与女病人,患者与健康儿童之混合现象”。麻风病人遭歧视与迫害,甚至出现被驱赶杀戮、活埋等惨状。40年代,英伦万国麻风救济会、美国纽约麻风救济会均拨款和药品在福州协和、柴井等教会医院设麻风门诊,并派医生、护士不定期到麻风院巡回医疗。1949年,全省仅收容麻风病人近200人,专职从事麻风诊疗管理工作人员只有张南等五人。社会名流萨镇冰、胡文虎曾出任中华麻风救济会名誉副会长,胡文虎在香港征召麻风名医时规定,凡治愈一名麻风病人由虎标永安堂发赏100元。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福建省麻风病防治事业,除政府部分赈济外,还依赖国外麻风救济组织、侨胞和社会贤达的资助和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对麻风病防治(以下简称麻防)事业十分重视,做了大量工作,收到很大效果。
  (一)机构、队伍1951年8月,省卫生厅在福州成立省麻风病防治所。1956年该所迁闽侯白沙与1952年8月成立的部队麻风康复医院(即第六康复医院)合并,改名为省麻风病防治院(后又改名为省白沙疗养院、省皮肤病防治院)。1987年迁回福州,担负全省麻风、性病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任务。原由教会主办的古田、罗源、建瓯、福清、福州、莆田、仙游、南平和长乐等麻风院,分别于1951年冬由各地政府接办,并进行扩建或易地新建。1956年新建龙溪县麻风院。为适应收容治疗全省新发现近万名病人的需要,1958~1960年又创建了诏安、武平、上杭、沙县、宁化、东山、云霄、漳浦、南靖、平和、泉州、晋江、惠安、南安、安溪、永春、同安、闽侯、闽清、龙岩、连江、建宁、长汀和平潭等县(市)麻风病防治站(麻风村)。到1960年底,全省共有省级防治院1个,县(市)级防治院10个,县(市)级防治站24个,收容麻风病人近4000人,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增加近20倍。1979年后,又对原有机构进行并撤和调整,相继成立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和莆田等地(市)皮肤病防治院(以下简称皮防院),未设立防治机构的地、市、县均在卫生防疫站内设皮肤病防治所(科、股、组),承担当地麻风、皮肤病、性病的防治任务。
  1952年开始,省麻风病防治机构连续举办各类专业学习班、短训班及进修班共39期,培训1882名专业防治人员。至1988年,全省共有专职防治人员637人,兼职206人。已形成省、地(市)、县、乡四级防治网。
  (二)宣传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人群中仍存在对麻风病的恐惧心理,个别偏僻山区甚至发生活埋麻风病人的现象。因此,全省各级卫生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如印发各种宣传单、宣传图画、宣传纸扇;编写印发防治问答,出版卫生黑板报、连环画等科普小册子近百种数百万份;长年坚持编印《麻风简报》、《皮防简讯》、《疗养月刊》等刊物;汇编《暖流注人冷却的心》和《待开垦的处女地》等宣传麻风病防治工作的文艺小册子。在社会各阶层广泛散发,以普及麻风科学知识,消除群众对麻风病的恐惧心理。1986年全国麻风宣传会议以后,全省卫生部门充分发挥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地方新闻报刊等媒介作用,经常刊登麻风防治信息动态,解答防治工作中群众普遍关心的疑难问题,还播放省内外拍摄、编制的麻风电视连续剧,如《桃花曲》和专题录相带等,对打破麻风“宣传禁区”,扭转社会上对麻风病的恐惧心理起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从1987年开始,全省城乡都普遍举行一年一度“中国暨国际麻风节”活动。1988年全省有33个县、市举行麻风节活动。省人大张渝民副主任、省政府陈明义副省长、省政协陈仰曾副主席和日本国立疗养所菊池惠枫园等8名外宾,参加福州市人民政府主持在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举行的麻风节活动。各级卫生、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领导及知名人士也都分别参加当地的活动,深入病区慰问麻风病人和防治人员,解决防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力地促进防治工作的开展。
  (三)调查摸底福建省麻风病社会调查始于1956~1957年间,先后在莆田、晋江、福清、南平、仙游、古田和建瓯等县的重点乡村开展试探性专业普查或重点线索调查。1958年以后,除统一组织五次全省性调查外,各县、市还根据实际需要各自进行10~20次左右的调查工作,有的县还长期坚持逐年或隔年的严密线索调查或重点普查,建立对旧病人、治愈者及其家属和密切接触者进行定期复查随访等制度,及时澄清病情动态和流行状况。
  从1962年起,福州市在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麻风报病制度,70年代后期逐步开展在医疗卫生单位实行报病奖金制度。福州、莆田、仙游、惠安、建瓯等皮防院和宁德、东山、霞浦等县、市卫生防疫站,先后在城镇设立皮肤病门诊,既方便皮肤病患者就医,又有利于麻风病的早期发现。据统计,至1988年底,全省累计发现麻风病人27950名。
  (四)收容、管理1953年召开全省首次麻风专业会议,明确麻风院工作方针、性质和任务,并制订《福建省麻风院收容住院管理办法》及《麻风院组织通则》。会后,对接办后的麻风病院进行全面整顿。国家负责病人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充实医务人员和管理干部。加强医院管理工作,院内成立休养员委员会,组织领导病人学政治、学文化、学手工艺;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病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农副业生产劳动,以锻炼体质,增加收入,逐步摆脱完全依赖国家救济的做法。1974年又制订《福建省麻风病人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住院病人的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五)治疗及效果80年代以前,福建省把集中收容多菌型病人,兼收少量少菌型病人住院治疗,作为杜绝社会传染源、控制与消灭麻风病的根本性措施。1981年全国第二次麻风防治会议后,福建把强调院内隔离治疗为主转变为院内外治疗并举的方针,全面推广联合化疗,把防治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防治工作上来,以加快防治步伐。草药雷公藤首先由古田县徐致銮中医师用于治疗麻风反应,1964年经省白沙疗养院动物试验和职工志愿人体毒性试验,并在临床证实疗效后,于1972年在全国麻防经验学习班上交流,引起国内同行的重视。1973年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与福建省协作提取74—1、76—1等有效成分,进一步肯定疗效,探讨治疗机制,并扩大到皮肤科等其他疾病的治疗研究,取得良好效果后推广到全国各地,并在1984年新德里国际麻风会议上,介绍此项研究成果。1988年福建省接受比利时达米恩基金会麻风药品、医疗设备及交通工具等价值200余万元人民币的无偿资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张南、邵康蔚先后与全省麻风病防治专业人员一道,经过30多年的积极努力,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使福建省麻风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症病人由1960年的9794人减为1988年的1235人,下降幅度为87.4%,患病率下降92.9%;以县(市)为单位,1960年属高流行区有9个县、市(占全省13.4%),中流行区有42个县、市(占全省62.7%),低流行区有6个县、市(占全省23.9%)。到1988年,高流行区县、市已不存在,中流行区减少为11个县、市(占全省16.4%),低流行县、市增为56个(占全省83.6%),其中经考核达到基本消灭麻风病的县、市有9个(占全省13.4%);新发现病人数减少,发现率降低,1960年新发现病人717人,1988年减为200人,减少72.1%,发现率1960年为4.56/10万,1988年为0.70/10万,下降幅度为84.6%。
  结核病
  本省结核病疫情缺乏历史记载,难以溯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全省除国民党部队联勤系统中有所“第二肺病疗养院”外,地方上没有防痨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积极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
  (一)流行概况
  1952~1953年,本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者应用结核菌素试验,首先对儿童感染情况进行调查,共查福州地区37305名儿童,阳性反应者18124名,平均感染率为48.6%。1058~1960年,福州市结核病防治院在福州市136个集体单位、2个街道居委会、1个农业大队,开展肺部X线健康检查,共查94161人,肺结核患病率为2.2%。1971~1972年,再次在本省的城市和农村,对15岁以下的儿童进行结核菌素试验,共调查34个县、市478487人,平均感染率为20.3%。1979年全国首次进行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以下简称流调)。福建省按全国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试剂和统一技术,对本省9个地、市32个随机抽样点进行“流调”,共实查44613人,查出活动性肺结核406人,患病率为914/10万,其中痰涂片查抗酸杆菌阳性者139人,涂阳患病率为312/10万。1985年全国开展第二次“流调”,福建省调查9个地、市34个抽样点50766人,查出活动性肺结核345人,患病率为697/10万;痰培养抗酸菌阳性者153人,菌阳患病率为301/10万;涂片阳性125人,涂阳患病率为246/10万。
  根据1979年和1985年两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资料分析,福建省结核病流行有以下特征:
  1.疫情呈下降趋势肺结核患病率从1979年的914/10万,降为1985年的697/10万,涂阳患病率从312/10万,降为246/10万;结核病病死率从1973~1975年的52/10万,降为1985年的21.7/10万;0~14岁的结核平均年感染率从1979年的1.51%,降为1985年的
  1.03%;1985年16~29岁组肺结核患病率较1979年降低55.3%;30~49岁组患病率下降了46.4%。
  2.地貌患病情况起变化从1985年调查结果表明,沿海地区肺结核患病率为830/10万,涂阳患病率为330/10万;山区患病率为680/10万,涂阳患病率为226/10万;平原地区患病率为540/10万,涂阳患病率为183/10万。这些与1979年调查结果相比,沿海地区患病情况不仅没有改善,反而有上升的趋势;山区患病情况改善不明显;平原地区患病率、涂阳患病率均有较明显下降,年递降率分别达9.5%与12.3%。
  3.病情特点起变化1979年查出的病例有“三多”特点,即重症病人多,空洞病人多,儿童原发型肺结核多,分别占病例总数的11.1%、34.2%和6.1%。1985年病情有了明显的改善,三种病人分别下降为7.5%、26.3%和3.2%。1985年,“流调”检出的抗酸杆菌114株,经菌型鉴定,结核菌106株,其中人型104株,占91.2%;牛型2株,占1.8%;非典型分枝杆菌8株,占7.0%。
  1988年全省登记活动性肺结核病人20504例,其中涂阳病人4391例,占21.%。
  (二)防治措施
  1.建立防治机构1952年6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野战十八医院成立,人员编制800名,院址在闽侯县甘蔗镇,收住肺结核等慢性病员1561名,后改为福建省第二康复医院,1954年5月易址福州市福湾路。1956年1月,改组省南平干部疗养院,建立省结核病防治院,1958年5月,该院与康复医院合并,称福建省福州结核病防治院。1978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结核病防治工作会议的报告》下达,同年12月,省卫生厅决定建立全省结核病防治网。1981年12月,省编委批复,核定全省结核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391人。1983年1月,省卫生厅签发《关于建立省结核病防治所的通知》,同年8月11日该所正式收归卫生厅领导。此后,地(市)、县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相继成立,至1988年止,全省综合性医院设有结核病床1231张;有72个县(市、区)卫生防疫站建立了防痨科(股)或慢病科(股),乡、镇卫生院有兼职结核病防治工作人员,初步形成省、地、县、乡四级结核病防治网。新成立的结核病防治机构,积极开展社会防痨工作,成绩显著。1986年在卫生部召开的全国结核病工作会议上,省结核病防治所和厦门市结核病防治所被评为“全国结核病防治先进单位”。1987年10月,省结核病防治所刘坦业出席在日本东京召开的世界卫生组织/日本/中国结核病控制研讨会,并被日本结核预防会吸收为名誉会员。
  2.开展卡介苗接种1952年,省卫生厅决定先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个城市开展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福州市从1952年~1的9年共接种卡介苗190222名,其中新生儿67726名。该市儿童结核病住院人数占儿科住院总例数,自1952年的5.8%,降为1956年的1.9%。1960年卡介苗接种扩大到23个县、市,1961年又增加17个县。“文化大革命”期间,接种工作停顿,仅福州、厦门、漳州、泉州4个城市开展些新生儿接种工作,至1970年铁路沿线的24个县、市才恢复接种。1971年又新开展23个县、市,1972年再新开展18个县。至此,福建省全面推行了卡介苗接种工作。1979年,省卫生厅组织专业人员总结卡介苗接种工作,肯定皮内接种法优于其他接种法。遂于1982年4月起全部推行皮内注射法。自1983~1988年,全省对7097167名0~14岁儿童接种了卡介苗。据1988年计划免疫工作考核结果,全省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达98.2%。随着卡介苗接种率的提高,儿童结核性脑膜炎发病明显下降。如一些地区调查表明,儿童结脑发病率从1984年的2.48/10万,降为1988年的1.06/10万。
  3.采用全程化疗控制传染源为观察化学疗法在人群中的实施情况,福建省专业人员于1979~1981年进行“不同痰菌情况肺结核家庭接触者的感染与患病”、“肺结核自服药的失败与加强管理的效果”和“福建省结核病流行与化学疗法控制模式研究”等项目的研究,确认痰涂片阳性的肺结核病人为主要传染源,选择并推行了国际防痨联合会推荐的短程化疗方案,并以全面督导或全程管理办法加强对化疗的管理。1983年,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活动性肺结核登记报告制度。当年登记病人2572例,1985年增至8477例,至1986年,全省9个地、市均执行了登记报告制度,对登记的患者采用不住院全程化疗或督导化疗方法进行管理。1988年底抽查7个地、市25个县(市、区)结核病防治门诊病例675份,投药率为100%,规则用药率为94.8%,满疗程菌阳病人的痰菌阴转率为79%。这些为控制结核病流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性病
  1949年以前,福建省妓院和娼妓很多,导致性病的传播和蔓延。据民国23年(1934)厦门统计,娼妓总数约有2000人,这些娼妓大多数患有性病,成为重要传染源,使嫖客受染。民国26年,福建省卫生试验所对242人份送检血清进行梅毒血清反应检查,有151人份阳性,阳性率达62.4%。1938年又检查611人份,有214人份阳性,阳性率为35%。1943年福州市卫生事务所门诊诊治性病患者374人,其中梅毒73人,淋病95人,软硬性下疳106人。1946年福州市大根区卫生院门诊就诊病例中,性病患者有163人,其中梅毒57人,淋病32人,软硬性下疳74人。
  1954年6月,省卫生厅组织少数民族卫生工作队到福安县穆阳镇的凤洋村和兰坪村开展性病调查,发现梅毒患者分别占检查人数的10.9%和20.7%。
  1959~1960年,省白沙疗养院对屏南、龙岩、福安、宁德、福清、莆田、仙游、东山、晋江、厦门等10个县(市)调查,发现性病患者20249人,其中梅毒1"82人,淋病267人,性病患病率为0.6%,绝大多数为隐性梅毒和慢性淋病,极少出现现症梅毒和急性淋病。性病患者经过治疗,大批被治愈,性病得到了基本控制,1%2年宣布全省消灭性病。1963年后性病防治工作转人监测阶段,省白沙疗养院先后对宁德、罗源、福鼎等县的6个畲族聚居村以及宁德县东湖华侨农场、德化县双汉乡进行监测,仅发现少数隐性或晚期梅毒、淋病病例。
  1979年,福建省沿海开放城市再度出现性病患者,随后迅速传播蔓延,病人逐年增多。至1988年底,全省报病统计的性病患者有6344例,其中淋病6056例,占95.5%;尖锐湿疣209例,占3.3%;梅毒49例,占0.8%;非淋菌性尿道炎23例,占0.3%;软性下疳7例,占0.1%。性病的再度流行,具有以下特点:
  (一)蔓延迅速1984年全省发现性病127例,1985年26例,1986年559例,1987年1590例,每年平均以2.37倍的速度增加。
  (二)流行范围逐步扩大开始在福州、厦门、泉州等经济特区、旅游和开放城市发生,病例逐渐增多,而后向交通方便、人口集中的县(市)播散,再向经济繁荣的乡镇蔓延,进而传播到山区和农村,至1988年全省已有42个县(市)出现性病病例。
  (三)高发人群主要为卖淫妇女,其次为供销人员据省皮肤病防治院调查566名女劳教人员(卖淫妇女),确诊为淋病的有%人,发病率为16.8%;梅毒3名,发病率为0.5%。又对507名卖淫妇女作社会调查,发现有“五多”特点,即年轻者多,30岁以下占72.8%;已婚者多,占67.7%;务农和无业者多,分别占46.0%和46.6%;文化程度低的多,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占73.3%;居住农村的多,占58.6%。
  (四)发病趋向年轻化据1985年至1987年上半年统计1230例性病患者,30岁以下占59.3%,其中20~30岁的患者占52.3%,最小年龄为淋病妇女的新生儿,出生后三天就出现症状。
  防治工作主要是针对不同时期的流行特点,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50年代至60年代初期,主要是宣传贯彻婚姻法,同时采取取缔妓院,改造妓女,开展调查和治疗工作。由公安局、民政局对妓女调查摸底后,采取突击打击行动,封闭妓院、收容妓女和暗娼,进行劳动教养,并给予查治性病。对有血债的老鸨、保镖和流氓头子给予逮捕法办。1955年2月10日,福州市在一次突击行动中就收容妓女63人,妓馆主38人,共计101人。性病防治专业工作者分别于1954年和1958年在福安县风洋、兰坪村和三明市开展查治试点,取得经验后,对山区、海岛渔区、侨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县(市)进行全面调查,推广梅毒微量血清检查方法,对发现的梅毒患者给予青霉素或中药三仙驱梅丸、土茯苓合剂治疗。1980年以后,性病再度流行,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省政府多次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制止性病蔓延的措施,并下达《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卖淫活动的通知》,省卫生厅制订了“福建省性病监测方案”,要求各地积极开展性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1981~1988年,全省各地共举办17期性病防治学习班,参加学习的有皮肤、泌尿、妇产、检验、卫生防疫等专业医务人员和劳改系统的干部共1158人,还举办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印发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单15000多份,利用图片、录像、电视、有线广播以及墙报专栏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性病防治知识,教育人民群众自己起来和性病作斗争。在防治工作中,卫生与公安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性病高发人群的查治和打击卖淫活动。公安部门仅1987年和1988年就查获暗娼1093人,嫖客1599人,对这些不法分子进行收容教育。同时还对舞厅、音乐厅、放像厅和美容厅、按摩厅等进行整顿,对宾馆、饭店、酒家、旅社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良倾向,及时处理。卫生部门对被收容的劳改、劳教的卖淫妇女和嫖客进行查病,对查出的性病患者及时用青霉素、红霉素、四环素、苄星青霉素和壮观霉素等药物进行治疗,并予以根治。
  为了加强性病的防治和监督指导工作,省皮肤病防治院建立性病中心实验室,加强诊疗和科研工作。各地还开展了有关性病临床和流行病学的研究,如开展淋菌培养、鉴定和药敏试验,梅毒螺旋体检查和新的血清反应,耐青霉素淋菌的检查等等,促进了全省性病监测和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寄生虫病
  血吸虫病
  福建省最早的血吸虫病例报告见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英国医学杂志》,系英籍医师卡托(Catto)在一例初抵新加坡的福建劳工尸体解剖时发现。
  民国24年(1935),上海雷斯特医学研究院高麟祥医师检查3例福清籍患者的肝组织切片,均发现有血吸虫卵。民国25年1月,该院病理科主任罗伯逊和在福建科学馆任职的唐仲璋同往福清北郊调查,在居民粪便中查及血吸虫卵。2月唐氏再赴福清,调查了埔尾、卢院、坝头等29个村庄,采集钉螺11159只,发现有血吸虫尾蚴者142只;检查32人粪便,血吸虫卵阳性8人;摸脾439人,脾肿大42人,首次确认福清县为血吸虫病流行区。民国26年,唐仲璋又在闽侯县大王厝、东山等村庄发现钉螺和血吸虫病人。同年,省卫生试验所陈国忠调查福清县疑似血吸虫病人44名,发现粪便中含血吸虫卵25人;检查钉螺1000只,阳性率为5.2%。民国27年7月,省卫生试验所所长林樑城主持成立福清县血吸虫病防疫队,由吴蚊如具体负责,着手治疗病人和粪管试点工作,后因福清沦陷,工作不及半年即告结束。
  1962~1966年,福建省血吸虫病防治所专业人员深入调查34个县,先后发现平潭县(1953年)、长乐县(1954年)、龙海县(1955年)、漳浦县(1956年)、南安县(1956年)、同安县(l967年)、仙游县(1957年)、云霄县(1957年)、华安县(1958年)、霞浦县(1966年)等血吸虫病流行区。1966年和1978年又先后在莆田县南日岛和福安县溪柄乡等地查及钉螺。据调查统计,全省有14个县为血吸虫病流行区,钉螺分布面积27281208平方米,发现病人67551人,病牛6223头(见表4—1—5)。流行区平均感染率为16.62%。最严重的福清县为34.7%。由于血吸虫病的猖獗流行,民国时期遭毁灭的村庄有286个,死绝2742户,死亡12444人。仅福清一县,被毁灭的村庄达99个,死亡3520人。该县上张大队,民国初期有2600多人,至1949年仅存1600多人,其血吸虫感染率达66.3%,先后死于晚期血吸虫病的病人,能指名道姓的有96人。死绝32户。
  表4—1—51966~1978年福建省血吸虫病流行一览表
  福建省血吸虫病的中间宿主为光壳钉螺,随水系而分布,上自山坑源头、下至平原盆地,凡水系通过,又是土肥草密,水流缓慢,或长年潮湿之处,多有钉螺孳生,三分之一分布于山坑、梯田、水沟、渗水草埔、岩石壁等山丘环境,三分之二分布于平原盆地的溪流、坝沟、草埔、灌溉沟、池塘等孳生环境。病区随钉螺分点状或片状两类,在12个流行县中,闽侯、仙游、南安、同安、云霄和华安等6个县,病区的钉螺多在居民点和耕作区附近,钉螺和病人非常集中而呈点状分布,但在霞浦、福清、长乐、平潭、龙海和漳浦等6个县,病区随钉螺呈片状分布。最大的病区为福清县约1156万平方米,最小为仙游县仅27万平方米。病人数与钉螺分布面积不成正比,莆田、福安两县有钉螺而无病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952~1957年)1952年7月,省卫生厅指派董永年在福清县渔溪区组建福建省血吸虫防治所。董任代所长(后为副所长)。1953年又在福清县城关成立省血吸虫病专科医院,收治晚期与有夹杂症的严重病例。
  1955年11月,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后,省委立即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党中央对血防工作的部署,研究本省血防工作。1956年春,成立以省委书记魏金水为组长的中共福建省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七人小组。是年5月,在福州召开省、地、县、乡各级党、政领导参加的福建省血防工作会议,深入动员,认真研究全省血防规划。会后,先后在福清、闽侯、长乐、龙海、漳浦等5个县建立血吸虫病防治站,并在平潭、南安、同安、仙游、云霄等卫生防疫站内设置血吸虫病防治股(组),配备血防专业人员,深入疫区调查研究,摸索血吸虫病的流行特点和钉螺繁殖活动规律,开展防治试点,总结经验。至1957年,共调查发现钉螺分布面积4125276平方米,消灭2577060平方米,查出病人23949人,治疗15121人,占63.14%。在这时期,为了寻找安全有效的药物,省药品检验所林元荃用合成盐酸奎宁锑治疗血吸虫病人,受到表扬。
  (二)防治阶段(1958~1975年)1958年,为加强福清县血防重点疫区,省政府决定调省卫生厅防疫处副处长金涛任福清县副县长,专管血防及其他卫生工作;其他有血防任务的县也加强领导力量,发动群众开展血防工作。当时全省掀起第一次血防工作高潮,共计出动劳力1427877工天,查螺71844428平方米,灭螺17137653平方米,粪检194609人。发现病人32346人,治疗30894人,使血吸虫平均感染率从12.14%降至6.89%,取得明显效果。1966~1969年“文化大革命”高潮期间,血防工作陷入瘫痪状态,疫情、螺情均有所回升。1970年中共中央下达[70]2号、49号文件后,停顿多年的血防工作又重新恢复,全省又掀起持续两年(1970~1971年)的第二次血防工作高潮,共出动劳力1670000多人,消灭钉螺面积达95%,治疗病人达90%以上,并在血防地区组织一支不脱产的血防专业队伍,对消灭残存钉螺起到了关键作用。在防治阶段,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专业人员总结出一套适合本省山丘特点的查灭钉螺的方法,加快了工作进程。经过反复斗争,至1975年,全省累计消灭钉螺26459665平方米,占97.37%;治愈病人60413人,占94.59%;全部病牛均作了治疗或处理。是年10月,省革委会在福州召开大会,正式宣布福建省基本消灭血吸虫病。会上省委书记林一心号召全省人民继续努力,早日实现消灭血吸虫病的目标。
  (三)消灭阶段(1976~1986年)1976年春节后,根据省委指示,省卫生厅召集血防专家分析本省血防形势,针对钉螺分布面积小而分散,病人少而难治的特点研究防治对策,加强改造钉螺孳生环境,集中力量消灭水系复杂地区的钉螺;组织小分队,进一步寻找残存病例,狠抓治疗措施的落实;加强管粪、管水工作。通过这些措施,巩固了血防成果。1979年11月,经过全国消灭血吸虫病科研协作组现场考核,认定云霄县为消灭血吸虫病的县。接着,仙游(1981年),华安、同安、南安(1983年),莆田、长乐、闽侯(1984年),平潭、漳浦、福安、龙海(1985年),霞浦、福清(1986年)等县先后通过省、地、县联合考核,达到实现消灭血吸虫病的要求。1987年10月,福建省政府在福州召开全省消灭血吸虫病表彰大会,正式宣布福建全省消灭了血吸虫病。
  消灭了血吸虫病,病人恢复了健康,人民体质增强,疫区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福清县浦尾村粮食亩产量从防治前150多斤增产到1500多斤,每年向国家交售33万斤粮食,防治前全村找不出一个体检合格的兵源,防治后已有39名青年参军。该村晚期病人何爱珠,经手术治疗,放出20多斤腹水,切除1.7斤重的巨脾,现在体重从原来的76斤增至120斤,生育了孩子,能肩挑130多斤,成为劳动能手。南安县官桥乡曙光村,在1949年前的十年间,有37户全家因患血吸虫病而死绝,1949年全村仅剩426人,粮食亩产404斤,血吸虫病消灭后,人口增至1240人,粮食亩产达到双千斤,还新建14座新式厕所和6套农村简易自来水,被评为全国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
  为了巩固血吸虫病防治成果,1987年,省卫生厅制订了血吸虫病监测方案,开始了更加深入细致的血吸虫病监测工作。
  丝虫病
  清同治十一年(1872),英人孟逊(Manson)首先报告厦门有阴囊象皮肿患者,光绪二年,在厦门检到班氏微丝蚴血症,首次发现微丝蚴鞘膜,翌年观察到人体血中的微丝蚴有夜现规律,一般在午夜出现密度高峰,光绪六年在1例淋巴囊内检到班氏丝虫雌虫。光绪十四年经实验感染观察证实班氏微丝蚴可在致乏库蚊体内发育成感染蚴。民国22年(1933)冯兰洲在厦门首先发现我国马来丝虫病人,民国26年胡梅基在福州住院病人中发现福建籍马来丝虫病人。
  1953年,唐仲璋等首先发现闽侯建田乡纯马来丝虫病流行区,但闽北早已流传有“上洋丁布(地名),粗腿无数,八人同桌,狗钻不过”的民谣。1956年,省卫生厅厅长左英委托唐仲璋研究福建丝虫病,并指定省卫生防疫站刘心机,跟随唐氏进修并参加丝虫病调查研究工作。至1957年底,共抽查44县、市,血检49928人,曾在建阳县民谣中的上洋、丁布及其周围共5村的332人口中,检血279人,检出微丝蚴血症117例(42.23%)。
  经过调查,发现福建省马来丝虫病主要分布于闽西北山区的南平、三明、龙岩3地(市)24个市、县(区班氏丝虫病主要分布于沿海26个市、县(区)。在两类流行区之间的29个县市、县(区)则为两种丝虫病混合流行区。马来丝虫病流行区面积占全省的70.4%,班氏丝虫病流行区仅占29.3%,但受两种丝虫病威胁的人群,则因沿海人口密集而几乎均等。
  马来丝虫病患者体征出现率为13.7%,仅出现肢体征状,尤其是下肢象皮肿;班氏丝虫病体征患者为4.7%,男性以睾丸鞘膜积液为主,女性则以肢体发病为多。
  两种丝虫病的传播媒介各不相同。班氏丝虫病以致乏库蚊为主要媒介,马来丝虫病以嗜人按蚊为主要媒介。
  福建省丝虫病防治工作始于1958年,经过三十年的艰苦奋斗,至1988年,全省共查出8396.97万人次,治疗微丝蚴血症患者321.65万例次,其防治过程历经全民查治和基本消灭两个阶段。
  (一)全民查治阶段(1958~1974年)1958年初,中共福建省委除害灭病领导小组发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消灭丝虫病”的号召。4月《福建日报》发表社论《消灭丝虫病的战斗号角响了》,6月省长魏金水出席在建阳县召开的全省丝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省卫生厅厅长左英部署丝虫病防治工作任务。会后,全省掀起第一次丝虫病查治高潮。从1958~1960年,全省共查血22462651人次,查出微丝蚴血症者1435530例次,用大剂量海群生短程疗法治疗646254例次,取得很大成绩,受到国内外同行高度评价,世界卫生组织官员哈琴博士撰文赞颂福建丝虫病防治工作的成就。与此同时,积极探索晚期丝虫病患者的治疗方法,1961年泉州市人民医院陈凤仪、林扶东首创烘绑疗法治疗橡皮腿,近期临床效果明显,随后各地在烘绑疗法基础上进行改进和创新,共治疗象皮腿2189例,使许多患者不同程度恢复了劳动能力。
  1962年,省寄研所在永泰首次试行海群生小剂量逐增长程疗法治疗丝虫病获得成功,解决了因大剂量海群生治疗引起的药物反应问题,推动了本省丝虫病查治工作的开展。1964~1965年,全省掀起第二次查治高潮,各地组织丝虫病防治(简称丝防)专业队,深入山村海岛,查一片,治一片,巩固一片,技术上严把“查、检、治”三关,仅两年时间,全省共查血6856678人次,治疗患者472047例次。
  “文化大革命”高潮期间,全省丝防工作几乎停顿,有些县、市丝虫病发病率又有所回升,1970年省卫生局在福州召开全省丝防工作会议,重新整顿丝防专业队,于1970~1974年掀起全省第三次丝虫病查治高潮,共查血26695086人次,治疗患者898692例次。
  通过十五年的反复斗争,尤其是经过三次全省性查治高潮,福建省丝虫病流行程度明显减轻,至1974年平均微丝蚴率降至3.65%,一些县、市降至1%以下,极少出现新的体征患者。
  (二)基本消灭阶段(1975~1986年)1958~1974年,福建省丝防工作重点以查治传染源为主,但对嗜人按蚊密度较高的马来丝虫病流行地区尽管反复查治,人体微丝幼仍保持一定水平。省寄研所专业人员经过研究观察,论断嗜人按蚊为本省马来丝虫病的主要媒介,采用化学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查治微丝幼血症相结合的综合性丝防方案,阻断了马来丝虫病的传播途径,同时,采用海群生药化盐制品防治沿海地区班氏丝虫病,加速了消灭进程。
  古田县采取综合性丝防方案后,于1974年10月经过全国联合考核组考核,认定该县已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此后进行逐县区抽查考核,1976年龙岩全地区基本消灭了马来丝虫病。1979年卫生部组织各省丝虫病专业人员来闽抽查古田、建宁两县,证实其均已达到基本消灭丝虫病标准。
  1978年,省寄研所在班氏丝虫病流行区的罗源县碧里乡试用海群生药化食盐和虾油、酱油等盐制品防治班氏丝虫病,收到了较好的防治效果。1980年开始,先后在班氏丝虫病流行区的20个县、市(区)192个乡(镇)2637个村开展药盐防治。1985年又对建阳县9个乡45个村采用药盐防治马来丝虫病,使平均微丝蚴率从治前的4.08%降至0.26%。1974~1987年,经省、地、县联合考核,共抽查269个乡镇中的645个行政村49.4万人,平均微丝蚴率为0.15%,其中7个县105个乡镇368个村无微丝蚴发现。1988年8月,省人民政府以闽政[1988]综212号文正式宣布全省基本消灭丝虫病。同年10月22日,卫生部组织丝虫病专家6人来闽验收合格,31日发来传真电报,确认福建省基本消灭了丝虫病。同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基本消灭丝虫病总结表彰会”,副省长陈明义,卫生部地方病防治局局长张义芳,省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陈奎及卫生厅厅长计克良,原卫生厅厅长张荣彩等,还有全国丝虫抽查复核组专家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分别给14个先进单位和112个先进个人颁发奖状和证书。
  基本消灭丝虫病后,全省各地先后转人监测消灭丝虫病阶段,每年均抽查重点人群夜血(夜间人体末梢血液)和捕蚊剖验,复治遗留病例,为消灭丝虫病作出新的努力。
  疟疾
  唐垂拱二年(公元686),在漳浦水北(今云霄西林)建州,因“地多瘴厉,吏民苦之”,于开元四年(716年)被迫迁往李澳川(今漳浦绥安),辖漳浦、怀恩两县。开元二十九年,由于“瘴烟弥漫”、“户口逃亡”,故废怀恩,并入漳浦。贞元元年(785)“因避瘴厉”,又迁州至龙溪(今漳州芗城)。宋代《苏沈良方》记述“予伯氏任闽中,常拥兵捕山寇,过漳浦,军人皆感疟”。元代医学家朱丹溪称“吴楚闽广之人患疟独多,”谓其地卑湿、阳气素盛,长夏之时,人多患疟。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戚继光率部入闽抗倭,驻扎闽南盘陀岭,军中疟疾流行。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建宁县山岚瘴气弥漫,里心乡百姓患疟,死亡者200余人。
  清同治十年(1871),英国学者孟逊(Manson)和马勒(Muller)二氏来厦门调查疟疾,得有结论:“闽省厦门,每年因病死者,首推天花,次为疟疾。”民国21年(1932),国人冯兰洲调查认为,厦门疟疾于春秋两季最烈,山麓地带工人和乡村农民疟疾感染率分别为83.3%和58.1%,脾肿率高达75%。民国27年4月,全省卫生处设立抗疟室,5~11月派出省卫生试验所林樑城等4人到永安县大溪乡和下渡乡开展抗疟实验区工作。民国28年,省卫生试验所调查,永安县疟疾患者有3万余人,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刚组建于永安的省立医院当年收治住院的疟疾患者占住院病例的90.5%,病死率达5.2%。
  1949~1988年,出现两次全省性疟疾大流行。据1950年疫情报告,全省疟疾发病73628例,年发病率608.24/10万,病例数占所有传染病报告病例数的83.3%,主要集中于闽西北山区。1952年和1953年,省卫生厅先后抽调省防疫大队的两个分队到永安(后迁至宁化)和建宁两县建立疟疾防治站,培训抗疟骨干,建立防治试点,探讨防治方法,但全省疟疾疫情仍在发展,1954~1955年酿成全省性第一次大流行,年发病率分别高达2664/10万和2131/10万。1957年初,省卫生厅举办首届抗疟训练班,抽调省防疫大队和重点流行区地、市、县专业人员六十余人参加,为期三个月。1958年开始全省性疟疾防治工作,重点开展疟疾休止期治疗和现症病人根治两项措施,控制了疫情发展,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至1964年,全省疟疾发病11469人,发病率降至68.3/10万,并消灭了三日疟。
  1965年,闽东福鼎县疟疾暴发流行,蔓延霞浦、柘荣、福安3县。次年5月,闽北顺昌县修公路,兴水利,吸收外地民工600余人,居住在浦上、洋墩工程沿线的村庄内,防蚊设备差,6~7月间,这些民工大部分发生疟疾,和当地农民交叉感染,引起工程沿线乡村疟疾暴发流行,并迅速向外扩散。“文革”期间,防疫机构撤并,防疫工作受到严重影响,酿成第二次全省大流行。至1972年流行波及32个县(市)181个乡(镇),年发病率高达2382.5/10万。1973年1月,省爱卫会在建缻县召开全省疟疾防治工作会议,制定防治规划,研究抗疟对策,推动了全省抗疟工作的开展,各地充分发动群众,采取综合性防治措施,此后三年间,全省休止期治疗300万人次,预防服药769万人次,使用化学药物灭蚊喷洒人居室125万间次,清理蚊虫孳生地83万处次,控制了疟疾流行,发病率再次大幅度下降。至1976年,全省疟疾发病率降至111.7/10万。
  福建省疟疾流行有其明显特征,通常呈现地方性流行,局限于闽西北山区,一旦流行因素变更,或大批传染源输入,或易感人群剧增,极易导致暴发流行。每年12月至翌年3月为疟疾传播休止期,3月份为复发高峰,7~9月为发病高峰,疟疾感染以间日疟为主,恶性疟次之,三日疟散在发生。传疟媒介有嗜人按蚊、中华按蚊和微小按蚊,并首次用数学模型测定嗜人按蚊和中华按蚊的媒介能量分别为3.64和0.19,前者的传疟能力是后者的19倍,应为主要传疟媒介。
  1976年,福建进入灭疟后期管理阶段,但时而出现疟疾局部暴发流行。为了巩固抗疟成果,开展了省际、县际间抗疟联防,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为原则,开展疟疾监测和管理工作。根据疟疾流行态势,在实施综合性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重点抓了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开展嗜人按蚊地理分布调查,1976~1983年,共调查38个县(市)433个村,查明嗜人按蚊分布于闽西北和闽中的14个县(市)176个村,从而有的放矢地进行喷洒灭蚊,有效打击了主要传疟媒介;二是在流行区建立以乡(镇)卫生院为中心的疟原虫镜检站,在300万人口地区开展“四热”病人(即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感冒发热和不明原因发热)血检疟原虫工作,以最大限度地搜索和治疗传染源。据统计,1976~1988年,全省休止期治疗809955人次,流行季节预防服药2633141人次,应用杀虫剂灭蚊喷洒人房1892094间次,检查“四热”病人血片1107816张,查出疟原虫阳性者30322例,及时予以系统治疗,有效控制了疟疾流行,巩固了抗疟成果。1984年全省消灭了恶性疟,间日疟发病率也逐年稳定下降,至1988年,全省仅发病1591人,发病率5.6/10万,其中发病率在10/10万以下者73个县(市、区),发病率在10~50/10万者4个县,只有建阳和崇安两县仍在50/10万以上。经省、地、县联合考核,宁化(1985年)、建宁(1987年)、政和、大田、清流、泰宁(1988年)等6个县达到卫生部颁发的基本消灭疟疾的标准。
  钓虫病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马氏(Maxwell)首次发现福建省钩虫病病例。民国33年(1944),陈国忠调查福州、平潭、永安、南平等11个县(市),相继发现人体钩虫病流行。民国35~37年,唐仲璋调查闽东南沿海农民钩虫病感染率为50~80%,并著文论述钩虫病感染和种植蕃薯有密切关系。
  1959~1988年,全省多次开展钩虫病普查,共检查130689人,查出钩虫感染者54880人,
  平均感染率为42.0%(见表4-1-6)。
  福建省钩虫病的病原有美洲钩虫和十二指肠钩虫两种,从而构成的疫区多为两种钩虫混.合感染区,山区以美洲钩虫为主,沿海以十二指肠钩虫为主。据1959年省寄研所多次调查,以沿海地区旱地作物区钩虫感染较为严重,平均感染率为53.8%,最高为福州市郊区菜农,达67.3%,最低为罗源县农民,亦为36.5%。而山区随农民贮粪方式和用肥习惯的不同,感染率有较大差异,长汀县高达70.9%,松溪县仅19.1%,平均钩虫感染率为46.3%。
  钩虫感染率随年龄增长而升高,以16~55岁成人为高。山区因妇女参与农事活动少,致男性高于女性,而沿海因男性多出海捕鱼,则以女性为高。
  全省农村各种人群均易受染,矿工钩虫感染率最高,为67.7%(206/300);农民次之,为59.9%(3043/5084);学生、农村干部和教员感染率依次为50.4%(1079/2141)、48.8%(172/353)和42.1%(51/121)。
  由于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的限制,福建尚未全面开展钩虫病防治工作,但在1959~1988年,多次开展防治试点,主要通过治疗病人、粪便管理和个人防护三个方面摸索经验。
  1959年,省寄研所在莆田县开展钩虫病防治试点工作,大力宣传钩虫病的危害性,把防治知识交给群众,对农忙季节进入农地作业者,用5%明矶水涂抹手、足裸露部,防护效果达90%。同时开展普查普治,共治疗1635740人次。还拆除了旧式厕所444个,建成新式男女厕所51座,密封人粪池(坑)60个以及畜粪池、绿肥贮存池333个。为杀灭粪便中的钩虫卵,先后使用21种野生植物,倒人粪池,观察杀灭钩虫卵效果,发现土荆芥、大叶桉和小叶桉的效果较佳,加入粪坑3天,灭卵效果91.2%。此外,苦楝叶、桃叶、龙舌兰等亦有一定灭卵效果。同年又在惠安县涂岭乡利用毗连的旧式粪坑4个,改造成“四坑三格式”厕所,使最后一坑粪便中达到杀灭虫卵的目的。
  1961年,省寄研所在闽候县城门乡设立钩虫病专科门诊,用四氯乙烯、灭虫宁治疗现症病人。经观察,四氯乙烯2克连服三晚,疗效达70%;灭虫宁驱钩虫的有效剂量为3克,而剂量增加到5克,效果最佳,取得经验后向全省推广,是年全省共治疗现症患者14万余人。
  1980年,省卫生防疫站先后在莆田、仙游两县建造三格式沼气池,并在仙游进行卫生学指标观察,测得出料口粪便钩虫卵减少了88.1~94.7%。
  1981年,福建医科大学用噻嘧啶、左旋咪唑、四咪唑、灭虫宁4种药物进行驱钩虫效果比较观察,认为噻嘧啶效果最佳,次为左旋咪唑。同年,省卫生防疫站在尤溪际后村用噻嘧啶治疗钩虫病患者1132人,一疗程后感染率从48.8%降至3.7%,感染度(克粪虫卵数)从297个降为38个。1984年又在莆田县赤石村用同样方案驱虫3周后,钩虫感染率从61.47%降为3.32%,克粪含虫卵数(一克粪便中所含虫卵数目)从217个降至35个。一年后钩虫感染率虽然回升为4.21%,但克粪含虫卵数继续下降至17个,并消灭了十二指肠钩虫,从而该村从两种钩虫感染的混合流行区变为单纯美洲钩虫流行区。
  肺吸虫病
  清光绪六年(1880),孟逊(Manson)在厦门检查一名往返闽台的福州籍患者的痰液,发现肺吸虫虫卵,经科氏(Cobbold)定名为林氏双口吸虫,光绪十五年更名为卫氏并殖吸虫,为福建省肺吸虫病原的最早报告。
  民国28年(1939),唐仲璋在福清县发现新病原,定名为怡乐村并殖吸虫,1962年更名为福建并殖吸虫。1963~1965年,肖玉山、吕建华相继从临床上报告了建瓯县斯氏并殖吸虫的存在,1975年,厦门大学林宇光等在病原学上予以证实。1978年,省寄研所李友松等在邵武县发现三平正并殖吸虫,1983年,又报告闽清并殖吸虫新种。
  福建省肺吸虫病流行特点:
  (一)病原种类多已发现有卫氏、福建、斯氏、闽清、三平正等五种并殖吸虫,且卫氏并殖吸虫生殖腺染色体有二倍体和三倍体两型,其地理分布和致病力有明显不同。二倍体型广布全省,已在南平、长汀等40个县(市、区)发现,对人体致病力较弱;三倍体型仅在闽清、寿宁、崇安、上杭、古田等县检获,对人体致病力较强,常出现重症病例。
  (二)宿主种类复杂已知肺吸虫第一中间宿主(淡水螺类)有4种,即钉螺闽亚种、建瓯拟小豆螺、福建拟钉螺和川卷螺,以川卷螺为福建省广布螺种。第二中间宿主(淡水蟹类)有8种,即中华束腰蟹、福建华溪蟹、福建马来溪蟹、角肢南海溪蟹、武夷华溪蟹、华绒螯蟹、台湾南海溪蟹、钝肢南海溪蟹,以福建华溪蟹分布最广。全省各种蟹类平均感染率为38.38%(2567/6611)。
  终末宿主多见于食肉目犬科、猫科及啮齿动物。1958年来,由于山区开发,大型野生动物日趋减少,故以中、小型猫科野生动物为主要终末宿主。
  (三)呈明显的地方性流行特征以山区为著,据1975~1985年省卫生防疫站和厦门大学等单位对18个县(市)303l8人作皮内抗原试验,阳性4580人,平均感染率为15.11%。山区流行较为严重,最高者将乐县感染率为54.3%;最低者顺昌县亦为5.2%,而沿海平原流行程度很轻,且大部分平原区为非疫区。究其因,乃由本省地形地貌所致,山地丘陵起伏绵延,林木繁茂,溪沟纵横,适于肺吸虫宿主的孳生繁殖,加上山区居民喜吃溪蟹,故得以严重流行。
  1975年,邵武、顺昌、寿宁、屏南4个县对肺吸虫感染情况进行调查,男性感染率为12.18%,高于女性的8.92%。在职业上,以农民最高,达17.08%。在年龄上,20岁以下者感染率为11.97%,21~40岁为9.20%,41岁以上为8.50%。在饮食方式上,吃生蟹者最高,感染率为43.95%;半生吃(煮得不熟)者为26.4%;而饮生水者感染率为4.38%。
  1975~1985年,据本省报告的1322例肺吸虫病例分析,在临床上主要有三种类型:一为皮下结节型:由斯氏并殖吸虫引起的以游走性皮下结节和嗜酸性细胞明显增高为特征;二为肺型:主要由卫氏并殖吸虫三倍体型感染所致,以引起肺部病变致咳嗽,咳铁锈色痰等特征;三为急性型:主要由卫氏并殖吸虫严重感染引起,临床上以发热及腹痛、腹泻、肝肿大、肝功能异常为特征。
  福建省肺吸虫病发现虽早,但因病例散在出现,临床表现多样,常引起错诊误治,长期未引起注意。1975年,厦门大学和省寄研所前往建瓯县调查,发现当地的病原虫种和多种宿主,上报省卫生局,引起关注,随于当年在建瓯县由省寄研所、厦门大学生物系等单位举办全省首届肺吸虫病防治学习班,由唐仲璋、林宇光等寄生虫学专家、教授讲授有关课程,有100多名学员参加,通过理论学习和现场实习,提高了学员对肺吸虫病的认识,掌握了调查和防治技术,并在各地逐步开展调查和防治。同年,省卫生防疫站印制防治肺吸虫病宣传挂图3000张,分发到疫区,使广大群众了解本病的传染和预防。继后,省寄研所分别在邵武、寿宁、永安举办本省林区、宁德地区和永安县林区的肺吸虫病学习班,进一步促进本病的防治工作开展。此后,有12个县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陆续发现的病例予以治疗。开始使用硫酸二氯酚治疗,此药效果虽好,但疗程长,副反应大。1979年以后,应用吡喹酮治疗,疗程短,反应轻,疗效好。经过宣传教育和防治工作的开展,疫区群众普遍了解发病原因和防治办法,不再生吃溪蟹,很快控制了流行,避免了新病例的发生,如重疫区邵武龙湖伐木场1979年调查时人群肺吸虫感染率达32.2%,防治后再也没有发生新病例。寿宁、崇安、永安、建瓯等地亦皆如此,同样收到良好的防治效果。
  三、地方病
  地方性甲状腺肿(碘缺乏病)
  地方性甲状腺肿(以下简称地甲病),是人类最古老的疾病之一。福建省地甲病流行情况历史缺乏记载,难以溯源。1958年,省卫生防疫站在光泽县华桥乡首次调查,共检查2124人,患地甲病1047人,患病率为49.3%,其中男性占三分之一,女性占三分之二;各种年龄组均可罹患,小至20月龄,大至72岁;以弥漫型甲状腺肿居绝大多数,占94.6%,其余5.4%患者为结节型;甲状腺轻度肿大者占83.3%,中度占13.8%,重度占2.9%。
  1975年,省卫生局统一部署,由各地、市、县组织卫生防疫、医疗人员,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甲病普查。至1984年,共在64个县(市)10041311人中调查8852833人,占88.10%。确定为病区的有48个县(市)432个乡(镇),患地甲病者84.3万人,受碘缺乏威胁的病区人口达1100多万人。1988年省卫生厅再度组织复查,又发现病区8个县106个乡镇,查出地甲病病人26万人,受威胁的人口300多万人。通过两次调查,确认本省地甲病流行区为56个县(市、区)608个乡(镇),受碘缺乏威胁的人口达1500多万人,在病区中患病率在20%以上的重度病区有71个乡(镇),在10—20%之间的中度病区有144个乡(镇),在3~10%的轻度病区有393个乡(镇)。病区最低患病率为3.14%,最高为40.4%,全省平均患病率为9.49%。地甲病的分度:I°占77.9%,Ⅱ°占9.2%,Ⅲ°占2.4%,Ⅳ°占0.5%。地甲病的分型:弥漫型占95.1%,结节型占3.0%,混合型占1.9%。全省查出地方性克汀病(以下简称地克病)患者546例,其中以神经型为主,少量为混合型,并发现5例为粘液水肿型,分布在19个县(市)64个乡(镇)中,最严重的是光泽县,有地克病人233例。除地甲病、地克病外,还有因缺碘引起的单纯性聋哑、早产、死胎、畸形、不育等。在病区调查研究中,发现16.4%的儿童有轻度的智力低下(亚临床克汀病)。碘缺乏病有明显的地理分布特征,病区分布与武夷、戴云山脉走向大体一致,主要病区为南平、三明、龙岩三地市的所有县(区),次为漳州、泉州、莆田、福州、宁德等地(市)的山区县。
  地甲病、地克病的病因主要是环境缺碘,使人体碘摄人不足而引起的。1976年,省卫生防疫站对52个县(市)的雨水含碘进行测定,其碘含量小于2微克/升的有安溪、清流、泰宁、邵武、顺昌、南平、崇安、浦城、建阳、松溪、政和、建瓯、平和、南平、屏南、周宁、霞浦、漳浦、诏安、上杭、龙海、漳州、南靖、华安、长泰、东山、永安、将乐、沙县、龙岩、长汀、云霄、寿宁、光泽、武平和连城等36个县市;在2微克/升以上的有厦门、德化、大田、福安、柘荣、福鼎、漳平、永定、永春、宁化、尤溪和宁德等12个县(市);在4微克/升以上的有古田、三明和同安等3个县(市);在6微克/升以上的有长乐县。饮用水含碘量测定46个县(市),其中大于10微克/升的有长乐、福清、同安、厦门、华安、长泰、南靖、漳州、漳浦、云霄、诏安和龙海等12个县(市);在5~10微克/升的有崇安、政和、沙县、三明、大田、连城、龙岩、上杭、南平、清流和明溪等11个县(市);小于5微克/升的有浦城、光泽、建阳、邵武、建瓯、顺昌、尤溪、泰宁、将乐、宁化、永安、长汀、武平、永定、漳平、平和、安溪、永春、德化、松溪、闽清、建宁和福安等23个县市。补碘前人群尿碘水平测定25个县(市),其中小于25微克/克肌酐的有光泽、崇安、建阳、顺昌、德化、安溪和龙岩等7个县(市);在25~50微克/克肌酐的有邵武、浦城、松溪、政和、建瓯、南平、武平、漳平、永春等9个县(市);在50~100微克/克肌肝的有连城、永定、福安、沙县4个县;大于100微克/克肌酐的有福清、大田2个县。1979年,省卫生防疫站又在地甲病区对患者和健康人群进行24小时吸131碘率,垂体甲状腺功能测定,都证实环境缺碘是地甲病、地克病的原因。同时,在同安县新店乡前炳村发现饮用含碘量为290微克/升和584微克/升的井水,引起甲状腺肿大,该村患病率为19.64%,肿大率为32.14%,停止饮用该二个井水后,患病率和肿大率明显下降。
  1980年,省卫生防疫站在光泽县开展防治地甲病试点,对患者应用碘化油肌肉注射,取得显著的防治效果。1982年根据中共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本省的实际情况,将原成立的“中共福建省委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改为“中共福建省委地方病、血吸虫病领导小组”,把地甲病防治工作正式纳入议事日程,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同年,增加地方病防治人员编制166人,全省各地、市、县的卫生防疫站都按编制配备地方病防治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充实技术力量,增添必要的设备,有力地推动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开展。1984年,成立福建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下设地甲地氟研究室,编制13人。
  为解决地方性缺碘问题,控制地甲病流行,1982年,省卫生防疫站在龙岩市江山乡开展1/50000浓度的碘盐防治地甲病的试点,经过两年观察,地甲病患病率从防治前的21.3%降至5.6%,病情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同年,省卫生厅与省轻工厅的盐业部门通力合作,在厦门珩厝盐场建立碘盐加工厂,自行生产1/50000浓度的捵盐937吨。1984年,在销盐地区龙岩、邵武、建瓯、福安赛岐建立碘盐加工厂4个,年生产1/50000浓度的碘盐22400吨。1985年又在三明荆西、龙海石码和福州建立碘盐加工厂3个,年生产量40000吨。1986年,将碘盐浓度提高为1/30000,新增永安和惠安钟厝2个碘盐加工厂,年生产量为67184吨,1987年又新增南平、浦城2个加工厂,全省年生产量达97600吨。到1988年,碘盐供应达42个县(市)1000多万人口。各地除以碘盐防治为主的同时,还采用碘油注射、口服碘丸等有效的补碘措施,治疗了大批病人。
  为保证碘盐防治地甲病的效果,1985年起在全省开展了地甲病病情和碘盐浓度的监测工作,共设监测点141个,对碘盐质量和防治效果进行动态观察。是年,省轻工厅、省卫生厅、省供销社和省物价委员会联合发出《福建省碘盐监测和管理办法》,全省建立碘盐加工厂、供销社、用户三级碘盐监测网。1986年,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未经加碘的食盐流入地甲病区的通告》,有力地打击私盐冲击病区防治工作的行为,保证碘盐的防治效果。
  经过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的落实,福建省地甲病的流行得到了控制,各类病区的地甲病患病率和甲状腺肿大率均有显著下降,人体尿碘几何均值有了很大提高。至1988年,建瓯、邵武、光泽、龙岩、永定、建宁、福安、连城、武平、上杭、寿宁、将乐、宁化、梅列、永安等15个县(市、区)先后通过省、地、县联合考核验收,达到了卫生部颁布的基本控制地甲病标准。
  地方性氟中毒
  地方性氟中毒(以下简称地氟病)主要表现在牙齿和骨骼上,形成氟斑牙(牙齿出现黄斑,易断裂,甚至脱落)和氟骨症(骨硬化、骨疏松、骨软化和骨旁组织骨化)。民国时期虽曾发现福州市温泉地带有较多居民出现氟斑牙,但对其病因缺乏了解,未能引起注意。1980年,莆田地区卫生防疫站和莆田地区医院在莆田县白沙一带开展调查,发现氟斑牙病人甚多,测定当地井水的含氟量高达5毫克/升,首先报告了饮用高氟水是当地地氟病的主要原因。1982~1984年,省卫生防疫站组织各县、市卫生防疫站开展全省地氟病普查。1986~1987年,闽北地质大队、省水文地质监测研究中心、省卫生防疫站和漳州市卫生防疫站联合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查明了地氟病的致病原因、病情程度和流行特点,以及地氟病和环境地质的关系。
  致病原因长期饮用氟离子浓度大于1毫克/升的高氟水是地氟病的致病原因。1982~1983年,省卫生防疫站调查178个自然村,其中饮用水含氟量大于1毫克/升的114个自然村,全部为地氟病村;含氟量为0.5~1毫克/升的29个自然村中,有24个为地氟病村,占83.0%;含氟量小于0.5毫克/升的35个自然村,全部为非病村。此外,当饮用水含氟量在0.5~1毫克/升时,水中的钠离子、重碳酸离子和氯离子对地氟病发生起协同作用,而水的永久硬度则对发病起拮抗作用。
  病情程度截止1987年,全省发现地氟病区139个,其中重病区13个,中病区32个,轻病区94个,调查45499人,查出病人24269人,患病率为53.5%,其中氟斑牙患者22851人,氟骨症患者683人,两者兼有者735人。氟斑牙以轻中白垩着色型为主;氟骨症多为轻、中度疏松型,少数为混合型。
  流行特点地氟病区呈星点状(局部为片状)流行于33个县、市,其中闽东南较为集中(即政和——大埔深断裂带的东部及闽江以南的地区),病区数占全省病区数的86.3%,其余地区稀疏分布。根据地氟病的分布特点和形成条件,把地氟病分成四种类型,即温泉周围型,山地型、台地型和海积平原型。
  地氟病在人群中分布特点氟斑牙患病率以8~15岁最高;男性氟斑牙患病率比女性高,氟骨症患病率女性比男性高,但饮水年限超过15年者患病率趋于稳定;水氟含量愈大,氟骨症患病率愈高,但氟含量在4.1毫克/升时亦趋向稳定。
  氟中毒与环境地质的关系通过环境地质调查,福建省高氟区地下水主要存在于火山岩、花岗岩及第四系海积层中,多分布在低丘、台地、平原区和与温泉有关的断裂发育区,而变质岩分布区地下水含氟量较低。水氟主要来源于岩石在风化和溶滤过程中被溶解的氟化物。根据地下水中氟的来源和含量,全省可分成三个氟区:东南部富氟区、西南部中氟区和北部贫氟区。
  福建省地氟病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但进展较快。1983年,正式列入中共福建省委地方病、血吸虫病领导小组的议事日程。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省卫生、水利、地质部门紧密配合,根据病区的流行特点和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改水降氟方案。实施中由地质部门查找水源,水利部门负责改水工程,卫生部门负责水质检验。至1988年,全省改水投资162万元,集体和群众集资200万元,地方财政补贴43.2万元,在121个高氟村建造自来水装置或打了水井,使病区居民吃上符合卫生标准的低氟水。在改水的同时,全省普遍采用氟宁片治疗氟骨症,改善患者病情,促进早日恢复健康。通过防治措施的落实,新发现地氟病患者日趋减少,防治逐步收到成效。
  第二节 计划免疫和“冷链”管理
  据福建省卫生处编印的《福建省卫生统计提要》中记载,民国27~35年(1938~1946),福建省有牛痘、霍乱、伤寒、霍乱伤寒混合苗、鼠疫、白喉和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七种预防接种,但人数少而且无计划免疫。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建省结合防治传染病,开展有关的预防注射。1978年开始,对儿童施行计划免疫,是时生物制品的冷藏设备极为薄弱。据1985年基底调查结果,除省卫生防疫站具有抗日战争时期美国产的普通冷库3台、国产普通冰箱1台、土冰箱80个和村级冰壶3638个外,地、县、乡三级几乎没有疫苗的冷藏设备,更没有冷藏运输设备,严重影响生物制品的效价。当时,只能在气温较低的季节,采取接力运送疫苗方法每年每苗一次突击接种。因此,儿童预防接种建卡率、接种率和免疫水平均较低。
  1982年为了使计划免疫用的疫苗从生产、运输、贮存到现场使用都有冷藏设备,以保证其质量及其效价,提高接种率、降低发病率,保护儿童健康,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商定建立“冷链”合作项目。福建省是我国“冷链”装备五个试点省之一。当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先在建阳、三明、龙岩三个地区的所属县、市和莆田、惠安、南靖等31个县、市近一千万人口地区进行试点。1985年底扩大到全省,并投入全面运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投资54万美元,引进冰排速冻器650台,小型低温冰箱40台,大小冷藏车3辆,汽车27辆和监测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如超速离心机、超净工作台和超低温(一80°C)冰箱等;省、地、县财政采取分级负担的办法,共拨款投资300万元,购置“冷链”配套设备。使省、地均有冷库、冷藏车,县(市、区)有冰排速冻器、冰箱和运输冷藏箱,大部分县(市)配备“冷链”专用汽车,乡有冰箱,村有保冷背包,形成省——县——乡——村的完整“冷链”系统。
  各级政府都加强对计划免疫和“冷链”管理工作的领导,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很大支持。各级卫生部门把计划免疫“冷链”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建立“冷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同时,积极开展培训,建立管理和专业队伍。1981年以来,省先后出国学习、考察计划免疫“冷链”管理共3人;参加国内学习的共14人次;省为地、县培训了计划免疫“冷链”管理师资共193人次。嗣后层层开展培训,截至1985年底止,全省地、县以下举办培训班共1571期,培训60343人次,培训“冷链”维修队伍6期。全省从事计划免疫、“冷链”管理人员共有26713人。
  为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省与各地都先后成立计划免疫工作协调小组,由卫生、教育、妇联、文化、宣传、新闻等单位的领导人员参加,定期开会通报计划免疫“冷链”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遇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每年4月25日为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活动,各地都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免疫对防制传染病、保护儿童健康的重要意义和有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使群众打消顾虑,按时带小孩到接种点接种,提高了接种率和接种质量。
  为提高接种率,保证接种质量,各地在实践中还摸索出一套建卡、用卡和常年接种等方面的经验。漳州等地推行双卡制度有利于宣传发动群众,减少盲目接种现象,便于检查考核,加强群众性监督,提高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多数地区推行卡片由乡卫生院统一保存,
  村医生按接种通知单进行预防接种后,集中卫生院统一上卡的制度,简便明了,便于管理。各地已充分认识到要提高接种率,使每个儿童都能按程序接受接种,就必须改变一年一次的突击接种为常年接种,即城镇实行接种门诊,按周、按月接种,农村实行按月、按季接种。这样做不仅提高了接种率和接种质量,而且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据疫情报告统计,从1983年至1988年底止,全省有闽侯、同安、涵江、宁德、南平、南安、长泰、龙岩、沙县等72个县(市、区)无脊髓灰质炎病例;长乐、思明、莆田、寿宁、邵武、晋江、龙海、长汀、大田等64个县(市、区)无白喉病例;闽清、开元、城厢、福鼎、松溪、东山、武平、尤溪等21个县(区)无麻疹病例;鼓楼、台江、仑山、马尾、开元、涵江、寿宁、东山等8个县(区)无百日咳病例。全省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和百日咳等四种疾病的发病率从1983年开始逐年下降。1988年与1982年相比分别下降92.75%、92.73%、93.63%、79.92%。通过计划免疫“冷链”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地保护了儿童的身体健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都有明显的提高。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曾五次派员来福建进行计划免疫工作考察,都高度赞赏省计划免疫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联合组织审评结果表明,1988年,全省79个县(市、区),以县为单位,儿童12月龄内四苗接种率均达85%以上,提前两年达到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的目标。
  第三节消毒和杀虫
  民国30年(1941),福建省防疫大队成立,并在该队内设有消毒杀虫的专项任务,其工作开展情况,无资料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福州、厦门两市分别成立了卫生防疫站,站内设有消毒课,1957年改为消毒股。从1953~1958年,全省绝大部分县、市也先后在卫生防疫站内设有消毒股(组)。1962年,福州市把卫生防疫站消毒股充实改编为福州市消毒站(为集体所有制),人员发展到258人。1980年,省卫生防疫站建立消毒杀虫科(以下简称消杀科),1983年,改为消毒杀虫研究室。本节主要记述省和部分市、县卫生部门开展消毒杀虫工作情况和全省贯彻《消毒管理办法》的概况。
  一、消毒
  医院消毒省内大部分医院,对病人特别是传染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均用漂白粉或次氯酸钠等含氯的消毒剂,进行消毒;患者用过的衣、物、被服等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或煮沸消毒;餐具则用蒸汽或煮沸消毒或用药物浸泡消毒。病房内的空气用过氧乙酸或乳酸或福尔马林熏蒸消毒,地面采用来苏儿拖抹处理。医院内污水、厕所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对病毒性肝炎和副霍乱的隔离消毒处理较为及时、全面、彻底。
  病家消毒本省对副霍乱病家的消毒与杀虫都比较及时,且范围较广,包括疫源地处理和饮用水消毒等,但有的消毒药物用量不足,消毒方法不妥,未能达到消毒的应有效果。1981年,省卫生防疫站消杀科在长乐县副霍乱疫区,对16个病家消毒前进行采样,采集便具、地面、墙壁、门把、烟灰缸、炊具和病人衣、被等标本304份,检出31株稻叶型埃托弧菌,阳检率为10.2%。进一步证明病家污染的严重性。而后用二氯异氰尿酸钠和漂白粉分别各处理6户病家,前者有5户转阴,后者仅2户转阴,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效果较好。福州市对法定传染病的病家基本上都作了消毒处理;厦门、南平等城市对病毒性肝炎和白喉等传染病的病家进行消毒,但对某些法定传染病的病家,尚未走上必须消毒处理的法制轨道,有的仅由病家自行消毒,效果不甚理想。
  食具消毒饮食店的食具多用煮沸或用消毒剂浸泡消毒;大的宾馆、饭店的餐具用流通蒸汽消毒或用自动洗涤器械和热力联合处理;冷饮行业的饮具多用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消毒。1983年,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以后,食具消毒工作得到加强,消毒质量有一定的提高。但个体饮食店特别.是小摊贩消毒工作较差。城市消毒管理比较严格,食具消毒状况较好,大多数乡镇集市管理不严格,食具消毒状况仍比较差。
  空气消毒在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时,采用乳酸或过氧乙酸熏蒸法对住室、办公室和公共场所等进行消毒(前者用量0.2毫升/立方米,后者用量为0.75克/立方米),施药后密闭门窗半小时,然后开窗通风换气,消毒效果良好。
  公共电话消毒1985年,省卫生防疫站对福州市公共电话采样检验发现细菌污染严重,把手部和送话器细菌数平均分别为1.1×10.CFU(菌落形成单位)/平方厘米和1×106CFU(菌落形成单位)/平方厘米,用含2‰新洁尔灭和30%乙醇混合液消毒,杀菌率达99.99%。
  二、贯彻《消毒管理办法》
  1979年,卫生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消毒工作的通知》,1987年9月,又发布《消毒管理办法》。1988年4月,省卫生厅在转发卫生部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时,颁发了本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该“细则”要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须设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消毒、隔离管理机构,配备消毒检查员,负责本单位的消毒技术指导和经常性的监测工作。建立健全消毒隔离常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各级卫生防疫站为消毒工作监督机构,应指定专业人员担任消毒监督员,负责本辖区内消毒监督工作,并规定凡从事消毒工作人员都需经消毒监督机构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消毒灭菌工作。对从事消毒剂、洗消剂、消毒器械、医疗卫生用品和皮毛、羽毛加工单位或个体实行发放卫生许可证制度,取得卫生许可证者方可从事生产和加工。全省各地卫生部门接到通知后结合本地具体情况,部署消毒工作,建立或整顿消毒机构,充实消毒队伍和设备,促进了《消毒管理办法》的实施,为本省消毒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正规化、规范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杀虫
  蚊、蝇、蟑螂能带多种病原体,传播疾病,是福建省主要的卫生害虫杀灭对象。杀灭方法:一方面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动员群众,清除害虫的孳生地并扑打杀灭(包括虫卵幼虫);一方面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药物杀灭。本节主要记述药物杀虫的情况。
  灭蚊1953年,本省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发动群众进行大面积灭蚊,用六六六粉百吨以上,滴滴涕乳剂50余吨,并通过清除蚊虫的孳生地,使蚊虫的密度大幅度降低,出现过一度无蚊城市和乡镇,降低了由蚊虫传播的疟疾、丝虫和乙型脑炎等疾病的发病率。由于大量使用药物灭蚊,使蚊虫的抗药性增高,1980~1982年,在福州、漳州、建瓯和宁化等四个市、县的四个点,进行了中华按蚊和致倦库蚊的抗药性测定,结果四个点的中华按蚊对滴滴涕均呈抗药性LC..(半数致死浓度)>4%)。在福州、漳州两市测定致倦库蚊幼虫对滴滴涕为高抗药性LC..(半数致死浓度)>1.0PPM(百万分之一)。80年代后,改用拟除虫菊酯类药物灭蚊,效果良好。
  灭蝇在50年代,本省用六六六粉剂杀灭厕所的大头金蝇和蛆;60~70年代,多采用有机磷等杀虫剂喷杀;80年代后,敌敌畏等有机磷杀虫剂不用于室内灭蝇;以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替代。对厕所也有使用生石灰、干漂白粉,直接杀灭蛆虫,并能同时灭菌。1985年,对舍蝇进行检验,发现它在体表和体内均可携带小肠结肠炎耶氏菌,且在体内可带10天以上,对其杀灭更显得重要。
  灭蟑螂杀灭蟑螂的药物颇多,60年代后,多用有机磷药物,1982~1988年本省常用的有:(一)诺毕速灭松乳剂,系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生产,使用该乳剂在福州市对1258户和367条沟进行喷药,第一天室内与阴沟灭蟑螂率分别为56.3%和92.7%,持效达3周以上。(二)凯素灵。用0.25%石膏笔,在蟑螂出入处划一药带(宽1.5~2.0cm),杀灭率可达77~96%,持效期为1~2周,残效期高达三个月。(三)1%凯素灵进行喷洒杀蟑螂效果良好;0.4%二氯苯醚菊酯喷杀驱赶蟑螂效应显著,杀灭率也在70~90%,但持效时间短,只能维持1~2天。
  第四节 国境卫生检疫
  清同治十二年(1873),为预防新加坡、暹罗(泰国)和马来半岛等地霍乱的传人,厦门海关税务司于是年8月21日,仿照上海办法拟定了“厦门口岸保护传染瘟疫”三条检疫章程,由海关兼管,实施港口检疫,与上海同为我国最早创始检疫的港口。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五月初十日,福州在闽海关税务司制定“闽海关理船章程”中,增加有关检疫的规定,也开始港口检疫。民国19年(1930),南京国民政府卫生署成立全国海港检疫管理处,接管外国人掌握的检疫主权。民国20年1月,成立厦门海港检疫所,并修建检疫病院和移民收容所,着重开展移民种痘、出口检疫和鼠蚤调查等检疫业务。同时收容当地鼠疫、霍乱、天花等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民国35年初,成立福州海港检疫所,并在马江设分所,商定以马江圣教医院为隔离病院,逐步开展船舶检疫、航空检疫、蒸薰除鼠、消毒除虫、预防接种以及海员门诊和体检等业务。同年4月15日,恢复厦门海港检疫所,开展船舶检疫和出境旅客体检和预防接种等工作。
  1949年9、10月,福州、厦门军事管制委员会卫生处分别接管福、厦两个海港检疫所,并加强港口检疫工作,真正行使国家卫生检疫主权,防止检疫传染病从国外传人或国内传出。从1951~1958年间,同全国一样。福州、厦门两个海港检疫所曾更名为交通检疫所、检疫所、卫生检疫所。1988年,国家检疫体制改革,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及其所属马江、泉州、东山三个检疫所划为卫生部领导,由检疫总所管理,在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均得到进一步充实与提高。
  一、检疫查验
  50年代初期,台湾海峡仍处于战争状态,福建沿海受到封锁禁运,福州、厦门两个检疫所为维护国家主权,在反封锁斗争中坚持开展人出境船舶的卫生检疫。1950~1951年,经政务院批准,卫生部颁布《交通检疫暂行办法》和《民用航空检疫暂行办法》,规定鼠疫、霍乱、天花、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黄热病、鹦鹉热、雅斯病、麻风、炭疽病等10种为检疫传染病。1957年12月,国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条例》,规定鼠疫、霍乱、黄热病、天花、斑疹伤寒和回归热等6种为检疫传染病,对人出境人员、交通工具、行李货物实施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都严格贯彻执行,在消灭天花、鼠疫和副霍乱方面起了积极的作用。1958年9月,英籍“德风”轮,在福州港卸货中连续发现死鼠6只,经调查研究认为鼠类有反常死亡,而且死因不明,判定该轮染有鼠疫嫌疑,进行各项必要的卫生处理:(一)控制船员活动;(二)对船上污染部分进行消毒除虫;(三)蒸薰除鼠。灭鼠35只,连同前检获的死鼠6只共41只,经检验未发现鼠疫杆菌。在薰船期间,14名船员集中留验室进行留验观察,均未发现任何症状。1961年,香港宣布为霍乱疫区,对福建威协很大,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疫区来船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如饮水消毒、船上粪便、污物污水的控制与消毒,压仓水控制与消毒,船员活动的控制与管理等等,严防副霍乱的传人。1979年6月,我国正式承认《国际卫生条例》后,卫生部将原规定的6种检疫传染病改为鼠疫、霍乱、天花、黄热病等4种。1981年,鉴于全球天花已告消灭,《国际卫生条例》又在检疫传染病中删除了天花,我国规定的检疫传染病也定为鼠疫、霍乱和黄热病等3种。1980年,厦门定为经济特区,福州也开辟经济开发区后,福州、厦门两港的检疫业务不断扩大,检疫任务日益繁重。海港检疫从以往的百吨小船发展到万吨巨轮,从单纯货轮发展到年均十万旅客的豪华客轮。为了适应对处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除福州、厦门及马江、泉州、东山等口岸外,1981年以来,陆续增辟一批对外货物的起运点、装卸点,分布在福鼎、宁德、福安、霞浦、罗源、长乐、福清、平潭、莆田、惠安、南安、晋江、同安、龙海、漳浦、诏安等16个县市20个小港口,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都及时派员前往实施入出境船舶检疫查验。1983年后,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先后对香港、马尼拉、新加坡和日本等航线、开展航空检疫。1950~1988年,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进口船舶检疫共11950艘次、船员385659人次、旅客445401人次;出口船舶检疫6385艘次、船员158584人次、旅客167926人次。对进口飞机检疫3308架次、机组人员33072人次、旅客289876人次;出口飞机检疫3263架次、机组人员32129人次、旅客285244人次。
  二、传染病监测
  1950年前,福建省为全国鼠疫的重点流行区之一,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均加强鼠疫的调查研究,经过近40年来的鼠疫调查,均未发现阳性的结果。厦门卫生检疫所至今已积累了50年的鼠蚤研究资料,为加强鼠疫监测提供有利条件。
  1950年后,省内出国旅客仍由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实施鼠疫、霍乱、天花等预防接种与签发国际预防接种证书,1983年增加黄热病预防接种。据福、厦两个卫生检疫所统计,从1950~1988年接种牛痘106992人、霍乱196660人、鼠疫76453人、黄热病24l3人。1961年后,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为了严防副霍乱传人,除加强各类船舶检疫外,在口岸地区还组织疾病监测网,开展肠道门诊,采取采便检验、服药预防和消毒处理等综合措施,建立多层次的卫生检疫屏障,为控制副霍乱做出贡献。流行性出血热早已广泛分布在欧亚十多个国家,1980~1988年,我国疫情急骤上升,疫区不断扩大,并波及沿海地区。1984年底,厦门卫生检疫所对港口地区开展鼠类调查和人群血清学调查,监测结果证实褐家鼠存在流行性出血热抗原与抗体,但健康人群血清学均为阴性。1987年,福州卫生检疫所在马尾港区也证实鼠类存在流行性出血热疫源。此外,其他传染病,如流感、疟疾、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疾病的监测工作也逐步开展。1987年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入出境定居一年以上的各类人员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凡有精神病、艾滋病、麻风、性病和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不准人境。据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统计,仅1988年就体检29560人次。
  三、卫生监督检验
  在港船舶的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进口船舶,在简化查验手续的同时,相应加强在港各类船舶的卫生监督,及时了解船员健康情况(包括预防接种与粪检),并把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的防除作为卫生监督的重点。1981年2月国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和1983年3月卫生部关于实施上述卫生监督办法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了卫生监督的具体内容: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消灭的考核标准;食品、饮水的卫生标准;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违反上述办法、规定的处罚等等。从而完善了监督办法。厦门卫生检疫所以航行香港的客轮作为监督的重点。1983年9月对经多次采样,发现饮食、饮水、餐具等不符合卫生要求,虽经批评警告,但仍未采取措施改进,导致船员14人食物中毒的“鼓浪屿号”客轮,依法给予罚款处理,从而引起船方重视,建立并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卫生制度后,彻底改变了全船的卫生面貌,多次进入卫生先进行列。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从1950~1988年还对440艘次船舶,进行除鼠3280只,以及大量的消毒、除虫等工作。根据《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和《食品卫生法》规定,船舶上从事饮食和饮用水的从业人员要进行健康检查,领取健康证,方可从事该项工作。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违反上述规定以及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仍从事接触食品工作者,给予警告并限期改进处理,使船方与轮船公司重视与改进。1983年后船舶卫生以定期组织卫生检查评分的办法,加以督促管理。飞机卫生监督主要是在旅客下机后,重点检查有无蚊蝇与客舱卫生,抽查食品,饮水检验,对多次不合格,在签发限期改进、警告等通知单后仍未能改进者,给予罚款处理,引起各有关部门重视,研究改进航空卫生,保障了旅客健康。
  国境口岸卫生监督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积极开展港口、机场卫生,组织口岸内各单位,定期大搞室内外卫生,绿化、美化环境,并加强口岸的饮水和饮食行业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定期抽样,检查督促。1984年起对国境口岸从事饮食、饮用水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签发健康证书。通过检查评比,及时总结口岸卫生工作经验,找出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并表彰先进卫生单位和个人,从而大大地改善了福州、厦门海、空港的卫生面貌,增强了良好的对外“第一印象”。同时,福州、厦门两个卫生检疫所对国境口岸的啮齿动物和病媒昆虫进行种属、消长情况等本底调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把创无鼠害港作为口岸卫生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厦门东渡港区在原有除鼠工作的基础上,于1984年7月,由市爱卫会和市口岸办公室牵头,组织港务局、卫生检疫所和有关单位共同创建“无鼠害港”,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方案,采取“以防为主,综合治理”措施。在防鼠方面,重点加强电缆和下水道的防鼠装置,对变电站、厨房、仓库均安装防鼠门和防鼠罩;同时,平整土地,铺设水泥石砖地板、修建防鼠挡墙、拆除临时性的工棚、仓库、工具间和禽畜舍等简易搭盖,清除垃圾,设置垃圾箱,拆除简易厕所,新建三级化粪厕所。此外,还严格控制水源,断绝鼠粮,加强船舶除鼠和挂好防鼠板,防止船舶鼠类上岸。在灭鼠方面采取药物毒杀与器械捕捉的综合措施,设置长期的毒饵箱,坚持不懈地进行灭鼠。经过一年多的努力,鼠类密度由创建“无鼠害港”初期的7.81%,下降到0.009%,达到卫生部制定国境口岸基本无鼠害的标准。1985年10月在省、市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经中央爱卫会、卫生部、交通部组织的专家委员会鉴定验收,正式授予厦门港为“无鼠害港”的光荣称号并颁发奖金,厦门市政府为此专门召开了表彰大会,要求进一步实现文明卫生港口。福州马尾港于1986年8月开始创建“无鼠害港”活动,以港务局为主,当地政府协调指挥,卫生检疫所负责技术指导,建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采取药械结合、内外结合、突击与经常结合、专业人员与群众结合的办法,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至1987年底共布放鼠夹15万夹次,布放毒饵1.6吨,消灭老鼠6937只,港区鼠密度从原来21.27%降到0.17%,防护带鼠密度从24.81%降到0.78%。同时,修建防鼠墙1100米,改造电缆沟940米,在仓库、食堂安装了防鼠门、防鼠窗。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后,经过8个月的巩固,鼠密度均保持在1%以下。1988年9月,经福建省、福州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考核鉴定,在港区布鼠夹753个,捕获鼠类1只,鼠密度为0.13%,查鼠迹304处,阳性数2处,阳性率为0.66%。已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国境口岸基本无鼠害标准。
  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为了加强进口食品的卫生监督管理,1975年厦门卫生检疫所奉命成立厦门进口食品卫生检验所,负责厦门港进口食品的卫生监督和检验工作,1982年该项工作转交厦门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厦门进口食品以粮食类为主,据统计,从1975年至1988年止,厦门共检验进口食品828批、554万余吨。在检查中发现残损、霉变、鼠虫患等有8.5万多吨起,均按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和销毁等处理。1983年经省卫生厅商定,从福州进口的食品,采样、监督、出证均由福州卫生检疫所负责,检验则由省卫生防疫站负责。福州进口食品主要是小麦、原糖、棕榈油、奶粉及小批量的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香料等。据统计,几年来共检验进口食品201219吨。在检验中发现的问题,都及时按规定给予处理。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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