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020020230005010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食品卫生 |
| 分类号: | R155.5 |
| 页数: | 6 |
| 页码: | 39-44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福建省的食品卫生管理和监督情况。民国时期,设立了食品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相关规则,并开展了食品卫生稽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食品卫生工作被纳入各级卫生防疫站的重要任务之一,并建立了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加强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自身管理工作。为了更好地执行《食品卫生法》,省卫生厅制定了一系列单项规定,并颁发了多个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此后,各食品生产经营者需向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才能领取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些措施有效地推动了福建省食品卫生工作的开展。 |
| 关键词: | 食品卫生 福建省 卫生 |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