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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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500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卫生
分类号: R13
页数: 7
页码: 32-3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在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发展历程。从1949年前的小型工厂、作坊到现在的专业机构,福建省在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本文详细描述了福建省在尘肺防治、劳动卫生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主要工作和成就,并指出了未来发展方向。
关键词: 劳动卫生 福建省 卫生

内容

1949年前,福建省工业仅在福州、厦门、漳州等沿海城市有一些印刷、食品、火电、机修等小工厂、作坊,无劳动卫生机构。1950年,省卫生厅开始在厂矿中组织安全卫生检查,建立劳工保健机构,培训保健员,为职工进行体格检查。1954年,在省卫生防疫站内设卫生科,开始有专业人员负责劳动卫生工作。1958年,大炼钢铁,卫生系统支援工业,省卫生厅举办劳动卫生专修班,为开展工业卫生培训首批专业干部,并于1959年在省卫生研究所内设劳动卫生科。随着工业发展,为适应控制职业危害的需要,本省于1964年8月成立福建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1973年4月,又开始筹建省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省职防院),开设门诊,收治病人。1980年5月,该院定名为福建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以下简称省劳卫所),同时仍保留职防院名称。1973~1976年,福州、三明、建阳、龙岩等四个地(市)也先后成立地(市)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地、市职防院);沿海五个地(市)卫生防疫站也相继设立劳动卫生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贯彻,本省厂矿企业与职工队伍迅速发展壮大,乡镇企业也蓬勃发展。为适应工作需要,1987年省卫生厅和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根据卫生部和农牧渔业部联合颁发《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联合制定了《福建省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了对乡镇企业劳动卫生的管理;各县卫生防疫站也配备了专、兼职劳动卫生人员。从1985年开始,每年由卫生厅组织对全省劳动卫生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并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以推动全省劳动卫生工作的开展。至1988年底止,全省劳动卫生专业人员已达600多人,设职业病床313张,省、地(市)职防机构均配备了较先进的监测仪器,监测方法实现了标准化和规范化。
  一、尘肺防治
  (一)尘肺诊断与管理 1963年前,曾对少数粉尘作业工人拍过胸片,但未作诊断处理。1963年3月,省卫生研究所会同福州铁路局对鹰厦铁路工人进行矽肺体检。为使有关医务人员提高砂肺防治水平,于1963年在福建卫生学校举办全省矽肺诊断学习班。同年12月,召开全省第一次矽肺诊断会议。1964年1月,福建省第一届矽肺诊断小组成立,由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翁文渊为组长,省闽江水电局李言保和省立医院周立斋为副组长,担负全省的矽肺诊断工作。1969年,各地(市)也分别成立了矽肺诊断小组。省诊断小组负责疑难病例及水电、地质、铁路系统的民工的矽肺诊断;地市诊断小组负责本地区的矽肺诊断。1972年,水电部闽江水电工程局也成立了矽肺诊断小组。1973年和1977年两次调整充实省矽肺诊断小组,分别由周立斋和省职防院尹汝泉为组长。1978年3月,省卫生局颁发《福建省矽肺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的若干规定》,对矽肺作业工人的体检、矽肺诊断、省地市诊断小组的职责分工、诊断结果的报告等作了明确规定。1987年,为进一步提高诊断水平,加强尘肺诊断的质量控制与分级管理,全省十一个矽肺诊断组改称尘肺诊断组,对成员又进行了一次调整。1988年,全国颁发了统一的尘肺诊断标准片,福建省派员参加全国培训班学习,同年在永安召开了学习贯彻会议。
  (二)尘肺调查 尘肺中最常见的是矽肺。1963~1964年,全省曾首次在煤矿、铁路、水电隧道开掘、地质勘探等十四种行业和福州铁路分局有关场段中组织矽肺调查,检出矽肺病人219名。1963年,为解决本省边远地区的矽肺体检工作,提供X光拍片的条件,由省卫生研究所设计本省第一辆200毫安的X光流动车,到现场体检及测尘,受到各地工人和领导的欢迎。同年在参加修建鹰厦、莱福等铁路的返乡民工中,陆续发现矽肺病人。1978年,省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为了解决修建鹰厦等铁路民工中患矽肺病的治疗和生活困难等问题,联合制定了《关于修建鹰厦铁路支前民工患矽肺病的治疗和生活困难问题的处理意见》,促进了矽肺防治工作的开展。永定、仙游两县组织调查,至1982年底,共查出铁路民工矽肺患者498例,其中死亡129例。1984年,在铁路民工中又检出一批矽肺新病例。1981~1985年,建阳地区职防院在转业工程兵中也检出一批矽肺病人。公路养路工接触石英砂、粘土混合尘,经三明地区职防院长期动态观察,证实养路工可发生矽肺。1982年,三明、宁德、晋江等公路分局在养路工中检出矽肺27人,其中死亡2人。龙岩地区职防院对小煤窑工人进行了多次调查,至1978年共发现砂肺患者78人,其中死亡2人。1986年6月又对永定县坎市乡等十个小煤窑组织体检,检出45名矽肺病者。1974~1976年,省卫生局与有关厅局曾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尘肺普查,共调查744个厂矿,对60904名粉尘作业工人进行体检,受查率达68.9%,查出矽肺、石棉肺和其它尘肺患者2090人,检出率为3.4%,可疑尘肺患者2209人,合计检出率7.1%。三年来因矽肺死亡69人。省煤炭行业矽肺发生率高于全国同行业。1979~1981年又对全省粉尘作业工人进行扫尾普查。以后每年均组织体检,并于1987年在全省实行尘肺证制度。据1988年统计,全省接尘工人为194509人,历年累计尘肺病人为5879人(其中矽肺4455人,煤工尘肺946人,铸工尘肺138人,水泥尘肺86人,陶工尘肺67人,碳黑尘肺22人,电焊工尘肺16人,石墨尘肺10人,石棉肺8人,滑石尘肺7人,其它尘肺124人),死亡966人。
  (三)尘肺治疗 1963~1964年,省卫生厅在省结核病防治院、西湖疗养院各划10张病床,在厦门市杏林疗养院划出20张病床作为矽肺治疗点。1964年后,又在邵武煤矿、漳平煤矿、水电部闽江水电工程局等14个厂矿的职工医院、疗养院设立矽肺治疗点,全省共收治500多人。采用中草药、西药离子透入、穴位注射、喷雾给药等多种方法治疗矽肺患者,经治疗后患者自觉症状减轻,病情进展延缓,寿命延长。省职防院先后也曾用克矽平、汉防己甲素、磷酸喹哌、氮氧喹哌等药物对432例矽肺患者进行短为半年、长达六年的临床观察治疗,其中磷酸喹哌短期治疗效果较好,症状好转率达33.6~53.9%,胸片稳定者达88.4%;氮氧喹哌效果更好,症状好转率可达83.3~90%,胸片好转率达25%。福州、南平、三明、龙岩四所地(市)职防院也主动收治病人。至1988年底,全省职防机构已有313张床位可供收治尘肺患者,其他系统的如省煤矿疗养院、省公路职工疗养院也设有床位收治尘肺病人。
  (四)防尘措施1959年前,福建省大多数厂矿无防尘措施,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大大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96+0年,矿山推广湿式凿岩,1963年闽江水电局首先采用。1964年,天湖山煤矿以湿式凿岩为主,配合炮眼装水泡泥,放炮后喷雾,出渣前洒水,水幕净化空气及加强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使工作面粉尘浓度平均降到2.4~3.4毫克/立方米,最低达0.1毫克/立方米。1965年,省在该矿召开矿山现场会推广防尘经验。随后全省又推广水磨和水中过筛、配料搅拌加水、水爆清砂等湿式作业及密闭吸风除尘等措施。1973年,推广布袋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其除尘效率可达90~99%。许多工业企业防尘措施都取得较好效果。如永春水泥厂,1964年水泥车间粉尘浓度高达166毫克/立方米,超标26.6倍,采用综合防尘装置后,1973年,粉尘浓度即降至8.3毫克/立方米,接近国家卫生标准。省煤炭基建公司一处,过去干打眼井下粉尘浓度达1000~2000毫克/立方米,尘肺患病率、病死率都很高。1965年后,采用综合防尘措施,井下作业的矽尘浓度基本达到卫生标准,近十几年新进矿的工人未发现矽肺病人。全省粉尘作业点的合格率已逐年提高,如1984年为26.02%,1987年达到38.24%。1987年,在全省粉尘作业厂矿中推行作业点粉尘浓度合格证制度,促进了粉尘治理。1988年,粉尘作业的合格率又上升到40.52%。
  二、职业中毒防治
  (一)中毒4报告与管理 1956年,卫生部颁布了《职业中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后,本省各地开始报告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并组织调查处理。1973年,为了加强对农药的管理,省革委会农业局、商业局、卫生局、公安局联合颁布《福建省农药安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同年,省卫生局又下达《关于农药中毒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各地从1973年7月起,将农药中毒与疫情一起上报。1983年卫生部重新修订颁布《职业病报告办法》,1984年,省卫生厅相应制定了《福建省关于执行“职业病报告办法”的实施细则》。从此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健全了职业病季报、年报和急性职业中毒的报告制度。1987年,为了加强职业中毒与职业病诊断的管理,省及各地(市)均成立职业中毒诊断小组,省诊断小组由省职防院周济省为组长,该组负责疑难病例的诊断并对各地(市)专业诊断小组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二)急性职业中毒事件 自实施报告制度后,全省有九起中毒事故影响较大:1.1959年6月,水电部闽江水电工程局导洞工程,因停电改用汽灯照明,点灯失误喷油起火,致使15名工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11人,4人脱险。参加抢救的370余人中,又发生重度中毒4人,中度中毒51人,轻度中毒40人,经抢救后全部治愈。2.1971年11月,三明农药厂因违规操作,乐果车间合成反应罐罐盖脱落,造成硫化氢急性中毒158人,死亡6人。3.1981年1月,龙岩陆家地煤矿井下主巷道失火,48名工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28人。4.1982年4月,龙岩红炭山红一矿因采风通风系统不完善,采掘工11人一氧化碳中毒,抢救时又有19人中毒,经住院全部治愈。5.1985年7月,永安市茅坪乡桂口燕江牌啤酒厂,吊装冷却管时操作不当,排管滑落,引起进氨管焊接处断裂,液氨喷溢,12人急性氨中毒,死亡6人,另6人经抢救治愈。6.1985年9月,南平化纤厂建芒硝库,挖基槽时发生硫化氢和二硫化碳混合气体中毒。中毒者共21人,其中当场死亡6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7.1985年8月,省冶金工业公司第二勘探队在永安小陶乡和平村小山头勘探锰矿,挖掘竖井烟炮爆破后通风不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3人。8.1987年6月,大田县太华乡煤矿井下放炮,因通风不良,9名工人一氧化碳急性中毒,死亡2人。9.1987年9月,在龙岩矿务局坑柄煤矿485号三采区D48上山处,因矿井通风不良,一氧化碳中毒死亡2人。
  (三)慢性职业中毒调查 1.铅作业调查。1956年4月至1959年6月,福州市对五个印刷厂前后组织三次检测与体检,共发现铅中毒85人。同时首次发现2例婴儿因食含铅母乳引起铅中毒,为全国研究毒物对子代的影响提供了新的资料。1959年,又调查福州化工原料厂化炼车间,发现铅中毒9人,并在四家化工原料厂附近30米内居民区调查17户,发现铅中毒5人。1973年,对福州46个工厂1176名铅作业工人调查体检,发现轻度铅中毒89人。2.苯作业调查。1973年,福州市卫生防疫站对该市70家苯作业工厂进行体检,发现轻度苯中毒36人。女性对苯的敏感性大于男性。1977年,泉州市调查27家工厂苯作业工人,发现轻度苯中毒2人。皮革厂接触纯苯的工人和鞋革业中使用含苯粘合剂的粘胶工,苯中毒发病率较高。1984年4月至1985年4月,省和晋江地区的卫生部门在晋江县陈埭镇联合调查,在鞋厂中查出苯中毒117名,重度中毒死亡3名,观察对象215名。1985年,省职防院和莆田市卫生防疫站在莆田县鞋革厂进行体检,发现苯中毒30人,死亡1人,观察对象17人,另有6人经住院治愈。1986~1987年全省有38个县(市、区)进行了鞋业苯危害的调查,其中县办鞋厂83个,接触毒物人数2873人,乡镇鞋厂314个,接触毒物人数11641人,合计体检5533人,发现苯中毒55人,观察对象158人,既往中毒未愈者83人。3.五种中毒(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普查。1979年4月至1981年4月,省卫生局(厅)从省、地职业病防治院、卫生防疫站、医院、厂矿职工医院等153个单位抽调373人,组成10个普查组对全省各地、市、县国营厂矿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开展了大规模的五种职业中毒普查,共查1778个厂矿,体检接触铅、苯、汞、三硝基甲苯、有机磷农药的作业工人21160名,受检率为95.4%,共查出慢性职业中毒273人(其中铅中毒194人,苯中毒22人,汞中毒11人,有机磷中毒43人,三硝基甲苯中毒3人)尚有既往中毒未愈者4人,铅汞吸收或苯中毒观察对象1510人。4.农药中毒调查。1981~1985年,省劳卫所在仙游等7个县开展农药中毒调查,7个县人口共394.6万,发生农药中毒男性615例,女性1336例,共死亡165例,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对农药使用缺乏严格管理,而生产性农药中毒比例低于非生产性(如自杀、误服等)。据1988年统计,全省接触毒物作业工人共80605人,以1985~1988年职业病报告累计,共患病380人,其中铅中毒99人,苯中毒196人,汞中毒5人,三硝基甲苯中毒25人,有机磷中毒22人,锰中毒4人,氟中毒2人,其它27人。
  (四)收治中毒病人 1973年,福州市职防院曾收治43例慢性铅中毒,采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即先用依地酸钠钙口服、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驱铅,同时用中草药辨证施治,神经衰弱者肝胆热用龙胆泻肝汤或温胆汤,心血不足用天王补心丹,消化道症状用补中益气汤,多发性神经炎寒症用独活寄生汤,血热用凉血散;省职防院在建阳地区与建阳县卫生防疫站协作,先后也收治慢性铅中毒36例,以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病人为三盐铅制造工、铬黄球磨工、冶炼工、蓄电池制造工等,首先用中药(金钱草、五味子、土茯苓、昆布、海藻、乌梅、党参等)调整机体状况,然后用依地酸钠钙静脉滴注或肌肉注射驱铅,七天一疗程,中西药交替使用,共五个疗程。1978年,省职防院收治18例蓄电池厂慢性铅中毒患者,仍以西药驱铅,以中药改善机体功能,减轻副作用。以上治疗方法均收到不同程度的效果。1977年初,省职防院用华东升白Ⅰ、Ⅱ号片剂治疗慢性苯中毒37例,近期效果较好,其中有24例白细胞从平均3528个/立方毫米升到4000个/立方毫米以上,12例血小板平均值从11.4万/立方毫米增到13.1万/立方毫米,但远期疗效不很满意。省职防院还总结了十二种中医方剂治疗苯中毒的经验。
  (五)防毒措施 为预防中毒,各地均开展了毒物监测监督,总结推广工艺改革、通风排毒等综合治理经验。如福州新华印刷厂、福州第一印刷厂1963~1964年,通过安装抽风排毒装置,使作业点铅浓度达到卫生标准。1982年福建日报社在印刷厂安装了高效能铅烟净化器,福州第二印刷厂于1984年也安装了铅烟净化器,经测定,全部监测点铅浓度均达到卫生标准。1984年晋江县陈埭镇出现苯中毒后,晋江地区专员公署指令51家乡镇鞋厂停产整顿,安装通风排毒柜,改善作业环境,使苯中毒情况大为减少。1985年,莆田县鞋革厂出现苯中毒后,即安装通风排毒管道,改革粘合剂配方,使车间苯浓度达到卫生标准。福州第二化工厂于1966年即用硅整流代替汞整流,用无汞仪代替汞仪表的系统整改工作,使该厂至1970年就基本消除了汞危害。南平玻璃仪表厂于1969~1972年进行工艺改革,应用含氯活性碳自力更生制成净化罐,使车间空气汞浓度达到卫生标准。三明农药厂自1976年开始采用回收硫化氢生产硫酸的新工艺,解决了硫化氢长期污染的问题。全省十种主要毒物(铅、苯、汞、有机磷、三硝基甲苯、锰、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氢、氨)作业点的合格率,1985年为53.9%,1987年升至57.4%。另据全省职业病报告资料,1988年全省毒物作业点合格率已达68.11%。
  三、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治
  福建省厂矿企业中的物理性职业危害主要有高温中暑、噪声聋、局部振动病、减压病以及高频、微波危害等。
  厂矿防暑降温于50年代曾为本省劳动卫生工作重点,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每年均发出厂矿防暑降温的指示或通知,召开防暑降温会议研究部署。高温季节,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专业组和督促检查组,按系统按地区对企业进行检查。本省于1957年即消灭了因中暑所引起的死亡事故,基本上消除了工人中暑晕倒现象。1958年7月,省卫生厅、工业厅、劳动局、工会联合会曾在福州召开福建省防暑降温工作会议,总结各地经验,推动全省防暑降温工作。根据国务院1963年3月批转国家经委的报告与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等联合通知精神,本省实施了有毒有害与高温作业工人的保健食品制度。同时,结合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全省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建立健全防暑工作制度。
  福建省于1981年开始在省劳卫所内设置物理因素科,专门从事物理性职业危害的调查防治工作。1981年,成立省物理因素疾病诊断小组,由省劳卫所罗世昌为组长,开始对物理疾病进行诊断。
  (一)物理性职业危害的调查研究本世纪50年代,省卫生研究所主要开展高温劳动生理测定、搬运工人露天高温作业生理变化的调查等。在隔热方面对刨花板的性能测验,为推广良好的隔热材料提供了依据。高温与一氧化碳联合作用的调查等,也取得了一系列科学依据。对高温作业工人健康水平的探讨,如兰明地区职防院于1982年对三明炼铁厂、炼钢厂、焦化厂等工厂高温作业的调查,证实高温作业工人的高血压患病率为2.2%,与对照组相比有显著差异。1988年,省劳卫所以玻璃制造业高温作业工人342人为调查组,以机械工人和其它工人342人为对照组,根据《健康类型分析法》和《健康类型评分法》将高温作业工人的健康状况分为六个类型,以评分法进行评价,探讨了长期热环境(高气温、强热辐射)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影响。结果表明,高温作业工人急性病频数增多,女工受影响程度比男性高。
  1980~1981年,省卫生厅组织省、市职防院和省立医院组成调查组,对福州、三明、建阳、厦门等地的纺织、机械、化工等八个行业的噪声危害进行调查,测定121个工厂2255个噪声作业点,其中有693点噪声强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90分贝(A),噪声源的频谱大多为高、中频段。体检7539人,噪声聋发生率为16.95%,高于对照组,高频听力损失与语言听力损失的发生率分别为65.58%、36.98%。省职防院与龙岩地区职防院在该地区调查县及县以上厂矿116个测定作业点996个,发现超过90分贝(A)的占42%;体检漳平潘洛铁矿电铲车工45人,噪声聋发病率为15.6%。福州铁路卫生防疫站于1980年5月对福州一北京(45/46次)旅客列车进行噪声调查,查明各车厢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以餐车、硬座车最高,硬卧次之,软卧较低,但均高于70分贝(A),过隧道、桥梁、道叉和列车交会、鸣笛等情况下,车厢内噪声强度可增加9~17分贝(A)。厦门市卫生防疫站也对该地轻工、纺织及中外合资企业等25家工厂噪声源进行了调查监测,声压级范围在80~119分贝(A)之间,达标占74.9%,超标占25.1%。
  1982年,省劳卫所、三明职防院、永安县卫生防疫站及三明、永安林业局组成调查组,对永安、三明两个林区15个林场进行振动危害调查。链锯组与对照组相比,各种症状、体征均增多,链锯组白指发生率17.0%,手凉、麻、僵、颤,关节肿胀、变形等显著高于对照组。白指发病工龄平均7.63±3.68年,纯接振工时平均6047±3900小时。本次调查首次证实亚热带地区可发生局部振动病。1985~1986年省劳卫所又在永安矿务局、煤炭建井一工程处和福州缝纫机厂、厨刀厂体检井下凿岩工、砂轮工共204人。1982~1986年各地共计体检振动作业工人562人,诊断为I~Ⅱ期局部振动病50人,观察对象58人。
  1982年,省劳卫所与福州市职防院对福州机械行业高频感应机和塑料行业高频介质加热机进行高频电磁场测定,调查23个厂体检509人;测定高频感应和高频介质加热机42台,高频电场强度在8.5~345伏/米之间,超过10伏/米有34台,以焊接机最高,次为塑料热合机;磁场强度在3.3~20.8安/米之间,超过5安/米的有13台。安装屏蔽装置后,电场强度下降45~90%,磁场强度下降58~90%。高频组与对照组比较,临床症状有显著差异。
  1984年,省劳卫所与三明市职防院对三明雷达制造厂、三明电视台、沙县某部雷达卫星通讯、福州邮电微波总站的各种发射机进行微波漏能测试。微波辐射平均功率密度为2~2100微瓦/平方厘米。体检244人,发现眼睛有损害者占28.2%,有神经衰弱症候群者为18.39%,
  均明显高于对照组。
  1986年,水电部闽江水电工程局防疫站和职工医院对水电工程20名潜水员进行减压性骨坏死调查。潜水深度平均17.7米,检出5例减压性骨坏死病人,患病率25%,其中Ⅰ期5个病灶,Ⅱ期3个病灶,Ⅲ期3个病灶。5例中检出Ⅰ、Ⅲ期患者,属南方首次发现,病变以囊性变骨质损害为主。
  (二)控制措施 在50代后期,防暑降温工作就取得良好的成绩。1959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五个市168个工厂企业曾普遍采取防暑降温综合措施,使高温作业环境得到很大改善。如泉州市23个厂高温车间平均温度最多降低4.2℃,最少降低0.55℃。热源表面温度最大降低97.5℃,最少降低32.2℃,黑球温度最多降低30.5℃,最少降低13℃。公路、建筑、林业、邮电外线、鹰厦铁路等露天作业,工人常受高气温和太阳辐射的直接影响,地面石还起二次辐射作用。许多企业调整了工时,延长午休时间,增加工休次数和时间,作业场所搭设凉棚,采用中草药解暑凉茶如十滴水、霍香正气水等,采取了一系列组织措施与保健措施。1957年,省航运管理局克服机舱面窄、工作经常变动的不利条件,动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动手,在55条船上机舱处安装了91个循环水套,使操作地点温度平均降低至摄氏35℃,达到国家卫生标准。609工地采取18条综合措施,在3000多名职工中,不但消灭了中暑晕倒事故,而且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福州、厦门、泉州、漳州等地于1958年发动群众试制隔热板,应用青石砖等进行隔热,据统计有72个工厂企业采取隔热措施隔绝车间热源,减少了辐射热的影响。各企业根据通风换气的需要,有的开了窗门,有的墙角挖风洞,有的屋顶安装排气楼,有的拆除影响通风的建筑物,扩大车间通风换气量。在一些大的企业里,高温比较严重,装置鼓风机、大型轴流风扇和空气淋浴等,达到良好效果。
  为控制噪声、高频等物理性职业危害,各地开展了监测监督与治理工作。如龙岩地区职防院1985年对龙岩卷烟厂第二除尘室脉冲除尘器在安装GZ系列隔声罩和FZ系列消声器等综合治理措施后进行鉴定,噪声从105分贝(A)降到83分贝(A),该厂锅炉车间三台鼓风机,运转时产生电磁性和空气动力性稳态噪声,经安装二台消声器后,噪声源声级由92分贝(A)降到82分贝(A)。福州水电段杜坞一级抽水站电动机产生稳态噪声,经改装节能风叶后,福州铁路防疫站于1987年1月测定,证实声源噪声降低6.0~11.5分贝(A),声场噪声降低8.0~9.0分贝(A)。两者均达到国家放宽标准90分贝(A)以下的要求。泉州市第三塑料厂1986年5月对高频介质热合机加装了屏蔽装置,使高频电场强度降低并达到国家暂行卫生标准20伏/米要求,场强屏蔽效能为8.4~10.73分贝(A),屏蔽效率达62.0~71.11%。全省物理性作业点的合格率,1985~1988年波动在27.29%至51.59%之间。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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