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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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9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分类号: R193
页数: 3
页码: 19-2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福建省卫生宣教工作的发展历程,包括各个历史时期卫生宣教工作的内容和重点。从民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福建省的卫生宣教工作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逐渐形成了专业人员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卫生宣教网络。重点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卫生宣教工作,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宣教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卫生宣教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培训班、制作宣传品、开展宣传活动等多种方式,福建省的卫生宣教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 健康教育 卫生宣传 群众运动

内容

一、中、小学生
  据现有史料记载,民国22年(1933)7月,福建省教育厅曾开办暑期教师讲习班,请中央卫生署医师来闽演讲卫生保健知识,然后由教师向学生传授。民国23年夏,省教育厅派出25名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到中央卫生署接受学校卫生训练,回省后,在98所中、小学的2.5万名学生中,以演讲、会议、上课、家庭访问、卫生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仅卫生课一项,一年中上课达1.3万个学时。抗日战争期间,省内一些小学高年级设卫生课,同其它正课一样考试计分。民国28年至29年,省立高级助产职业学校和省会卫生事务所先后开设儿童保育园,招收4~9岁儿童人园,进行卫生习惯训练,每期30名,为期2个月,同时向家长宣传育儿卫生知识。
  50年代初期,各地卫生宣传人员和学校卫生工作人员合作培训学校卫生骨干,这些骨干回校后,用上课、唱歌、做游戏等多种形式对小学生进行卫生教育。50年代后期,在各地开展普及卫生常识教育的活动中,中、小学生也是教育的主要对象。60年代初,建阳师范附属小学根据不同年级学生身心发育特点,摸索出卫生教育与学科教育、班级活动、课外活动、少先队活动、文体活动、家庭访问相结合的“六结合”经验,省卫生厅于1963年在建阳召开现场会,推广建阳师范附属小学的经验。
  “文化大革命”后,从70年代后期起,学校卫生教育工作逐步恢复,并有所发展。政和县于1979年开始推行“十年卫生教育制”,即幼儿园3年,小学5年,中学2年,每周上一节卫生常识课,学生人手一册《卫生课本》(傅士乔主编)。这是1949年以后国内第一套小学卫生课本。此外,该县各中、小学还结合课堂教学、晨间检查、课外活动、家庭访问,利用墙报、黑板报、广播等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增强教育效果。经过三年的教育,全县中、小学生的卫生知识水平和卫生行为形成率显著提高,因病缺课率下降,升学率提高。1982年,省人民政府文教办公室和卫生部先后印发政和县的卫生教育经验向全省和全国推广。1984年,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发出《关于推广政和县搞好学校卫生教育工作经验的通知》,推动全省中小学卫生教育的开展。据1987年调查,全省有半数以上的中、小学每周有一节卫生常识课。福州郊区、政和、松溪、建瓯、浦城、建阳、永安、三明、连城、长泰、惠安、屏南、寿宁等市、县(区)的中、小学卫生课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其它县、市的中、小学也定期举办卫生讲座,定时广播卫生知识。政和、松溪、三明、福州等地的教育、卫生部门联合编写出版小学生卫生知识课本,发行20万册,除供本省使用外,还外销23个省、市。省健康教育所于1986~1987年,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设立实验组和对照组进行对比调查研究,对34个县(区)的一万名4~5年级小学生进行卫生课教学效果评价,结果显示,上卫生课与没有上卫生课的学生对比,前者卫生知识测验及格率高出55%;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等7项不卫生行为,在前者都有较显著改正,而后者则基本没有改正;前者的视力减退率呈下降趋势,而后者视力减退率则显著增高;语文、数学的考试及格率前者比后者高2~3%。
  二、食品从业人员
  早在30年代初,福州市在推行“新生活运动”中,曾召集全市饮食行业人员宣讲卫生知识,并订立卫生公约,讲究食具消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省各地卫生防疫站经常举办食品从业人员训练班,组织学习食品卫生知识。1958~1959年,各地大办公共食堂,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卫生宣教人员密切配合,对食堂炊事人员上卫生课,传授饮食卫生和除害灭病知识,督导搞好食堂卫生。在60年代初口粮“低标准”的困难时期,向食堂工作人员讲授搞好“瓜菜代”、食品合理搭配和科学烹调的知识,并讲授有毒和无毒代食品的鉴别知识,以防止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疫病的发生。70年代,各地组织食品从业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饮食卫生五四制”及有关卫生知识,保证食品安全卫生。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颁布后,全省各地每年都开展大宣传,并依据该法规定,分期分批地对食品生产经营部门、单位的管理人员、检验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为期2~3天的职业卫生培训,讲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食品卫生知识,
  并逐步实行凭培训考试及格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制度。据统计,1985~1988年,全省接受卫生培训的食品从业人员共80多万人次,促进了食品卫生质量的提高。同时,在饭店、餐厅、食品门市部等张挂食品卫生宣传品,提醒食品从业人员注意食品卫生,并吁请顾客参与食品卫生监督,促进搞好食品卫生。
  三、妇女儿童
  民国27年以后,一些省级卫生机构相继建立,进行妇幼卫生教育是当时妇幼卫生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省会卫生事务所曾几次召开母亲会,宣传妇女卫生及科学育儿常识。省政府要求各县成立母亲会,由县卫生院助产士负责组织宣讲新法接生及孕产妇卫生常识。民国28年9月,“全省卫生处”迁址永安,曾举办过家庭卫生常识训练班。招收永安城区16~35岁的妇女,每保2名,隔日下午2~4时受训,为期一个月。受训内容为家庭卫生、饮食卫生及科学育儿常识等。民国34年,海澄县也曾按保举办妇女卫生训练班,每班受训2星期,每晚6~8时上课,到是年七月,已训练了9个保的妇女,训练内容为公共卫生、个人卫生、产妇卫生、营养卫生及儿童卫生等。
  50年代到60年代,城市主要通过妇幼保健院、所进行妇女儿童卫生宣传。1958~1959年,省妇幼保健院在产科病房设有线广播,每天定时播放音乐、播讲妇幼卫生知识;对住院孕产妇上妇幼卫生课,每周2次,并进行新法接生和新生儿淋浴示范。同一时期,省卫生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同工会、妇联、劳动等有关部门,组织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女工劳动保护和女工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活动,促进厂矿、企事业单位逐步建立女工卫生保健设施。农村的妇幼卫生宣传主要采取召开妇女会及“逢会插一脚”的方法进行,也采用宣传画、幻灯、宣传栏等进行,主要是宣传新法接生。50年代中期,开展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孕妇接受产前检查,采用新法接生,实行母乳喂养等。1958年以后,参加田间劳动的妇女日益增多,为保护妇女劳动力,各地普遍开展了以“三调三不调”(详见“妇幼卫生”章)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护宣传。当时的省卫生宣教所和后来的省卫生防疫站卫生宣教科编印、制作了大量的这类宣传品发到各地工厂和农村。
  1972年以后,每年组织大批医务人员深入到群众中去宣传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的重大意义,进行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在1983年计划生育宣传月中,全省抽调了一万多名医务人员,设立宣传站,出动宣传车,深入工人、农民家中,进行优生优育宣传和避孕节育技术指导。
  进入80年代,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门诊、病房设有宣教室,运用挂图、实物、模型、小册子、电视录像等形式,常年不断地宣传妇女保健知识及婴幼儿喂养保健知识。1986年起,对接受婚前健康检查的青年男女进行婚姻保健指导及婚育知识教育,到1988年底,已有14个县(市)的18个区(镇)开展了这项工作,共有71787人接受了婚前健康检查和婚育卫生保健知识教育。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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