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城乡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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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98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城乡卫生
分类号: R193.3
页数: 5
页码: 9-13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政府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治理垃圾、粪便、污水等卫生问题,并加强城市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关键词: 城乡卫生 卫生 群众运动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福建省城乡卫生基本建设十分薄弱。全省仅厦门有一座供8万人饮用的自来水厂。在粪管方面,民国27年(1938)福州市区有厕所270处,粪缸2030口,其中厕所离河水、井水水源30米以内的占半数以上。城镇垃圾成堆,环境卫生状况很差。农村则人畜共居,粪便污水横流,环境卫生更差。当时“全省卫生处”虽设有环境卫生科,配备有卫生稽查员,但工作限于在部分地区开展一些饮水、垃圾、粪便处理的调查和改良,在一些城市配备若干“清道夫”,设少数垃圾堆放场,改造、修建部分厕所,对广大农村则很少顾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级政府始终把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和改变群众不卫生习惯作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措施,列为爱国卫生运动的中心内容和主要目标,从当时当地的实际出发,突出重点,逐步实行突击与经常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环境卫生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同时,坚持对群众开展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群众自己起来同疾病和不卫生习惯作斗争,移风易俗,改造家园,逐步做到教育、治理、建设、管理相结合。本节着重记述城市卫生和农村改善饮水卫生(以下简称水改)与粪便管理(以下简称粪管)的情况。
  一、城市卫生
  50~70年代,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全省卫生基本设施仍相当差。当时多数城市虽设有环境卫生清洁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负责城镇主街道的清扫和垃圾清运,但力量很薄弱,所以全省城镇环境卫生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击治理来改善的。如每年在重要节日和“四害”孳生高峰季节前,各地广泛发动群众突击清扫垃圾、疏通沟渠,治理死角。仅1952~1953年,全省城市通过发动群众就清除垃圾100万多吨、疏通沟渠14万多条,填平洼地6万多处;设置了4000多个垃圾箱;新建、改建厕所6万多座;新建、改建水井5万多口。这些对改善当时全省城市卫生面貌起到了很大作用。1958年后,把改善城市环境卫生的爱国卫生运动与市政建设相结合,着重于新建、改建公厕,修建、疏通下水道,铺平和“硬化”路面(指铺水泥或柏油路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各地还逐步建立健全经常性的清扫卫生制度,定期检查评比,开展创建卫生之家、卫生单位活动。这些措施对改善城镇卫生起了积极的作用。如福州庆城居委会,1958年后,发动全体居民大搞卫生,搬走垃圾山,填平粪坑、污水坑,改造臭水沟,疏通下水道,铺平巷道,彻底改变了环境卫生面貌。同时,建立老人督导队,经常串门入户劝导居民做好卫生,并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评比制度,长期坚持做到全居委会每条街巷,每家楼院干干净净,显著降低了蚊、蝇密度,成为全省著名的城市卫生红旗单位。领州市政府以这个典型来引路,发动全市居委会开展“学庆城、赶庆城”活动。到1988年底,福州市有近50%的居委会成为庆城式的卫生红旗单位,全市卫生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庆城居委会的卫生工作,闻名全国,省外一些城市也前来参观学习,他们回去后也开展“学庆城、赶庆城”活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从全省情况看,爱国卫生运动发展还不平衡,很多地方卫生运动突击过后,难以保持经常,加上卫生基础设施薄弱,未能从根本上改善卫生状况。
  进入80年代后,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断发展,本省很多市、县的城区卫生逐步向“治本为主,本标兼治”的方向发展,以市容卫生、垃圾与粪便的清运及无害化处理、公厕建设等为重点,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和环卫队伍建设,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和开展卫生之家、卫生单位活动,强化卫生监督和管理,城市和主要集镇的卫生状况逐步得到较大改善。如三明市采取“拆旧建新”的办法整顿城市面貌,清除了市区所有的卫生死角和“垃圾长堤”,硬化主要街道路面,修建下水道,使市区基本实现了道路交通网络化和下水道系统化;建成垃圾转运场和处理场9座,实现了市区垃圾基本日产日清,达到初步无害化处理,市区蚊、蝇和鼠密度均有显著下降,全市涌现出一批文明卫生单位和住户,1984年被中央爱卫会授于“全国文明卫生城市”称号。将乐县在搞好县城的道路和下水道的铺修、疏通、增设卫生公厕和环境卫生机械的同时,还带动一部分村镇进行道路硬化、饮水自来水化。据1986年对城市和县城开展卫生大检查结果,三明、厦门、南平市区和大田、崇安、永定、将乐县县城被评为红旗市区、县城,福州、龙岩、永安市市区和仙游、闽侯、龙海县县城被评为先进市区、县城,厦门鼓浪屿区等40个单位被评为红旗单位。全省大部分市、县修建了城区垃圾处理场,其中南平和龙海两市、县的垃圾处理场建设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全省城市三格化粪池公共厕所(以下简称公厕)有900多座,其中水冲式公厕占公厕总数的20%;全省绝大多数城市和县城都拥有一座或一座以上的自来水厂。到1988年底,全省评出卫生单位8000多个,卫生楼院2.5万多个,卫生之家11万多户。
  二、农村水改和粪管
  从1953年开始,福建省把水改工作列为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重
  设的一项治本措施。根据农村经济条件和防病灭病工作的需要,水改的方式、提高。50年代,全省农村水改工作以水源保护、改良水井和开展饮水消毒为主,广泛宣传喝生水的危害,每年5~9月间,在对饮用河水地区较大的汲水码头,设立河水消毒站,对公井实行统一消毒。通过连年的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肠道传染病发病率有所下降。60年代,为了防止急性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各级爱卫会和卫生防疫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水改。许多地区对农村饮用水状况进行系统普查,提出了农村水改五年或十年规划。不少地方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源,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挖专用饮水沟渠,建简易自来水;对自净能力强、污染不严重、取水点比较集中的水体,实行分段、分塘用水;对有浅层地下水的地区进行打井、修井;对无浅层地下水而地面水又污染严重的地区,采取打深层水井或建沙滤井;有洁净山泉水的地区则引山泉水;对无地下水而地面水丰富、人口集中的集镇修建自来水厂。70年代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农村水改工作进展缓慢。80年代,全省农村经济发展很快,农村水改工作进入以修建自来水厂或简易自来水厂为主,以求从根本上改善饮用水卫生。1981年4月22日,国务院批转中央爱卫会《关于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活动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提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开展十年活动,应以解决农村饮水问题为重点”。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六五”期间,全省继续把农村水改列为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的主要任务,坚持民办公助、因地制宜的方针,把农村水改工作纳入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当作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防病扶贫的治本措施;同时根据防治肠道传染病的需要,以沿海地区如莆田、龙海、仙游、霞浦、长乐、连江等县作为农村水改的重点。到1984年,仙游县农村饮用自来水人数已达29%,提前完成了国家规定的“六五”水改计划指标。1985年4月,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爱卫办)在仙游县召开了农村水改工作现场会,推广他们的经验,推动了全省农村水改工作的进展。将乐县把水改工作当作农村卫生治本建设,纳入村镇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发动群众,自力更生,资金采取国家补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筹一点的办法,从1983年至1985年,共修建、新建水井200多眼,建小型自来水500多处,受益人数达9万多人,占总人口数的67.4%,并有30%以上的乡村基本实现自来水化,被中央爱卫会授于“全国农村水改先进县”。
  1985年4月,省爱卫会组织全省农村水改情况调查。调查结果,全省农村饮用自来水的人口占8.5%,饮用深井水占0.45%,饮用浅井水占51.87%,饮用手压机井水占2.27%,饮用山泉水占11.21%。饮水卫生状况虽较过去有了一定改善,但全省仍有25.70%的农村人口饮用不卫生水,农村饮用自来水的人口比例还比较低。这些情况引起了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把进一步加强农村水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快农村水改步伐。省爱卫会各有关委员部门紧密配合,支持农村水改。省建委投资补助福安赛岐镇、同安马巷镇等水改工程;省水电厅加强对缺水和高氟水农村的水改工作;省对台办积极支持湄州岛、琅岐岛、东山岛等岛屿与沿海突出部农村水改,促进资金投入,使这些地区的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40%;省老区办、省民委投资支持上杭、长汀等老革命基点村和畲族等少数民族村的农村水改;省计委除重点投资莆田南洋供水工程等大型农村水改工程外,对农村水改所需的水泥、钢材等专项指标每年作出安排;省化工、物资、轻工等部门也积极安排木材、钢材、水泥和塑料管材的生产供应;省爱卫办和卫生部门还加强对农村水改技术指导与培训,依靠科学,提高水改质量。水改的具体方式,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同时,对水改特别是建设农村自来水所需的大量资金,采取民办公助、各方集资的办法,以受益群众集资为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尽量补助一点,乡、村及有关企事业也出一点。通过这些措施,“七五”期间农村水改工作有了长足的进展。据1986~1988年统计,全省农村水改共投资2亿多元,其中群众集资1亿多元,占50%;乡、村及有关企事业集资2697万元,占13.38%。到1988年底,全省农村水改受益人口累计达1766.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74.69%,其中饮用自来水的有615.8万人,占农村人口的26.04%,福州市郊区和将乐县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超过60%以上。由于饮水卫生的改善,全省肠道传染病发病人数明显下降,如1988年痢疾发病数比1979年下降了54.2%。
  本省农村原有厕所主要是各户建造露天粪坑或粪桶,粪便未经处理就施人农田,不仅成为蚊蝇的重要孳生地,而且是造成多种寄生虫病流行的重要因素。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同生产积肥紧密结合,改造农村厕所,搞好粪便管理,是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任务。在50~60年代,为了减少粪便流失,保持肥效,杀灭粪便中的寄生虫卵和致病性微生物,并同当时农业生产的组织体制相适应,省卫生厅提出并在全省农村推行粪便统一管理。管理的形式主要是拆除私人粪坑、厕所,以村为单位建立若干个公厕(化粪池厕所)和田头贮粪池(几个粪坑交替轮流使用),设专人管理;还制定了“三定两不准”制度,“三定”指以户为单位,按人口定每月缴肥量、定肥料报酬(每月或一季兑现)、定公私用肥办法;“两不准”指不准社员私自留肥,不准到公厕和贮粪池中取公肥。有的地方还建立肥料基地,统一管理粪肥。如闽侯县上街乡厚美大队建立肥料基地,以生产队为单位,把猪牛栏、厕所、垃圾箱等集中在一起,设积肥员负责管理,既方便用肥,又达到无臭、无蛆,深受农民欢迎,后因农村体制改变未能坚持。当时,通过这些措施,农村卫生面貌明显改观,使许多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得到控制。如南安县官桥乡曙光村,在1949年前是血吸虫病严重流行区,1949年后,特别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中,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有计划地进行以水改、厕改为重点的卫生基本建设,把原来遍布村里房前屋后的340多个旧粪坑全部填掉,建成了三格化粪池厕所14座,并新开了田头厕所89个;同时结合兴修水利,改造环境,促进了该村血吸虫病的消灭,被评为全国农村卫生工作先进单位,中共福建省委还号召全省农村卫生工作学习曙光。
  70年代,开发沼气科学技术,省卫生部门首先在莆田、龙海、长汀等地试行建沼气池进行粪便处理。如莆田县东庄公社石码大队从1974年开始,发动社员办沼气;1975年,建成厕所、猪圈、沼气“三合一”的沼气池432座,猪圈、沼气“二合一”的沼气池158座;到1978年,大队已有81.1%农户用上沼气,卫生面貌显著改善,传染病减少了,粮食由于肥效提高也增产了。在推广沼气技术的过程中,由于有些地方技术指导不够,建池质量不高,造成一部分沼气池建得不合格,建后又废弃不用。据1987年底统计,莆田、仙游、长汀和清流等县共有沼气池19634座。
  80年代后期,部分村镇在新建住宅和单位修建了一些水冲式或无害化公厕和小三格化粪的家庭厕所,有些地方开始研究和探索如何适应农村新情况进行改厕的新路子和新办法。但从全省总的情况看,农村大量使用的还是各家各户不卫生的露天粪坑或粪桶,粪便基本上未作无害化处理。厕改和粪管,仍是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的薄弱环节。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卫生志

《福建省志·卫生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出版

本书记录了1989-2005年福建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历程,内容有:卫生规划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执法监督、健康教育与促进、爱国卫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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