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处置重大涉外案(事)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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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96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处置重大涉外案(事)件
分类号: D822
页数: 4
页码: 238-2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处置重大涉外案(事)件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澳大利亚海员猝死事件、制止外国人在福清非法传教、救助韩国失事货船船员、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福州办事处”诈骗事件、恐吓敲诈新加坡、菲律宾驻厦门总领馆事件、日本企业老板死亡事件、法国技术员遇害事件、赤道几内亚留学生坠楼自杀事件。
关键词: 福建省 涉外案件 处置

内容

一、澳大利亚海员猝死事件
  2002年1月,丹麦籍货轮抵达漳州港装货,其澳大利亚籍海员史蒂沃特(64岁)上岸到一发廊消费时猝死。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但店主和目击证人已不知去向。从现场勘察和遗物判断,死因是死者年纪较大,且服用过量兴奋药。事发后,漳州市外事办牵头,与各有关部门配合,妥善处理各项善后工作。
  二、制止外国人在福清非法传教
  2002年7月11日,福清市有关部门在福清市港头镇高东村教堂内查获4名外国非法传教人员。
  经调查,这4名外国人于7月5日从香港乘飞机抵达福州,由港头镇东高村教堂负责人将他们接到高东村教堂住下。8日晚,他们开始办班讲课,用英语讲解《圣经》等。授课对象是14~15岁的学生(共有48人,均在教堂内食宿)。根据中国相关法规,传教须经省宗教部门批准。经有关人员耐心教育,4名外国人表示接受,停止非法传教回国。
  三、救助韩国失事货船船员
  2002年9月7日,一艘韩国籍货船从香港前往日本鹿岛港途中遭遇16号台风,8日下午,船只受损后随波漂流至大沙岛海域附近,船上15名船员全部落水。此时,出海作业的连江县苔录镇后湾村闽连渔0567号渔船正好途经此地,发现遇难韩国货船,立即实施营救,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接到报告后,平潭县主要领导做出批示,分管领导赶赴现场,组织边防官兵出动快艇参与搜救。闽连渔0567号渔船船员放下救生艇,将落水的2名韩国人、5名缅甸人救起,而另外8名船员失踪。获救的7名船员被及时送往苔录卫生院接受全面检查、治疗,他们的衣食住行也得到妥善安排。福州市和连江县有关部门领导还到医院看望获救船员,表示政府将尽最大努力为他们提供帮助。事发后,省外事办和福州市外事办立即与韩国驻华使馆联系,安排获救船员回国。
  四、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福州办事处”诈骗事件
  2003年9月,据福建省相关报纸报道,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福州办事处”在福清一带招募赴韩劳务的劳工,招募活动持续了半个月,有近100人报名。其间,主管部门发现该办事处从事非业务范围的活动后,曾严令禁止,该办事处负责人韩国人宋明珪当面向主管部门递交保证书,保证今后不再从事类似活动。但宋明珪在收到第一笔70万元押金和10万元报名费后不知去向,只留下不明真相的中方雇员在应对,受骗劳工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件发生后,省外事办立即照会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通报有关情况并请其协助调查是否有韩国中小企业振兴公团这一组织。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十分重视,很快复函省外事办,告韩国确有中小企业振兴公团这一全国性组织,但是没有宋明珪这个人,该组织也未曾在福州设立办事处。公安部门迅速介入,立案侦查,但该人已离境。
  五、恐吓敲诈新加坡、菲律宾驻厦门总领馆事件
  2004年3月1日,新加坡驻厦门总领馆接到一封恐吓勒索信。写信人自称是中国“第二世界研究机构”负责人,从事搜集信息、监测各种疫病以及进行恐怖活动等,并已经获得多种致命病毒,在信内掺杂了部分白色粉末(后经检验为无毒的地瓜粉),要求新加坡驻厦门总领馆在3天内为其提供5万元人民币,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3月2日,菲律宾驻厦门总领馆紧急约见厦门市外事办,向外事办提供一封署名为“菲律宾驻华研究机构”的恐吓信。写信人自称最近研究生命信息,发现菲律宾一个非法组织预谋一次炸弹爆炸事件,但因缺乏资金无法对该非法组织实施有效监控,要求菲律宾驻厦门总领馆提供1万元~2万元人民币,汇到该机构账户。
  上述两起案件发生后,外交部、福建省及厦门市政府均予以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立即组织力量展开侦破工作。3月4日,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六、日本企业老板死亡事件
  2002年9月,日本人池田博到漳州市平和县九峰镇投资创办平和华瀛工艺饰品有限公司。2004年4月7日晚饭后,池田博在其厂区与员工交谈、聊天,看电视至晚上十点多,洗完澡觉得身体不适,员工们便扶他躺下,随后将他送至九峰医院,值班医师立即组织抢救,检查发现患者心脏已停止跳动,瞳孔扩大,确诊为心肌梗死死亡。
  8日上午,县卫生局派两名医生前往九峰医院了解死者发病过程和抢救情况,确认九峰医院医师诊断无误。县外事办根据《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商请县公安局派警保护现场,派法医确认,要求华瀛公司负责通知死者家属及日本驻广州总领馆,并对遗体进行冷藏等善后处理。4月11日,他的两个儿子前来奔丧,兄弟俩决定遗体就地火化后将骨灰携带出境。县外事办还协助死者家属和华瀛工艺饰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妥善解决了公司去留问题。
  七、法国技术员遇害事件
  2005年4月3日上午,应邀到厦门为太古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安装软件的法国技术员罗姆•普拉达里埃和同事一行3人乘渡轮赴鼓浪屿参观途中,被一江西人杨庆华持刀杀害,凶手当场跳海逃跑,但很快被抓获。经查,该嫌犯患有神经病,事后被收容在精神病院。
  案发后,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破案工作。厦门市外事办始终保持与法国驻广州总领馆的联系,主动反馈情况,及时沟通,取得法方理解。在被害者遗体运输出境等善后事宜中,厦门市外事办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同时,《厦门日报》及时发布消息,介绍情况。来厦处理善后的法国驻广州总领事对厦门市长在事发后即亲自与其通电话交换意见表示感谢。
  八、赤道几内亚留学生坠楼自杀事件
  2005年5月15日上午,厦门大学保洁员发现赤道几内亚留学生希拉里仰卧在大楼外东侧水泥地面,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其已经死亡。经厦门市公安局勘查,认定是高空坠楼自杀。
  事件发生后,厦大领导立即在现场主持召开协调会,成立善后工作处理小组,第一时间向赤道几内亚驻华使馆通报此事。当天下午使馆派三秘莫尔和恩瑟两人赶到厦大。18日,厦大收到赤道几内亚驻华使馆照会,希望将死者遗体运回本国。经教育部门协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同意支付运送费。根据有关规定,厦大与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的分支机构厦门殡仪馆联系有关事宜后,向赤驻华使馆通报事情进展情况并请赤方提供该国的风俗习惯和需要举行的仪式。19日,赤驻华使馆回复厦大,提供了遗体接收入的姓名和地址,但未提及风俗习惯。21日又来电,同意遗体启运时间,但不派人参加仪式及护送遗体。28日上午,厦门市殡仪馆为死者穿上厦大购买的人殓用的衣服,并化了妆。告别仪式结束后,殡仪馆严格按照《外国人在华死亡后的处理程序》中的国际尸体运输包装要求,对遗体做了防腐处理,并用厚塑料包裹,放人金属箱内,箱内放置海绵吸湿物,连接处用锡焊密封。金属箱套装在夹板箱内,箱外另套帆布袋,整个过程都录了像。
  6月3日,厦大收到中国驻赤道几内亚使馆传真,告知遗体顺利抵赤,但赤外交部对遗体未穿衣服,只是装在塑料袋中简易包装,又未装入棺材运输,与当地文化、习俗极为冲突而表示强烈不满。为此,厦大立即向中国驻赤道几内亚使馆通报遗体处理和运送的详细经过,并指出,由于对其风俗不了解,已请赤驻华使馆告知,但赤驻华使馆没有答复,也未派人到入殓现场。殡仪馆也出具说明函,表示一切工作均按有关规定办理。经中国驻赤道几内亚使馆做工作,最后赤方承认其驻华使馆工作有疏忽,并对中方善后处理工作表示感谢。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为《福建省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展现了1999年至2005年的福建省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工作。特别是记录了2000年以后,福建省政府所确定的省外事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各设区市、县政府的改革成果,以及省、市、县三级外事部门和省直机关外事机构的设置,勾勒出福建省“大外事”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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