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处置重大领事保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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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96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处置重大领事保护事件
分类号: D822
页数: 4
页码: 235-23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处置重大领事保护事件的详细情况,其中包括了多佛惨案、中国渔工在菲被扣事件、“福远渔225号”渔船在斯里兰卡遭不明武装袭击事件、平潭32名劳工在马来西亚被拘留事件、莫克姆湾惨案、7名平潭居民在伊拉克被绑架事件、8名平潭居民在伊拉克遭挟持事件。
关键词: 福建省 多佛惨案 领事保护事件

内容

一、多佛惨案
  2000年6月19日,英国多佛港海关在对一辆荷兰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货柜内藏有60名华人偷渡客,其中58人已窒息死亡,仅2人幸存。经查,这60名偷渡者来自福清、长乐等地。他们以出国旅游的名义从北京出境,途经莫斯科、捷克、荷兰、比利时后,在“蛇头”的安排下,藏匿在冷冻货柜车中,经轮渡穿越英吉利海峡后抵达英国多佛港,但由于货柜通气孔被堵塞,车厢内缺氧,最终酿成惨剧。
  “多佛惨案”披露后,6月23日,英国当局把部分遇难者基因样本送到中国公安部。同日,公安部派出专案组进驻福建。在省政府的配合下,专案组深入福清、长乐等地,逐户走访,确定58名遇难者的身份。同时,省公安厅也成立专案组,全力追捕涉案“蛇头”。26日,福建省派工作组赴英国协助辨认多佛惨案遇难者身份。2001年1月19日凌晨,运载58名遇难者遗体的包机抵达福州,40辆卡车随后将遗体从机场运往各乡镇,由死者亲属认领后就地安葬。2001年4月5日,英国肯特郡地方法院对该惨案涉案人员做出一审判决,荷兰籍货车司机以杀人罪被判处14年监禁,一名参与此案的翻译人员被判处6年监禁。5月11日,荷兰鹿特丹地方法院对涉案人口走私团伙的9名被告做出判决,其中2名主犯被判处9年监禁,其他5人被判处30个月至7年监禁,另外两名被告被判无罪释放。二、中国渔工在菲被扣事件
  2002年4月,一艘台湾渔轮在菲律宾海域捕鱼时被菲律宾军方查扣,受雇于台湾渔轮的12名福建省漳浦县渔工及台籍船长随船被关押在距离菲北部边远小镇2000米的海面上。菲律宾司法部门指控台渔轮非法入境捕鱼,要求台湾船主支付巨额罚款,但船主不同意,致使中国大陆渔工受牵连被困海上一年,生活条件恶劣,渔工备受折磨。
  2003年4月,漳州市政府派工作小组赴菲处理,向菲有关部门交涉,要求改善渔工生活条件,尽快无罪释放渔工,并为渔工聘请律师,据理力争,争取渔工早日回国。8月,一次大台风使被困海面渔轮在与台风搏斗中脱离险境返航。
  三、“福远渔225号”渔船在斯里兰卡遭不明武装袭击事件
  2003年3月20日,福建省“福远渔225号”渔船在斯里兰卡东北部穆莱蒂武海域进行拖网作业时,遭不明身份的武装船只袭击,被炮火击沉。该事件共造成7名船员死亡,8名船员失踪(均为平潭县人),另有8名受伤船员被同在斯里兰卡捕鱼的“福远渔226号”渔船营救。
  事件发生后,在中国驻斯使馆要求下,斯海军出动4艘军舰、2架直升机前往事发海域展开搜救,但未找到失踪人员。同时,省政府召开由省外事办、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州市政府、平潭县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决定派工作组赴斯现场处置。3月27日,由上述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抵斯后,安排国内家属赴斯与遇难者遗体见面,料理后事;探望受伤和获救船员,安排他们尽早回国,并与斯政府进行赔偿谈判。在中国大使馆主办的追悼会上,斯里兰卡政府总理送来花圈,并派外交部长参加,最后商妥由斯政府向每位遇难者家庭补偿1万美元。
  四、平潭32名劳工在马来西亚被拘留事件
  2003年3月,平潭县32名村民通过非法中介入介绍,以旅游名义到马来西亚务工。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因劳务公司无法兑现承诺,双方发生纠纷,中介入强行拿走劳工的护照。由于签证到期,32名劳工成为非法滞留者,被马来西亚警方拘留。
  事件发生后,福州市委书记何立峰、市长练知轩均做出批示。6月24日上午,副市长陈奇召开会议,与市外事办、市外经贸局、平潭县政府共同研究应对措施,拟定处理方案。
  7月2日,在省、市外事办和中国驻马使馆的努力下,终于和马来西亚政府商妥遣返方案,32名劳工顺利回国。五、莫克姆湾惨案
  2004年2月5日,在英国打工的20名福建籍公民(其中福州市18人、莆田市2人)在英国兰开夏郡莫克姆湾拾贝时因组织者过失,涨潮时不幸遇溺身亡,另有一名福州籍人员失踪。莫克姆湾惨案发生后,省政府多次召集省外事办、公安厅、省委宣传部、福州市政府等部门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周密安排,针对DNA采集、遗体接回等各个阶段工作制定详细方案,分配任务,明确职责,及时上传下达,沟通信息。11月5日,由英方出资包机将遗体直接运回福州,在相关乡镇政府负责人的护送下,将遗体分别运回各村下葬。
  同年,英国福清同乡会受遇难者家属委托向法院起诉,追究英方雇主责任,要求赔偿。2006年3月28日,组织非法移民拾贝者林良仁(中国籍)被一审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六、7名平潭居民在伊拉克被绑架事件
  2004年4月11日,7名在伊拉克务工的平潭县居民在伊拉克中部城市费卢杰至北部城市摩苏尔的公路上被不明身份的武装分子绑架。
  党和国家领导人指示外交部和有关驻外使领馆全力开展营救工作,中国驻伊拉克使馆复馆小组随即通过多种渠道,商请伊方采取必要措施,确定绑架者身份及人质去向,在确保人质安全的情况下紧急开展营救工作。同时,与当地伊拉克穆斯林长老会联系,请其施加影响,协助解救人质。省外事办会同福州市政府、平潭县政府密切关注事态进展,配合外交部开展工作。
  4月12日晚9时,劫持者将7名被劫持人员交给伊拉克穆斯林长老会,由长老会向中国驻伊拉克使馆复馆小组移交了被扣人员。
  七、8名平潭居民在伊拉克遭挟持事件
  2005年1月18日,一个自称“伊斯兰抵抗运动努曼旅”的伊拉克武装组织宣布挟持了8名中国公民,要求中国政府必须在48小时内澄清在伊拉克问题上的立场,以及这批中国工人在伊境内的目的,否则将8名人质砍头。经中国驻伊使馆确认,被挟持的8人均为福建省平潭县自行前往伊拉克的务工人员,他们在准备租车离开伊拉克前往约旦时遭劫持。
  事发后,国家主席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等领导人,当即指示外交部和驻伊使馆等有关方面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全力解救被挟持人员。省委书记卢展工、代省长黄小晶立即指示省外事办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外交部和驻伊使馆,全力解救被劫持人员,安抚被挟持人员家属。
  1月21日,挟持中国公民的武装人员公布第二盘录像带称,如果中国政府下令禁止中国公民进入伊拉克,他们将善待被关押的中国人。为此,中国驻伊使馆于当天发表声明:中国政府和中国驻伊拉克大使馆已多次要求中国公民目前不要来伊拉克。外交部亚非司司长翟隽3次接受阿拉伯电视台采访,强调8名被绑架者是普通中国公民,是自行来此谋生的。他们在纳杰夫一家服装厂工作,与许多伊拉克人一样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同日,外交部派翟隽率特别工作小组赴巴格达,开展营救工作。22日,挟持者通过阿拉伯电视台发表了释放人质的声明,并称将8名中国公民移交给伊拉克一宗教团体。23日,外交部特别工作小组与驻伊使馆工作人员赴当地最危险地区,将获释人员安全接回中国驻伊使馆。
  25日中午,在外交部特别工作组的护送下,8名获救同胞顺利抵达安曼国际机场,于当天下午3时登机离开安曼,于北京时间26日晚抵达福州机场,翟隽及特别工作小组人员一同返回,并将8名同胞送回平潭县。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福建省志·外事志1999~2005》

出版者: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本书为《福建省志》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展现了1999年至2005年的福建省对外交往和对外开放工作。特别是记录了2000年以后,福建省政府所确定的省外事办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各设区市、县政府的改革成果,以及省、市、县三级外事部门和省直机关外事机构的设置,勾勒出福建省“大外事”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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