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政法部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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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858
颗粒名称: 五、政法部门
分类号: C829.22
页数: 1
页码: 256
摘要: 本文记述了省法院、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的统计工作情况。
关键词: 省法院 省司法厅 统计工作

内容

(一)省法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研究室内设统计组(科),由一名副院长分管统计工作。1995—2004年,统计组配备1名统计员,2004—2005年,配备2名统计员。
  (二)省司法厅
  1995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日常业务统计数据主要由相关的业务处、科室负责收集。地方各级司法部门按照司法部统一印制下发的表格进行填写、审核、上报上一级对口业务处、室。省厅各专业处将数据汇总到厅办公室,由办公室整理后,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
  (三)省监察厅
  省纪检监察机关没有设立部门统计机构,有关统计报表由相关职能室负责统计汇总,并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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