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县级统计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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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826
颗粒名称: (三)县级统计局
分类号: C829.22
页数: 2
页码: 237-238
摘要: 本文介绍了福建省县级统计机构在1996年至2005年期间的组织机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变化,包括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增减等。
关键词: 县级统计机构 职能配置 人员编制

内容

1996年,有些县(市、区)政府未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全省县级统计机构的规格、编制参差不齐,有的为正科级,有的为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多在4~6名之间。松溪县政府统计机构被撤并,厦门市所辖的同安区、思明区、开元区、湖里区、鼓浪屿区、集美区、杏林区,泉州市所辖的石狮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肖厝管委会,甫田市所辖的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等13个区(市)设立计划统计局,未独立设置统计机构。
  2000年,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应保持稳定并有所加强。2002年,在政府机构改革时,大多数县(市、区)独立设置统计局。
  2002年,泉州市下辖的4个县、3个市和4个区单独设立统计局。晋江、南安为正科级单位,其余县(市、区)为副科级。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配备级别均为正科。
  同年,莆田市区划调整,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含湄洲岛)均单独设立统计局,为政府直属机构,规格定为副科级。2003年11月经莆田市委编委决定各县区统计局作为部门管理机构,规格定为正科级。
  2003年,全省86个县、市、区的统计局全部实现按一级机构设置,为正科级,其中厦门市辖区为正处级。原先被合并的县统计局得到恢复,原先没有单独设立统计机构的市、区单独或相对独立设立统计局。
  2005年,全省84个县(市、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589名,平均每县(市、区)7名。但有13个县(市)统计局行政编制在6名以下,10个市辖区行政编制在3名以下,其中:福州的鼓楼区、仓山区,泉州的泉港区、漳州的龙文区只有行政编制2~3名,没有事业编制。此外,2005年全省1133个乡、镇、街道中,独立设立统计站的有520个。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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