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统计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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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8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统计局机构
分类号: C829.22
页数: 10
页码: 232-24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行政机构:福建省统计局和设区市统计局是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提供统计资料和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局内设多个职能处室,总编制数量在不断调整中。其中,2005年统计局总编制193名,实有人数173人。设区市统计局行政编制多的为40名,最少的莆田为14名。
关键词: 统计局 行政机构 部门统计

内容

一、行政机构
  (一)福建省统计局
  1995年10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规定省统计局为省政府主管全省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工业交通统计处、农村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统计处、外经统计处、人口统计处、社会与科技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综合统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等12个职能处(室)。行政编制1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2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14名。
  1997年2月20日,中共福建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察厅驻省统计局纪检组、监察室的通知》,同意设立“中共福建省纪委驻省统计局纪律检查组”和“福建省监察厅驻省统计局监察室”,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1997年6月26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重新核定省统计局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名。
  1998年4月13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省统计局政策法规处对外增挂省统计执法检查队牌子。
  1999年1月5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加省统计局行政编制1名,用于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2000年7月22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统计局是省政府主管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的直属机构,为正厅级。内设办公室(挂“基建财务处”牌子)、政策法规处(挂“福建省统计执法检查队”牌子)、工业交通统计处、农村统计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贸易外经统计处、人口统计处(挂“社会与科技统计处”牌子)、国民经济核算处、综合统计处、人事教育处等10个职能处(室)。
  同时,核定省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为5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副厅级)1名,总统计师(副厅级)1名;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其中:正处级11名,副处级11名。核定福建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福建省人口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事业编制9名。因此,省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由原110名减少为60名(包括纪检人员编制3名),缩减45.5%,加上机关事业编制9名,共69名。机关工勤人员按有关规定核定事业编制8名。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职能划出,交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承担。新增组
  同年9月27日,省纪委、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监察厅《关于省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和处级领导职数的通知》规定:派驻省统计局纪检组、监察室行政编制3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
  2000年10月8日,省统计局人事教育处内设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规格为正科级。核定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名,其中:工作人员3名(科长1名),司机2名。12月11日,局办公室加挂的基建财务处牌子更名为财务基建处。12月12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加省统计局行政编制1名,用于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2002年12月4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加省统计局行政编制1名,用于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2004年12月30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加省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名,用于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2005年2月2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省统计局设立统计设计管理处,核定处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所需人员编制在本局现有行政总编制内调剂解决。主要职责:拟定全省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和制订全省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按规定审核或审批有关的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省委、省政府部署的专项调查任务。
  2005年11月4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增加省统计局行政编制2名,用于接收安置军转干部。
  2005年底,省统计局总编制193名,实有人数173人,其中:行政编制87名,实有83人;事业编制106名,实有90人。
  (二)设区市统计局
  1996年,各地市均单独设立政府统计机构,为正处级单位,行政编制多的为40名,最少的莆田,行政编制14名。从内设机构看,除福州有办公室、法规科、工交科、农业科、基建科、外经科、商贸科、劳工科和综合科等9个内设机构外,其余设区市多数为4~6个内设机构。
  2002年,政府机构改革,各设区市保留独立统计机构,编制有不同程度的缩减,漳州、南平行政编制由18名减少到15名,厦门行政编制由32名减少到22名。
  [=此处为表格(续表)=]统计机构工作增加的职能主要有: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并管理名录库,负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的管理,承担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等。划出的职能主要有国有企业职工下岗统计。
  随着统计工作领域的拓展,各设区市政府统计机构编制有所增加,至2005年,基本恢复到2002年前的水平。
  (三)县级统计局
  1996年,有些县(市、区)政府未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全省县级统计机构的规格、编制参差不齐,有的为正科级,有的为副科级单位。行政编制多在4~6名之间。松溪县政府统计机构被撤并,厦门市所辖的同安区、思明区、开元区、湖里区、鼓浪屿区、集美区、杏林区,泉州市所辖的石狮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肖厝管委会,甫田市所辖的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等13个区(市)设立计划统计局,未独立设置统计机构。
  2000年,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指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队伍应保持稳定并有所加强。2002年,在政府机构改革时,大多数县(市、区)独立设置统计局。
  2002年,泉州市下辖的4个县、3个市和4个区单独设立统计局。晋江、南安为正科级单位,其余县(市、区)为副科级。各县(市、区)统计局局长配备级别均为正科。
  同年,莆田市区划调整,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含湄洲岛)均单独设立统计局,为政府直属机构,规格定为副科级。2003年11月经莆田市委编委决定各县区统计局作为部门管理机构,规格定为正科级。
  2003年,全省86个县、市、区的统计局全部实现按一级机构设置,为正科级,其中厦门市辖区为正处级。原先被合并的县统计局得到恢复,原先没有单独设立统计机构的市、区单独或相对独立设立统计局。
  2005年,全省84个县(市、区)统计局机关行政编制589名,平均每县(市、区)7名。但有13个县(市)统计局行政编制在6名以下,10个市辖区行政编制在3名以下,其中:福州的鼓楼区、仓山区,泉州的泉港区、漳州的龙文区只有行政编制2~3名,没有事业编制。此外,2005年全省1133个乡、镇、街道中,独立设立统计站的有520个。
  二、事业机构
  1999年6月和2000年8月省统计局分别成立福建省企业信息开发中心和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2004年12月17日,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清理整顿方案的批复,决定保留省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8个(其中更名2个),脱钩1个。
  (一)福建省统计局计算中心
  1996年,福建省统计局计算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下设综合、系统管理、应用软件、维修等4个科(站)。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全省统计系统各地(市)计算站的业务指导及管理,统计年报及大型普查、调查的数据处理,计算机网络及其设备的管理和维修,统计应用软件的开发和推广,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等。1997年其内设机构维修站更名为设备管理科。
  2004年,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保留福建省统计局计算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统计系统年报及大型普查、调查统计数据的计算机处理服务工作,承担全省统计信息数据库和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应用工作。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4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0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经费由国家财政核拨。
  (二)福建省统计信息服务中心
  1996年,福建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人,内设咨询办公室、市场调查部、信息咨询部3个科级机构。主要职责是接受国内外工商企业及社会各界的委托,进行统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商情分析研究及投资环境咨询,提供各种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预测,提供统计技术、方法的咨询和培训,出版发行以及代发行各专业统计信息资料及书刊。
  2004年,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福建省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更名为福建省统计信息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参与社会经济、统计信息的调查、预测和分析,搜集、整理、编辑有关统计调查资料,为社会各界提供国民经济及社会宏观信息服务。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8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经费由国家财政核拨。
  (三)福建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
  1996年,福建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名。内设秘书科、干部培训科、函授教育科三个科室。主要职责是负责统计教育管理;组织、管理全省统计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和指导中国统计干部学院福建分院,进行统计干部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县以上统计局长培训。
  2004年,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保留福建省统计干部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省统计干部岗位、业务、培训教育工作。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0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经费由国家财政核拨。
  (四)福建省统计科学研究所
  1996年,福建省统计科学研究所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3名为统计学会使用。内设办公室、经济统计研究室、数理统计研究室3个科室。主要职责为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向全省发布课题指南,征求课题承担者。
  2004年,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保留福建省统计科学研究所,主要职责:承担统计基础理论、社会经济统计、经济和社会统计分析预测及数理统计应用研究工作。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统计学会3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经费由国家财政核拨。
  (五)福建省统计局《统计信息》编辑室(《中国信息报》福建记者站)
  1996年,福建省统计局《统计信息》编辑室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编辑、出版、发行《福建统计信息》内部刊物。核定事业编制4名。同年,《中国信息报》福建记者站成立,为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名,负责《中国信息报》在省内的新闻采访、发行、广告宣传以及承担《中国统计》杂志在全省的通联、发行等工作。
  2004年,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保留福建省统计局《统计信息》编辑室加挂《中国信息报》福建记者站牌子,主要职责:承担编辑、出版、发行统计信息刊物;承担《中国信息报》福建记者站和《中国统计》杂志的通联、宣传、发行等工作。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核定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由国家财政核拨。
  (六)中国粮食及农业统计中心福州分中心
  1996年中国粮食及农业统计中心福州分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0名。内设普查部、培训教育部、数据处理部、行政管理部等4个科级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华东部分地区的农业统计人员培训、农业普查试点和本省农业普查等工作。
  2004年,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保留中国粮食及农业统计中心福州分中心,主要职责为:执行联合国粮农组织项目,承办农业普查数据和资料,以及农业与农村经济信息,为党政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8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4名,后勤工作人员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1名。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同年,为规范有关单位内设机构的名称,将原行政管理部更名为行政科;原普查部和教育培训部分别更名为业务一科和业务二科;原数据处理部更名为数据处理科。内设机构更名后,其职能、机构的性质和规格均不变。
  (七)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
  2000年8月4日,成立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为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省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经常性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受委托建立健全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制度,规范管理全省的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工作;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等。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5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4名,专业技术人员19名,后勤工作人员2名。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经费由省财政核拨。内设综合科、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业务二科等5个科级机构。
  2004年7月,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保留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主要职责为: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省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单位等普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数据,对普查资料进行开发应用。机构规格相当正处级,核定事业编制22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人员17名,后勤工作人员2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处级1名,副处级2名。经费由省财政核拨。
  2005年,为与国家普查中心机构设置相衔接,普查中心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综合科、设计管理科、信息管理科、资料开发应用科、组织指导科。
  (八)福建省企业信息中心
  1999年6月14日,成立福建省企业信息开发中心,为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接受企业委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与培训;通过有关媒体发布多层次服务企业的信息;为企业间沟通信息及推广新、特产品提供信息服务。机构规格相当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核定副处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自给。
  2004年7月,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福建省企业信息开发中心更名为福建省企业信息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市场与统计调查研究,编辑相关资料,并提供信息服务。机构规格相当副处级,核定事业编制12名,人员结构为: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9名,后勤工作人员1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副处级1名,正科级1名。经费自给。
  (九)福建统计师事务所
  1996年,福建统计师事务所为副处级事业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企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委托对统计成果资料进行评价和技术鉴定,统计信息咨询,市场调查和中介服务,代理统计业务活动,组织统计业务培训,以及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各种经济、统计业务活动。
  2004年7月,在清理整顿直属事业单位时,福建统计师事务所与省统计局脱钩,原省编委批复的文件停止执行。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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