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统计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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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760
颗粒名称: 一、“三五”统计普法
分类号: C829.2
页数: 2
页码: 168-1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6-2000年,省统计局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包括统计普法宣传材料、新闻媒介和宣传车、咨询台、知识竞赛、张贴标语等。全省共编印统计普法宣传材料53万册,开展统计普法咨询和上街宣传活动350次,举办统计法培训班819期,培训人员6万名,组织近6万名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考试。
关键词: 福建省 统计普法

内容

1996—2000年,针对不同群体,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全省共编印统计普法宣传材料53万册,在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统计普法宣传稿2000多篇,开展统计普法咨询和上街宣传活动350次,举办统计法培训班819期,培训人员6万名,组织近6万名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普法考试,1万多名参加各级统计部门组织的统计法知识竞赛。
  1996年7月,各级统计部门和法制宣传部门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和宣传车、咨询台、知识竞赛、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10月30日,省统计局印发《福建省“三五”统计普法规划》,并于11月4日,成立以局长冯声康为组长的福建省“三五”统计普法领导小组。
  1997年6月份,结合全省开展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介上进行一个多月的统计法规宣传活动。各地区、各部门也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宣传工具,利用标语、专栏、幻灯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省共在报刊上登载宣传稿近1500篇,电视广播宣传1356次,出宣传栏815期,印发各种宣传材料54800多册,培训宣传骨干人员11400多人。
  1998年,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中办7号文件)精神,在全省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编写《统计执法记事》、《统计行政执法手册(一)》等书刊和宣传材料。组织全省县以上党政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2400多人参加贯彻“中办7号文件”电视电话会议。同时,按照文件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的统一布置,全省近2万名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进一步深入学习统计法,提高对统计上弄虚作假严重危害性的认识。据统计,全省共在报纸、电视台宣传700多次,举办宣传栏1273期,编印宣传材料46000多册。
  1999年年底,省统计局编印统计法宣传贺年卡3万张发送给乡镇以上各级党政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
  2000年1月,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三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4月,制定《福建省“三五”统计普法考核验收实施方案》,设置《自查表》和《评估表》,对考核标准进行具体量化。各地根据验收方案进行自查。5月14日,省统计局与福州市及所辖五个区统计局联合在福州市五一广场开展统计法宣传日活动。在广场显著位置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向过往群众发送宣传材料及宣传品2万多份,并开展统计法规咨询。省统计局副局长龚守栋在现场就统计法在全省贯彻情况接受福建电视台新闻记者的采访。《中国信息报》、《福建日报》、《福建经济报》等新闻媒体作了专题报道。6月26日,省统计局和省纪委、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局等40多个省直厅局负责人在福建分会场参加全国宣传贯彻新修订《统计法实施细则》电视电话会议,副局长龚守栋在会上就福建省统计法制建设情况向全国做典型发言。当天各地通过举办学习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组织宣传周、宣传栏等活动,宣传新修订《统计法实施细则》,还开展普法上街、知识竞赛、媒体网络宣传等活动。
  7月,省统计局与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开展全省“三五”统计普法统一考试。全省乡镇党政领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企业和大型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近6万人参加普法考试。
  11月20日—12月12日,省统计局按照《福建省“三五”统计普法工作省级抽查验收方案》,组成三个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分别对九地市的统计部门、市县主管部门、有关乡镇和企事业单位共54家进行抽查,并考核评分。
  12月,以“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省统计局在福建人民广播电台、《福建日报》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并与福州市及五城区统计局联合开展第二次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暨统计法宣传活动,开展法制咨询,发放5000余份宣传材料。各级统计机构利用标语、宣传车、宣传栏、咨询台、宣传材料、报刊、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统计法宣传活动。
  当年,省统计局政法处、龙岩市统计局、三明市统计局、福州市统计局等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三五”统计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叶怡靖、戴斌、刘于华、何景灿、高德等5人被评为全国“三五”统计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省统计局被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授予“三五”普法先进单位。龙岩市、三明市、福州市、宁德市统计局分别被评为全省“三五”统计普法工作前三名(第三名并列)。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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