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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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750
颗粒名称: 二、执业培训
分类号: C829.2
页数: 1
页码: 1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为提高统计人员素质,省统计局在全省开展统计持证上岗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对在职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其中,统计持证上岗培训开设两门课程,共培训32227人;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在9个设区市所在地参加考试,1465人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开设多门课程,全省共有16000多人参加学习。
关键词: 福建省 教育培训 执业培训

内容

为落实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素质,省统计局在全省开展统计持证上岗培训、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对在职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一)统计持证上岗培训。2000—2004年,根据《福建省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实行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的规定,采取各市、县(区)组织培训,全省统一考试的办法,组织开展统计持证上岗培训。开设《统计基础与实务》、《统计法》两门课程,共培训32227人。
  (二)统计从业资格考试。2005年,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省统计局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为规范统计从业资格考试,2005年10月,省统计局制定《福建省统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当年全省共有1807人报名,在9个设区市所在地参加考试,1465人获取统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统计人员继续教育。根据《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1998年省统计局、省人事厅发出《福建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2002年省统计局为规范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印发《福建省统计局关于福建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意见》,对省、市、县(市、区)统计部门组织统计继续教育的职责进行分工,对教学组织和管理提出规范性意见。2004年省统计局、省人事厅根据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对统计继续教育的对象、目标任务、组织形式、内容、考核、证书登记和检查做出具体规定。
  全省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按三年为一个周期。2002年省统计局分别在永安市和惠安县进行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试点,2003—2005年开展第一个周期的培训,全省共有16000多人参加学习。开设“调查技能简明教程”、“统计分析方法与案例”,“专业统计”、“现代科学技术干部读本”、“创新能力与职业道德”、“计算机知识”和“统计年报知识”等课程。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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