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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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711
颗粒名称: 四、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分类号: C829.2
页数: 6
页码: 120-1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于2004年开始,目的是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为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普查对象包括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等。普查工作分准备、填报、数据处理和上报、数据评估和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等阶段。
关键词: 福建省 经济普查

内容

2003年12月2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2004年9月5日国务院颁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2004年2月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开始进行全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经济普查,主要是为全面掌握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个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含编码)及其数据库系统。搞好经济普查,对研究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经济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对改革统计调查体系,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健全统计监测和预警、预报系统,发挥重要作用。
  (二)组织和实施
  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2004年2月,省政府成立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常务副省长黄小晶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张志南、省统计局局长龚守栋任副组长,21个省直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普办),挂靠省统计局,省经普办内设综合组、调查一组、调查二组、调查三组、调查四组、数据处理组、宣传协调组及执法检查组。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副局长徐一帆兼任。2004年8月因工作调动,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张福坤接任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
  各地、市、县、区也都按照国务院及省政府通知要求,由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组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经济普查工作。铁路、邮政、银行、保险、证券、部队、武警等7个单独组织实施的系统均成立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经济普查工作。
  (三)普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省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四)普查内容和时间
  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标志、从业人员、财务收支、资产状况,企业的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能力,主要原材料和能源消耗及科技开发的投入状况,以及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等。
  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五)普查表式
  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调查表有法人单位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法人单位调查表包括各类法人单位通用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和区分不同活动类型的财务及生产经营情况表,产业活动单位普查表包括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各类产业活动单位通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附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产业活动单位填报),个体经营户普查表为各类个体经营户通用的经营情况综合表。
  (六)普查过程与做法
  从2004年2月开始至2006年12月结束,分准备、填报、数据处理和上报、数据评估和发布、资料开发应用、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等五个阶段。
  1.准备工作(2004年12月底前)
  制订普查工作计划,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和工作条件,建章立制、制定实施方案和明确部门分工,开展普查表试填、经济普查试点和摸底工作,开展普查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进行普查业务培训,做好普查物资、计算机软硬件准备。2004年4月下旬开始,选择长乐、永泰等4个具有代表性的县(区),每个县(区)选择40家企业,开展工业,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的经济普查表试填工作。2004年8月,在宁德市蕉城区进行为期1个月的经济普查试点。2004年9月普查摸底工作在全省铺开。2004年10月开始,分3期对县级以上普查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受训人员1000多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下也相继展开培训。
  2.填报工作(2005年1—3月)
  登记填报、收表、初审和复查。各级普查办领导、业务骨干深入普查第一线巡回检查,督促、指导基层登记填报,1月13日,副省长陈芸到晋江市视察经济普查登记填报工作。
  3.数据处理和上报(2005年1一5月)
  普查数据的录入、审核、修改、验收、核实、订正和上报。制订《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实施细则》。分三批对各县(市、区)数据处理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省经普办对基层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反馈、修改、汇总。
  4.数据评估和发布工作(2005年4—12月)
  事后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质量评估和数据发布。为检验各市、县(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评价全省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省经普办从9个设区市抽调54人与省办人员共同组成9个抽查组分赴各地进行数据质量抽查。各地经普办也根据省经普办的布置,完成对本级普查数据的事后质量抽查核实。在经济普查数据汇总后,省经普办召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编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经济普查数据评估会,以及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室参加的经济普查数据评估会,对经济普查的数据进行多方面的评估。2005年12月,在《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5.资料开发应用、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2005年7月一2006年12月)
  制定普查资料开发方案、普查资料分析研究、编辑出版普查资料、普查工作总结和评比表彰。省经普办制定《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计划》,组织开展近80个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并从中筛选出29篇课题论文汇编成册,在《福建论坛》(人文科学版)公开出版发行。组织编印出版《福建经济普查年鉴》等书刊。完成《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总结》和《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技术总结》,评比表彰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七)主要结果
  1.单位基本情况
  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16.61万个。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0.53万个,机关、事业法人单位3.02万个,社会团体法人单位0.62万个,其他法人单位2.44万个。产业活动单位21.77万个,其中:第二产业5.93万个,第三产业15.84万个。个体经营户133.56万户,其中:第二产业21.37万户,第三产业112.19万户。
  2.就业人员
  全省第二、三产业的就业人员数为1010.13万人。其中:第二产业的就业人员为573.52万人,第三产业为436.61万人。在就业人员中,单位就业人员675.94万人,个体经营人员334.19万人。在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295.25万人。
  3.企业实收资本
  全省第二、三产业10.53万个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为5022.22亿元。在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总额中,由国家投入的资本1387.66亿元,集体投人的资本194.14亿元,个人投入的资本1614.36亿元,港澳台投入的资本1016.21亿元,外商投入的资本809.84亿元。
  4.工业、建筑业的主要数据
  全省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39万个,就业人员378.06万人。工业个体经营户18.12万户,就业人员121.97万人。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6937.00亿元,负债合计3483.6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453.40亿元。利润总额427.2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7287.11亿元。工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028.45亿元。建筑业法人企业单位3497个,就业人员63.41万人。建筑业个体经营户3.25万户,就业人员10.10万人。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建筑业总产值710.69亿元。其中资质内企业679.35亿元。建筑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收入50.12亿元。全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房屋建筑施工面积7587.1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587.05万平方米,竣工价值280.94亿元。建筑业企业的资产合计704.22亿元,负债合计433.05亿元,企业所有者权益合计271.17亿元。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工程结算收入668.63亿元。
  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主要数据
  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2956个,就业人员22.67万人。个体交通运输经营户20.35万户,就业人员27.40万人。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政事业法人单位205个,就业人员0.96万人。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962.15亿元,负债合计400.88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61.27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35.89亿元。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58.20亿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业务收入97.60亿元。交通运输个体户营业收入293.37亿元。全省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利润总额47.50亿元。
  6.房地产业主要数据
  全省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866个,就业人员11.20万人。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1225户,就业人员0.38万人。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为2228.92亿元,负债合计1553.0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75.89亿元。全省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472.17亿元,利润总额35.05亿元。房地产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15亿元。全省商品房建设施工面积5666.65万平方米,竣工房屋面积1737.83万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面积1518.16万平方米。
  7.批发和零售业主要数据
  全省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46万个,就业人员35.41万人。批发和零售业全年商品销售额合计3489.64亿元。全省批发业个体经营户4.58万户,就业人员10.84万人,零售业个体经营户59.32万户,就业人员98.91万人。全省批发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1683.26亿元,负债合计986.12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97.14亿元。全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3199.26亿元,利润总额56.38亿元。全省批发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352.86亿元。零售业个体经营户营业收入1258.65亿元。
  8.住宿和餐饮业主要数据
  全省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335个,就业人员11.37万人,全年营业额83.27亿元。全省住宿业个体经营户0.38万户,就业人员0.98万人,餐饮业个体经营户8.85万户,就业人员25.02万人。全省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170.73亿元,负债合计102.63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8.09亿元。全省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营业务收入82.62亿元,利润总额一4.40亿元。全省个体住宿业营业收入3.67亿元。个体餐饮业营业收入192.25亿元。
  9.其他第三产业主要数据
  全省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7.38万个,就业人员156.93万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35万个,就业人员33.89万人,行政事业及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6.03万个,就业人员123.04万人。全省共有从事其他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18.59万户,就业人员38.59万人。全省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9548.81亿元,负债合计7951.1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597.7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987.66亿元,利润总额127.08亿元。全省其他第三产业中的行政事业和其他非企业法人单位资产合计1769.04亿元,全年收入742.70亿元,全年支出723.61亿元。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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