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交通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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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709
颗粒名称: 二、工业交通普查
分类号: C829.2
页数: 3
页码: 112-114
摘要: 本文记述了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显示,全省工业企业数量和产值均增长显著。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分别为1747.10亿元和1134.37亿元。普查还揭示了福建省的工业实力和结构变化,为政策制定提供了科学依据。
关键词: 福建省 工业交通 普查

内容

(一)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
  福建省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自1995年着手准备,1996年1一5月为普查资料的填报、审核上报阶段,1996年6月开始为普查资料的汇总、质量评估,普查资料的开发研究及成果发布、总结表彰阶段,整个普查工作于1997年6月份完成。
  1.填报、审核工作
  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从企业开始,逐级分解数据质量控制的责任。工业企业严把数据源头关,县一级主管部门及工普办全面审核,地(市)和省一级会审和抽查验收。
  组织数据审核工作。省政府下发《关于认真组织核实工业普查农村工业数据质量的紧急通知》;省工普办制发《关于认真做好工业普查表人工审核工作的通知》;召开各地(市)、县(区)普查业务骨干参加的专题电话会议;印发问题解答;制定《村及村以下工业普查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各级工普办动员组织各方面的业务骨干,采取科学的审核方法和审核流程,把每一张普查表、每一项指标的质量与上报要求落实到人。
  2.数据汇总与质量评估
  省级数据处理以省工普办为主,省统计局计算中心配合进行。由省统计局工交处数据处理人员和计算中心人员共同组成数据处理组,配备服务器等专用设备。地县级数据处理根据“统一技术环境标准、统一数据处理标准、数据处理和管理一体化”的原则,制定《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和《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地(县)级数据处理(录入)工作细则》。全省各地(市)县(区)统一配备工业普查专用微型机,保证数据处理的需要。全省各级工普办还自行编制大量辅助程序,完善数据处理质量控制措施。
  为检验普查数据的质量水平,各地根据省工普办提出的数据质量评估抽查验收办法,在普查表会审同时,采用动态趋势、相关指标等评估方法,对主要指标(乡及乡以上工业取12个指标,村及村以下工业取4个指标)进行评估抽查验收,于数据上报的同时报送质量评估报告。接着,根据全国开展事后质量抽查的部署,全国工普办在全国随机抽取7个省14个县(市)490家企业进行重新调查,三明市和甫田县被抽中。参照全国质量抽查方法,福建省再抽取泉州市和顺昌县各35家企业进行质量抽查,以检验全省普查数据的质量水平。抽查结果表明,全省工业普查数据整体质量合格。
  3.资料开发应用
  省工普办下发《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指导性意见》和《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研究实施方案》,主要做了几项工作:
  发布普查公报。省工普办从1997年3月份开始陆续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普查成果和普查公报。
  加工、整理、出版普查资料。在省工普办编印出版《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资料汇编》系列资料之前,还将一些重要资料以简报或提要的形式公布,提供有关部门研究分析。
  建立交流园地。省工普办创办《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专题研究报告》期刊,供各地区、各部门、各工业企业发表分析研究成果;在有关报刊杂志开辟“工业经济之我见”专栏;以简报形式交流普查简要成果。
  组织专题分析研究。组织15个方面的研究项目:(1)工业经济实力,(2)工业经济结构,(3)工业经济效益,(4)工业生产能力,(5)工业技术进步,(6)工业产品价格,(7)工业规模经济,(8)工业财务指标,(9)工业所得与分配,(10)“三资”企业情况,(11)工业亏损情况,(12)企业市场竞争,(13)工业劳动效率,(14)区域工业实力及其差异,(15)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选取22个专题研究参考选题。
  4.总结表彰
  1997年5月28日召开全省第三次工业普查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会上宣布全国工普办对全省22名优秀组织领导者、58个先进集体和238名先进工作者的表彰。授予全省873个单位为“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先进集体”,授予2868名工作人员为“福建省第三次工业普查先进个人”。
  5.主要结果
  1995年末,全省工业企业数215096个。其中: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数20348个,村及村以下工业(含城镇合作和个体工业,下同)企业数194748个。1995年,全部工业总产值(原规定、现价,下同)2881.47亿元。其中:乡及乡以上工业总产值1747.10亿元,村及村以下工业总产值1134.37亿元。全省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工业增加值410.29亿元,工业增加值率为23.89%。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年末资产总计1927.61亿元,负债合计1152.41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75.20亿元,产品销售收入1469.28亿元,利润总额48.16亿元,利税总额130.54亿元。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原煤1134.18万吨,原盐72.28万吨,木材557.05万立方米,发电量261.55亿千瓦小时,糖I7.42万吨,罐头45万吨,化肥(折纯)51.15万吨,水泥1511.17万吨,钢55.49万吨,成品钢材91.32万吨,微型电子计算机1.11万部,彩色电视机148.35万部。
  (二)第二次全国港口普查
  1997年根据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的部署,福建省开展第二次全国港口普查工作,省交通厅成立省级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制定福建省第二次全国港口普查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港口普查,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为1996年12月31日。主要内容码头泊位、吞吐量、堆场、仓库、装卸机械、港务船舶的基本情况。历时9个月完成调查。为使港口普查资料服务于港口管理工作,省港口普查办公室及时对港口普查资料进行指标归纳、分类汇总和文字说明,形成资料汇编。
  (三)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
  2001年根据交通部和国家统计局的部署,福建省开展第二次全国公路大普查。普查的标准时间为2000年12月31日。普查方法采用实地测量方式。普查范围:全省所有国道(含国道主干线)、省道、县道、乡道和专用公路。同时,还对村道进行调查。凡是人工修建、路基宽度达到4.5米及以上的等外路全部计入普查范围。主要内容:公路里程和构造物情况,公路通达情况,县级以上公路路况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公路数据库以及绘制公路网图集。本次普查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制定下发《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公路普查工作方案》手册,全省共投入公路普查资金2007万元,购置普查设备126台、计算机207台、GPS5台,举办5次公路普查技术培训,投入普查工作人员1562人、调查工作量约12万工日,历时9个多月。普查办组织编写《福建省第二次公路普查资料汇编》(对外公开),还对普查明细数据资料进行整理,编制《福建省第二次公路普查内部资料》(共十卷,省级和九地市各一卷)。
  (四)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
  2002年8月13日交通部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工作的通知》部署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工作,2002年11月份福建省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确定在福州市开展试点,11月25日省交通厅对开展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工作进行部署,调查工作投入经费343.1万元,动用车辆912车次、船舶308艘次、人员3750人次,采集近4万个基础数据,历时11个月完成。普查的标准时间定为2002年12月31日。内河航道普查对象:一是所有已进行航道定级的内河航道(含专用航道);二是尚未定级但近年内进行航道建设或有航道开发价值的内河航道;对于已定级,但因碍航建筑物等因素暂时断航的内河航道和由于其他因素不通航的内河航道均进行普查。主要指标:航道里程、枢纽数量、通航建筑物数量、过河建筑物、航标等。为使普查成果能够对此后福建省航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统计等各项工作服务,实现数字化管理。普查办组织编写《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内河航道普查资料汇编》。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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