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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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图书
唯一号: 130020020230004708
颗粒名称: 一、农业普查
分类号: C829.2
页数: 6
页码: 106-11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是为了掌握农业生产和农业经营的基本情况,对全国农业生产要素、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普查内容包括农村住户、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行政村和乡镇的调查。普查标准时间是1996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标准时期是1996年1月1日到1996年12月31日。普查过程包括准备工作、试点、宣传、培训、物资准备、划分普查区、普查登记与复查、手工汇总、质量抽样检查、数据处理等阶段。
关键词: 福建省 农业 普查

内容

(一)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
  1994年10月29日,执行国务院发出的《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开始着手进行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
  1.普查目的
  掌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农业生产要素的规模与结构的变化情况,查清农村和农民的基本情况,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计划目标以及制定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2.普查对象
  境内(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村住户、乡镇企业、行政村和乡镇。每个调查单位按照所在地域或所属系统的原则进行登记,一个单位在一个地方或一个系统登记,不得重复和遗漏。
  3.普查时点
  普查的标准时间是1996年12月31日,时期指标的标准时期是1996年1月1日到1996年12月31日。
  4.调查内容
  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表分为农村住户调查表、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表、行政村调查表、乡镇调查表、非农乡镇企业基本情况卡片、农业用地卡片。调查表的项目为38个。
  农村住户调查表和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调查表包括:(1)农村住户家庭人口和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特征。(2)从业人员的自然情况,从业时间、从业地点与从事的行业。(3)农村住户雇工情况。(4)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和渔业用地构成。(5)农作物种植和科技应用情况。(6)牲畜、家禽词养情况。(7)农用生产机械、设备和生产用房情况。(8)农村住户的经营类别。
  行政村调查表和乡镇调查表包括:(1)基本特征。(2)户数和人口。(3)社区环境。(4)农业科技与服务单位和人员。(5)农用生产机械、设备和生产用房。(6)集贸市场。(7)财政状况。(8)镇区情况。
  非农乡镇企业卡片包括:(1)单位类别。(2)行业类别。(3)合作合资情况。(4)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情况。(5)企业所在地。(6)从业人员基本情况。(7)生产经营情况。
  农业用地卡片包括:(1)土地详查的农业用地面积(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渔业养殖面积)。(2)土地详查后农业用地的增加、减少情况。(3)1996年年底实有的农业用地面积。
  5.普查过程与做法
  (1)准备工作
  1995年11月1日,省政府发出《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福建省第一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建双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郑文辉、省统计局局长冯声康、省农办主任刘钦锐、省农业厅厅长尤珩、省财政厅副厅长俞传尧、省统计局副局长吴庭任副组长,省委宣传部、省计委、省林业厅、省水产厅、省土地管理局、省水利厅、省乡镇企业局、省农机局、省广播电视厅、省供销社等14个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统计局副局长吴庭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下设行政、秘书、培训、普查、数据处理5个组,配备工作人员20多人。全省共选调出普查员12万多名,普查指导员2万多名。
  全省各地、市、县、区于1995年11月至1996年7月组建成立第一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级政府均由一名负责人担任组长,组织、协调当地的农业普查工作。乡、村级农业普查机构于1996年3月至8月组建完毕。
  省农业普查办公室于1996年1月起开始研究制定《福建省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实施方案》,对农业普查试点、宣传、培训、物资准备、划分普查区、普查登记与复查、手工汇总、质量抽样检查、数据处理等各阶段工作制定专项实施方案与工作流程表,并层层建立和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制。此外,还建立全省农业普查工作定期检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和推动各地农业普查准备工作的扎实开展。
  第一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别负担。省级筹措经费2300多万元,地、县级筹措经费1700多万元,乡及以下筹措经费2000多万元。
  省级农业普查试点于1996年4月底前完成。先后选定具有“山区、林业为主、经济欠发达”特征的尤溪县与“经济较发达、经济结构较复杂、沿海开放地区”特征的晋江市作为农业普查试点县。在尤溪县试点期间,联合国粮农组织专家威廉·哈伦和中国粮农中心普查高级顾问何焕炎等一行四人到西滨、双洋等乡村进行现场调查指导,考察农业普查试点工作。通过普查试点,探索经验,进一步完善福建省农业普查方案。各地、市、县的农业普查试点工作于1996年10月底前完成。
  1996年9月至12月中旬,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对普查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共分7期对省属有关单位农业普查业务人员和地、市、县(区)农业普查主要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地、市、县(区)属有关单位及农业普查办公室农业普查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地(市)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实施;乡(镇)、村农业普查业务人员和农业普查指导员与普查员的培训工作由县(市、区)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996年9月至1997年1月,进行大规模的普查宣传活动。全省共制播农业普查电视宣传节目23万多期(次),播放专题广播节目3万多期(次),播发宣传稿件1.70万篇,张贴宣传标语22万多张,基本做到家喻户晓。
  1996年11月,由各乡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完成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的划分工作。按所辖地域原则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以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所属居委会所辖地域为普查区,以村民小组所辖地域为普查小区。没有设置村民小组、人口密度较大、交通条件较便利的地区,按50~80户设置一个普查小区。没有设置村民小组、人口密度小、交通条件较困难的地区,按30~50户设置一个普查小区。在普查标准时间之前的15天内,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入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开展入户摸底工作。
  (2)现场登记与复查
  1997年1月1日,各地按照全国统一部署同时开始农业普查的入户登记工作。14万多名普查工作人员对全省542万多个农户、1.5万多个行政村、916个乡镇和5万多个非农乡镇企业进行逐个查点和填报。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全程参与调查质量的现场跟踪控制。各级农普办在现场登记工作期间建立值班制度和工作汇报制度,掌握工作情况,统一解答疑难问题。据统计,全省县级以上党政领导深入农业普查现场2877人次,乡镇一级的领导有22649人次深入农业普查第一线,帮助解决现场登记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普查登记完毕后,各级农普机构根据普查指标之间的各种平衡关系和人工逻辑检查规则,逐表逐项地进行复查,发现差错,经核实予以更正。
  (3)手工汇总、质量抽样检查、数据处理与总结表彰
  第一次农业普查数据的手工汇总从1997年2月初开始,到3月中旬完成。省农业普查办公室随机在全国抽中7个县(市、区)和省扩大抽中4个县(市、区)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质量抽查结果显示,现场登记误差都在允许范围内。这次农业普查数据处理采用“光电录入、超级汇总”的工作模式。A601表即农村住户调查表采用光电录入,按照统一数据定义标准研制软件,省、地(市)级均采用由原始数据超级汇总的处理方式。录入后,A601表进行0.1%的人工录入比较校验,A602表~A606表进行100%的复录校验。录入、编辑、审核工作在1997年3月至1998年1月全面完成。省级汇总工作于1998年8月底前完成。省级农业普查微观数据库建设工作于1999年6月底前完成。1999年11月上旬召开全省农业普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表彰第一次农业普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6.普查主要结果
  (1)农村住户规模
  1996年末,全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数有542.31万户,其中:沿海地区(含福州市、厦门市、甫田市、泉州市、漳州市,下同)352.12万户,丘陵地区(含三明市、南平市、宁德地区、龙岩市,下同)190.19万户。
  (2)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规模与结构
  1996年末,全省非农村住户类农业生产经营单位22172个。其中:国有1053个,集体9014个,私营、个体单位5382个,外商、港澳台单位249个,联营单位6474个。经营种植业为主的单位有8565个,畜牧业为主的单位有1145个,林业为主的单位有4873个,渔业为主的单位有7589个。沿海地区14497个,其中渔业为主的单位6383个;丘陵地区7675个,其中种植业为主的单位3727个。
  (3)非农乡镇企业的规模与结构
  1996年末,全省非农乡镇企业有50178个。其中:乡镇办9133个,村办15162个,联户办和户办25883个。沿海地区36405个,丘陵地区13773个。非农乡镇企业从业人员148.00万人。
  (4)农村从业人员和农业机械
  农村从业人员总量及行业结构。1996年末,全省农村从业人员为1460.24万人,其中:从事农业人员为902.15万人,从事非农业人员558.09万人。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住户542.31万户计算,户均从业人员为2.69人。
  农村从业人员的从业地区和流向。在本乡内从事劳动的为1196.01万人,在本乡以外从事劳动的为264.23万人。其中:在本县外乡从事劳动的为104.12万人,在本省外县从事劳动的为106.57万人,在外省从事劳动的为53.54万人。
  农业科技人员与专业人员。1996年末,全省农村农民科技人员8.84万人。其中:种植业科技人员6.70万人,牧业科技人员1.03万人,林业科技人员0.37万人,渔业科技人员0.74万人。农民专业人员4.73万人,平均每个村委会有3.13人。其中:农机员1.36万人,水管员0.99万人,电管员2.38万人。1996年,农村参加过农业技术培训的有17.76万人;在农村各种农业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中,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1.29万人。
  主要农业机械。1996年末,全省农村拥有五种主要农业机械(大中型拖拉机、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动脱粒机、农用运输车)总量20.39万台(辆)。平均每万名农村从业人员拥有139.63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750台,小型拖拉机11.10万台,联合收割机312台,机动脱粒机5.27万台,农用运输车3.71万辆。
  (5)农村镇区规模及其社会经济状况
  镇区规模。1996年,全省农村镇(不包括城关镇)有532个,占全部乡镇个数的58.08%。每个镇镇区平均占地面积为1.80平方公里,平均总人口5795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55人。沿海、丘陵地区农村小城镇个数分别为313个、219个,分别占沿海、丘陵地区乡镇个数的71.30%和45.91%。
  镇区的企业数量与结构。全省平均每个镇区的企业为30个、企业从业人数为941人。企业从业人数占镇区总人口的比重为16.23%、占非农业人口的比重为53.59%。国有、集体、私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8.42%,从业人数占77.00%。工业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58.05%、从业人数占74.64%。
  农村镇的集市数量和结构。1996年末,在农村镇所辖范围内,由镇直接管理、经工商部门批准、具有固定场所的集贸市场为763个,其中:综合市场627个、专业市场136个。平均每个镇有1.44个集贸市场。
  (6)农业用地的数量和结构
  耕地面积。全省耕地面积为2110.53万亩,占农业用地面积13.4%。其中:水田面积1715.53万亩,旱地面积395.0万亩。在旱地面积中,水浇地面积59.08万亩。沿海地区耕地面积1009.01万亩,丘陵地区耕地面积1101.52万亩。
  林地面积。全省林地面积为12590.33万亩(未含园地面积中的经济林面积),占农业用地面积79.7%。其中:有林地面积10008.08万亩,灌木林地面积179.29万亩,疏林地面积491.66万亩。沿海地区林地面积3035.13万亩,丘陵地区林地面积9555.2万亩。
  园地面积。全省园地面积为884.78万亩,占农业用地面积5.6%。其中:茶园面积208.70万亩,果园面积632.81万亩,其他园地(包括桑园、橡胶园等)面积43.27万亩。沿海地区园地面积544.36万亩,丘陵地区园地面积340.42万亩。
  渔业养殖面积。全省渔业养殖面积为212.91万亩(不含管养和轮养面积),占农业用地面积1.3%。其中:沿海地区渔业养殖面积149.33万亩,丘陵地区渔业养殖面积63.58万亩。
  (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国务院2005年4月29日发出《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福建省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1.普查目的
  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
  2.普查对象和内容
  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的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3.普查时点
  标准时点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的标准时期为2006年1月1日到2006年12月31日。
  4.组织领导
  2005年8月16日,省政府发出《关于做好福建省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成立福建省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德章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明、省统计局局长龚守栋、省农业厅厅长姜安荣、省委农办副主任林义杰、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毓寰、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小平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组、业务组、宣传组、政策法规组和数据处理组5个工作组,配备工作人员30多人。省统计局副局长陈志强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内,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市、县、区于2005年10月起开始组建成立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05年11月8日,福建省农普办下发《关于抓紧组建农业普查机构尽快落实普查经费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于11月底前完成机构组建,抓紧落实普查经费预算的落实。省农业普查办公室还派工作组到各市、县(区)指导机构组建和经费预算,落实普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12月28日,省农业普查办公室召开设区市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传达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布置相关工作。

知识出处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福建省志·统计志.1996~2005》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统计制度、普查与专项调查、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教育培训、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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